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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技术变革到创意驱动:数字时代经济创新范式转换的文创机理

2020-08-15潘道远

关键词:生产经济文化

潘道远

(广东金融学院财经与新媒体学院,广东 广州510521)

在文化产业诞生之前,文化创新与经济创新往往是两个平行维度的社会实践进程,文化对于经济的作用体现在精神层面影响人的认知、价值观以及在社会层面形成风俗习惯和集体行动规则等。由于文化产业的出现,文化内容可以转化为文化产品进入物质消费领域,文化创新与经济创新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关联起来。尤其是人类社会从工业经济时代步入数字经济时代后,数字化的文化创意产品改变了人的生活娱乐方式,文化创意的生产成为了文化创新的主要来源之一。不仅如此,以文化创意形式出现的文化创新同时还重塑了经济创新的模式,在一些经济部门,工业时代典型的“技术—产品”型技术变革范式逐渐转变为数字经济下“文化—科技”型的创意驱动范式。因而我们有必要从文化创意的生产的角度探析文化创新引发经济创新的逻辑,以充实和发展适应新时代的文化经济理论。

一、理论来源:创意经济结构分析中的思想

从“文化经济”的概念入手,我们可以看出文化经济理论对于文化创新与经济创新之间关系理解的演变。早期对“文化经济”的一种常见理解接近于“文化产业”的概念,即“涵盖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所有为消费者娱乐消遣、点缀装饰、自我肯定和社会展示等需求服务的部门”[1],因此文化与经济关系的研究潜化成“文化类型经济”的发展问题。随着研究的深入,“文化经济”概念的核心逐渐演变为表达文化与经济的相互作用,“从文化的意义上讲,经济创新本身就是文化创新的一部分”[2]。例如戴维·思罗斯比就指出“传统的经济学范式正在发生改变……文化已经不再处于经济发展的边缘,而是处于发展的进程核心,并与发展进程缠绕在一起”[3]。露丝·陶斯也提到“创意经济作为基于人力资本与知识产权资产的新型经济,被视为经济增长的领头羊……所有与文化街区、集群、旅游、文化都市等相关的商业都会对其经济增长及就业潜力进行评估”[4](P170)。可见,当今文化经济学界普遍认识到以文化创意活动为代表的文化创新是经济创新进程中的一部分。

然而,无论戴维·思罗斯比还是露丝·陶斯等文化经济学家均未对文化创意生产如何影响经济创新做更多系统性的分析。如果以文化创意生产为主体的文化创新对经济创新有积极意义,那么这种意义应该不仅仅体现在文化产业的产值增长上。坎宁安(Cunningham)就指出所谓创意经济是“能够促进经济演化,并从中产生‘经济价值’的一套复杂系统——一个能够利用初级创意资源制造关注度、复杂性、认同感和适应力的系统”[5],这套经济系统不仅是局限于文化产业体系,还关联着其它经济部门。为了解释这套关于文化创意生产经济体系的结构,文化经济学界提出了一系列模型,包括英国的创意部门模型、符号文本模型、同心圆模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版权模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统计模型、美国的艺术行业模型等[6]。这些模型的共同特点是将研究的重心置于文化及相关生产结构的分类,由此来说明文化的生产结构及其对于经济的影响力。从这些模型的核心思想中不难发掘,文化创意的生产对经济创新的影响是两个过程的综合:一是文化创意的自身形成过程,大部分的文化经济学家都认为这个过程是“文化—生产—创新”结构中的核心,因为它本身是整个社会创意的来源;二是文化创意的扩散过程,这个过程中文化创意要与不同的生产形式和内容结合,视结合形态或者影响范围的不同而形成梯度发散。因此通过详细组织和描述这两个过程的逻辑,我们可以发现文化创意生产对于经济创新的作用机理。

二、文化创意的集聚式生产形态

无论是在地理空间上还是在社群空间上,文化创意的生产形态都体现出一种集聚的特征。集聚便于相同形式的文化内容主体被不断加强,并为新的创意形成提供基础共识和素材来源;集聚便于不同形式的文化内容进行混合杂交,从而形成文化创意的联系网络,促使形成新的文化创意领域。

