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感知道德义务、地方依恋与企业环境责任:基于高阶梯队理论的视角
2020-08-10周敏奇何昌清古继宝
周敏奇,何昌清,古继宝
(1.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管理学院,安徽 合肥230026;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211106)
1 引言
CER 是指企业为实现可持续环境发展而采取的符合环境伦理和法律要求的行为[1]。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速,环境问题正日益凸显。例如,紫金矿业、中海油等一系列频发的环境污染事件,不仅给涉事企业的声誉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也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实践表明,环境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国企业进一步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键。这一严峻的现状要求企业重新调整战略方向和能力,以响应可持续发展的呼吁。那么,CER 到底受哪些关键因素的影响呢?进一步地,影响CER 的关键中间机制和过程到底有哪些?这都是企业管理者和研究者亟待回答和解决的重要议题。
在CER 领域,基于制度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研究已经相当成熟。但是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理论的研究,非正式制度由于具有延续性的特点,它比正式制度有着更明显的约束力[2]。目前非正式制度在CER 中的研究主要关注企业高管的宗教信仰以及传统文化等[3,4],而鲜有学者关注到高管个人因素(例如,高管的情感和态度)对CER 的影响。本研究基于高阶梯队的视角,创新性地选取高管感知道德义务和地方依恋这两种分别代表高管态度和情感的非正式制度的关键因素,探索其对于CER 的影响。其次,大量以感知为基础的研究都发现个体的态度、信念和情感等并不是直接作用于行为,而是通过影响行为意愿而做出行为决策,促使他们关心企业绿色行动。鉴于此,本研究将探讨高管环保意愿在伦理道德、地方依恋与CER 之间所起的中介作用。
此外,高阶梯队理论也认为,高管对社会环境的认知(例如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也会影响到企业的战略选择和行为(例如CER)。尽管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已经成为国内外CER 前因研究的热点,但不同学者在不同时期基于不同地区针对不同行业和规模的企业进行实证分析,却得出不同的研究结果[5,6]。此外中国相对不完善的环保制度体系,这种压力在中国情境下的实际作用尚不明确。为此,我们探讨这种压力在高管态度(感知道德义务)和高管情感(地方依恋)发挥作用过程中扮演不同的调节作用,这对于更好地明确感知道德义务和地方依恋的作用边界具有重要的意义。
鉴于此,本研究将从高阶梯队理论的视角深入探讨CER 的驱动机理,并试图回答以下三个问题:哪些关键因素影响了CER?CER 的行为意向转化为CER 行为的边界条件是什么?以及如何激发企业管理者主动保护当地环境的行为。具体而言,本文以高阶梯队理论为基础框架,以高管环保意愿为中介,以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作为调节,探讨高管感知道德义务和地方依恋对CER 的影响机制,并构建了解释CER 的整合模型。
2 理论基础与研究假设
2.1 地方依恋和高管环保意愿
目前在CER 领域针对人地关系的研究还很少,仅有的几篇文献只是在调查人地关系对社区支持和企业绩效的关系[7,8]。国内学者胡珺等[2]也证实,在环境污染治理中,非正式制度的作用不应该被忽略。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人地关系对企业环境治理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2]。已有研究提出,人地关系会影响人们在群体内部发展关系,然后利用这些关系可以影响个体的认知、情感、动机和行为[9]。
地方依恋由三个层面来决定:分别是地方依赖,情感依恋和地方认同[10,11]。这三个层面并非显著区分,时常在一起作为地方依恋概念的测量指标。地方依恋意指一个地方的环境景观、公共设施、资源等能满足用户的特定需求,以及人与特定地方之间建立起的情感联系,从而构建自身与地方相契合的位置与角色。根据高阶理论,高管的行为以及对组织情境进行理性的决策容易受到其自身所处环境以及个人心理特质的影响。基于此,本文认为地方依恋会正向影响高管的环保意愿。
