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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港口规划环评回顾性评价的探讨与实践

2020-08-02邹碧莹

环境与发展 2020年12期

摘要:回顾性评价为规划环评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基于江苏省内多个内河港口规划环评经验,探讨内河港口规划的回顾性评价的特点、工作方法、主要内容,以期能够为实际工作提供切实可操作的参考,能够更有效得指导规划的优化调整。

关键词:内河港;规划环评;回顾性评价

中图分类号:X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20)12-000-03

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20.12.003

The discussion and practice of retrospective evaluation of inland port planning EIA

Zou Biying

(Huashe Design Group Co.,Ltd.,Nanjing Jiangsu 210000,China)

Abstract:Retrospective evaluation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contents of planning EIA.The characteristics,methods and main contents of retrospective evaluation of inland port planning EIA were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experience of EIA of several inland port planning in Jiangsu Province,in order to provide valued reference for practical work and effective optimization adjustment for the planning.

Key words:Inland port;Planning EIA;Retrospective evaluation

回顾性评价为规划环评中的重要内容之一,结合上一轮规划的实施情况,提出本次评价应重点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及解决途径[1]。内河港口规划环评的回顾性评价应结合内河港口规划的特点进行分析评价,笔者基于江苏省内多个内河港口规划环评经验,探讨内河港口规划的回顾性评价的特点、工作方法、主要内容,以期能够为实际工作提供参考,能够更有效得指导规划的优化调整。

1 内河港口规划环评的重点与特点

根据《环评法》,港口总体规划需依法开展相应规划环评工作,2012年以后,港口规划环评进入规范化、成熟化阶段[2]。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内河航道资源丰富,水运条件优越,有13个内河港口(不含长江),省干线航道达标里程达到2 254km,基本建成了高等级航道主网络[3]。目前,江苏13个设区市全部颁布了内河港总体规划,根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等要求,近年来,各内河港口加快转型步伐,进一步实现集约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陆续开展了新一轮的规划修订或专项调整。规划修订或专项调整规划需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获得环境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内河港口规划环评的重点与特点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1)回顾性分析评价。现状港口码头的全面踏勘调查,梳理各港口码头环境保护措施现状与存在问题,环保手续的履行情况,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及趋势分析,现状码头的整改建议等为重要的回顾性评价内容。(2)预测重点。相比于沿海沿江港口,地级市的内河港口规划的岸线较多,分散于各等级航道,主要作业区具有详细的港口及内部布局规划,一般作业区及一般岸线则仅给出岸线位置及货种。在预测时侧重于主要作业区,一般作业区和一般岸线中的危化品码头、距离周边生态敏感区较近的岸线的各环境要素影响预测。(3)环境合理性分析。识别规划岸线及规划作业区与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地等的位置关系,根据管控要求及预测影响分析结果,对岸线位置、规划布局、规模、货种等进行环境合理性分析,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4)结合各地“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给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4],有效指导港口项目与环境的协调性发展。

回顾性评价为内河港口规划环评的重点内容和基础工作,梳理现状港口码头情况及问题,进一步提出改进措施,能够为地区港口环境综合整治提供建议参考,能够为地区港口规划的优化调整提供基础依据,有利于绿色港口目标的实现[5]。回顾性评价的内容主要可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上轮规划实施情况及现状港口码头环保措施现状调查评价、已建港口码头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分析、整改措施建议。[6]

2 上轮规划实施情况及现状港口码头环保现状调查评价

2.1 上轮内河港口规划实施情况调查

规划的实施情况回顾针对已有规划的修订或专项调整,淮安港、宿迁港、徐州港等港口近几年进行了专项调整或规划修订。上轮规划实施情况内容主要包括吞吐量现状、现状码头建设现状、作业区建设现状、岸线利用现状、航道与锚地现状、集疏运设施现状等。吞吐量现状一般参考统计年鉴或交通部门内部统计数据;现状码头应以交通部门统计资料为基础,按在上轮规划岸线内、外,来分别核实统计,进行现场踏勘。梳理各码头的货种、码头岸线长度、泊位数、靠泊吨级、建设年份、所在河道和岸别,是否位于上轮规划的港口岸线,是否位于本次规划的港口岸线等情况;特别是应识别危化品码头的相关情况。作业区包括重要作业区以及一般作业区,回顾内容包括现状作业区的实施情况,如布局、面积,与上轮规划相比发生的变化。进行岸线开发利用现状调查,根据现状码头情况,统计地方各港区规划岸线的开发利用比例。