(一)文化空间:文化群落中的创意社区

从文化形成的角度,文化的产生同时是人类认识在文化空间集聚的过程,这种集聚形态在文化生态学中被称作“文化群落”,其一般表现形式是从家庭向群落再向国家的集聚。文化群落产生于个体对超越其上的价值标准的向上文化认同。首先个体自由发展,生成意义,以此达成个体之间以超越价值为号召的相互认同,并由此产生一种集体形态。这表明,文化本身是一种连贯、统一的社会产物,因此作为广义文化的一个子类,文化创意的生产也不可能脱离社会文化的集聚发展特征而成为分散式、独立式的形态。尤其是在经历了工业社会的规模化生产组织方式改革以后,人类的居住环境发生改变,从乡村到城市的迁徙既是生存空间的替代,也是文化空间的增容,促进了文化创意的持续生成。在新的社会环境下,创意园区、创意街区、俱乐部、文化社团、工作室等多种文化创意集聚的形式屡见不鲜,而个人灵感则随着所处文化空间的发展流动而转向,城市化与数字化加速了这一进程。文化创意的空间集聚结合社区治理最后形成了一种制度上的产物即创意城市,它是创意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出现的文化聚落形式。

(二)地理空间:文化产业的区位演进

由于文化创意生产日趋产业化和高密度化,因此也可以把文化创意生产形态的探讨从文化因素转移到与产业集聚相关的地理因素上来。

文化产业集聚与文化路径依赖具有紧密关联性。文化路径的建立依赖于多个方面:一是某个地区由于长期人类活动和地理因素综合形成的文化传统或文化影响力;二是某个地区原先通过人类创意和智力活动这两种战略投入形成的无形文化资本,例如隐性知识、商业氛围等;三是由地方政府政策和经济组织方式演变形成的制度优势,如社会信任、交易习惯等。由于对文化的路径依赖,某一地域空间中文化创意经济形态以及生产的组织方式往往以集聚的形式体现。一些典型的案例在全球性的大城市(如洛杉矶、纽约、伦敦、巴黎、柏林、罗马)中已经展现,因为大城市提供了足够多的文化路径选择,文化创意生产部门倾向于融入这些城市中独特的文化空间区域(如产业园、文化社区、创意街区等)[7]。

进一步来讲,由于文化创意的多样性,不同类型的文化企业还容易形成集群。博斯玛(Boschma)研究创意集群多年后指出,集群中的企业能吸收跨越范围广泛的各部门新知识,大量的创新发生在部门之间的溢出效应上,而不是在同一部门内部。这个现象可以由“相关多样性理论(Related Variety)”[8]解释,一定程度的认知接近为不同行业之间的有效沟通和互动学习提供了场景,它超越了传统的区位经济与外部性的二分法,将不同部门之间的非经济关系纳入到集群的考察范围。相关多样性意味着产业部门的经济活动之间存在着(显性和潜在的)能力、知识的创新和转移的关系[9],企业通过交叉渗透来汲取邻近地区企业的创新知识。通过“相关多样性”的模式进行创新是文化创意生产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国内有大量的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相关多样性”在国内一般被“跨界融合”的概念替代,如李凤亮和宗祖盼就曾指出“文化产业进入新的发展时期,业态裂变与跨界融合趋势明显,新兴文化业态层出不穷,交叉融合不断深化”[10]。由此可以得出,产业集群是文化创意交叉繁殖并创新的关键,不同产业之间文化创意的交流融合会产生新的文化创意,这是产业化和城市化时代文化创意的生产方式。

