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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精细化的技术—价值逻辑及其互动

2020-08-16张峰

理论导刊 2020年8期
关键词:基层治理精细化

摘 要:自“精细化治理”这一概念提出以来,基层治理精细化的实践便在全国各地有序开展,并取得诸多创新性成果。基层治理精细化依据的是技术逻辑、价值逻辑及其互动,二者之间既具有促进性,也具有紧张性。信息技术的进步和应用,使基层精细化治理具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无缝隙治理优势,“信息精确、决策科学”的智慧化治理优势,“配置合理、节约资源”的专业化治理优势,并倒逼“公共性”价值的回归。与此同时,公共行政的价值追求也会影响信息技术作用的发挥,起到强化或削弱的效果。基层治理精细化的实践需要妥善处理好技术逻辑与价值逻辑的双向重塑关系,不断调适,促使其实现良性互动。

关键词:基层治理;精细化;技术逻辑;价值逻辑

中图分类号:C9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0)08-0106-07

自党中央明确提出“精细化治理”这一概念以来,基层治理精细化的实践便在全国各地有序展开,如“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的北京模式、“一个核心”与“三全四化”的上海模式,不论是在话语层面,还是在行动层面均取得了创新性的成果。基层社会治理呈现出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治理的转型。在这一转型过程中,技术和价值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技术影响着治理信息的编码方式和扩散路径;而价值追求则决定了公共行动的达成模式。因此,立足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日趋多元化的背景,深入探究基层治理精细化的技术—价值逻辑,并推动二者实现良性互动,对推动基层治理精细化的创新实践具有积极意义。

一、基层治理精细化的提出与内涵要点

从词源学角度来说,“精细化”一词最早用于企业管理,发轫于19世纪末。随着社会分工精细化与产品服务精细化的不断提高,传统企业管理模式难以满足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急需在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上寻求变革,“精细化管理”应运而生。此后,精细化管理大致经历泰勒的科学管理、戴明的质量管理和丰田精益生产方式三个发展阶段[1],其目的在于通过对组织目标进行分解与细化,在明确管理责任的基础上有效落实,最终促进整体目标的实现。精细化管理超越了传统的规范化管理,将创新理念融入管理过程,实现了规范化与创新性的有效融合,提高企业对市场需求的敏锐度和适应能力,提高企业产品的竞争力和生命力。这一理论被引入和应用于社会管理则是在20世纪80年代,随着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兴起,为解决传统粗放式行政管理的不足,企业精细化管理理念被引入到政府管理改革之中。这一理念主张以绩效管理为导向,以规范性、专业性与技术性为模式,以市场化、服务外包为方式来提高管理效率。

从历时性视角来看,我国精细化治理的提出,经历了“社会建设—社会管理—社会治理—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发展过程。从党的文献来看,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社会管理”这一概念,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十七大报告中,社会管理被进一步细化为“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明确将社会和公众纳入到社会管理体系之中。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把“社会管理”改为“社会治理”,十八届五中全会则进一步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至此,“社会治理精细化”这一概念被明确提出。面对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日趋多元化的治理挑战,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要求“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这一系列话语表述的演进,是中国共产党顺应不断变化的治理需求,把治理理论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而实现的本土化创新,是中国特色话语体系与治理道路的不断完善。

基层治理的精细化有别于传统管理的粗放化,尽管学界对其内涵并没有统一的界定,但从党的文献表述中可以总结出其要点。一是治理理念的人性化。基层精细化治理坚持问题导向,将注意力资源转向普通百姓,聚焦于諸如垃圾处理、违章拆除、设施完善、电梯加装等民生实事,提高了政府的回应性。北京探索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精细化模式,在具体操作中,只要老百姓的需求形成“哨声”,基层的职能部门就要应声“报到”,真正做到民有所呼,官有所应。二是治理重心下移化。基层治理精细化强调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将治理重心下移至社区,调动与激发基层组织与社区居民的参与热情,将治理末端触点深入到最基层的民众之中,提高信息获取的即时性与准确性,提高治理效率与效能。当前,各地试行的“网格化治理”便是基层精细化治理的有益探索,将社区居民纳入到治理网格之中,诸如管网漏水、电力中断、小区治安、防疫防控等民生信息通过网格员实现了即时传递,联通各服务部门,便于部门合作,提高公共服务品质。三是治理主体多元化。基层治理精细化实现了治理主体从“一元”到“多元”的飞跃。传统基层社会管理中,政府高高在上,垄断并控制社会信息以维护自我权威,形成“中心—边缘”的治理结构。而基层治理精细化主张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多中心”治理格局。四是治理手段智慧化。基层精细化治理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治理信息的获取能力,并对纷繁复杂的信息进行准确编码、抽象与分类,充分挖掘信息背后的潜在价值,实现智慧决策、信息共享与跨部门合作。网上违章处理、实时路况播报系统、社保公积金存取等平台在提供便民服务的同时,更是实现了公共服务的融合创新,在信息获取、研判的基础上创新产品类型与服务方式,提高社会治理的前瞻性与针对性。五是治理模式协商化。基层治理精细化在主张治理主体多元化的同时,倡导各治理主体之间通过对话沟通来解决问题。就社区内某一公共事务,政府牵头引导,相关利益主体或者其代表围绕这一事务发表意见和看法,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寻求共识。在信息沟通与交换的过程中,往往能够激发出智慧的火花,一条创新性的解决方案便应然而生。

