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德治文化的四个层次及其意义
2020-08-13侯文莉
侯文莉
摘 要:传统德治文化是体现中华古代文明的重要思想,文章从四个层次研究了传统德治文化及其意义,指出以德治身主张正确处理人与欲的关系,从而使人生活在一种道德理性中;以德治家主张家庭之中要讲仁爱与孝道,从而实现家庭和睦;以德治国主张国家治理要重视道德的作用,从而实现国家团结;以德治天下主张处理国际关系时,要注重国际道义,以义为上,建立一种公正公平和谐的国际关系。尽管德治文化发端于古代,但对今天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值得珍视与弘扬。
关键词:以德治身;以德治家;以德治国;以德治天下
传统德治文化是体现中华古代文明的重要思想,也是铸就古老中国礼仪之邦美誉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德治文化代表了古人在处理人与自身、人与人、国与国等关系时的看法与主张,是古人政治智慧的结晶,它从以德治身、以德治家、以德治国、以德治天下四个层次阐发了古代中国人的治理经验。站在今天的立场,回望古老德治文化,可以发现,其中仍然有许多值得借鉴、富有启迪的思想内涵,值得珍视与弘扬。
一、以德治身
以德治身是传统德治文化的第一个层次,说的是就人个体而言,在对待自身与外物的关系上要自觉遵循道德规范,自觉践行道德伦理,尤其是在对待欲望的问题上,要自觉运用道德理性的力量,处理好人自身与贪欲的关系。努力将欲望限制在道德规范允许的范围内。从而使人自身生活在一种理性的方式中。
首先,从人自身出发,以德治身提倡节制贪欲,使人生活在一种生命理性、进而生活在一种道德理性之中。在道家思想中,老子曾讲,“咎莫大于欲得”(《老子》第46章),主张“见素抱朴,少私寡欲”(《老子》第19章)。在人与物的关系上,主张不受外物的诱惑,将对外物攫取的欲望限制在合理的区间,不能以物欲伤身、害己。古人认为:“凡生之长也,顺之也;使生不顺者,欲也;故圣人必先适欲。”(《吕氏春秋·十二纪·重己》)将顺应自然本性,节制欲望,不受外物的诱惑,看做是理想人格应该具有的品质。道家主张节制贪欲,主要从人生活在一种生命理性的角度立论。而儒家更进一步地提出了一种立足于生命理性基础上的道德理性观念,孔子曾讲,“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里仁》),孔子还进一步明确地指出,“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追求富贵名利是许多人的人生目标,儒家认为对功名利禄的追逐与对声色滋味的追求一样,都是有度、有原则的,道家主张从生命的完满的角度节制欲望,而儒家则更进一步强调要用道德的原则来衡量外在的诱惑。儒家提倡的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贫贱不可移的“大丈夫”气概,就是最好的注解。
今天来看,道家、儒家在人与外物的关系上,都提倡一种理性的生活方式、理性的价值取向,主张以生制欲,以德、义制利。这有助于处理好人与物、人与欲的关系。如果社会中人人都能自觉遵循道德规范,适度控制自身的欲望,那么,社会就会少了许多纷争、侵夺。从这样的观念出发,可以为纠正当今人类遭遇的一些困境和矛盾提供启示。
