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模式分析
2020-08-16何丽龙张永贺
何丽龙 张永贺
摘 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不是一蹴而就,以偏概全的事情,身为一项城市工程,需要和地方的具体情况结合在一起,实事求是的构建起安全体系。本文从交通运营安全管理模式的分类入手,再提出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中的影响因素,最后针对减少安全隐患和交通事故,提出地铁运营安全的具体实施举措与管理策略。
关键词:交通;城市;管理模式;安全
引言:
我国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由于受到地理因素影响,加之庞大的人口基数,一直处于一个建设的初阶,但我国交通建设的发展之心从未改变。关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研究,不光是涉及单条线路和多条线路运营模式的问题,而是关于人民安全和城市发展的国家层面的问题。因此,在不断优化管理模式的同时,城市交通始终要注意到操作层面的安全隐患,推动运营模式向着服务于人民,也让人民放心,国家安心的方向稳步发展。
一、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模式的分类原则
按照运营的程序来看,现如今的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模式可以分为两类,分别是一体化的和多体化的。一体化的安全管理模式较为单一,主要是以单个单位为主体,展开城市交通的运营及开发问题;而多体化的安全管理模式则较为多样和繁复,和一体化模式相比,它主要是通过多个单位,分门别类的去展开城市轨道交通中的融资,建设,运用,开发等具体工作。针对一体化的安全运营,根据管理主体的区别又可以划分为垄断式的和竞争式的,垄断式的是指管理主體为单个法人;而竞争式则指承担上述责任的是多个法人。而具体到某一做城市的某一段城市轨道交通而言,一味的一体化和多体化都是不甚恰当的,新的交通运输模式可以将一体化与多体化的管理模式相结合,利用起一体化“专一”的特质,以及多体化“覆盖”特征,实现城市交通的繁荣需求[1]。
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中安全问题的影响因素
城市轨道交通说到底是一项由人自主建设,最终又服务于人的事业,但“人”的因素往往是不确定、抑或是多变的,近年来不断有影响城市道交通运营安全的因素涌现出来,首当其冲的就是变化多端的人为因素。人为因素之所以成为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首要因素,是由于科技带来的“去人化”,使得操作自动化的人,他的思想和行为也成为了影响安全问题的一部分。除此之外,人员管理也成为最难以控制的影响因素,乘客因素带来的复杂性,以及我国越来越庞大的地铁规模,造成了地铁工作人员的超负荷劳动、安全意识的欠缺、技术支持的缺失都会导致地铁运营中的不安全事件。例如1987年,伦敦地铁中一名乘客将火柴扔进电梯从而引发火灾,1995年,驾驶员疲劳驾驶导致一辆从纽约开往布鲁克林的地铁发生追尾。
其次是城市中的运行环境影响因素,城市建设需要庞杂又多样的机械系统,它像是一个人的身体,由每一个微小的器官努力运作,最终才能让一个整体健康的成长。一座现代化的城市也是如此,它由无数个小的齿轮努力工作才能维持正常的运作,诸如排水系统,供电系统,通信系统,煤气系统等,由于现代城市每个部分的联系都过于紧密,城市的健康就由他们“牵一发而动全身”。在城市轨道交通中,由于城市网络中的其他因素存在安全隐患,从而导致城市交通安全运营出现事故,是非常常见的城市交通安全问题。
最后是“物”的影响因素,即地铁运营设施。地铁运营设备系统主要包含了车辆系统、综合监控系统、信号系统、供电系统、通信系统、通风系统等。其中,车辆系统作为整个地铁系统的主体,如若没进行及时的试用,则会导致车门故障、制动故障或是地铁牵引故障。其他的诸如供电系统、通信系统和通风排水系统,也都作为城市轨道交通的必要条件,帮助地铁安全运行,规避设备运行中的突发情况。
三、以地铁为例,探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管理策略
(一)建立地铁行业安全监管部门
我国是一个城市交通极为复杂和多样的国家,但大部分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都未设立专有的监管机构,地铁运营由各地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监管,但没有配备专门的行业监管机构。在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如此迅猛当下,应该及时建立起各省市单位的地铁监管机构,代行监管职责,该机构配备专有技术人员和监管团队,代表国家力量对地铁行业的管理发挥督促作用。
(二)加快完善地铁安全法律法规
当下,我国的地铁安全法律法规还遵循着旧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并没有一部专门针对地铁运输行业的管理法律法规出台,这对于安全监管来说是一片法律上的空白,留下了许多责任上的隐患。因此,在幅员辽阔的中国,可以先从地方入手,设立地方地铁安全立法试点,从法律的层面规范地铁运营安全管理工作,与行政手段相配合。
(三)确定以安全为中心的建设方针
任何一项工程最终的落脚点都是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必须要从指导方针上确立“以人为本”的意识,首先要表现就是增强安全意识,要确保交通建设在一个正确的方针指引下有条不紊的展开。同时要有效的建立起工程建设中的安全运营目标和规范,公开公正,服务于人民的同时也要受人民的监督,以此促使城市轨道安全管理模式与社会紧密的结合,也使管理模式不断更新和发展,形成符合历史潮流的时代性管理模式。
(四)积极引入地铁安全第三方的“罪与罚”
管理不是盲目的管理,也不是肆意的管理,安全管理需要制度的制约,需要制度的监督,更需要制度的规范,以此来避免人类因素带来的滞后性,也能促使各个部门之间工作的透明和公开,落实工作中的具体举措。但在具体的地铁安全事件中,一般由运营主体自身调查,主动上报,再配合监管部门进行问责,这一情况下行政部门难以及时了解到事故的真相,而一些专业性的问题则会带来地铁事故中的责任推诿。要改变这种情况,需要在地铁运营企业和管理部门之间,由专业人员来组成第三方的问询机构,用专业化的知识将真正的原因及时揪出,避免了由权力的推诿导致对真相的遮蔽,从而有效杜绝这类安全隐患。
四、结束语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模式具有多样性,在单条路段可以运用一体化,复杂路段可以运用多体化,但不管是哪一种模式,都要依据城市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因地制宜的选择管理模式。同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也是管理中的重中之重,不仅要优先追求先进城市交通设计理念,确定以安全为中心的建设方针,还要积极建设交通安全管理的“罪与罚”,推动城市安全文明建设,最终确立起正确的管理模式,推动轨道交通的安全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晓利.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模式的构建策略设计[J].中外企业家,2018,617(27):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