基层治理精细化是信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适应高度复杂性与高度不确定性社会治理需求而进行的本土化创新。基层治理精细化创新的背后,隐含着“技术—价值”逻辑及其双向互动调适的关系,对这一逻辑进行深入的探讨,有利于提高基层治理效率,有利于完善中国特色的治理道路与话语体系。

二、基层治理精细化的技术逻辑

信息是行动的前提,基层治理精细化离不开治理信息的准确获取。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社会治理信息的编码、扩散路径出现了颠覆性变革,实现了由“点对点”扩散向“点对面”扩散的飞跃。信息技术的发展和进步使基层治理精细化成为可能,其相对于传统的管理模式,具有自身的特点和优势。

(一)“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无缝隙治理优势

基层治理精细化的无缝隙优势首先体现在信息获取的无缝隙。基层治理精细化坚持以人民需求为导向,将注意力资源转移到社区民众的日常生活。基层群众的民生需求借助信息工具能够及时准确地反馈到相关单位,并能按照职责权限分发到特定部门。这种自下而上的信息反馈形式大大克服了传统管理模式信息搜集能力的不足,有效缓解了注意力资源与治理信息爆炸式增长之间的张力。信息获取的无缝隙,大大提高了基层治理的针对性,能有效调整公共资源的分配,提高基层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当前,在基层治理精细化的实践中,信息获取主要依赖两条途径:一是发动社区民众,实现信息自下而上的流动。比如上海市浦东新区周浦镇推行“家门口”服务站制度,为使服务更加贴近民众,提高居民满意度,探索出听证会、协调会与评议会的“三会制度”。通过这一制度,停车难、老旧小区环境脏乱差、买菜难、消防设施缺位等信息得以快速征集、分类与报送,形成公共服务需求清单。另一种途径是综合利用信息技术,收集信息并进行研判。信息技术的利用,杜绝了传统的信息报表式的、被动的信息采集方式,基层治理部门可以变被动为主动,利用信息采集工具全天候进行信息采集、归类和整理。比如,某小区门口屡次发生交通事故,市民在报警的同时,信息系统已经完成信息的采集工作,如果某一时间段内报警次数异常,归类后的这一路段信息会及时反馈到交管部门,相关人员通过信息研判和现场调查,确定治理方案。

基层治理精细化的无缝隙优势其次体现在公共服务提供时空维度上的“全天候、全过程、全覆盖”。“全天候”是指精细化治理在时间维度上的延伸,体现为全年365天、全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全覆盖”是指精细化治理在空间维度上的拓展,体现为覆盖到基层治理单元的全区域、覆盖到每个人。“全过程”则是精细化治理在时空上的相结合,体现在要将精细化贯穿到基层治理的各个环节,如信息收集、问题界定、方案拟定、方案实施、项目监控与维护等[2]。2018年初,上海市浦东新区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该中心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实现基层精细化治理的“全天候、全过程、全覆盖”。如群租管理系统,能够全天候收集房中的水、电、煤气等用量信息并加以分析,全天候智能预警。再比如老人智慧关爱系统,对老人家中的温度进行实时监测、数据采集和信息研判,一旦出现异常,便可即时通知居委会人员或者志愿者上门了解情况,提供必要服务,以防出现意外事件。

