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建设和发展
2020-08-04杨宗儒
杨宗儒
2020年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公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标志海南进入新的重大历史发展阶段。在海南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改革开放重大举措,是党中央着眼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战略决策。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中大有可为。海南证监局将紧紧围绕《总体方案》安排,积极发挥资本市场枢纽作用,不断集聚、优化配置资本要素,服务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建设和发展。
一、《总体方案》涉及的资本市场创新政策
《总体方案》中资本市场创新政策主要包括:金融服务于跨境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加快服务于海南对外开放的金融服务体系和金融服务能力建设;金融改革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一)金融服务于跨境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
在跨境融资方面,支持在海南自贸港内注册的境内企业根据境内外融资计划在境外发行股票,优先支持企业通过境外发行债券融资。在跨境投资方面,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提高跨境证券投融资汇兑便利;全面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探索适用市场需求新形态的跨境直接投资,试行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和QDLP(合格的境内有限合伙人)两项制度。
(二)加快服务于海南对外开放的金融服务体系和金融服务能力建设
丰富海南的金融业态,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设立独资或合资金融机构。支持国际能源、航运、产权、股权、大宗商品等要素交易平臺建设。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建设国际知识产权交易所。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已经设立的交易场所在会员交易、清算、交割,投资者权益保护、反洗钱等方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规则与制度体系。支持金融业对外开放政策率先实施,培育证券基金期货机构服务于开放型经济的金融能力。支持金融机构立足海南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质效。依托自贸港建设,推动发展相关的场外衍生品业务。
(三)金融改革创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围绕海南现代产业体系的建设重点,强化金融支持和改革创新。推动海南重点发展产业的聚集规模和产业竞争力的提升。重点服务实体经济投融资需求,扶持海南具有特色和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并在境外上市、发债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支持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住房租赁专项债券等。对有稳定现金流的优质旅游资产,推动开展证券化试点。支持住房租赁金融业务创新和规范发展,支持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四)构筑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优化资本市场基础设施和法治环境,落实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建设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预警和评估体系,加强对重大风险的识别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配合加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和反逃税审查,研究建立洗钱风险评估机制,定期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配合构建适应自贸港建设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
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下海南资本市场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一)证券服务机构类型较为齐全,服务能力有待提升
海南现有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代销机构各2家,证券投资咨询机构1家、私募基金管理人55家、证券期货分支机构96家。近年来,海南证券服务机构枳极开拓业务范围,提高专业和综合服务能力,呈现积极扩张态势,但资本实力不强,业务类型有待进一步丰富。随着自贸港金融开放政策逐步落地,金融创新日趋活跃、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证券服务机构面临金融服务需求多元化、业务经营规模质量如何适应自贸港发展需要的挑战,提升金融服务能力迫在眉睫。
(二)上市公司经营领域较广,经营质量需进一步提高
海南现有31家上市公司、30家挂牌公司,业务范围涵盖交通运输、生物医药、农业、现代服务等多个行业,形成了一些龙头企业,后备上市企业在精准扶持下将陆续登陆资本市场。但部分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粗放,产业布局与自贸港重点发展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三大产业的协同度、融合度不高,公司经营理念、治理水平和质量效益与自贸港现代产业体系建设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资本市场积极支持海南改革创新,服务功能需进一步发挥
近年来,海南资本市场发展迅速,直接融资额连续2年增幅超过30%,2019年并购重组交易金额、私募基金产品规模较2017年分别增长8倍、8.7倍,支持海南实施包括挂牌交易20号胶期货品种、设立20号胶和原油期货保税交割仓库、推广实施天然橡胶“保险+期货”、知识产权证券化、农垦土地资本化、人才住房租赁REITs、旅游目的地CMBS等在内的多项金融创新,有力支持了海南实体经济发展。《总体方案》提出了跨境投融资、对标国际规则建设交易场所等重大制度创新安排,在操作层面还需要相关政策配套、细化和落实。随着有关优惠政策落地,资本市场服务自贸港建设的功能将进一步发挥。
(四)金融治理水平不断提高,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监管协作等方面需进一步增强
近年来海南企业培育、监管执法、风险处置、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逐步建立完善,证券监管机构、地方政府及企业对加快发展利用资本市场逐步形成共识。未来,海南金融开放力度加大,金融业态将进一步丰富,市场主体规模预计快速增长,这对金融治理的系统完备性、科学规范性、运行有效性提出更高要求。
三、推进资本市场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着力点和发力点
(一)在“时”与“势”的辩证认识中把好建设方向