首先,高管对企业所在地的功能依恋(地方依赖)能显著提升其环保意愿。由于所在地能够提供满足企业活动的资源、设施和服务等,基于“互惠”的原则,高管也能够产生出对环境友好的意愿和行为[12]。例如,在企业产品质量评价中,将产品的环保属性考虑在内。其次,高管对企业所在地的情感依恋越高,其环保意愿越强。情感上的依恋程度越高,企业高管更愿意以较高的环境标准来要求企业的行为,他们更有可能会提升自己的环保意愿[13]。例如,当具有强烈的地方依恋时,企业管理者更愿意努力理解环保方面的知识,从而提升其环保意愿。第三,高管对所在地区的认同感也会正向影响其环保意愿。地方依恋会激发高管对地方的认同感,这种认同和归属感会影响高管将自身与群体外部区分开来,做有利于本地区的事情[14]。例如,在考虑公司战略决策时,会将对环境的影响考虑在内。事实上,在旅游管理领域,已有学者证明了游客地方依恋的不同维度都会对其环保意愿和行为产生正向的影响[13]。综合以上分析,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a地方依恋与高管环保意愿呈正相关。
2.2 感知道德义务和高管环保意愿
感知道德义务指导人们在多大程度上倾向于从事有利于环境的行为。感知道德义务是人的内在状态,它解释了人们在面对伦理问题时,对行为或道德或不道德的责任感的程度。感知道德义务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无需外界的监管,它会要求人们在社会中自发地遵循,对个人的行为进行约束以及指导,它会驱使人们选择某种行为。
环境问题被认为是道德问题,道德义务在激活时会影响一个人的亲环境行为意愿[15]。根据高阶梯队理论,高管自身的态度或价值观会显著地影响其行为以及对环境的认知与理解。当具有感知道德义务的企业管理者意识到企业一些非绿色行为决策会导致有害后果时,并将这些有害后果归咎于自身道德责任感时,这种道德义务的激活就发生了。企业污染环境带来的负面问题会激活企业管理者内心的负面情感,又会导致违反道德义务所引起的自我价值感的降低以及良心受到的谴责。感知道德义务越强烈,在面对地区的环境问题时,企业管理者就会有强烈的责任感,而这种强烈的责任感会对企业高管产生一种无形的控制力,促使他们自发地提高自己的环保意愿,基于自身的行为准则去实施被地区认可的行为。综合以上分析,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b感知道德义务与高管环保意愿呈正相关。
2.3 环保意愿的中介作用
大量以感知为基础的研究都发现个体的态度、信念和情感等并不是直接作用于行为,而是通过影响行为意愿而做出行为决策,促使他们关心企业绿色行动。现有研究结果显示,环保意愿和环境行为之间的关系是不确定的[16,17]。高阶梯队理论认为,组织的战略和行动受到个人层面经验能力、价值观和认知的影响[18]。企业高管作为组织中最具影响力的角色以及信息处理中心,对企业的战略决策有着重要的影响。基于高阶梯队理论,本文认为企业管理者在CER 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作为占据企业领导位置的高管,随着其环保意愿的增加,对企业CER 的战略会产生重大影响,这种影响会促使企业参与CER。由此可以推断,高管的个人环保意愿对CER 行为有一定的决定作用。综合以上分析,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a地方依恋对CER 的影响是由高管环保意愿起中介作用的。
假设2b感知道德义务对CER 的影响是由高管环保意愿起中介作用的。
2.4 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的调节作用
根据高阶梯队理论,在考虑双重影响时,还需要考虑社会环境的影响,管理者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诉求反应与管理者的认知反应密切相关[19]。我们在探索影响CER 的双重因素时,还需考虑到利益相关者压力的调节作用,探索情感/态度对社会压力是否具有不同反应。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指的是包括政府、顾客、媒体等影响企业行为的对象或者群体[20]。具体来看,在环境管理领域,学者们将这些利益相关者分为四大类:(1)员工、消费者、供应商、竞争者和股东等组织利益相关者;(2)政府等环境监管利益相关者;(3)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等社会利益相关者;(4)媒体[21]。在现有研究中,基于利益相关者视角对企业环境行为的研究主要分为两派,一部分学者认为企业应该针对不同的利益相关者或利益相关者压力,采取相应的回应(例如环境行为或战略)。然而,相当一部分学者通过实证研究一致认为企业会将利益相关者压力看作是利益相关者关于环保的整体需求[22]。这种观点认为企业不会对各种利益相关者压力做出不同的反应,当企业感知到某一或某几类压力时,也会关注到剩下群体的压力,这种整体的压力会促使企业采取相应的环境行为。因此,本文采纳第二种观点,认为企业并不会有选择性地回应不同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而是将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压力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尝试探索其调节作用。