(二)“信息精确、决策科学”的智慧化治理优势

卡尔·多伊奇把信息比作政府的神经,他认为政府组织的良好运作依赖于其系统内外顺畅的信息交流,政府决策的高效性与控制的有效性得益于对社会信息的感知、采集、归类与处理[3]。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基层治理精细化致力于打造物联网与互联网的融合系统,“如果说互联网实现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那么物联网就实现了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沟通,让物体也具有智慧。”[4]物联网通过信息传感设备将世间万物与互联网相连,使“人—物”“物—物”之间通过互联网实现各自信息的交换与分享,实现信息识别的智能化与信息管理的智慧化。基层治理精细化的物联化则是指将多元治理主体与辖区内的万事万物通过互联网相连,社会信息通过信息传感器被有效收集。在物联网的技术支持下,河流能告诉我们水质污染状况、道路能告诉我们交通拥堵状况、物流能告诉我们民众消费情况、药品能告诉我们全民健康状况……[5]基层治理精细化的物联化不仅拓宽了治理主体信息获取的范围,而且有效弥补了其信息捕获能力与分析能力的不足,大大提高了信息获取的全面性与精确性。

如果把基层治理比作一个生命体,物联网便承担着这个生命体的感知器官功能,不断感知与获取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互联网则如同生命体的神经系统,持续不断地進行信息的传输与交换;云计算技术则是生命体的中枢系统,将获取的信息聚集与归类;大数据则是生命体的大脑,对归类后的信息进行分析、充分研判的同时,挖掘信息背后的潜在价值,以用于辅助决策,协调行动。相对于传统的决策模式,基层治理的智慧化,一是提高了问题界定的准确性。信息是行动的前提,全面、准确的信息获取是科学决策的必要条件。基层治理的智慧化不仅能够全面准确地获取信息,更重要的是能够运用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对信息进行准确归类、分析与研判,便于快速发现问题,提高治理的回应性。二是弥补了经验决策的不足。面对高度复杂而不确定的治理现状、面对基层利益日益分化的治理需求,经验决策凸显不足。基层治理的智慧化能够在全面、准确获取信息的基础上,对信息进行分析、归类与研判,便于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与前瞻性。三是杜绝了主观价值的干扰。智慧化决策忠于客观事实与技术,不掺杂个人的私心与情绪,一切以事实说话,追求科学。

(三)“配置合理、节约资源”的专业化治理优势

基层治理精细化,既要在“精”上下功夫,同时也要在“细”方面做文章。在基层需求日益分化与治理资源相对紧缺的张力之下,需要对治理资源合理配置,实现有限资源效应最大化。信息技术的进步打破了部门之间的物理分割,推动了社会治理资源尤其是执法资源的有效整合与优化配置,信息资源能够在部门之间实现流动与分享,为治理主体间的合作共治提供了技术支持。基层精细化治理就是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对基层治理信息进行动态分析与挖掘,找准民众需求所在,及时发现问题,聚集并合理配置资源,避免以往资源分配的盲目性与重复性。宁波市江北区中马街道充分利用互联网做好现代政务服务,建立了中马街道社会服务治理综合指挥室,并整合提升了“中马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将综合服务大厅、综治服务大厅、公共法律服务、司法、信访、调解等服务进行整合,经过区级部门协调,接入辖区城管、公安等部门300多个视频监控。指挥室作为统筹中枢,把街道各科室、派出所、城管中队等职能部门纳入网格化治理服务平台,形成辖区内问题闭环流转的治理机制[6]。

伴随着基层治理精细化实践的深入,基层事务治理所采用的基础设备、处理工具、服务方式等日趋专业化与智能化,基层事务处理方案的商讨、制定、执行、跟踪、反馈也需要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支撑。在信息社会,知识与技术便是生产力,能够有效缓解公共资源不足所带来的压力,提高资源利用率与治理效率。我国各地方在精细化治理的探索实践中非常重视信息技术的培训工作,在有效发挥存量人才作用的同时,努力做大增量,提高信息技术的整体运用能力。一方面,基层政府组织在公务人员的招考中注重某些职位对专业人员的选拔,或者通过聘任制,网罗专业技术人才,并充分发挥他们在治理中的专业优势,提供更为专业化、标准化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在做足存量的同时,政府组织也规范、引导和培训社会专业人才,做好人才的增量工作。如南京市玄武区的“领航人才”培训计划,按照“突出重点、分类培养”的原则,旨在引导社区工作人员向专业社会工作者转型,逐步建立起社区骨干引领、专业社工支撑、意见领袖参与的基层“领航人才”队伍,使面向民众需求的基层精细化治理更具针对性与专业化[7]。