(三)网络空间:亚文化群落的创意自发性

除了地理空间集聚,数字经济时代文化创意的生产还体现出网络空间集聚的特征。随着网络技术的不断升级,麦克卢汉关于“重归部落化”的预言也日渐显现。网络社交媒体的兴起为个人(或企业)之间提供了信息交换和情感沟通的虚拟空间,这些开放式或者半开放式的虚拟社区事实上已经成为大小不等的亚文化群落。网络亚文化群落的形成能接受到不同人群的文化审美趣味和所从事活动的集体性文化的影响,比如游戏论坛、动漫网站、体育社区等亚文化群落的形成依赖于成员间的共同兴趣爱好,因而群体内部的交流语言与思维方式具有很大的共性。这些网络社群的产生既是社群内部成员个体与集体创造力的共同发挥,也是网络个体审美趣味、个体价值的张扬。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网络社群虽然有可感知的亚文化背景,但不是按照产业或地域来进行划分的,它们的社群边界是一种更模糊的人类思维或审美共识。因此相较于地理空间集聚,网络空间集聚更有可能促进新的文化创意产生,网络发挥了更大的沟通便利性和提供了更广阔的创意伸展空间,同时也提供了更加精细和多元化的创意分类——基于思维和文化的分类,而不是基于统计和地域的分类。

根据商业形式的不同,网络社群集聚分为3种模式:以偶像为核心的明星经济模式、以内容为核心的IP运营模式和以社群为核心的合伙人商业模式[11]。这3种模式对应着网络社群中文化创意生产的3种形式:一是以个人灵感和创作为核心的文化创意创作形式;二是以IP等文化资源为核心的文化创意衍生和延伸形式;三是以集体智慧和协作为核心的文化创意累积形式。除此之外,由于网络社群的弱边界性和强传递性,文化创意在不同社群之间的交叉繁殖也是文化创意生产的一种重要形式。在这样的若干网络社群当中,核心维系是基于兴趣和情感的共鸣,这种模糊却有效的分类成为文化创意集聚的一种新形态。

三、社交多元互动及文化创意的创新生成

从前文论述我们可以得出关于文化创意生产形式的一条论断:数字经济时代,文化创意的生产是集聚式的。在地理上,集聚发展成为今天的创意城市以及城市中的创意区域;在互联网上,通过虚拟世界的交流与沟通,集聚发展成为不同种类和大小的网络社群。无论是在地理空间还是网络空间,集聚都会带来“创意阶层”这种群体效应,并由群体成员之间的连接和互动,形成文化创意的自我创新。

(一)社交网络连接与“创意阶层”形成

正因为文化创意的生产在形态上是集聚的,人是集聚的核心,所以它离不开人类社会网络体系,最终会形成文化创意阶层。伊丽莎白·科瑞德在研究纽约的发展历程时指出社交生活孕育出文化经济,“经济学家常说劳动力资源、企业、供应商和原材料的整合产生了一种社会生态:所有来自这些不同领域的人们以一种非正式的方式发生关联,比如他们去同一间酒吧、生活在同一个社区等。这种非正式社会生活被经济学家称颂为成功经济集群的一种副产品(他们所谓的溢出或者正外部性),但实际上得益于文化艺术本身的内部力量”[12]。可见,文化创意集聚化生产的原因并不完全来自于逐利的经济目的,或者从文化的视角,产生集聚的经济性可能只是文化的社会网络体系形成过程中的副产品,文化产业通过人际关系的安排实现了人际关系互动的文化创意生产模式,人们通过社交生活实现了有效连接,推动文化创意创新。具有文化创意才能的人通过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和交流(在虚拟网络社会中这种社交更容易实现,甚至是夜生活),不断形成新的创意,因此社会网络体系在文化创意的生产中发挥了关键的作用。