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的“时”十分有利。当今世界经济正处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形势最错综复杂、不确定因素最多的时期,而我国发展仍处于并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的时代方位没有改变。在此背景下,海南建设自贸港,主动推进更高水平开放、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的“势”不可阻挡。在推动资本市场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过程中,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充分发挥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紧抓机遇窗口期乘势而上,以开放思维、前瞻眼光和务实举措推动自贸港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要加强理论学习和政策研究,促进广大从业人员提高综合素质,提升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服务自贸港建设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在“谋”与“干”的科学统筹中开拓创新
注重研究谋划。海南经济体量小、产业基础薄弱、各方面人才短缺,自贸港建设任务异常艰巨。要坚持把资本市场服务自贸港建设放在国家大局中思考、谋划,探寻推进自贸港建设和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结合点,积极推动制度集成创新。积极借鉴国际最佳实践,谋划具体落实举措,为资本市场服务自贸港建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
注重真抓实干。不断优化服务机制、壮大市场主体,推动资本市场要素自由便利流动,夯实海南资本市场发展基础,创造有活力、有韧性的发展环境。广泛宣传自贸港和资本市场的政策措施,讲好讲透自贸港、资本市场的政策红利和愿景优势,把发展信心和监管服务传递到各类市场主体。推动落实提高海南上市公司质量,加快培育优质上市公司,引进证券基金期货机构,推动引进优质公司、项目落地海南。推动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促进形成与自贸港金融发展环境相适应的具有成熟投资理念的投资者群体。结合海南资源禀赋,汇聚资金、人才、知识等要素为自贸港发展注入新动能,加快培育具有海南特色的竞争新优势。
(三)在“管”與“放”的平衡把握中积极作为
优化金融治理,精准提高“管”的能力。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理念,不断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切实把牢建设自贸港的安全屏障。加强资本市场主体的持续监管、分类监管、精准监管,严格稽查执法,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内幕交易等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贯彻新《证券法》,推动落实行政处罚、刑事追责、民事赔偿及诚信约束在内的资本市场立体追责体系,涵养优良市场生态。加强监管协同、协作,聚焦重点业务、重点机构,精准有效防范化解资本市场重点领域风险。
有序放松管制,形成促进开放创新发展的环境。在强化监管的同时,放松行政管制。落实《总体方案》提出的“打基础”和“全面推进”两个阶段要求,筑牢开放创新发展的根基。加强合规宣导,督促上市公司等各类主体提升公司治理和内控水平,深化行业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文化建设,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加快提升适应金融开放新环境新形势的核心竟争力。支持证券中介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满足企业、居民境内外投融资和财富管理的需求。
四、围绕“五个打造”稳步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金融开放的政策建议
(一)打造良好市场生态
进一步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方式、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基础性作用、强化法治保障,为自贸港打造一个要素高度集聚、微观主体活力持续迸发、创新不断涌现、竞争公平有序、风险有效防控的良好市场生态。加快构建服务型政府,提供更加高效便利服务,稳定企业预期、增强企业信心。遵循市场的逻辑及内在机理,强化市场化法治化监管理念,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充分尊重、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市场主体地位。加快完善自贸港法治体系配套制度供给,强化制度顶层设计、实施落地等环节的系统集成性,强化契约精神,有力保障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二)打造要素优化配置的创新策源地
大力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优化配置资本、劳动力、技术、数据等关键要素,发挥要素驱动力,将自贸港建成创新策源地。借助资本市场广阔平台和成熟机制,引入国内外知名创投机构、私募股权机构等创新资本,加快试点跨境资产管理业务及QFLP、QDLP制度,高标准、高起点稳步建设产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要素平台,大力发展场外衍生品业务,助力自贸港重点发展产业项目投资和科技创新。加强创新资本、前沿科技、企业家、核心技术人才的耦合,发挥“资本+科技+人才”创新驱动作用,激发科技型、初创型企业创新源动力,为建设自贸港现代产业体系提供新增长级。
(三)打造业态丰富的金融创新机构集聚地
加强政策宣传推介,紧紧围绕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吸引集聚各类金融证券机构,在海口、三亚打造与自贸港相适应的业态多元的金融创新机构集聚地。大力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在自贸港设立独资或合资证券基金期货机构。积极支持期货公司发展,吸引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在自贸港聚集、发展。大力发展资产管理机构,充分依托自贸港重点产业园区打造基金小镇。通过增资、倾斜资源等方式扶持本土证券机构,增强本土证券机构服务自贸港的能力。
(四)打造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服务体系
抓住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机遇,综合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IPO、再融资、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等手段,打造支持三大重点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服务体系。加快出台利用资本市场促进海南自贸港建设的政策文件,进一步降低企业运营、交易成本,鼓励上市公司立足重点发展产业和自贸港建设实际实施并购重组,加快形成行业竞争力强、地区带动力大的龙头企业,带动产业集群发展。充分挖掘引进现有上市公司产业链资源落户海南,有效延链、补链、强链。加大企业培育力度,支持企业合理选择丰富多样的资本市场工具融资、上市、挂牌。利用自贸港特殊政策,研究出台美元基金顺利退出等落实措施,为中概股回归、红筹企业VIE架构分拆提供便利,使新经济、新科技企业聚集海南并在国内上市。
(五)打造保障自贸港开放创新发展的金融风险防控体系
加快建设自贸港环境下的宏观审慎管理体系,建设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的审查机制。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适当性管理,健全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高度关注涉众型高杠杆型金融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进一步优化自贸港背景下金融领域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等监管协作机制,提高监管协作效能。完善金融风险防范系统等基础设施,加大金融风险监测监控和处置力度,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