三、基层治理精细化的价值逻辑

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这一属性决定了身处现实生活中的人们在彼此交往中要积极寻求自身需求的满足,以维持自我的生存和发展。作为人类活动之一的基层治理活动自然也不例外,公共行政的价值追求已经成为基层治理范式转换的原动力。基层治理精细化不单单是对传统社会管理的技术升级,其背后也体现出公共行政价值追求的演变。

(一)公共性的价值追求

“社会治理活动本身就是一种价值活动,需要一定德性和伦理的价值引导。”[8]农业社会努力营造一种“封闭—控制”的社会治理模式,这一模式以追求稳定为旨归,治理主体间是一种身份关系,体现着“权力本位”的价值取向;工业社会营造的则是“封闭—协作”的治理模式,追求的是公正与效率,治理主体间的关系是契約关系,体现的是“权利本位”的价值取向;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则是“开放—合作”的治理模式,这一治理模式的价值内核是服务,社会治理的主导关系是伦理关系,是“以人为本”的价值体现[9]。具体来说,不论是“封闭—控制”的治理模式,还是“封闭—协作”的治理模式,都缺少对人的关爱,在当前社会利益日益分化和多元化的治理背景下,必然会导致现代社会的治理难题。这一难题的破解急需“公共性”的回归,公共性价值目标的实现不仅依赖于制度的正义,更依赖于社会治理体系中的人的公共精神与公共素养。作为公共生活中的精神力量,它们不仅激发沟通主体的公民精神和参与意识,而且促使沟通主体满怀“他在性”意识为公共利益的实现而展开真诚合作。

基层治理精细化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体现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公共性的价值追求。首先,基层治理精细化关注的是居民需求的差异化、个性化。这种差异化与个性化既体现在地区层面,也体现在个人层面。基层治理精细化以社区为治理单元,因地制宜,避免了粗放式治理中的“一刀切”。在关注本社区不同居民差异化需求的过程中,尤其关注老人、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利益分配。其次,基层治理精细化立足于提高百姓的幸福感、获得感。精细化治理将人的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在资源配置、制度完善、职能革新、政策制定等方面均围绕民众需求展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高标准、专业化、针对性的公共服务,提高了基层民众的归属感。最后,基层治理精细化以解放人、发展人为旨归。基层治理精细化坚持辩证思维,不是片面地追求秩序稳定,也不是偏向经济效率,而是辩证地处理秩序稳定与活力激发、技术运用与人文关怀、社会事业与社会治理等多方面的关系,促进人的解放和全面进步。

(二)开放性的场域设计

传统社会管理依靠“命令—服从”的运作模式。身处上层职位的行政人员拥有决策权,并通过文件等形式对下级发号施令、传达信息,以此来指挥、控制决策的执行。但与之相悖的是,拥有决策权的上级未必真正了解政策的执行情况,最了解执行情况的下级却没有决策权。他们只能通过层层的等级通道进行信息的传递和交换。在官僚制体系中,相对来说,层级越高的行政领导手中汇集和掌握的信息越多,适度有效的信息是宝贵的决策资源,但是过多过滥的信息则是一种灾难。等级化的官僚制组织“既承受信息短缺之苦,也遭受信息泛滥之害”[10]。“命令—服从”的治理模式具有封闭性特征,处于等级上层的决策者往往会把信息视为垄断性资源,以维护自我权威,因而,信息在组织中难以自由流动与分享。此外,公共事务的处理中很少激发基层群众的内生动力,往往把公共事务的最直接利益相关者排除在外,难以以当事人的身份和角度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往往导致政策走偏,造成资源配置的错位或缺位。

