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起弑母案的悲剧:为何弑母?
2020-08-02蔡家欣
受害人与被告人的母子/母女关系,是这34起弑母案件的特殊性。从社会伦理层面,血缘关系让这类案件引来的谴责甚于其他案件。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法不容情”的严惩却极为困难,这层关系成为被告人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依据。
近日,陕西省靖边县79岁的母亲涉嫌被58岁的儿子马某某用手推车推至墓坑活埋。3天后老人被找到并救回。嫌疑人马某某自述作案动机是“瘫痪的母亲大小便失禁,导致家里臭烘烘”。2020年5月8日,靖边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马某某批捕。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输入关键词“杀害母亲”,共有74条搜索结果。剔除不相关案件,能找到34个涉及杀害母亲犯罪行为的案件,其中有30位母亲被自己的儿子/女儿杀死,4位母亲受到不同等级的轻伤。
目前,79岁的靖边母亲已恢复清醒,她依然在担心儿子马某某,谎称是自己爬进墓穴,特别害怕儿子被送进监狱。她丧失了基本的自理能力,却没有忘记保护儿子的本能。在34份弑母案判决书中,不乏这样的母亲。
量刑:“法不容情”的严惩极为困难
在34份弑母案判决书中,大多数弑母凶手的行为被认定“构成故意杀人罪”。这是刑法分则规定的暴力犯罪中最严重的犯罪行为之一。根据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首先考虑适用死刑,只有具体可以减轻处罚的情节与理由时,才可考虑适用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在这些弑母案件中,有6人被判死刑,5人缓期执行,大多数施暴者被判处10年及以上有期徒刑。
34起弑母案的刑罚判决基本符合刑法中故意杀人罪的量刑特征:适用刑罚跨度大。这些伤害母亲的人,最重的被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获刑最轻的是3年有期徒刑,并缓刑5年。
不难发现,这些案件量刑所考量的情节和其他故意杀人案无异,包括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和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归案后的认罪悔罪表现等。4个量刑在10年以下的被告人,他们的母亲在被伤害的过程中,通过呼救、逃跑,幸免一死。犯罪未遂让他们获得较轻的刑罚。
被告人与受害人的母子/母女关系,是这34起弑母案的特殊性。从社会伦理层面,血缘关系让这类案件引来的谴责甚于其他案件。个别判决书特意指出这种弑母犯罪行为的恶劣性,“杀害亲生母亲,有违人伦道德,应予以严罚”。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法不容情”的严惩却极为困难,这层关系成为被告人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依据。辩护理由通常是:案件由家庭内部矛盾引发,受害人与被告人是母子/母女关系,社会危害(指危害家庭外的社会)和主观恶性小,应酌情从宽处理。在大多数判决中,法庭对这点予以认同,许多判决书最终提到“鉴于本案系家庭纠纷引起……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动机:经年累积的小矛盾成为导火线
经年累积的小矛盾常常成为点燃悲剧的导火线。
有的源于日常争吵。38岁的李明义对母亲常年在家喝酒、好吃懶做的习惯不满;56岁的陈清华因精神状况待业,被母亲责骂懒惰;猪偷吃了家里谷地的洋芋,30岁的沈康受母亲责骂、萌生杀意……
还有的因为金钱和赡养责任的纠纷。广西柳州40岁的阳清江未获得政府拆迁补偿安置房,迁怒母亲偏心;不愿意和62岁的母亲一起生活,黑龙江双鸭山人赵万将母亲载到树林勒死;最极端的案件是,为了获得10多万保险赔偿金,吉林乾安县30岁的男子刘林义毒死了母亲……
还有一些悲剧积怨已久。通过证人证词,许多母子/母女之间的矛盾似乎难以调和。它可能来源于被告童年的心理阴影,这可能影响过被告的人生选择。积怨随时间不断加深,直到惨案发生。被告人陈振觉得自己从小缺少母爱。在他出生一个月零四天时,母亲就离开了。2012年母子重聚,陈振已22岁,时日渐长,两人常因放羊的事争吵。2014年,一次争吵过后,陈振心生委屈,一怒之下杀了母亲。
山东青岛人王玉欣幼年时被送养,遭抛弃辗转多地才回到母亲身边,她记恨此事多年。后在母亲的介绍下,王玉欣和第一任丈夫结婚,之后离婚。她将种种不顺归咎于母亲,多次萌生杀意。2013年9月26日,趁母亲午睡,父亲外出,她将母亲勒死于家中。最终,王玉欣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另一名时年54岁的女性被告人李敏,和王玉欣截然相反——源于极端的爱。根据证人证词,李敏“对母亲很好”“经常给母亲洗衣服、送吃的”。2016年2月,李敏86岁的母亲疑似感染传染病,李敏被同居对象责怪 “成心要害我们”。李敏想一死了之,放心不下母亲,留下遗书“对不起大家,妈妈我带走了”,和母亲一起服下大量安眠药。之后被抢救回来的李敏,被指控为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案中人:被告人的精神状况很关键
多份判决书提到,被告人称长期遭受母亲责骂,案发当时因为情绪上“承受不了母亲吵闹”“想让母亲闭嘴”,故而进行犯罪行为。事实上,将这些争吵、贪婪、爱恨引向死亡之路的关键,是被告人的精神状况。
这些对母亲施暴的人,年纪最小的是1996出生的宋飞。因交通事故受到惊吓,他患有双向情感障碍。2018年6月8日,当他挥刀指向母亲时,他的母亲说:“儿子,你别杀我。”宋飞自述当时内心烦躁,控制不住,只想发火出气,最终将剪刀刺向母亲颈脖处。
不过,宋飞母亲逃跑及时,得救了,后被鉴定为轻伤二级。这位母亲和宋飞的父亲一起,出具谅解书和从轻处罚申请书,请求对宋飞从轻处罚。最终宋飞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犯罪年纪最大的王伦,时年61岁,他同样得到亲属谅解。不同于一般的刑事案件,在这类具有血缘关系的案件中,家庭其他成员出具谅解书的动机会更为纯粹。34起案件中,7起案件得到亲属谅解,另有2起犯罪未遂案件,受害人亲自为施害人的精神状况作证,以求轻判。
从已有的资料来看,在类似案件中死去的母亲大多命运悲怆。
子女患有精神障碍,意味着失去被赡养的可能,只能老无所依,大多数时候,她们会遵照母亲朴素的本能行事,比如承担孙辈的抚养责任。因为言语不和,患有精神障碍的龙强杀死66岁的母亲,龙强与妻子分居两地,两个小孩长期归龙强母亲抚养。这种本能也让她们与不确定的危险相伴。福建福清人周林的母亲因为反复询问他,“药有没有吃”,激起患有精神障碍疾病儿子的情绪而被杀。(文内涉及的案中人物均为化名)
(中国新闻网 蔡家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