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戏曲与书法的美学关系
2020-07-30吴浩然
吴浩然
【摘 要】中国的戏曲艺术源远流长,起源于原始歌舞,其组成方式有民间歌舞、说唱和滑稽戏等,是一种历史悠久的综合性舞台艺术样式,它蕴含的美学思想值得我们一探究竟。而书法艺术亦是一门古老的艺术形式。二者作为绝对的“国粹”级艺术,我在研究二者的美术思想时发现了很多相通相近之处,同时又各自有独立的规律性。本文旨在通过对比的方式,从本体构成、艺术形式、艺术表现三个方面进行比较和论述,尽我所能将戏曲与书法的美学异同阐释详尽。
【关键词】戏曲;书法;美学思想;关系
中图分类号:J8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20)21-0032-01
中国的传统戏曲拥有独属于自己的美学定义和规律性,作为世界最古老的三大剧种中唯一保留和幸存下来的剧种,中国戏曲至今依然散发着强大而蓬勃的生命力。书法艺术亦是如此,书法与中国戏曲有着极为紧密的联系,在戏曲的舞台上我们不难发现书法元素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展现出来,而由古至今的诸多名家如杨维桢、徐渭等都是书法、戏曲皆善的,民国时期的诸多戏曲大师也会在私下里进行书法的学习,可以说戏曲家和书法家都会学习对方的艺术来静气养神,提升艺术格调,让自己的艺术修为锦上添花。形成这种风尚正是因为中国戏曲与中国书法之间在美学思想和根脉源头上都有极为相似之处,下文中我们就其美学思想的异同来一探究竟。
一、戏曲与书法的本体构成
(一)戏曲的本体构成
戏曲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艺术形式,它集表演、音乐、文学、舞蹈、化妆、舞美于一体,同时,它与舞台剧、话剧等其他剧种又有不同,中国戏曲对于演员有明确的分工要求,也就是确定了演员专业化表演的基本规则。此外,戏曲对演員的基本功要求又分为“唱、念、做、打”四类,而戏曲中的音乐、唱腔,演员表演人物的脸谱、髯口、水袖等服装道具也都是为舞台表现而存在,因此戏曲的本体构成可谓十分丰富,具有很强的综合性。
(二)书法的本体构成
书法是书写汉字的艺术,它是由实用书写不断完善逐渐演变而来的。书法的艺术特征在于借助汉字这样一个有形的载体来表达书者内心无形的思想和精神。这里的有形即是书法的形式美,包括结字、章法、墨法、笔法等;无形即是书法的意境美,是书家在书法作品中表现出来的引起共鸣的思想、精神、意蕴等。同时,书分五体:真草隶篆行,与戏曲的“唱念做打”一样,各种书体也是对书家各方面书法技巧和书法理解的要求,可以说书法的本体构成也是复杂而多样的。
二、戏曲与书法的艺术形式
(一)戏曲的艺术形式
不同于音乐的时间艺术和建筑的空间艺术,戏曲是在时间中展开的,但自身的动作和表演形式又具有空间性,所以戏曲艺术应该是具有跨越时空的性质的,形成这种艺术特点的原因在于它的“表演性”。
(二)书法的艺术形式
从创作形式上来说,书法是通篇一体创作下来形成的具有空间性的艺术形式,但是对于书法艺术的赏析却是可以随时间推移而不断变化的,这就带给书法艺术赏析上的时间性。所以和戏曲一样,书法同样是一种跨越时空的艺术形式,究其原因则是书法“书写性”的表现。
三、戏曲与书法的艺术表现
(一)戏曲的艺术表现
戏曲的艺术表现形式有很多。在表演上,戏曲追求以实造虚,即通过演员精湛的动作语言来营造肉眼看不见的表演环境,比如爬山、开门等虚空中进行的表演动作可以让观众在自己心中构建出山和门的虚拟形象。而这种以实造虚的艺术表现形式则依赖戏曲严格的程式化和规范化特点,正是无数戏曲家通过数代的总结完善形成的严格程序和表演体系才能造就戏曲艺术丰富的表现力。
(二)书法的艺术表现
书法同样有严格的技法规则,“真草隶篆行”五体都有自己规定范围的用笔和结字规律,此外,墨分五色、五字执笔法都是书法中规则的体现。书法的艺术表现也同样是虚实相生的,通过不同的笔法、墨法、章法来进行黑与白的对比,形成作品的空间感。
四、总结
通过对戏曲和书法三方面的论述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一)戏曲和书法的本体构成一样,都具有很强的综合性,这种综合性也是中国人审美要求的一种体现,戏曲艺术要求演员熟练“唱念做打”的功夫,书法艺术亦有“真草隶篆行”五体。(二)由于戏曲和书法同样具备跨越时空的艺术性质,也就促成了二者美学思想上的统一,宗白华认为中国画、书法以及中国戏曲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都贯穿着舞蹈精神,使用动作来创造空间,于戏曲和书法而言,这里的动作即是“表演性”和“书写性”,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舞蹈精神,才得以让这两种不同的艺术形式以相似的美学思想发展传承下来。(三)书法和戏曲在艺术表现上都有重视规则和以实造虚的特征,这种共性的存在也是对戏曲家和书法家艺术修养的要求和规范,这两种艺术在美学思想上的契合也印证了二者可以相互学习借鉴,在相辅相成中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