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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营利组织的审计问题

2020-08-13徐丽囡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20年7期
关键词:红十字会失灵非营利

徐丽囡

摘          要:非营利组织是随着我国的发展而发展的,社会对非营利组织的审计的要求,同样随着社会发展而提高。非营利组织的审计是其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的重要保证,是非营利组织公信力建设的重要依据。此类审计的内容主要针对的是非营利组织的财务相关情况,也就是其所接收的资金来源、使用情况;针对不同的项目,应有专门的项目审计;针对内部控制制度,应有对应的内部控制分析审计。本文研究非营利组织的审计,希望从审计的角度帮助非营利组织完善其信息披露,提高非营利组织的社会公信力,更好地完善非营利组织的目标与职责。

关键词:非营利组织;审计

非营利组织作为社会服务的载体,是全社会人文慈善情怀的实践者,发展势头极为强劲。同时,受益于互联网的发展速度,我国非营利组织很快就实现了由个别爱心人士在实体中进行大额捐赠变成大量爱心人士在互联网中积少成多捐赠的模式。現在,仅支付宝涵盖的公益计划,天天都能够筹集到超过亿元的资助。

非营利组织信息披露工作一直是社会关注的重点,大家都希望自己的爱心能够真正运用到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上,因此非营利组织的审计工作就成为研究人员的一大重点。这几年频频爆出一些非营利组织的负面消息,原本应该实施监督作用的审计活动成了表面功夫,这就表示非营利组织需要更专业、更严谨的审计流程。这几年,国内针对非营利组织的审计发展一直十分重视,进步的基础已经打好,希望能够在推动它进行完善的道路上贡献力量。

一、理论基础

(一)市场失灵理论

市场失灵理论最早由奉行凯恩斯主义的经济学家提出。1954年,萨缪尔森发表《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一文,标志着市场失灵理论发展成熟。

市场失灵简单来说就是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无法有效配置资源或者低效率配置资源,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古典主义经济学家认为市场实现资源配置最有效的手段。这一理论是建立在众多假设之上的,现实市场无法同时满足各种假设,出现垄断、外部性、信息不完全和在公共物品领域等现象,仅仅依靠市场价格机制无法实现资源最优配置,产生市场失灵这一现象。

首先,在现代市场经济完全竞争市场少之又少,资本家为了追逐利益,实施垄断政策。出现垄断竞争市场、寡头垄断市场、完全垄断市场等市场类型。对市场的垄断行为制约了市场资源配置能力,是市场失灵产生的原因之一。

其次,市场运作无法纠正外部性。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搭便车”效应。在利益驱使下,人们往往会不付成本而享他人之利。搭便车问题往往导致市场失灵,使市场无法达到效率。

再次,现实市场中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一方面,供给方与消费方信息的不对称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更多资源拥有者将比资源匮乏者更快的捕捉到市场需求,累积财富。

最后,市场无法对公共产品进行调配(吴光芸、方国雄,2005)。市场资源配置是以消费者的需求为依据的。公共产品是社会共同需求的,无法反映消费者个体的喜好,因此,市场机制在公共产品配置领域失灵。

综上,市场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缺陷。仅仅依靠市场对资源进行配置是远远不够的。为了克服市场失灵现象,经济学家提出政府干预政策。

(二)政府失灵理论

政府干预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不足之处。随着政府干预手段的加强,其局限性日益显现。1974年,伯顿·韦斯布罗德提出政府失灵理论。政府作为行政管理部门,在参与市场资配置的过程中存在公共决策失误、工作效率低下、政府组织构架复杂,人员过多等问题,特别是政府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出现的“寻租”现象,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降低社会效率。

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现象反映了社会对非营利组织的需求。与市场相比,非营利组织的目标是满足社会需求,实现社会价值。与政府相比,非营利组织形式灵活多样,办事效率高。可见,非营利组织与政府和市场相互补充,相辅相成。

二、我国非营利组织审计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我国非营利组织审计现状

我国发展至今,随着社会的生活质量的提高,大家在衣食充足的前提下开始有了帮助他人的想法,大家开始热心公益事业,也就推动了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我国于2016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主要针对公益机构的会计活动有了更严格的规定。紧接着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法》,严格规范红十字会的审计工作,要求该机构按时进行审计工作,向社会及时披露。法律的出台规范了相关工作的开展,同时也再次强调信息披露是审计工作中关键且必须进行的步骤。

目前,国内依然缺乏系统且完整的法律规定来对非营利组织审计工作做出明确且严格的要求。审计工作者仍然使用一般的条例来开展工作,由于非营利组织的特殊性,一般审计条例在针对它们的实际审计工作中往往面临很多困难,不能进行精准科学的审计工作,降低了审计活动的价值及之后的信息披露质量。现在国内很多创新的非营利组织开始进行一些实验工作,按照社会的期望来开展信息披露工作,更好地达到人们的信息需求,不断完善自身审计的缺陷。

并且,由于非营利组织的审计工作有其独特之处,和普通营利性组织存在较大区别,再结合自己的资金水平,大多数精英会计师事务所并不愿意进行审计工作,而基本上是由相关部门进行招投标来选定审计机构。

(二)面临的难点

1.法律监管方面

即使现在国内已经出台了一些非营利组织可以参考的法律条例,然而质量方面还不够优异,很多条款过于笼统,在面对实际问题时难以进行有效参考。举例来说进行审计时需要按照规定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工作,但整个聘请的流程和步骤都没有做出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在开展工作时难免会出现矛盾和差错,诸如此类的漏洞都还需要填补起来。

