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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宿迁市宿豫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2020-08-14徐春雷

青年时代 2020年13期
关键词: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

徐春雷

摘 要:本文通过对所在地区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所取得的成果及现状进行深入调查与分析,给出了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工作的针对性策略,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进一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精神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调查与思考

宿迁市宿豫区地处江苏北部,其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早在1萬年至4 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境内即有先民聚居。历经几千年的繁衍生息,所积淀下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丰富、多姿多彩,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了我们对宿豫历史的记忆,成为地域民俗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我区文化繁荣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时代的进步和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生存环境恶化的境地。一些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许多传统技艺濒临消亡,离现代人的生活在渐行渐远。

一、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现状

(一)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长效保护机制

一是建立常设工作机构。成立了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宿豫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宣传、发改、财政、建设、教育、宗教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评审委员会,办公地点设在区文化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经区编制委员会批准,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门保护机构,即宿豫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该机构为局属正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是出台扶持奖励政策。区政府办印发了《宿豫区民间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资金考核使用暂行办法》,对区级及以上非遗名录项目、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基地和开展传承活动、成果交流等工作成绩显著者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已发放扶持资金100多万元。

三是列入年度目标考核。每年都把非遗保护传承工作列为乡镇文化工作考核重要内容之一,考核权重达15%左右,并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提高了各乡镇对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重视程度。

四是形成传播宣传网络。每年春节、庙会等民俗节日和“文化遗产日”期间,组织非遗特色项目进行展示展演,定期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对非遗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进行广泛宣传,利用送戏下乡、非遗进校园等活动组织传承人现场授艺,展示非遗风采,不断增强群众的保护意识。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彰显

一是非遗普查全面完成。区文化部门联合宣传、教育、文联以及各乡镇(街道)在全区开展了多轮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普查内容包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各个种类,普查地域覆盖全区所有乡镇、社区和村居。普查期间,我们走访民间艺人532人,调查项目191项,累计发现非遗线索3 379条,形成普查文字记录约100万字,汇编出版普查资料2册,全面摸清了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生存环境、保护传承现状和存在问题。

二是名录体系逐步健全。为做好优秀项目的保护工作,区政府先后公布了四批区级非遗名录项目,并推荐区级非遗项目参加省、市级非遗名录评选。目前,全区有区级非遗名录项目20个,市级20个,省级4个。

三是传承人队伍不断壮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态”文化,为对掌握、表现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或形态的人加以保护,区局先后命名了两批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并组织推荐区级非遗传承人参加省、市文化部门的评选命名工作。目前,全区有区级代表性传承人62人,市级32人,省级1人,各级传承人传授学徒达2 000余人。

四是传承活动有声有色。分别依托乡镇文化站、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学校等公共设施积极推进非遗传习所、传承基地建设,全区先后建成16个非遗传习场所。在全区中小学开展非遗进校园、进课堂活动,每个学校根据当地特色选择一个非遗项目进行授课式传承。通过举办全区民俗汇演、文化遗产日集中展演、送戏下乡等活动,为非遗项目提供展示展演平台。

五是重点项目传承成绩显著。通过近年的抢救保护和传承发展,逐渐形成了一批有影响的非遗项目。例如,“丁嘴跑驴”多次参加省、市展演,特别是在全省音乐舞蹈类非遗成果展演中,“丁嘴跑驴”以精湛的表演技艺获得了“优秀传承奖”,丁嘴镇也因“丁嘴跑驴”保护传承成效显著被命名为全省特色文化之乡。“苏北琴书”节目《村官夜访》荣获全省五星工程奖银奖,其代表性传承人唐云侠、汤庆和顺利加入全国曲艺家协会会员。顺河舞龙、大兴旱船、剪纸、泥塑、面塑等项目作品多次参加省、市各类比赛并获奖。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区的非遗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基础工作较为完善,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区非遗保护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由于诸多原因,此项工作还是受到很大制约,良好的传承机制尚未建立,与国家、省、市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政府对非遗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乡镇政府重经济轻文化的现象仍然存在,认为文化工作特别是传统文化的传承发展,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且不能带来经济效益。由于对当地的非遗项目挖掘不深,传承不力,就导致一些资源项目不能被有效保护,甚至出现消失的危险。

(二)非遗项目传承发展专项经费缺乏

目前,不论是传承场所的建设还是各类活动的开展,都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由于资金缺乏,许多建好的传承场所不能正常开展传习活动,舞龙、舞狮、跑驴、旱船、琴书等动态项目不能良性发展。

(三)非遗传承队伍青黄不接

随着社会的发展,传统文化逐渐被人们冷落,受众对象逐渐减少,年轻人不愿意学习传统的表演、制作技艺,民间艺人年龄普遍偏大。例如,丁嘴成人跑驴队平均年龄53岁,顺河舞龙代表性传承人平均年龄55岁,宿迁琴书传承人年龄均达58岁等。随着这些艺人逐渐老去,一些项目逐渐面临失传的危险。

(四)保护传承机制还不够完善

由于保护工作尚处于探索阶段,还未形成科学有效的保护机制。“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仍然存在,對列入名录体系的非遗项目,缺乏科学的保护计划和具体的保护措施。目前,全区的非遗传承发展工作主要还依靠文化部门单打独斗,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格局尚未形成。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作的对策

(一)提高认识,制定规划

对非遗进行有效保护是由政府组织实施推动的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重要的文化建设基础性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和《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明确各级政府的保护责任。建议区、乡镇政府将“非遗保护”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将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编制宿豫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整体规划和各个优秀项目的具体规划,制定好非遗保护工作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

(二)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

建立由文化部门牵头,财政、教育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非遗保护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具体职责,定期研究非遗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形成合力,推进工作。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挖掘整理非遗资源

在每年的区直文化部门、乡镇文广中心人员招聘时,选拔一批懂业务、肯钻研、对传统文化感兴趣的年轻人充实进来,稳定非遗保护队伍。对全区非遗资源进一步挖掘整理,建立宿豫区非遗综合展示厅,对区内各种戏剧唱本、各类舞蹈套路、各样手工绝学等传统资源进一步挖掘、收集、记录和整理,用文字、图片、音像、实物和现代科技手段对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进行保存、展示。

(四)做好合理利用,营造全社会参与非遗保护

从宿豫文化建设的实际出发,充分发掘非遗的优秀文化价值,做到合理、有度、可持续利用。由于政府财力有限,要积极拓宽其它保护渠道,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非遗传承发展工作进行资助。利用区电视台、《宿迁日报》政府网络等媒体宣传推介宿豫非遗优秀项目。要把非遗的发掘利用与开展丰富多彩的节庆文化、广场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等群众性文化活动结合起来,丰富基层文化生活。推动非遗与文化产业、文化旅游业结合起来,深入挖掘有代表性元素,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大力开发旅游产品,努力形成宿豫特色的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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