用图1来描述文化创意的生产系统,文化创意的生产归根结底是人的创意创造,而符号性物质生产只是承担产品或者载体功能,如果把生产文化创意的这类人称为文化创意阶层,那么文化创意的生产系统应该是以文化创意阶层为核心的。据此再审视创意阶层的概念及其在文化创意生产中的作用,弗洛里达将创意阶层定义为“其成员从事着旨在‘创造有意义的新形式’的工作,包括‘超级创意核心’群体和现代思想先锋两类”[13],但科学家、工程师、金融服务、法律和管理工作者都属于创意阶层,这样混淆了文化创意和科技创新两个领域的人类活动。“艺术创意涉及想象、创意生成能力、解释世界的独特方式、文本声音和图像表达;科学创造力涉及好奇心和试验意愿以及在解决问题过程中尝试新的联系”[4](P90),二者在模式和形成途径上是存在差异的。并且弗洛里达在论证创意阶层的作用时,认为是另类的和具有波西米亚人风格的独立企业或个人聚集于“3T”(技术、人才、包容)指数高的地区发挥创新能力。斯科特(Scott,A J)则批评道:“创意不是简单地依靠电脑黑客、滑板运动员、同性恋者和各种波西米亚人的支持而进入城市的东西,而是必须通过在特定城市中的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的复杂交织而有机地发展起来的。”[14]正如上文所述,文化创意人才的集聚是通过特定的形成机制和社会网络体系之间的共同作用决定的,这包括路径依赖、相关多样性、文化认同等方面,涵盖工作、生产、社交、历史文化等多种因素。文化创意阶层只会在生产者网络、社交生活和创意领域等各方面良好结合的情况下才具有创意的动力,也即完善的地方生产系统和社交关系网络缺一不可。因此在一些纯粹工业区或者产业园区,虽然有大量的劳动力或者人力资本沉淀,却无法形成文化创意阶层。

图1文化创意的创新系统

(二)创意阶层聚合促进文化创意自我繁衍

文化创意的集聚在社会结构上形成文化创意阶层,文化创意阶层是文化创意自生产和再生产的原动力。自生产是指文化创意在内容层面的发生与衍生,再生产是指文化创意在生产层面的转化与利用;前者是文化创意的生产过程,后者则侧重于文化创意的扩散过程。文化创意的聚合对文化创意的自生产有重要影响,聚合能促进新的文化创意形成。基于“美第奇效应(Medici Effect)”,人类的思维意识当中存在不同的范畴相契合的“交叉点(Intersection)”,当思想立足于不同领域、不同学科、不同文化的交叉点上,就可以将现有的各种概念联系在一起,组成大量不同凡响的新想法。文化创意在内容层面包含了多样性的范畴,例如文学与音乐具有显著的差异性,设计与美术虽然更接近,但也存在形式和工具上的差别。显然文化创意阶层的出现是聚合效应发挥作用的社会基础,它令不同领域之间的交流和互动增加,促进某一领域的延伸或者新的交叉领域出现。常见的一个例子是电影行业的文化创意聚合效应,例如一部好莱坞科幻片往往会聚合音乐、视觉、剧情、造型等多种类型的文化创意,同时还会交叉叠加物理、生物、地理等多种不同领域的知识内容,所以好莱坞不断有吸引人的新作品甚至新IP出现,这与文化创意的聚合效应密切相关。

四、从文化创意到经济创新:传播与经济的双轨融合

在文化创意的生产过程中,集聚的形式以及文化创意阶层的形成十分重要。然而对于经济创新而言,这只回答了一部分的问题,文化创意如何广泛地影响经济体系并促进创新和发展,还需要通过文化创意的扩散作用来实现。如果工业经济时代关注的焦点是工业技术变革问题,那么数字经济时代更应该关注文化创意扩散引致的创新驱动机理问题。文化创意具有类似于一般知识又区别于一般知识的特点,它的扩散是传播和经济两个维度的交融。

(一)传播、学习与认识创新

在传播的框架下,扩散指的是文化创意在特定的时间段内,通过特定的渠道,在特定的社群中传播的过程,它是特殊类型的传播,所包含的信息与新观点有关[15]。文化创意的扩散应该包括4个要素即文化创意、沟通渠道、时间和社会体系。

文化创意的自生产上文已经论述,在此主要论述扩散的后几个要素。沟通渠道中有两个值得注意的机制:一是大众传播的作用。大众传播被认为是最有效的文化创意传播渠道,让受众认识文化创意,包括一切可以把信息送达受众的方式,如广播、电视、报纸等。另一方面,人际沟通是说服用户采用新观点的最有效途径,特别是具有相似社会地位、经济地位、教育和其它背景的人之间的交流。二是沟通中的异质性与创新效率的关系。异质性沟通常发生在两种社会群体之间,他们之间往往是有思维上或价值观上的差异,因而相对生疏,所形成的连接被称为弱连接[16]。虽然在大众传播过程中,同质性沟通是频繁与普遍的,但是异质性沟通却具有特殊的信息潜力,强连接的优势在于人际间的影响,而弱连接的优势在于提高文化创意的传播等级,实现跨界创新。

