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法治化:基本内涵、理论基础及其价值取向
2020-08-13李俊杰
德育法治化首先是道德规范上升到法律规范,实现德育体系的法治化,其次是德育能力的法治化,实现德育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的统一。马克思主义德育思想、学科交叉理论、人的发展理论是其理论基础,义务到权利的转向、理论到实践的转向、效用到效果的转向,体现了其价值取向。
201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要发挥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保障和促进作用,把道德导向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都要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文章试着通过德育法治化的研究,进一步理清法治对道德建设的作用。正如俞吾金所说:“做学问就比过去自由多了,觉得很多研究主题都是可以打通的,学科的界限是人为划定的。”
一、德育法治化概念的基本内涵
(一)德育的含义
《说文解字》:“德,升也。”“德”字甲骨字形为行字或行字旁加“直”。行或行字旁的含义是行动、执行,“直”字则是行动和执行的内容和对象。因此,“德”字的核心部分是“直”。德字最初含义体现了对自身素养的提升。育的甲骨文字形,象妇女生孩子。上为“母”及头上的装饰,下为倒着的“子”,表示“身体的自我复制”。延伸到社会学上表示人类的自我复制。就从字源上来说,德育包含实际上是道德规范及其传承。
德育是什么呢?在理论和实践上,人们对这个问题有着各种不同的解读。直到现在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实际上,搞清德育概念,对理论探讨、实际工作都是需要的。德育不能仅仅看成是解决现实思想问题,更主要方面是塑造和培养。
(二)法治的精神
作为具有自我革命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分析我国法治建设经验教训,深刻认识治国理政规律,提出“历史是最好的老师。经验和教训使党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人类社会发展的事实证明,依法治理是最可靠、最稳定的治理。”
强调依法治国的同时,在进一步反思和评估古今中外各种法治模式的基础上,习近平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強调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的统一性。一方面,“法律是什么?最形象的说法就是准绳。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这就是法治。”指出了形式法治的内涵。另一方面,法治要“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指出了实质法治的要求——良法善治,这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之策。
(三)国家治理与德育法治化
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和必由之路,实际上包含治理体系法制化和治理能力法治化两个基本方面。
因此德育法治化首先是道德规范上升到法律规范,实现德育体系的法治化,其次是德育能力的法治化,实现德育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的统一。
不同道德和政治哲学的差异,导致了德育及其法治概念的多样性,进而引发涉及道德哲学和法治的争论。形式意义的德育法治化强调道德规范的形式化、条文化,可以更加突出体现不同的德育法治实践路径和实践模式,能够使持不同德育意见的人们就德育进行集中的、建设性的探讨,并实现不同时代、不同文化之间的对话和交流。当然也要重视形式下体现的道德权利的保护。
二、德育法治化的理论基础
(一)马克思主义德育思想
作为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德育法治化有理论的指引。要进一步发挥刚性的法律与柔性的道德、法律他律与道德自律的协同互补作用,坚持依法治国,不断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共中央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中进一步提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过程。由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之中,实现德育法治化,这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要求和路径选择。
(二)学科交叉理论
德育法治化本身就是教育学和法学之间的交叉,需要进一步强化学科之间的融合。“斯诺命题”可以给一些启发。C.P.斯诺从人文知识分子与科学知识分子的隔膜、人文文化和科学文化的学科分裂入手,认为正是由于这“两种文化”难以融合,造成英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系列困境。这就构成了后来所谓的“斯诺命题”。后来,“斯诺命题”进一步引申发展,所有的科学,其存在对象的整体性与既定学科的局部性的矛盾。科学研究中,无论哪一门科学、无论哪一个学科,只是对部分现象的研究,如果想解决整体性的问题,就可能出现“盲人摸象”的无奈。“斯诺命题”的意义,就在于把这个矛盾揭示出来了。所以必须要加强学科之间的沟通、交流。
中国正面临深刻的历史变革和社会转型,“当前中国处于近代以来最好的发展时期,世界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两者同步交织、相互激荡”。德育法治化蕴含的思想逻辑代表着人文与科学、传统与现代、中国与世界的对话和交融。其所具有的普遍意义和本土经验将为世界性的文化命题和学术探讨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维度和视角。
(三)人的发展理论
