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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建设现场动火作业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08-13陈荣波

科技创新导报 2020年16期
关键词:安全管控改进对策

陈荣波

摘   要:在核电项目建设施工中,建筑结构复杂,施工周期长,从土建到安装阶段,涉及到的切割、打磨、焊接、熔接等动火作业贯穿始终,在管道热处理时还存在高温热表面的环境,同时建设现场施工辅助设施种类繁多,厂房内部设备贵重,仪器精密,若发生火险,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因此,应进一步强化动火作业安全管控,预防火险的发生在核电建设现场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针对动火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对策。

关键词:动火作业  安全管控  改进对策

中图分类号:F426.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20)06(a)-0060-02

在核电工程建设现场,若发生火险,不仅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而且还容易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部分核电厂机组数量多,施工任务量大,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动火作业点多面广,如何有效地杜绝火灾事故事件的发生,确保人員、设备安全,给建设现场安全管理带来一定的挑战。本文通过从管理制度、现场管控、人员行为等方面,就核电建设现场动火作业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进行了分析。

1  核电建设现场动火作业存在的问题

根据对建设现场动火作业检查的隐患分类统计,发现现场动火作业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1 动火许可证填写不规范

核电工程建设现场对动火作业实施许可证制度。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动火许可证的“动火地点/部位”栏、“动火原因/事由”栏填写不具体。例如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的动火许可证动火原因/事由直接填写为“施工需要”,有的动火地点/部位范围跨度太大,如6RX 0m-16.5m这样的描述不能表明具体的动火部位。

同时办理动火许可证时没有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分析适用的防火措施,不同的动火点千篇一律的填写同样的防火措施,造成了安全防护措施与现场实际情况不相符,给现场带来了安全隐患。

1.2 防火措施落实不全面

现场在动火作业过程中,有些动火点防火布封闭不严,导致作业过程中火花飞溅。另外,部分动火作业点消防设施未配备或配备不足,还存在配备喷管龟裂、压力指示器模糊等不合要求的灭火器材。高处动火作业未采取有效地防火花滴落措施。如在钢格栅上进行打磨、切割动火作业时,防火布铺设不到位,导致火花滴落至下层,对下层的人员、设备、已安装电缆等造成风险。

1.3 先决条件检查不到位

现场先决条件检查不到位导致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1)动火作业现场氧气瓶、乙炔瓶临时存放安全距离不足,氧气、乙炔瓶紧挨着电焊机、电源箱等电气设备存放,施工过程中氧气、乙炔瓶气带和电源线缠绕在一起等现象时有发生。

(2)动火作业点周边可燃物材料未清理,对已安装电缆、难移动物项等未采取有效地隔离保护措施。

(3)现场存在交叉动火作业的现象,缺乏必要的协调和配合。若赶上工期紧,几个施工作业班组同时在同一部位交叉作业,防护措施不落实,沟通协调不到位,只顾各自施工赶进度,却对交叉施工中产生的消防安全隐患置若罔闻,极易引发火险。

1.4 工器具缺陷

(1)部分动火作业因接到紧急工作指令而进行,动火作业前未对参与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对动火作业中使用的工器具和劳动防护用品也未进行彻底检查,如气割作业时气割枪与气带连接处破损、焊接作业时电焊机未有效接地等工器具缺陷未消除,会给作业过程带来一定风险。

(2)作业人员为方便操作,打磨动火作业时将磨光机保护盖拆除使用,破坏了磨光机的本质安全保护措施,使用时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

(3)未严格执行安全规范标准要求。部分作业人员不熟悉最新规范标准要求,作业过程中仍然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工器具、设施等。如现场作业时氩气瓶使用绿色气带,该种类型的气带执行标准为GB/T2550-2007,与最新标准GB/T2550-2016中氩气需使用黑色气带的要求不相符。

2  改进对策

2.1 改进动火许可证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结合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隐患统计,建设现场对动火作业管理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修订,使之需要填写的内容更加简洁明了,更加适应现场的动火作业管理工作。同时建立了严格的考核制度,增加动火许可证申请及审批的安全违章成本。签字人员要明确自己在该项动火作业中所扮演的角色,所负有的责任,认真对待,层层落实。针对在填写动火许可证时信息不实、批而不审的违规签字人员连带责任班组长、区域负责人进行经济处罚。

2.2 开展安全培训教育,提升消防安全意识

开展安全培训是提升作业人员意识与技能的重要手段。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监火人员的培训。监火人员在动火作业过程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若在实际工作中履职不严而导致违规动火作业发生的,需经过重新培训考核。对于屡次发生该现象的,安全管理部门有权收回监火证,取消其监火资格。针对外来临时厂家,须经接口部门或单位进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履行动火作业的监火职责。

(2)班组长的培训。作为班组的直接管理者,班组长不但要清楚业务工作安排,还要能够有效地辨识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对于动火许可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班组长结合现场实际情况,需再次组织相关作业人员落实动火证上的相关防护要求和注意事项,通过加深作业人员的安全认知度,将相关防护措施严格落实到工作中。

2.3 严格执行管理制度,落实先决条件检查

任何一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都离不开良好的先决条件。在动火作业管理相关制度中,明确了作业前先决条件检查内容。现场作业过程中,先决条件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动火人员安全。动火作业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管理程序的规定,切实履行好自身的安全职责,做到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违章作业,持证上岗。监火人要对动火作业全过程监护,不离岗不串岗。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认真巡查,确保动火作业安全受控。

(2)动火设备安全。动火作业前要认真检查动火作业使用的各类工器具和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存在缺陷,保证电气焊设备接地良好,电源线绝缘符合要求,氧气、乙炔等气瓶安全距离符合要求等。

(3)动火环境安全。动火作业前要对动火点周边进行详细检查,清理周边易燃物,对无法清理的物项采取有效地防护、隔离措施,高处动火作业时落实防火花滴落措施,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2.4 作业使用完好的工器具,确保安全可靠

(1)動火作业前要认真检查动火作业使用的各类工器具和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存在缺陷,保证电气焊设备接地良好,电源线绝缘符合要求,气割枪符合要求等。

(2)动火作业相关人员要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私自拆除工器具的安全防护设施,不改变工器具的用途。各级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认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或纠正,确保动火作业安全受控。

(3)安全监督人员及生产管理人员通过班前会、安全培训等方式将最新规范或标准要求传达至作业人员,使作业人员清楚规范要求并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执行,避免在作业过程中因不清楚规定而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工器具及施工设施。

3  结语

动火作业是在核电工程建设现场存在的一项具有一定安全风险的作业,需要在日常工作中规范管理,常抓不懈,并严格进行过程监督,杜绝因导致违章动火作业而引发火灾事故。可通过外部对标、经验反馈等方式进一步汲取良好实践经验并应用推广,同时结合标准化、精细化等管理手段进一步提升现场动火作业管理水平,使工程建设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稳步推进。

参考文献

[1] 高宝良,张文海.动火作业安全[J].现代职业安全,2011,3(115):104.

[2] 赖松凤.建筑消防工程隐患成因及整改对策探析[J].科技创新导报,2016,13(25):103.

[3] 陈伟明,杨建民.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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