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时期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思考
2020-07-30林方刘囯雄吴伟雄
林方 刘囯雄 吴伟雄
摘要 林地是林业发展的载体,直接关系到林业的长久发展。因此,新时期加强对林地的保护管理尤其重要。本文结合兴宁市林地保护的实际,总结了新时代做好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措施,以指导当地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 林地;保护管理;措施;新时期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20)14-0132-01
林地是森林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是林业生产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林地资源的使用具有连续性,属于不可再生资源,新时期加强林地的保护管理工作刻不容缓[1]。近几十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在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下,每年城镇化建设、工业发展等都会占用、征用大量林地,加上相关部门存在一定的重造林轻管理的现象,导致林地资源的严重破坏以及流失,增加了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压力[2]。兴宁市林业资源比较丰富,2019年底获得了“国家森林城市”的称号。目前,当地林业用地面积为13.525 981万hm2,其中有林地面积为12.531 532万hm2,森林覆盖率近67%,林地绿化率高达98.65%。近几年,广东省对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就新时期林业保护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兴宁市积极响应省政府的号召,积极推进,对当地林地资源的保护起到了重要作用。现结合兴宁市林地保护管理工作的实际,对林地保护管理措施进行分析。
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林地保护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林地是国家重要的战略性资源,可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空间及物质保障[1]。因此,一定要加强对林地资源的保护,严守林地“生命线”。各相关部门、单位等要对林地的保护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建立起责任感,尽量降低林地的流失,对当前经济发展、林地保护之间的关系进行正确处理,不可为了局部、当前的利益而损害全局、长远的利益,将林地保护、林业可持续发展作为一件大事切实抓好[2]。针对当前一些工程项目未经过审批先占用林地等情况,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把关,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兴宁市积极响应广东省政府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方面提出的要求,依法对当地林地的使用进行严格审批,全力保障重点基础设施和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需求,以促进当地林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广东省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
2 对林地实施分级管理制度
在林地的保护管理上坚持“分类保护、分区管理”的原则[1]。对于Ⅰ级林地,保护管理方式可采取全面禁封,绝对不可更改林地用途;对于Ⅱ类林地,保护管理方式建议实施局部禁封,以抚育性管理为主,对其中的一些低效林开展适度改造,杜绝任何商业性名义的采伐行为,对林地的被占用情况进行嚴格控制[2];对于Ⅲ类林地,保护管理时可以允许开展适度的经营活动,结合实际情况适当开展更新采伐,重点商品林采取定向集约化培育的方式,对城乡建设、基础设施用地结合林地实际予以适度的保障,加强管理,不可打着基础设施用地等幌子从事商业性活动,对工矿用地进行限制[3];对于Ⅳ类林地,保护管理上实施集约化经营,重视林下经济的发展,将林地的综合生产能力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对林地的非法转用等情况进行严格控制[1]。
3 建立林地资源年度动态监测体系
对现有林地资源,要定期开展调查,实施动态监测,过程中结合实际不断推进监测体系的规范化、制度化。各地林业主管单位要结合当地林地资源的实际,建立配套的检测管理人员队伍,便于及时监测辖区内新增加林地、林地的征收占用、林地权属的变更等[1]。为了提高效率,要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引入先进的遥感技术等监测手段,确保林地资源的监测常态化[2]。近些年,兴宁市加强了对林地资源的监测督查,针对国家下发的疑似图斑进行全面核查;并积极推进林长制试点工作,及时总结试点工作情况,为林地资源动态监管体系的建设提供了较好的基础。
对林地资源的档案管理也要进一步强化,对年度林地的变更情况做好登记调查,以对林地数据库的资源进行及时更新,确保林业相关部门在全面把握林地变化情况的基础上更加有效地开展林地的保护管理[3]。
4 依法对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对未经许可违法使用林地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落实相关责任追究制度,杜绝毁林开垦、违法使用林地等违法行为的大规模发生。加大执法力度,对于违规毁林情况严重的,可追究其刑事责任,未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处罚到位,如果符合用地条件的,可责令其补办手续,如果不符合,则限期责令其恢复原状。对在林地保护管理中监督不力、查处力度不够等导致林地资源破坏的行为,要建立起督查机制,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要求公开处理、公开曝光[4]。近些年,在广东省推动森林保护等相关政策的契机下,兴宁市开展了林地保护专项行动,对毁林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发现一宗、登记一宗、查处一宗,对当地违法毁林的行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成效明显。
5 参考文献
[1] 林贵君,吴英,郎国良.对林地保护与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J].林业勘查设计,2013(4):3-6.
[2] 郭渊.关于造林与管护工作的几点思考[J].中国林业,2000(10):30.
[3] 赵红,许辉.对加强林地保护利用工作有关问题的思考[J].林业资源管理,2012(3):20-23.
[4] 罗小见.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J].中国农资,2013(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