企业实施环保行为的意愿通常是通过促进某种自利来驱动的[23],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越强,具有地方依恋的企业会更加依赖政府等多方力量的指导,激励企业自身去进行环保方面的改造,以求达到多个组织或团体对企业的要求,以此促成自己的外在形象与良好关系。学者发现当企业感知到通过实施类似环保行为可以获得竞争力时,就更有意愿实施环保行为[24]。企业满足利益相关者的期望使企业能够专注于追求自身利益并且在该地中形成一种良好的社会关系。当企业感知到环境效益以及和地区间的关系带来的利益并在环保行为中采用自利战略时,众多利益相关者的期望被企业所了解,企业实施环保行为的意愿更强。此外,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越大,企业会对自身的利益愈加敏感,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企业将会投入更多的资源到该地区,决策者也更有意愿去实施环保行为。综合以上分析,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a地方依恋与高管环保意愿之间的关系受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的正向调节,压力越大,地方依恋对高管环保意愿的影响越大。
相反,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和感知道德义务在规范方面的能力存在不对等的现象。企业决策者自我规制的确能够影响到其参与实施环保行为的意愿,但是在面临社会上多方利益相关者的压力时,此时,企业高管会优先为了满足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期望而忽略了自我规制的作用。进一步地说,来自社会上被多方所公认的准则(norms)和高管自身的道德准则(norms)同时存在时,利益相关者施加的压力越大,企业高管在做决策时,就会优先考虑利益相关者的需求而忽略考虑自身的道德准则的影响。自我准则的目的可能与某些利益相关者的道德体系以及价值观等有冲突甚至相违背。此外,不同的行为标准也使得决策者感到困惑,相对应也会弱化了决策者对自我规范行动的热忱。因此,本研究认为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会降低高管自身感知道德义务在环保意愿中的作用。综合以上分析,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b感知道德义务与高管环保意愿之间的关系受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的负向调节,压力越大,感知道德义务对高管环保意愿的影响越小。
假设1 ~3 所揭示的关系进一步表现为两阶段有调节的中介作用:即地方依恋和感知道德义务与CER 之间的关系通过高管环保意愿进行传导;同时,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会对该中介作用产生影响。为进一步探索地方依恋和感知道德义务对CER 的影响机制,本研究提出有调节的中介效应假设:
假设4a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调节了地方依恋与CER 关系间的中介作用。当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水平较高时,高管环保意愿的中介作用会更加显著。
假设4b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调节了感知道德义务与CER 关系间的中介作用。当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水平较低时,高管环保意愿的中介作用会更加显著。
综上,本研究提出理论模型,如图1 所示。
图1 研究模型
3 研究设计
3.1 研究样本和数据收集
我们通过与某省经信委合作,进行问卷调查和数据收集。调研开展于2017 年8 月至9 月,在收集数据时,为了确保多数据来源,降低共同方法偏误的影响,我们选取总经理、行政经理和生产经理来回答不同的变量。在接受调查的676 家公司中,我们收到了262 份调查问卷,通过排除填写的不完整的问卷,最终得到238 份有效问卷。在样本结构方面,民营企业占89.5%;公司规模在20 人以下占40%,20 ~30 人占30%,30 ~40 人占9%,40 ~50人占6%,50 人以上占15%;企业成立时间在5 年以下占15%,5 ~10 年占36%,10 ~25 年占45%,25 年以上占4%;主管学历在初中及以下占13%,高中或中专占52%,本科或大专占33%,硕士及以上占2%;主管年龄在30 岁以下占11%,30 ~40岁占44%,40 ~50 岁占32%,50 岁以上占13%。
3.2 变量测量
