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编制管理体系 助力“区管校聘”改革
2020-08-06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编办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编办
夷陵区委编办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鄂编办发〔2016〕22号)精神,认真落实《夷陵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区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宜夷办文〔2017〕27号),主动作为,紧密配合,全力支持夷陵区“区管校聘”教师管理体制改革。
调整优化机构,实现区乡同步。设立宜昌市夷陵区教师发展中心,为区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承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師师德建设、人事调配、岗位聘用、工资社保、奖励惩处等具体经办工作。撤销原各乡镇初中加挂的宜昌市夷陵区XXX乡镇(街道)中心学校。按区域设置5个学区,各学区受区教育局委托,督导辖区内学校的教育教学、安全、党建及项目建设等工作;协助区教师发展中心开展辖区内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平均每个学区人员控制在10名以内(在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中调剂解决),整合资源,减员增效。
系统整合职能,实现师资统管。将区教育局人事股承担的义务教育阶段在岗教师的人事管理工作、行政审批股承担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和注册相关经办工作,区教师教育教学研究中心承担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培训工作,交由区教师发展中心承担。职责划转整合后,区教师发展中心相对集中承担教师队伍管理和教师发展培训工作。
创新编制管理,做实公共教育。一是足额核定编制。以生师比为基础,结合学校所在地域、规模及学校发展需要等实际,重新核定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编制共2601名,其中初中阶段教职工编制1136名,小学阶段教职工编制1465名。对教师编制实行总量控制,均核定在区教师发展中心。二是实行动态调整。结合学校教师减员、生源变化及教育改革发展需求,按照“缺额全补”的原则,聚焦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学科师资短板,分年度拟订用人增编计划,着力破解结构性缺编难题。夷陵区经过2018年“区管校聘”改革后,2019年通过招考、引进、调入等方式补充100余名教师,今年在财政异常困难的情况下,仍拟新招聘招考教师69名。三是加大政策倾斜。实行教师调配快捷通道“备案制”。在严控总量的基础上,扩大教育系统人事调配自主权,区教育局按学校规模和岗位需求核定义务教育学校岗位总量,指导学校按岗聘任,对教职工余缺进行全区调剂。调整到位后,区教师发展中心向区委编办进行报备,完成实名制登记,从而建立起教师调配快捷通道。
责任编辑/李慕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