基层治理精细化则是一种“开放—合作”的治理模式。这一模式主张积极利用信息技术,打造丰富、便民的公共信息界面,使各治理主体能够准确及时获取公共信息的同时,增强信息的反馈能力,打造一个开放畅通的信息沟通和交流的虚拟场域,促进信息的生产与再生产。基层政府、居委会、物业、社工组织、民意代表等在围绕某一社会话题而形成的公共能量场中,满怀公共精神与他在性意识,展开真诚交流与互动,交往主体在互动中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入场或退场,每一次新的主体的入场都会带来新的张力,推动主体间激烈辩论与信息交换,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不竭动力。多元治理主体间的互动加快了信息交换的速度,尤其是基层民众的参与,使基层政府对治理信息的把握更加准确及时,提高了对日益变化的环境的适应能力。治理主体间的合作不仅意味着开放,而且体现出对他人平等地位的认可,“开放—合作”的治理模式所努力营造的是一个在平等基础上充分对话与交流的开放场域,社会治理主体在这一场域中通过充分对话,在承认彼此差异的基础上寻求共识。“中心—边缘”的治理结构日渐消解,“封闭—协作”的治理模式逐渐向“开放—合作”的治理模式转变,多元共治的局面日渐形成。

(三)他在性的主体塑造

他在性与自在性相对立,自在性意味着以自我为中心,自在性的治理模式建构具有封闭性、自为性的特征,行动主体之间是一种对立的、冲突的,甚至是敌对的关系,以政府为核心建构一种“中心—边缘”的治理结构,政府主导公共事务,鲜有甚至是排斥公众参与。而他在性则不同,他在性的实质并不是以他者为中心,而是一种彻底的去中心化。因此,他在性的本质意味着对他者的开放,意味着对他者身份的承认,同时也意味着主体间对立立场的消失,他们可以在平等的基础上交往互动,通过彼此合作谋求共赢的结果。“只有将身份的体认调适到‘他者的角色或具有‘他在性时,多中心治理才可能是一种可欲的、能够自洽的合作治理和自主治理体系。”[11]通过对他者的开放,治理模式接受了社会建构,与社会其他主体一道建构了一个开放合作的治理体系,社会主体就某一公共问题充分交流,在信息的分享与互动中实现对问题更深层次的理解,积极寻求问题解决的新思维、新方法。

“他在性”是基层治理精细化的身份体认。基层治理精细化是一种开放式的社会治理模式,是一种合作治理的活动,不论是基层政府内部行政人员之间,还是政府内外人员之间,都是基于平等基础上的合作关系,合作治理需要在公共性的价值与规范之下对治理主体进行重构,以达到“无缝隙”合作状态,提高治理效率。“他在性”的主体意识塑造了趋于合作的治理主体,面对转型期人们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等不断差异化的治理挑战,精细化治理主张通过理性表达、沟通和讨论,求同存异,寻求最大公约数。浙江温岭的民主恳谈会、湖北武汉的民情通报会、江苏南京的农民议事会、四川成都的居民议事会、江苏常熟的村民决策听证会等,都是近年来基层协商治理的探索成果。传统治理的“通报、通知或发布”,只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单方意见的传达,而基层民主协商则是一种双向互动。在各种意见相互交流与碰撞的过程中,激发创新灵感,新的解决方案呼之欲出,从而完成了知识与信息的再生产。基层治理精细化过程中,多元主体的利益诉求、政策预期在协商过程中得到有效整合,潜移默化中构建了彼此关切的“发展共同体”。

四、基层治理精细化的技術—价值逻辑互动

在基层精细化治理过程中,技术逻辑与价值逻辑是双向重塑的关系,既存在相互促进性也具有内在的紧张性。一方面,技术逻辑的运作和呈现需要以价值逻辑为主线,体现出治理主体的价值诉求。但信息技术的进步,也会倒逼价值的重塑,以寻求治理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另一方面,价值逻辑的演变和重塑需要以技术逻辑为依托,体现出治理主体的技术运用。但不同的价值诉求会改变技术的运用方式,进而影响治理效率。可以说,基层治理的有效性依赖于技术—价值逻辑的互动与调适。

“社会化工具清除了公众表达的原有障碍,从而突破了大众传媒特有的瓶颈。这样一来,以前专业媒体人员从事的种种工作被广泛地业余化。”[12]在基层精细化治理中,信息技术通过对公众赋权,改变了传统的信息生产方式与传播路径,进而对公共行政价值进行重塑。借助自媒体,社会民众也可成为基层治理的“发声器”,社会信息获取方式和途径日益多元化。把信息视为垄断资源的传统行政价值观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日益式微,治理合法性受到质疑和挑战。“就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而言,在政府垄断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基于个人主义的观念,或者说,从个人主义的原则出发,必然会在政府的建构之中形成使政府与社会间隔起来的体制,即使在政府自身之中,层级之间,甚至每一个具有独立行动能力的管理主体之间,都存在着将它(他)们隔离开来的无形篱笆。”[13]破除政府社会治理中的体制障碍,不是在民主与集中之中二选一,而是合作。在高度复杂与高度不确定的治理背景之下,唯有合作才能提高治理主体间的向心力,激发社会治理的创新能力。合作意味着政府要放弃垄断思维,让更多的社会主体参与到治理体系之中,与政府平等协商,共同寻求复杂社会的治理之道。