2.2 現状码头环保现状调查与评价

资料收集以及现场踏勘调查相结合,采用列表法,梳理现状码头环境保护措施及存在问题的一览表。调查应覆盖所有现状码头,包括规划岸线内以及规划岸线外。主要内容包括现状码头的环评、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履行情况,现状码头与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管控空间、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的关系,各环境要素污染防治措施的现状调查与存在的环境问题,已实施的环境管理监督的落实情况等。

(1)以江苏省情况为例,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以及矢量图件,识别每个现状码头与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管控空间的关系,分析是否符合管控要求。收集区域范围内所有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资料,如:划分方案及批复、水利部门关于水源地的核准和核销的文件等,采用叠图法,绘制区域内水源保护区分布图,识别每个码头与水源保护区的关系,分析是否符合管控要求。

(2)污染防治措施的现状调查包括水、大气、噪声、土壤、地下水、固废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到港船舶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等。以江苏省的苏中、苏北地区内河港口总体规划环评为例,如:淮安港、宿迁港、徐州港,各环境要素污染防治措施情况具有一定共性:①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资料收集以及现场调查,大部分码头前沿设置拦挡,散货码头面和堆场的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等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防尘和绿化浇灌;煤码头产生的煤灰水一般收集处理后至后方厂区进行循环利用;化学品专用码头的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大部分收集回用,如淮安的盐化企业码头的初期雨水、地面冲洗废水处理回用于采卤注井。码头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由环卫部门定期托运,小部分码头污水处理后排放;大部分已建的企业专用码头面不产生生活污水,或产生生活污水的收集后抽至后方厂区统一处理。②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资料收集以及现场调查,大部分煤码头已采取封闭廊道、喷淋、雾炮机措施,后方堆场采用防风抑尘网或封闭式大棚。其他散货堆场采取洒水、覆盖防尘;油码头大部分设置油气回收设施;各港区正在推进各码头岸电设施的建设和使用。③固废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收集率约100%;港区生产性固废回收处置,不对外排放;危险废物依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④到港船舶污染防治措施。各地级市陆续出台了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统筹推进辖区港口和码头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建设。目前大部分码头配备了船舶垃圾回收设施,船舶生活垃圾上岸收集,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同时正在加快推进船舶污染物流动收集船建设和运行,实现主要航道如京杭运河上船舶污染物的流动收集。油污水、生活污水的收集装置有桶式、管道式,收集后直接由后方企业统一處理或定期由槽车清运。⑤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措施。从区域应急能力看,各市应急体制机制已建立,根据规划建设了多处应急物资储备库,建立了各级应急队伍,应急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初具规模,现有监控设备做到对重点水域、重点航段、重要渡口等通航水域进行在线实时监控。从各码头看,围油栏、吸油毡等船舶溢油事故应急处置设备大多位于现有油品码头处。其他,如:噪声防治措施、土壤和地下水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总体符合要求。

(3)已实施的环境管理监督的各项落实情况。江苏各地级市近年来随着“263”专项行动、“江河碧空”蓝天保卫四号行动等专项行动,加快推进码头环境整治工作,如:关停非法码头、老旧码头港容港貌提升、散货堆场防尘网、油气回收及推广使用港口岸电、新建港口绿色低碳建设等,需说明各项行动实施取得的整治成果。

