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中几种乳制品及其工艺分析
2020-08-05郭利亚顾佳升张养东
郭利亚,顾佳升,张养东
(1.河南科技学院,新乡 453003;2.上海市奶业行业协会,上海 200072;3.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北京 100193)
2018年以来,两年多时间中美双方进行了十三轮经贸磋商,2020年1月中旬,中美双方在美国华盛顿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美利坚合众国政府经济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1]。该《协议》文本,有中文和英文两版,包括序言、知识产权、技术转让、食品和农产品、金融服务、汇率和透明度、扩大贸易、双边评估和终端解决、最终条款九个章节。
国内外各方都对该《协议》给予了积极的评价和评论[2,3]。《协议》文本遵循了国际惯例,体现了平等和相互尊重,文本内容不仅包括美方对中方的关切,也包含中方对美方的关切。这是双方采用争端解决机制,通过不同工作层级磋商解决存在问题达成的协议,也是中美双方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达成的阶段性协议[3]。因此,中美正式签署的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表明了中美未来经贸关系的发展方向。《协议》中,约定的采购商品遵从了差异性,考虑了双方的比较优势以及产业链等。中国将从美国进口包括乳制品在内的众多食品,这些食品的进口是对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产品结构优化调整的有益补充和助力,将进一步加深中美乳品的经贸交流和联系[2]。
1 《协议》中乳制品术语及其工艺
《协议》中,附录二就乳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达成了重要的贸易规定和相关要求,共有8项条款,涉及几种乳制品,其中出现了4种新的乳制品术语名称,与国内产品比较,没有直接对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为加强对这4种产品的理解或了解,结合国际乳品联合会(IDF)发布的乳业术语等资料,将这几种产品及工艺简要阐述如下,以便于行业间和同行内讨论交流。
1.1 延长货架期乳
延长货架期乳,英文版《协议》中名称为“Extended Shelf-Life Milk”(以下简称“ESL乳”),在附录二第二条第五款对延长货架期乳进行了规定。根据美国法规《Grade“A”Pasteurized Milk Ordinance》(以下简称PMO)的相关定义及释义理解[3],ESL乳是采用中等强度热杀菌处理工艺加工获得的液态奶,美国称其为“过度热杀菌奶或超巴氏杀菌奶”,英文名也称作“Ultra Pasteurization Milk”,简称UP乳。该工艺介于传统巴氏杀菌工艺和高温灭菌工艺之间,主要特征是产品保质期比高温灭菌奶短,但比巴氏杀菌奶长。通常情况该产品保质期大于10d,小于45d。欧盟国家将此工艺一般称为ESL,但暂无相关专门的国际组织标准。根据美国PMO规定,习惯将此工艺称为UP。与UP对应的常见的各种液态奶加工工艺见表1,从中可以看出UP与常见液态奶加工工艺的差异。
对于ESL及UP乳,我国目前没有直接对应的ESL或UP乳的国家标准。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GB19645-2010)》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 25190-2010)》中 ,所描述的生产工艺与ESL不同,产品与UP乳也存在明显差异,不能等同或者划等号。但在我国团体标准平台中,2019年12月天津市奶业科技创新协会发布的《高温巴氏杀菌乳(T/TDSTIA 009-2019)》标准中,显示了在同等存储条件下,产品的保质期比巴氏杀菌产品的长,保质期可以达到21d[8],据此判断,该团体标准中的高温巴氏杀菌乳与UP乳(ESL乳)的生产工艺及对应的产品类似。对于UP或ESL乳,结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生乳(GB19301-2010)》《高温巴氏杀菌乳(T/TDSTIA 009-2019)》标准与相关文献及研究[9,10],可以更好地理解其产品特性、工艺要求等相关内容。
表1 常见液态奶热处理工艺与UP的比较[4~8]
1.2 强化乳
强化乳,英文版《协议》中名称为“Fortified Milk”,在附录二第二条第六款对其进行了规定。强化,来源于fortified一词,IDF编著的乳业术语词汇(第二版)[11],中文译本中“fortified”译为“强化的、增补的或增浓的”。
