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高质量办好县级党校干部教育培训研究
2020-08-02杨万玲余华龙
杨万玲 余华龙
摘要:《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一下简称《条例》)为做好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总结办学经验,正视县(市、区)级党校建设和发展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清县(市、区)级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牢牢把握新时代县(市、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正确方向,高质量办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服务。
关键词:党校工作条例;高质量;办好县(市、区)委党校;干部教育培训
深入贯彻落实《条例》,总结办学经验,分析县(市、区)级党校建设和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不断提县级高党校办学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好党校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高质量办好干部教育培训,教育培养政治素质过硬、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高、宗旨意识强、敢担当善作为、本领强作风硬的党员干部队伍,为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服务。
一、《条例》对县(市、区)委党校的新要求
(一)《条例》对党校(行政学院)的设置作出新规定
明确规定党校(行政学院)从中央到县四级设置,规定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党(工)委,可以设立党校。《条例》的新规定表明了县级党校(行政学校)不是办与不办的问题,而是怎样才能办好的问题。
(二)《条例》在各级党委加强对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领导方面规定更实在、更具体
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校(行政学院)办得好不好,党委的领导、重视和支持是关键。为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责任,
《条例》明确提出,各级党委是办党校(行政学院)、管党校(行政学院)、建党校(行政学院)的主体,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在领导内容上,不仅提出原则性要求,还有量化细化要求。
(三)《条例》针对基层党校办学困难的具体措施
全国市县两级党校(行政学院)大约承担了90%以上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任务,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力军。但一些市县党校办学条件较差,特别是相当的县级党校(行政学校)仍然存在运转难维持、人才难稳定、教研难开展等困难,与承担的工作任务极不相称。《条例》对市县党校办学难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和政策措施。要求深化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办学体制改革,推动实施分类建设计划;提出对办学困难的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和基层党校给予政策支持。各级财政应当加大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费投入;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室、宿舍、食堂和图书馆等设施是干部教育培训必需的基础设施,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性资金等途径解决,这为县级党校(行政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了政策支撑。
二、县(市、区)委党校在建设发展和开展干部教育培训中存在的问题及差距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对党校建设发展重视程度不同,导致各县(市)区委党校发展参差不齐,存在的共性问题和困难如下:
(一)县(市)区党委政府重视程度导致党校发展不平衡
近年来,随着全国对党校建设发展的重视,各级都加强了对党校工作的领导。但多数县区党委政府对党校建设发展重视不足,还停留在把党校认为是培训机构的观念上,未认识到党校的发展,很大程度上决定本地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培养的高度,多数县(区)委党校无法确保固定金额的教学工作经费,教育培训收入无法返还党校用于党校自身建设,导致多数县级党校建设发展整体水平不高,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硬件建设不配套,甚至不少县区级党校至今还无法独立完成200人的同期吃、住、学的现代化基础设施,校园使用面积未达到最基本的要求。这些已严重影响了党校职能作用的发挥,严格制约党员干部培训质量的提升。
(二)科研工作难开展,资政水平不高
资政功能是党校整体功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县(市)区委党校的课题研究应紧跟省区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断拓展资政辐射功能。但目前,多数县级党校与当地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研究机构之间缺乏稳定的科研交流、协作平台,信息传递渠道窄、合作调研活动少,造成县级党校科研工作不同程度地存在相对封闭、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不能有效发挥各自的优势,影响到党校科研整体水平的提升。另外,县级党校在开展培训教学、科研咨政过程中多仅限于本县域范围,着眼全市范围热点、难点问题不足,科研咨政方向雷同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三)县(市)区委党校教职工队伍培养渠道不畅
由于各县(市)区对党校教职工培养经费不足,导致各县(市、区)级党校培养自身的师资队伍建设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中央、省、市三级培训上,教师的视野开阔度不够、教学模式较为滞后,参与党委政府的决策咨询服务明显能力不足,难以适应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需要,管理团队能力和水平亟须进一步提高。同时,党校教职工进出渠道不畅,老年化较为严重。
三、对加强县(市)区级党校建设发展的建议
(一)加大财政资金和县(市)区党委政府支持力度
当前,各县(市)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财政收入差距较大,导致党校发展分化明显,建议采取标杆原理,争取上级财政适当补助县级党校校园建设经费,撬动县(市)区党委政府对党校建设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建立党校系统联系制度
为加强各县(市)区委党校之间的联系和交流,由省级或州级党校牵头每年组织举办一次党校系统联席会议,由各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委党校协办,可轮流承办,经费由省级或州级党校统筹解决,会议主题主要围绕党校系统教学、科研、培训、后勤及财务管理等方面问题进行研讨,逐步促进党校系统整体发展。
(三)加强乡镇(街道)党校建设
按照有领导机构、有场地设施、有授课教师、有培训范围、有培训内容、有制度保障的“六有”标准,多措并举强势推进乡镇(街道)党校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打通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最后一公里”。乡镇(街道)要始终坚持党校姓党原则,建好用好乡镇(街道)党校主阵地,落实对党员的全员教育。各县(市)区委党校应发挥在乡镇(街道)党校建设中的作用,选派工作人员担任乡镇(街道)党校教务副校长,负责指导和帮助乡镇(街道)党校做好规范化建设、运行管理、开展教学等,加强对乡镇(街道)党校办班、课程设置和师资培训等方面的统筹指导,帮助乡镇(街道)党校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每年由县(市)区委党校制定《党校教师送教专题课程目录清单》下发至各乡镇(街道)党校,做好送教上門服务。
(四)加强县(市)区委党校教职工队伍培养
每年组织各县(市)区委党校教职工到省、市委党校进行各相应部门跟班学习和工作锻炼,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切实提高县(市)区委党校教职工能力的培养。强化全市党校系统教职工进出渠道的力度,每1-2年明确各级党校做到至少1人进出(对最优秀的党校人员交流提拔),把人员流动起来,补充党校新鲜血液,才能调动党校教职工的积极和主动性,避免大量出现一辈子工作只在同一个单位工作、人生一眼望到头的现象。
(五)加强现场教学建设
现场教学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举措,因其开放性、参与性、体验性、多元性等特点,成为最受参训学员欢迎的培训方法之一。县级党校应结合当地特色亮点工作,加强现场教学点的开发建设,充分挖掘辖区“红色基因”“先进典型”,把有利于推动区域发展战略实现的案例和独特优势,作为现场教学点的重要内容进行挖掘提炼,把改革发展中的先进成果转换成教材进入党校课堂,进学员头脑。这不仅对学员富有启发性,还能将教育培训的模式从传统程序化的知识灌输式和报告式转变为适合党员干部学习特点的教学方式,而且能够充分调动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主动性。按照“一县(区)一特色”的理念,用好地方资源、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党校培训,按照辖区党员干部群众的学习需求、学习特点制定培训内容,通过通俗易懂的言语和现场参观交流,让党的理论接地气、受欢迎,提高党员干部培训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