(4)以环评报告及批复、专项行动中对港口环境整治的要求等为依据,结合现场情况,梳理各现状港口码头存在的环境问题,总体看,淮安港、宿迁港、徐州港近几年随着规划的实施或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成效显著。但仍存在的环境问题,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部分码头仍与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冲突;规划岸线内保留的现状码头环保手续有待完善;码头污水接管有待加快;扬尘管控措施,如堆场覆盖、封闭式措施、自动监测等有待加强;到港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上岸收集使用频率低,措施的有效性有待提高;区域监控水平、港口应急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2.3 上轮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分析

应对照上轮规划的环评及审查意见,逐条分析是否落实各意见,若未落实,则需分析原因及给出建议方案。从淮安港、宿迁港、徐州港的情况看,审查意见主要为建议取消与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敏感区冲突的岸线,岸线货种限制,加快现有利用岸线和已建码头的整合和综合整治等,几个港口基本能够落实上轮规划环评审查意见。

3 已建港口码头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分析

制定监测方案,开展环境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以及引用的例行监测数据和公报数据,评价已建港口码头对区域环境质量的影响。水环境现状主要选择规划岸线所在河道现状码头附近进行监测断面布设,结合例行监测断面数据分析评价;大气环境现状引用大气自动监测站点数据、相关码头环评历史监测数据以及补充特征污染因子监测,若现状码头设有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则可引用相应数据进行评价。声环境监测主要针对大型公用码头进行厂界噪声监测以及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的监测。土壤及地下水监测重点在油品码头及液体化学品码头。水生生态可引用相关数据或补充监测。

分析区域生态环境演变趋势与规划实施的关系,则需要根据生态环境部门历年例行监测数据、港口日常监测等,结合本次补充监测数据,进行变化情况分析,分析变化原因,从而提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方案[7]。由于近年岸线的整合、非法码头的关停、港口环境专项整治,各港口规划的实施,如:淮安港、宿迁港、徐州港,并未对地区整体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区域生态环境总体改善。

4 整改措施建议

根据梳理出的每个码头的环境问题,分在规划岸线内、不在规划岸线内给出每个码头的整改建议,同样采用列表法。以淮安港、宿迁港、徐州港为例:(1)在规划岸线内的码头整改措施建议。在规划岸线内的码头若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建议此类码头限期关停并拆除,在关停前不得扩充经营货种,不得增加货种吞吐量,做好环保措施;位于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沿岸两侧1km范围的危化品码头,限期关停拆除。有环保手续的现状码头,根据调查梳理的环保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并尽早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无环保手续的需要保留码头,完善环保措施及相关环保手续,纳入排污许可管理。(2)不在规划岸线内的码头整改措施建议。位于国家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的码头建议优先关停拆除;其他码头在规划期限内尽快推进关停拆除,在关停拆除前做好环保措施。(3)化学品码头特别是危化品码头关停拆除的,应按要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活动。

5 结语

本文主要基于实施的淮安港、徐州港、宿迁港修编规划环评的回顾性评价内容进行分析和总结,以期为江苏地区的内河港口规划环评工作提供参考借鉴。重点在于梳理现状码头环境问题、与上轮及本轮岸线的关系,分析区域生态环境演变趋势与规划实施的关系,上轮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是否落实,最后提出整治措施建议和实施时间计划,指导本轮港口规划修编的优化调整,为港口绿色化发展提供方向和依据。

参考文献

[1]生态环境部.HJ 130—2019 规划环评技术导则 总纲[S].北京:中国环境出版社,2019.

[2]谢燕,郑超蕙.港口总体规划环评与规划互动的理念与实践[J].环境影响评价,2017,39(03):31-34.

[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18〕71号)[Z].

[4]汪文澜.论“三线一单”在环评改革中的作用[J].环境与发展,2017,v.29;No.133(06):25-26.

[5]王维.绿色港口建设措施探讨[J].中国水运(下半月),2018,18(09):123-124.

[6]交通运输部.JT/T 1146.2—2018 交通运输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第2部分:港口总体规划[S].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2018.

[7]黄影.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回顾性评价重点探讨[J].绿色科技,2015(11):174-175.

收稿日期:2020-10-21

作者简介:邹碧莹(1987-),女,工程师,研究方向为规划及规划环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