由于数字技术的应用,特别是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沟通渠道的两种机制都发生了实质性的飞跃。一方面,由于数字技术的广泛使用,数字传媒、社交媒体成为了文化创意扩散的重要手段,并且大幅提升了扩散的能级。正如Terry Flew所言,“在某种程度上,将社交媒体和文化创意产业相提并论是具有合理性的”[17],因为数字社交媒体放大了传统文化创意产业的市场触达和影响力,而社交媒体平台亦借助传统媒体行业逐渐形成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另一方面,互联网改变了传统的强弱社交关系的力量对比,在网络时代,“各类社交媒体层出不穷,弱关系在网众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影响力已经超越了强关系”[18]。凭借弱关系,繁荣的文化创意能不断创造和发展出新的网络,凝聚彼此各异的人,汇集来自不同空间、不同圈子的好点子。从这两个方面数字技术都提高了文化创意的扩散效率。显然,数字技术的影响还不仅限于此,数字技术对于识别和学习的时间也有相当显著的影响,它能令不同的文化创意以不同的数字化形式快速表达和传递。总之,在文化创意的创新系统中,数字技术尤其是新型社交媒体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融合、扩散与产业创新

我们可从产业经济的视角进一步分析上述过程,从文化创意到经济创新有3种实现机制:一是聚合效应带来文化创意的内容创新,上文中已经论述。二是生产的融合和产业的协同是创新的具体实现。文化创意聚合形成新的创意,大部分是通过文化制造业或者其它产业的产品体现出来,这除了文化创意的聚合效应,还体现出文化融合进生产的过程,并且带动文化产业与其它(尤其是科技)产业的协同共进。文化创意只有成为一般商品的价值构成,才能成为经济创新的来源。事实上,除了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产业之外,文化创意的融合现象最近几年也大量出现在制造产业中,例如近年崛起的中国科技企业“大疆”,其战略定位是“做全球飞行影像引领者”,因此从某种角度而言,无人机等科技产品其实是实现这种文化生态的一种工具手段,围绕于此该企业着力打造“天空之城”网络社区、移动影像大赛等平台,以发挥文化创意的凝聚力。在这些类似的行业之中,文化创意发挥了创新的引领作用,同时还成为一种产业协同联动的粘合剂,不同类型的企业因为文化表达的需要,达成了围绕某一种文化生态圈的协作模式。三是产品多样性与竞争范围的扩大是创新的动力。文化创意扩散带来的产品多样性延伸在数字经济时代成为促进消费的重要因素,得益于文化创意的数字化,如今可消费的广义文化创意产品种类远多于工业时代。消费的增长除了来自传统的文化产品,还有一大部分来自于新型的文化创意产品,如数字音乐、电子书籍、网络直播、短视频等,以及一些与文化创意相关的其它产业产品和服务,例如电子产品、主题餐饮、创意节庆等。文化创意扩散带来的产品多样性本身就是创新(生产了新的产品、创造了新的生活方式),而它的潜在影响却不仅于此——产品的多样化扩大了企业的竞争范围,促使企业不得不关注自身产品与不断创新的文化创意内容之间的关联。例如腾讯从最开始的通讯与游戏领域逐渐涉足影视、动漫、文学等多个领域,直至提出“新文创”的战略,即使如此,依然有唱吧、抖音等新的模式能对其形成挑战。一旦有新的文化创意形式出现,就有可能产生新的市场,人类的精神需求多样性提供了需求的广阔空间,这增强了企业的创新动力。

归纳以上3种机制的共同特征,无疑文化创意的数字化是关键性因素。其机制大体可以总结为:文化创意的数字化加强了文化创意与交叉学科的聚合效应,使文化创意能附着于一般产品之中,成为一种无形的生产融合和产业协同力量,同时还提供了更多样化的产品,增强了企业竞争动力,并最终形成经济创新。