本文采用Yuksel 等[10],Kyle 等[11]关于地方依恋的测量,典型题项如“对于经营公司的场所,我想不出比本地区更好的设施与服务”,Cronbach’s α 值为0.962。采用Sandve 和øgaard[25]开发的量表进行感知道德义务的测量,典型题项如“我认为关于企业环保项目的选择涉及道德层面”,Cronbach’s α 值为0.918。采用Ramkissoon 等[26],González-Benito 等[27]开发的量表进行高管环保意愿的测量,典型题项如“即使降低生产率,我也会坚持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Cronbach’s α 值为0.924。对于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采用González-Benito 等[27]开发的量表进行测量,典型题项如“政府和监管机构为贵公司带来的环保压力程度”,Cronbach’s α 值为0.963。而对于CER,采用Lindgreen 等[1]开发的量表,典型题项如“在商业决策中考虑环保问题”,Cronbach’s α 值为0.963。以上所有变量的每个题项都以5 点Likert 量表进行填写,1 ~5 表示从“非常不同意”到“非常同意”。控制变量为企业家年龄、教育程度和企业规模以及企业成立时间。
4 实证分析结果
4.1 信度和效度
地方依恋、感知道德义务、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高管环保意愿以及CER 这5 个变量各题项的因子载荷均超过临界值0.7,CR 值分别为0.964、0.918、0.963、0.924、0.969,均超过了0.7,AVE 值分别为0.729、0.738、0.722、0.802、0.839,均大于0.5,且各变量间的相关系数均小于其对应变量AVE的平方根,问卷整体的信度与效度满足研究要求。此外,验证性因子分析结果显示,五因子模型与实际数据拟合程度比较好(χ2/df =1.84,RMSEA=0.06,CFI=0.96,NFI =0.96),说明五因子模型具有最佳的拟合度,显著地优于其他备选模型。
4.2 共同方法偏误
本研究采用两种方法来测试可能存在的共同方法偏误问题。首先,采用Harman 单因子检验法对回收数据进行检验,结果显示没有单一因子析出;其次,通过加入一个非可测方法因子的方法,即将共同方法因子作为一个潜变量加入结构方程模型,比较加入该潜变量之后模型拟合度的变化。分析结果表明,控制了共同方法因子后,模型对数据的拟合度并无显著提升(χ2=647.93,df=238,χ2/df =2.72)。因此测量中并不存在严重的共同方法偏差问题。
4.3 假设检验
4.3.1 主效应及中介效应检验
本文采用多元层级回归的方法来检验假设模型。在检验假设1a 和1b 时,先把企业家年龄、教育程度和企业规模以及企业成立时间作为控制变量放入回归方程,然后再将自变量地方依恋和感知道德义务放入回归分析中。如表1 中模型2 所示,地方依恋(β=0.285,p <0.001)和感知道德义务(β=0.561,p <0.001)与高管环保意愿显著正相关,该分析结果支持了假设1a 和1b。
表1 高管环保意愿的中介效应结果
为了检验高管环保意愿在地方依恋、感知道德义务与CER 之间关系中的中介作用,本文首先采用经典的检验中介效应的四个步骤:(1)自变量与中介变量显著相关;(2)自变量与因变量显著相关;(2)控制自变量后,中介变量与因变量显著相关;(4)在上述三步基础上,如果自变量对因变量的效应减小,表示是部分中介;如果自变量对因变量的效应不显著,表示是完全中介效应。假设1a 和1b 已经验证了自变量和中介变量的显著关系,因此我们只需要检测后面三步。首先,如表1 中模型4 所示,地方依恋(β=0.196,p <0.05)和感知道德义务(β=0.390,p <0.001)对因变量CER 显著正相关,主效应检验成立。第二,在控制了自变量地方依恋和感知道德义务后,中介变量高管环保意愿与CER 显著正相关(β=0.271,p <0.01,模型5)。第三,如表1 中模型5 所示,当控制变量、自变量和中介变量同时进入回归方程时,地方依恋对CER 的影响系数由0.196(p <0.05)减小到0.119(p >0.05,不显著),因此高管环保意愿在地方依恋与CER 之间扮演着完全中介角色,即H2a 成立。同理,感知道德义务对CER的影响系数由0.390(p <0.001)减小到0.238(p <0.01),因此高管环保意愿在感知道德义务与CER 之间扮演着部分中介角色,即H2b 也成立。
为进一步检验两个中介假设,本文采用Bias-corrected Bootstrapping 方法进行检验。由表2 看出地方依恋(间接影响=0.077,95%CI=[0.140,0.191])和感知道德义务(间接影响=0.152,95%CI=[0.061,0.335])通过高管环保意愿对CER 的间接影响为正且显著,置信区间不包括零。因此,假设2a 和2b 得到支持。
表2 地方依恋和感知道德义务(通过高管环保意愿)对CER 的间接影响
4.3.2 调节效应及被调节的中介效应检验
