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探讨
2020-08-03陈乙华
陈乙华
摘要:本文概述了基本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必要性,可以提高基本建设的投资效率和管理水平,直接影响政府的决策以及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论述了国有企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包括对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和会计的理解不足,不规范的施工程序和不合理的竣工结算,会计科目设置不完全,以及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薄弱等现象。最后,分析了如何规范国有企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需相关单位认真宣传基本建设会计法规,提高基本建设会计人员素质,规范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准备最终财务决算,规范会计核算和搞好基建审计工作以完成基本建设项目,促进国有企业提高投资效率。
关键词:基本建设;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核算
近年来,基本建设投资的种类和规模在不断增加,地方政府继续加大对基本建设投入。基本建设一般建设周期长,投入金额大,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项目核算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一、国有企业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概述
基础设施包括公共交通运输,桥梁,通讯,机场,港口,学校,医院,水利及城市供排水,供电等社会共同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国家主体设施正常运行的保证。一个国家的经济运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科学合理的基础设施。基本建设任务是在国家基本建设预算内利用基本建设拨款,对基础设施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其他相关工作的建设。目前,国内大部分的基本建设项目是由国有企业作为法人实施的。
我国基本建设项目的普遍做法是实行法人责任制。法人责任制是指法人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预算、实施和监督,包括固定资产的购买和安装,建筑以及与此活动相关的一系列工作。国有企业基本建设资金主要来源财政专项资金拨款,或部分来自于国有资产收益、国内外基本建设贷款等专项资金。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是为了确保有效、合理地利用建设项目资金,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建设有关制度规定的前提下,科学合理地收集、使用和监督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的过程。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由于其国有性质的运行机制与考核方法,基本建设实际财务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1]
二、国有企业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必要性
国有企业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以党和国家的政策,以及金融和经济制度为基础,以金钱为主要计量单位,对基本建设的经济活动进行连续,完整,系统的核算,并进行分析和监督,是在基本建设领域中应用的专业会计。国有企业基本建设会计核算为基本建设领域提供全面、真实的会计信息,是会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有企业基本建设会计核算意义重大:
首先,為了有计划地进行国有企业基本建设,必须加强基本建设经济管理,合理使用基本建设会计,促进基本建设财政资金投资效率,充分发挥基本建设会计在我国经济管理中的核算和监督作用。
其次,国有企业基本建设会计核算是利用国家基本建设拨款,核定财政补贴及其他资金的固定资产,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准备相关的项目计划,建立合同文件的专门核算单位。国有企业基本建设项目核算是否正确、规范,将直接影响政府的决策以及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因而,国有企业基本建设会计应通过支付项目资金,准备用于完成项目的财务决算来参与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并且在基本建设工作中发挥会计核算和监督功能尤为重要。
三、国有企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
(一)对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和会计的理解不足
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往往出现以下问题:一些经验不足的会计师不了解基本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不熟悉与基础设施业务有关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处理方法,不能初步预算和估算项目合同金额。也有一些具有丰富经验的会计师会出现没有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核算,不仔细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情况,这常常导致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分类与预算概算的项目分类不一致[2]。此外,在基本建设项目核算中,部分单位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对监督评估的重视程度不够,也影响了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质量和效果。
(二)不规范的施工程序和不合理的竣工结算
目前,一些建设单位在国家法规范围内未经批准的基本建设项目进行设计、勘探、施工等,没有按照要求认真开展基本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队和工头由工程单位自行结算,超计划,超面积,超预算的实施计划。有些单位对由国家控制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认识不足或不了解,不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没有及时按计划落实必要的基本建设资金。这也是目前国有企业影响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质量和效果的较普遍因素。