尽管在基层精细化治理中,信息技术的优势以及技术赋权的协商模式得到充分发挥,但它仅仅是为精细化治理提供了技术支持。如果公共性的价值追求被扭曲或者缺失,技术优势很容易被弱化,甚至是被扼杀。比如,“网约车”从“死”到“生”的迥异命运演绎着社会治理公共性的不断修补与弥合。“网约车”即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简称,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接入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通过整合供需信息,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14]。2014年7月8日,快的在国内首家推出网络预约车业务,滴滴、易道等也快速跟进,在我国掀起了一股网约车的热风。由于最初推出大规模补贴,加之快速链接的供需结合,深受公众的欢迎。对于这一新生事物,出于维护既定出租者运营秩序及方便管理的目的,各地政府单方面依据2014年9月通过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该条例规定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出租车汽车经营活动属于违法行为),明确网约车属非法营运,一旦查处,将按“黑车”处理。随着媒体对各地网约车“违法运营”事件的深入报道,民众对网约车的认识从仅仅停留在私人出行,转向对公共利益的关注。在网络平台中,围绕网约车的话题,迅速形成了一个强大的公共舆论场,不同群体、各种声音在这里展开对话,不同诉求在这里聚集,网约车事件迅速演化为一个公众关注的公共事件。中央和地方政府由单方禁止转向与民众积极对话,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2016年7月28日《网约车管理暂行办法》得以颁布,网约车终获合法身份。应该说,网约车的起死回生是政策公共性得以不断修补与弥合的生动体现。

得益于信息技术的持续发展和进步,基层精细化治理实践不断推向深入并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尤其是有效化解了大城市的治理难题。但信息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在为基层治理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会产生信息化鸿沟,导致治理主体间信息占有的不对称、信息处理能力的差异化。基层政府作为信息的收集、归类和管理者,处于绝对的信息垄断地位。政府信息能否向公众公开,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公开,除了涉密之外,公共行政价值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如果仅仅是把信息看成是一种权力资源,出于维护自我权威的考量,政府信息很难在社会中顺畅流动,公共事务处理所营造的则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场域。但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基层治理中其实存在着信息双向垄断的现象。政府收集的信息一部分来自于社会公众的上报,而部分民众存在个人信息选择性上报的情况,从这个角度来说,政府所收集和整理的信息并不一定真实反映治理现状,在个体信息的把握上,个体则具有相对垄断性优势。信息的垄断与控制源于自我利益的考量,限制技术作用发挥的同时,造成了治理的低效率。

因此,在基层治理精细化过程中,要妥善处理好技术逻辑与价值逻辑的双向重塑关系,不断调适,使其良性互动。这种调适可以着眼于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塑造。基层治理精细化要以人民需求为导向,将注意力资源多聚焦于衣食住行、环境卫生、社会安全、交通出行等民生工程,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少一分自我利益考量,多关心公共利益,以公共性的价值追求来提升基层治理的合法性。二是以技术为支撑的智慧治理。要以更加包容和开放的心态对待科技创新,推进基层治理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强调应用导向,强化信息技术在基层治理领域的应用,以信息技术的先进性来提高治理主体的信息处理能力和研判能力,提高治理效率。三是崇尚民主协商的制度设计。要通过基层党建工作,引导社区居民、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精细化治理,充分尊重他们的主体地位和创新精神,探索良性互动、充分协商的表达机制。创新公共事务的参与模式,通过服务外包、资源共享等市场化与社会化手段引导多元参与,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四是明晰可辨的专业治理标准。在基层精细化治理运行框架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各领域的分级分类,明晰合理的建设标准、操作指南和考核细则。要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在突出差异化和可操作化,强化落实的同时,提高基层精细化治理的标准化与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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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编辑:张亚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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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怎样下好“基层治理”这盘棋
宋代民间社团对基层社会治理影响几何
如何打造精细化立法产品
干部人事档案的精细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