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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任命干部履职监督成常态

2020-08-04汪济国

公民导刊 2020年7期
关键词:人民代表大会评议人大常委会

汪济国

人大依法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开展履职监督,是“由谁产生、对谁负责、受谁监督”宪法精神的重要体现,也是正确行使人大人事任免权的重要内容。

履职监督不仅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还包括对人和对事的监督;既可以事前監督,也可以事后监督,还可以事中监督。

在地方人大工作实践中,重干部任免、轻任后监督的现象较为普遍。往往是干部人事任免多,任后监督少;形式上监督的多,实质上监督的少;对事监督的多,对人监督的少;常规性柔性监督多,刚性监督措施运用得少。

2017年,新组建的深圳市坪山区人大常委会肩负“深圳市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示范区”创建重任,首先探索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监督,逐步建立履职报告、述职评议工作机制。

三年来,坪山区人大常委会勇于创新、先行示范,履职监督工作闯出了一条新路:

监督对象聚焦“关键少数”。将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区长、副区长、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区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等纳入履职监督范围。其中,“一府两院”正职每年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上作工作报告,其他监督对象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在区人大常委会上接受述职评议。

监督人和监督事相结合。监督对象每年报告的内容包括依法履行法定职务,完成区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贯彻执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自觉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监督,研究处理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等方面情况。同时,对评议结果排名靠后的3个部门,由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通过问卷调查、座谈评议等形式,找准问题,提出意见,交由部门办理,推动监督人和监督事有机统一、有机结合,就事把问题弄清、对人把责任摆明,真正发挥监督作用。

公正客观、民主评议。每年开展履职监督工作前,将监督对象提交的履职报告以及相关资料汇编成册,提前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参阅,确保常委会组成人员全面了解监督对象的履职情况,作出客观公正的履职情况评价;在评议现场,随机抽取6个区政府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口头述职,并进行联组审议、现场询问,在此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现场公布测评结果,并于会后向区委报告,同时通报区政府和区组织人事部门。

坪山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监督的有益探索,推动了坪山区人大人事任命权和监督权的有机结合,打开了坪山区人大依法开展履职监督的崭新局面,也启发了笔者对地方人大进一步做好履职监督工作的深度思考:

不断丰富监督方式。监督法明文规定人大常委会七种监督形式,也就是可以将询问和质询等监督手段综合运用到履职监督中,使人大对人监督与对事监督有机统一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与此相配套,还可以探索建立选任人员履职档案登记制度,重点登记其本人及所负责部门和所分管业务部门报备规范性文件、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执行预算法、向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整改落实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及接受代表视察调研、常委会执法检查等方面情况,有关机关和部门对其本人及所负责部门和所分管业务部门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情况,以及履职档案登记情况每年报告党委;探索组织任命干部在常委会会议上作履职承诺,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和实现目标措施,并通过官网、官微、电视、报刊等媒体公开,让社会各界了解被任命人员的履职承诺情况,实行多层次的承诺公开监督;探索听取和审议履职情况报告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旁听会议和参加讨论,有效防止履职报告“掺水份”,为履职报告对象“把准脉”,避免履职监督活动“走过场”。

逐步拓宽监督范围。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表明凡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应列为履职监督对象。基于此,可以考虑按照“由谁任命、对谁负责、受谁监督”的原则,进一步拓宽监督范围。同时,除“一府两院”主要负责人在人民代表大会上作工作报告外,其他人员均应作为常委会会议口头述职对象,由人大常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每年选取若干人员到会口头述职、接受评议。

深化运用监督结果。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监督,目的在于督促履职尽责、推动工作,关键在于监督结果的综合运用。由此,在向党委报告现场评议结果,对评议结果排名靠后的部门出具评议意见的基础上,可以探索进一步深化评议结果运用,强化监督刚性。如,将评议结果向全体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开;将评议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干部任用、考核、评优的重要依据;常委会主任会议对评议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并将其列入下一年度口头述职人选名单;对连续两年评议结果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和法检两院副职,人大常委会党组可向党委提出相关人事调整建议等。

(作者系深圳市坪山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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