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是一个理想而崇高的目标,也是通过社会进步和个人努力可以不断接近的目标。人的全面发展的内涵,主要包括人的需要的满足、能力素质的提升、社会关系的丰富、自由个性和主体性的充分发展等内容。但人的发展不是一种孤立的现象,它和社会的发展是密切相关而又不同的两个方面,人的发展只有在社会发展的拉动下,在社会提供的现实生产力基础上才是可能的。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提出的对人才的强烈需求,就是对人的全面发展提供的绝好条件,也说明了人的发展已经逐步成为国家社会的主题。在法的诸多价值中,体现当今时代主题的“人的发展”是重要内容。生存权和发展权是人权体系中两项基本人权,在法律对人的生存权给予了有效的保障的今天,应逐步把法的核心价值转移到人的发展上来。这也契合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现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一贯强调以维护人民权益作为治国理政的根本宗旨。在法学领域,美好生活的需要和权利本位思想是高度统一的,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任何一个方面,都离不开权利。随便说一个美好生活需要,都不可能不涉及权利。“我国稳定解决了十几亿人的温饱问题,总体上实现小康,不久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德育法治化可以说是生逢其时。
三、德育法治化的价值的重新审视
(一)义务到权利的转向
马克思说:“在社会历史领域内进行活动的,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的目的的。”道德权利意识通常与道德义务相对应,是对行为正当性的自我确权,也是对社会肯定性评价的自觉期待,反映了人类个体社会生活的理想。彭宇案的巨大影响,实际上也是对道德权利的期待。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光有道德义务是很苍白和无奈的。
因此一方面,要满足对道德权利的期待,“各项公共政策制度从设计制定到实施执行,都要充分体现道德要求,符合人们道德期待,实现政策目标和道德导向有机统一。”另一方面,也要对失德行为进行相应惩处。“针对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社会服务、公共秩序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逐一进行整治,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通过德育法治化,不仅仅是享受道德权利,激发教育对象的成长需求,还要履行法律责任,通过强制性的手段保障德育的推进和发展。
(二)理论到实践的转向
教育学家陶行知有句名言,“没有生活作中心的教育是死教育,没有生活作中心的学校是死学校,没有生活作中心的书本是死书本”。从本体论上来讲,生活的价值高于道德价值。在逻辑上,相对道德而言,生活或生命有其在先性或独立自存性。道德价值,都是由生活所规定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道德教育是为了人的生活而存在的。只有植根于生活世界,德育才能有发展的基础和强大的生命力。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本质”。德育只有通过生活世界才能激发教育对象的内在潜力,完成培养人的善的教育活动。长期以来,德育弱效是困扰德育工作者的难题,究其原因是学生“在学校中所接受的价值与态度,根本无法应对生活中的矛盾与问题,所受的教育成了‘善意的谎言,单纯、浪漫的理想破灭了,本来就很脆弱(靠说教、灌输的价值系统只能是脆弱的)的价值系统彻底坍塌了,剩下的就只是道德虚无主义的地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要注意把所提倡的与人们日常生活紧密联系起来,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对待德育工作来说,不仅仅是一种言传,还有“润物细无声”的身教推动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
(三)效用到效果的转向
在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化、我国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的背景下,道德领域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一些社会成员道德觀念模糊甚至缺失,比如郭美美事件;造假欺诈、不讲信用的现象久治不绝,突破公序良俗底线的事件时有发生,比如瑞幸咖啡造假事件。德育法治化就是尝试的一种方法。通过正面树立典型教育,反面做好惩戒,最大限度实现道德领域的好转。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民道德建设,强调立根塑魂、正本清源,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推动道德建设持续深化、创新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他指出:“办好我国高校,办出世界一流大学,必须牢牢抓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这个核心点”,“高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一要抓党建。高校党委牢牢把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全过程,必须牢牢掌握高校立德树人的主动权,切实落实立德树人的重任和责任。尤其提出中央八项规定,强调正风肃纪,公开曝光,通过党风抓民风,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二要全面加强和改进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他特别强调:“高校教师要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他指出:“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遵循教书育人规律,遵循学生成长规律”,遵循“必须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的原则,应采取“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的思想方法。通过抓教师队伍,提升整体水平,为德育工作注入兴奋剂。
(李俊杰: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金融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