众所周知,中西方文化的源头各有其偏重的内容,古希腊文明强调人的智能,以解决自然环境贫瘠导致的自然资源匮乏的问题。古代中华文明偏重探讨道德伦理的问题,以解决复杂的多民族关系、人际关系。在此基础上,中西文化存在着不同的偏向与偏好,由此形成不同价值取向的文明成果。今天来看,中西文明各有千秋,并不能说哪个更好、哪个比较差。例如,在关于人的价值问题上,西方重视人的智能价值,中方重视人的道德价值,从整体上来看,智能价值、道德价值都是人的价值的组成部分,应该整合起来。从现实看,正是由于西方文化重视智能的价值取向,导致了近代以来西方科学技术迅猛发展,但是在征服一切的人类中心主义立场下,也带来了相应地一系列问题。像当今世界普遍存在的环境污染、生态危机、气候变异,以及社会之中的道德失范、和人自身出现的精神危机和精神疾病,就与人的征服野心、贪欲膨胀,不知适可而止有很大的關系。汤因比曾指出:“在所谓发达国家的生活方式中,贪欲是作为美德受到赞美的。但是我认为,在允许贪欲肆虐的社会里,前途是没有希望的。没有自制的贪婪将导致自灭。”在这个问题上,中华传统德治文化强调的道德约束具有世界性意义。它可以弥补、矫正人类中心主义的偏差和缺陷,倡导一种适度、适宜的生活方式,使人在处理人与自身、人与物、人与欲的关系时,知止适度,反对纵欲、贪婪、自大,从而使人处在一种有节制、有道德的生活方式中,进而促进身心和谐、社会和谐、生态和谐。
二、以德治家
以德治家是德治文化的第二个层次,说的是家庭之中,大家都要遵循伦理道德规范,自觉将伦理道德要求运用于家庭生活中,从而形成良好的家规、家教、家风。以德治家,集中的反映在家庭之中的仁爱与孝道上。其中,仁爱主要指家庭中父母子女、兄弟姊妹之间要相互亲爱、相互支持、相互尊重;而孝道则是说子女对待父母、长辈要孝顺、敬爱。
首先,仁爱是家庭和睦的基础。仁的内涵在《论语》中多有阐发,但基础的含义就是“爱人”,《论语·颜渊》中,樊迟问仁,孔子回答说:“爱人”。这样的思想为孟子、荀子继承,他们明确地提出了“仁者爱人”的命题,“仁者爱人”的命题在《孟子·离娄下》和《荀子·子道》中都存在,例如,《孟子·离娄下》中讲:“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荀子·子道》中说:“子贡入,子曰:‘赐,知者若何,仁者若何?子贡对曰:‘知者知人,仁者爱人。子曰:可谓士君子矣。”尽管这些思想主要是针对君子、“士”等而言的,但其内涵却很广泛,可以运用于广泛的人际关系中。不仅是君子、士,在普遍的人际规范中,都要讲究仁者爱人。可以说,儒家仁者爱人思想的要义,就是要尊重他人和相互关爱。孔子说:“仁者,人也,亲亲为大。”(《礼记·中庸》)这就是说,人之所以为人,就是要讲仁爱,并自觉地将仁爱运用于对待自己的亲人身上。《孟子·离娄上》说,“仁之实,事亲是也。”《孟子·尽心上》说“亲亲,仁也。”都强调了基于血缘亲情基础上的仁爱。儒家还认为,有了这样的仁爱,家庭之中,自然就会形成孝顺父母、尊敬兄长的局面,所谓:“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因此,行孝道,本身就是仁爱的体现。关于孝道,孔子认为首先是赡养父母,更为重要的是要敬爱父母,认为这是人之为人应具备的道德品质。例如,《论语·为政》中说:“今之孝也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强调尊敬、敬爱父母这是人不同于动物的区别所在。当然,儒家对孝的认识,不仅包括血缘关系下子女对父母的敬爱;还包括对祖先的祭祀;对兄弟的友爱;对长者的尊重等,内容广泛,而其中对身为人子者有特别的要求,这就是说为人子者要通过自己的道德品行赢得良好的声誉,相反,如果行不道德的事,就不仅是自己的名声不好,还连累了父母,让父母也背上恶名,这是对父母极大的不孝。在《吕氏春秋·八览·孝行》中例举了五种不孝之事,像“居处不庄”、“事君不忠”、“莅官不敬”、“朋友不笃”、“战陈无勇”,认为这五种不孝都会使父母名声受到损害。这实际上已经将家庭之中的道德行为延申到了社会之中。说明家庭重视孝道是具有超越于家庭范围的社会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