强化乳,在国际上,比如IDF奶业术语词汇中有vitamin-fortified milk的词例,译为维生素强化乳。这类乳制品是在乳中添加了维生素类物质,以提高或丰富乳中维生素的种类或含量。它与配方食品的区别是添加物单一,没有配方食品系统完整,但适用人群的范围相对较广。
当前我国没有直接对应的强化乳国家标准,但从生产工艺上看,强化乳与我国的调制乳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GB25191-2010)》的生产要求及对应产品标准类似。因此,《协议》中规定了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GB25191)》的标准要求允许美国强化乳输入中国。
1.3 超滤液态乳
超滤液态乳,英文版《协议》中名称为“Ultrafiltered Fluid Milk”,在附录二第二条第七款对其进行了规定。超滤是一种膜过滤处理技术,其技术原理主要是带有压力的溶液流经带有特定设计的“半生物学选择性通透膜”,使溶液实现物理化学分离或同时被浓缩。
超滤得到的液态乳部分,按IDF奶业术语定义中的解释,是利用膜将分子质量在1~200kDa范围的乳成分分子除去,保留乳中的蛋白质、脂肪和有机盐,使其比未处理的乳中含有更高的含量[11]。
目前,我国标准体系中没有与超滤液态乳相应的国家标准,因此,对超滤液态乳的产品,《协议》要求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调制乳(GB25191)》的标准要求,允许美国超滤液态乳输入中国,且产品应该具有“超滤技术”标识等规定。
根据IDF奶业术语词汇中的释义理解,在对乳实施超滤后,将乳分成了两部分,即保留液和透过液。保留液为得到的超滤液态乳部分;另一部分透过液含有部分水分、部分或全部可溶性无机盐、乳糖、非蛋白氮化合物和水溶性维生素等。由此可以判断,透过液也是可能用于生产《协议》中附录二第二条第八款“乳渗透物粉(dairy permeate powder)”的一类原料。
1.4 乳渗透物粉
乳渗透物粉,英文版《协议》中名称为“Dairy Permeate Powder”,在附录二第二条第八款对其作出了规定。渗透物,按IDF奶业术语定义中的释义,是经过滤或超滤、反渗透过程中等膜处理后,选择性透过滤膜的液体[11]。但该奶业术语中,没有发现有对应的“乳渗透物粉”的词语,根据词义判断或推测,在乳品加工工艺上,对得到的渗透物经过或不经浓缩后进一步脱水干燥,即可生产相应的干乳制品,即渗透物粉。
进一步分析,乳渗透物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乳经过膜处理后的乳透过液,比如在IDF奶业术语中,有“乳清透过液(whey permeate)”的词例,根据词义理解,将乳清透过液喷粉后,可得到乳清粉等粉状乳制品,属于乳渗透物粉范围内的一种产品。
目前,我国没有完整对接的乳渗透物粉国家标准。因此,对乳渗透物粉的产品,《协议》中规定了按照我国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规范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查工作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发[2017]14号)要求,完成美国食用乳渗透物粉的审批等事项的条款内容。
2 结语
近年来,中美贸易摩擦一直是国际上关注的一个热点话题,此次签订《协议》后,表明中美贸易已出现新的积极变化[2,3,12]。《协议》中规定,未来两年增购美方工业制成品、农产品等2 000亿美元商品和服务。从该《协议》关联的中美贸易最新进展看,国家财政部官方信息显示,2020年2月上旬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出台了《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2020年2月14日起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三批)加征关税公告中规定的加征税率,对该公告附件1第一、二部分所列270个、646个税目商品的加征税率,由10%调整为5%;第三、四部分所列64个、737个税目商品的加征税率,由5%调整为2.5%[13]。该批税目商品涉及乳品,其中的奶油、酸乳、奶酪等已签订的税目名录中乳制品,加征税率由5%调整为2.5%。这些奶业产品加征税率的调整,表明中美奶业贸易出现积极变化,中美两国奶业可能由此进入新一轮贸易阶段,未来两国奶业发展也可能出现新的变化。
针对《协议》里新出现的新的乳产品或名称术语,建议及时开展奶业行业分析和制定应对办法,完善奶业标准、规范或制度,比如组织研究启动对应的奶业术语等国标或行标制订计划,以适应当前和未来国内奶业行业和国际奶业贸易发展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