(三)会计科目设置不完全,会计准则不规范
随着会计电算化的广泛应用,在计算机初始化时设置会计科目和类型的设置,根据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会计惯例,完成并规范会计科目,设置后科目的特征不能改变。有些单位仅将账户的特征设置为普通账户,而不将其设置为项目会计账户,这使得将来查询和准确提供财务数据变得困难。有些基础设施建设单位仅对建设单位的管理费进行二次核算,无法准确计算摊销投资核算的具体内容,这需要基础设施建设单位的财务管理人员进行设置,及时退还预付建设单位的项目成本,如应在工程计量支付工程款时予以冲回的预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本,却在工程完工后才冲回等等。
(四)工程建设资金管理有待加强
1.货币资金核算与管理。有的单位大量使用现金结算或直接发行现金支票。有些单位形成大量的货币资金余额,同时还产生贷款利息,不能真正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过程,导致建设成本增加。
2.长期账户问题。对于每个建设单位的长期债权债务,由于未能及时核对已结算的项目资金而重复付款。
3.基础设施建设财务披露。一些基础设施会计师是该部门某个部门的兼职会计师,他们的业务不熟练,因此很难开设基础设施账户。一些基础设施账户与该单位的其他账户混在一起,不是独立的,并且不能根据事实披露;单位基础设施的某些单位负责人或专门负责人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有一定违规行为,故意不开设基础设施账户或者没有明细账,无法据实公开,失去了公开账户的目的。[3]
4.福利问题。大多数国有企业的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是临时机构,人员来源有些是临时从有关单位的人员那里借来的,组成很复杂,其中一些以每年结算和返还工资和福利。一些工资和福利是由主管部门或二级单位支付的,这很容易导致以下现象:少数人员在实际报销中反复支付考勤奖金,电话补贴,假期费用等。
5.缺乏财政专项资金财务管理理念。企业疏于管理,缺少绩效评价机制和监管约束机制,在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中,财政专项资金转化为直接生产力的大小,财政部门难以掌握,缺乏及时的跟踪问效,使得相当一部分企业形成“用完专项资金就相当于完成任务”的错误认识,导致专项资金投入与产出不配比。
四、规范国有企业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的建议
(一)认真宣传基本建设会计法规,提高基本建设会计人员素质
单位负责人或者会计负责人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开展会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结合单位和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研究,使基础设施建设的会计人员熟悉会计法,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特别是与基本建设有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4]。其次加强基本建设会计师对会计法规,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企业基础设施业务的会计处理措施等的研究,以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效果。
(二)规范基本建设程序,及时准备最终财务决算,以完成基本建设项目
1.规范基础设施建设活动行为。为了避免基础设施活动的不规则和不规则发展,由订约单位负责,计划外的基础设施项目应承受住领导压力,确保基础设施活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并且项目分包商之间没有任何经济联系。
2.及时准备最终财务决算,以完成基本建设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竣工的财务决算是核实新增固定资产价值,以可行性研究报告,预算调整及其核准文件,招标文件,投资计划,财务部门审查和批准的项目预算,合同等为基础,反映完工项目建设成果的凭证,是固定资产交付使用过程的基础。建设周期长,建设内容多的项目,如果一个项目完成,有必要及时编制基本建设项目决算,编制完成项目的最终财务账目,并且满足交付和使用条件,为各单位提供决策依据。
(三)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会计核算
为了使会计标准化,首先,基础设施建设单位的财务和会计管理人员当对已签订的所有合同进行备份,遵守法规和法律程序进行资金筹措,资金使用和核算,及时结清各单位的往来账目,支付基本建设资金。其次,以最终批准的基本建设投资计划为基础,必须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实际会计核算,严格控制付款网关,以确保预付款全部由承包单位管理,设置完整,规范的会计科目,确保所有经济活动应有文件和合同,合同的规定应合法,避免违背基础设施支出,注意项目的合法性。最后,会计人员每半年检查一次与建设方的往来账目,以利于付款的监督和确认,定期与本单位的会计部门核对往来账目,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2]。如果该项目违法,我们应停止使用基本建设资金。对于国有企业取得的财政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新《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四)搞好基建审计工作
基建会计应当定期将项目资金的支付方式汇总到表中,定期审查建设单位的工程结算报告,全面监督基建过程,加强工程价格结算的管理和监督。在基本建设项目决算验收后,会计人员应当及时将记录交付使用的资产和财务报表及其他材料,提交有关审计部门审核,与审计部门合作,不加成本地封存工程,深入基建各个环节,检查建设项目的财务状况,完善内部审计制度。
参考文献:
[1]杨雄胜.高级财务管理[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22-23.
[2]王启乔.交通基本建设单位财务管理问题探讨[J].交通科技,2007 (03):130-132.
[3]汪洁.关于改进和完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的几点建议[J].时代财会,2002 (01):58-59.
[4]王耕,李百彦,陈峰.水利建设单位财务管理淺析[J].安徽农学通报,2007 (2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