为了检验假设3a 和假设3b,本研究采用层级回归分析,表3 显示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正向调节地方依恋对高管环保意愿的影响(β=0.103,p <0.05,模型7)。与此同时,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负向调节感知道德义务对高管环保意愿的影响(β=-0.175,p <0.001,模型7)。
表3 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的调节作用结果
图2 地方依恋与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交互
为了确定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对地方依恋和高管环保意愿关系的影响以及对感知道德义务和高管环保意愿关系的影响,我们绘制了高于和低于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均值一个标准差水平下地方依恋、感知道德义务与高管环保意愿之间的关系(图2 和图3)。当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高(r=0.72,p <0.001)时,地方依恋对高管环保意愿更有积极作用;压力低(r=0.52,p <0.001)时,感知道德义务对高管环保意愿的影响更大。
本文运用Process 来验证有调节的中介效应。由表4 可知,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对地方依恋与CER 的间接关系存在调节效应的判定指标为-0.03(置信区间为[-0.15,0.05]),置信区间包含0,因此对于地方依恋而言,有调节的中介效应不成立,假设4a 不成立。当感知道德义务作为自变量时,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对感知道德义务与CER 的间接关系存在调节效应的判定指标为-0.08(置信区间为[-0.21,-0.01]),置信区间不包含0,有调节的中介效应存在,假设4b 得到验证。
表4 有调节的中介效应分析结果
5 讨论
5.1 研究结论
研究结果与假设基本一致。地方依恋和感知道德义务都与CER 呈正相关,感知道德义务对CER 的作用更加显著。并且这些关系是由高管环保意愿所中介的。此外利益相关者压力并没有对高管环保意愿起到显著的正向作用,可能原因是样本企业所处的行业基本上是中小制造型企业,而这可能是中国目前的经济情况下,政府监管以及行业规范的盲区。研究结果还显示,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正向调节地方依恋和高管环保意愿之间的关系,负向调节感知道德义务与高管环保意愿之间的关系。此外,研究模型还发现了有调节的中介效应的存在,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调节了感知道德义务与CER 关系间的中介作用。
5.2 理论贡献
本研究的理论贡献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第一,通过选取高管感知道德义务和地方依恋这两种分别代表高管态度和情感的非正式制度的关键因素,探索其对于CER 的影响,不仅有助于丰富关于CER 前因的研究,也拓展了高阶梯队理论的相关研究。第二,实证检验了高管环保意愿扮演的中介角色,丰富了关于高管环保意愿的研究,也进一步厘清了“高管特质是如何影响CER”这一问题。第三,引入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作为关键的情境因素,探索其发挥的差异化调节作用,不仅丰富了感知利益相关者压力的相关研究,也有助于我们理解CER 行为产生的不同边界条件。
5.3 实践意义
本研究还具有如下实践意义:(1)政府应该通过提供参与地区规划、决策的机会以及关注如何让企业高管对环境承担更大的道德责任,加强企业负责人的地方依恋和道德感,以促进CER。同时,在政策制定层面,应考虑到地方依恋的作用,基于以人为本的环境政策有可能获得更高的共识和企业支持,从而有利于提升CER。(2)政府环保部门应重视对企业高管环保意愿的培养和提升,通过召集企业高管进行研讨和学习,让他们意识到企业环保行为不仅仅是政府的责任,也需要每一个企业的参与和共同努力。这样有可能会激发他们的环保意愿,并倾向于采取行动保护当地的环境。(3)要合理地平衡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压力,因为压力一旦过大,对具有伦理道德的企业高管来说,反而是一种负担,企业会为了满足各方的需求而使得企业的环保活动不达标。
5.4 局限性和未来研究
本研究具有以下局限性:(1)本研究的数据为横截面数据,不能用于检测变量间的因果逻辑关系。我们建议未来的研究包括采用纵向研究和面板数据,以此来测试因果关系及内生性的问题。(2)本研究仅考虑了地方依恋和感知道德义务的作用,未来可以考虑价值观、信念等高管层面的非正式制度因素对CER 的影响。(3)本研究中的样本公司位于中国中部,这可能会限制研究结果的普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