2.审计制度方面

现在国内还缺少具有针对性的审计规定,只是停留在有关研究人员的想法和建议阶段。国内有一些非营利组织具有领先性,率先对审计条例展开运用。不过,对非营利组织的审计细节全部由审计工作者和组织自己来判断,并没有设立专门的审计要求,因此不利于监督和反馈。

并且,我们也要针对非营利组织审计活动的招标工作设置一套严谨完善的条例要求。非营利组织的第三方机构是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的招投标流程确立,因此该第三方机构就要拥有足够的专业技能和公平公正的职业道德素养来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因为招投标流程不够明确,过程也存在很多模糊性,所以最终中标的第三方未必能够达到上述要求,对于审计工作的结果也会造成很大负面作用。

3.工作者素质提升方面

现在的非营利组织审计工作面临工作者素质不达标的问题。非营利组织审计大多为内部审计,即使聘请到了优秀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外部审计也是不够的,还需要优秀的内部审计工作者。目前国内的审计工作者大部分更倾向于进入薪资待遇和发展空间更为优秀的企业公司,进入非营利组织的意愿并不高,这也导致了非营利组织缺乏工作水平优异的专业人士。

三、案例分析

2011年,微博上一个用户名为“郭美美baby”的网友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她住着豪宅,开着豪车,衣着用品都为昂贵的奢侈品,而微博认证的身份为“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前不久,红十字会出资1300万元购买1000顶天价帐篷的事件被爆出,社会对红十字会的信任出现危机。

事发之后,中国红十字会对公众进行了事件的情况说明和解释,在对事件进行了了解、取证后,表示该事件纯属编造。“红十字商会”“商业总经理”这些都并不存在,“郭美美”也并不是中国红十字协会的工作人员。然而,由于信息披露不够透明,审计给出的报告无法满足公众对信息披露的要求,哪怕已经澄清此人与红十字会没有关系,仍然长久地受到社会公众的审视和怀疑。

这个事件中,为红十字会审计并发布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中维会计师事务所,属于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发布的报告信息仅包括红十字会财务报表,并没有体现审计应有的职能。

自2011年起,红十字会逐步加大信息披露的力度,2011年7月30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捐赠信息发布平台捐赠信息发布平台”上线试运行。除此之外,对各项捐款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也在不断进行。

作为中国最大的慈善机构,红十字会同时也是中国慈善机构里官僚风气最为严重的一家,行政干预过多,衙门习气重,制度不够健全,并且缺乏足够的法律规范。从审计角度看,2011年之前其常年选择的审计机构中维会计师事务所,作为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本身能力是否足以承担像红十字会这样庞大的机构的审计受到不少人的质疑。基于此,其发布审计报告的监督作用无法获得公众的认可。

2017年,我国通过红十字会法修订案。按照目前的水平给红十字会未来的道路做出了科学合理的规划和要求,让该组织可以在法律的监督下更好地进步。这次修订的关键点就是严格要求了针对该组织的监督工作,不但明确规定了红十字会要设置科学完整且严格的条例规定,要囊括财务活动、内部控制、审计监督和管控反馈等领域,同时也规定该组织必须按照要求让第三方独立单位对其实施合规的审计工作,清晰了解捐赠资源的来源和去向,不但要把审计数据进行汇报,还要进行披露,让人民能够对自己爱心的用途和去向放心。并且,红十字会的财务信息应该及时交给相关政府机构进行检查核对。该法案将审计工作在信息披露中的重要地位凸显了出来,并敦促组织实施。

四、研究启示与建议

(一)研究启示

从以上案例分析中可以看出,非营利组织的审计与一般的审计不同之处在于,它更类似内部审计。一般的审计是对企业一年的资金情况进行审计,是为了对外界投资者等披露公司发展的业绩等情况而进行的审计,看重的是结果而不是过程。而非营利组织的审计针对的是其募集的善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的项目的进展情况,对过程的看重远大于结果。由于审计目的的偏差,单纯用普通的审计的模式套入到非营利组织对审计过程之中显然不可取。

(二)研究建议

1.推进制度发展

这几年持续出台了有关的条例和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这在某些方面对非营利组织的相关工作起到了推进和规范的作用,然而针对审计工作还是远远不够的。非营利组织的审计工作具有特殊性,信息资料大部分都是内部审计范畴,但最终的成果需要达到外部审计的要求。介于这种特殊性,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定来帮助完善相关工作,推动其发展。

2.明确审计监督的核心

根据我国的情况,我國慈善机构目前可分为两类,一是传统老牌的慈善机构,比如红十字会等;二是在互联网浪潮下成长起来并迅速发展壮大的新兴慈善机构,比如壹基金等。对不同类型的慈善机构,审计监督的侧重点也不同。

针对红十字会这类传统的慈善机构,由于政府出资较多,承担任务多以政府的抗震救灾为主,审计重点应为其管理层和内部控制情况的审计。例如加强内部控制建设。非营利组织需要对内部反腐败等制度进行严格的执行和管控,组织内部的内部审计人员需要定期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反馈,并向全社会公布报告。还需要加强离任审计制度。当其高层离任之时,对其在任期间的项目,过手资金等进行审计,避免出现贪污腐败等情况。

参考文献:

[1]龚晓利.非营利组织内部审计质量控制问题研究[J].中国内部审计,2015(03)

[2]何玲.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披露研究:以中国红十字会为例[J].财会通讯(综合版)(下),2014(03)

[3]贾鹏宇,刘栋.优化我国慈善组织审计监督[J].财会研究,2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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