图2中将文化创意生产到经济创新的两个维度路线都描述出来,从中不难发现,这两个维度都以数字经济为依托,因此数字经济时代的经济创新的一种重要源泉来自于文化创意决定的文化创新,这也即本文论证至此的核心观点。

图2文化创意的扩散过程

五、结论与启示

(一)数字经济背景下文化创意的生产具有经济创新属性

数字经济背景下文化创意的生产具有经济创新属性,因此关于文化创意生产的创新理论可以作为对众多经济创新理论的一种补充。自1912年熊彼特提出创新理论以后,经济学界发展出了4种主流经济创新理论:第一种是新古典经济学派的技术创新理论,认为生产率的进步是经济增长的来源,要素技术水平提高带来的“水平效应”是核心动力之一,因此创新是一种整体的进步,而关于创新的结构则是一个“黑箱”[19]。第二种是新熊彼特主义的技术创新理论,解开了技术创新的“黑箱”过程,认为技术的推广与模仿十分重要,而市场结构和企业规模决定的市场竞争强度差异是技术推广和模仿的重要影响因素。第三种是制度创新理论,强调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制度安排,尤其是产权制度安排是影响交易成本的重要因素,因此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的制度创新才是经济增长的源泉。第四种是国家创新系统理论,认为创新不是企业和个人行为,而是由国家系统性的制度安排决定的,是包括大学、科研机构、企业、政府等多个部门的综合作用(详见表1)。

表1经济创新理论的比较与补充

对比这4种主流理论不难发现,这4种主流理论均产生于工业经济时期,对于数字经济创新方式的解释稍显力不从心。特别是上述理论均忽视了文化对于创新的作用,尤其是作为一种微观主体的文化创意对于经济创新的作用。经过上文的论证可知,文化创意对于经济创新存在显著作用,而且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这种影响力会被逐渐放大,文化创意的生产既有必要又有可能被纳入到数字经济时代的经济创新体系之中。由文化创意导致的创新与其它类型的创新一样,消减了资本边际报酬递减的不利影响,拓展了新的产品和市场,进而促进了消费和需求,是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因此在数字经济时代,要促进经济发展和提升经济创新能力,除了发挥已有的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还应重视以文化创意为代表的文化创新。鉴于数字经济的广泛渗透,不仅在文化产业,整个国民经济体系都应提升文化的创新能力以适应新的竞争趋势。

(二)文化创新是文化资本的经济价值增值

回顾文化创意的生产过程,从结果上看它会导致经济创新,但从文化创意自身积累来看,其本质上是文化创意资本的形成与实现过程。因此从资本流通的角度,文化创新是文化创意资本的经济价值增值体现。由于文化创意生产的多维属性,文化资本与一般经济资本的区别明显:在流通层面,一般经济资本是指只用于生产的商品,而文化资本是既可以作为消费商品同时也可以作为生产投入的商品,如果文化商品被用于再生产其它商品(比如根据小说故事情节拍摄一部电影),那这种文化商品同时又成为了文化资本[20]。在价值层面,文化资本是某种包含、储存或生产文化价值的资产,可以独立于它的经济价值之外,也即不仅是物质资本投入产生了经济价值,更重要的是文化资本的投入衍生了文化产品的经济价值。结合前文对创意阶层的论述,我们可以认为文化创意的集聚式生产、创意阶层的形成即是这些文化创意资本品的产生过程,而文化创意的扩散与创新即是这些文化创意资本品融入到不同的经济生产部门,并在经济生产中不断积累和使用的过程。扩散的过程并不是以文化创意的生产为主要目的,但文化创意除了自生产以外还参与了其它种类的经济生产,体现出一种资本性特征。这两个过程既有经济价值的流通与实现,也有人类文化创造的贯穿,因而可以说文化创新出现了直观的经济性,这是在以往的人类历史进程中从未出现过的,是数字经济时代需要重视的文化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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