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论文的写作规范
2020-07-29周晟
周晟
2019年10月30日,历任武汉音乐学院学报《黄钟》副主编、音乐学系主任,现任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教授蔡际洲老师来到浙江音乐学院举行了一场讲座,该讲座名称为:《音乐学学术规范问题》,为我校音乐学系的本科生和研究生系统地梳理了论文写作的格式与规范。
蔡际洲教授(文章以下简称:蔡教授)将这次讲座的内容分为了四个部分:学术规范概说、学术规范的表现形态、音乐研究的基本规范、音乐论文的写作规范。
一、学术规范概说
蔡教授给本次讲座的学术规范划了一个范围,说道:“在音乐学的学术研究中,人们所必须遵循的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的行为规则。”也就是说我们在写论文时必须遵守的一些基本要求。我们需要遵守什么要求呢?蔡教授提出了学术创新的重要性:“学术规范的首要功能就是保证学术创新,防范学术腐败。”因为我们写论文如果没有创新点,那么我们的文章不就跟别人的文章相似甚至雷同吗?这样的文章就极有可能不属于自己的成果,而是剽窃的。“一旦有了学术规范,就可以提高学术成果的检验、评价的精确度与科学性,防范、发现学术腐败现象,从而推动学术的发展。”蔡教授還提到:“音乐学界除了要与(国内)其他学界的交流外,还需与国外音乐学界交流。”“目前来看,中外交流尤其不容乐观。”这里,蔡教授小结了遵守学术规范后的优点与目前我国音乐学术界与国外交流的情况。
二、学术规范的表现形态
蔡教授将学术规范的表现形态从三个层面进行了分析。第一个是观念层面:“就观念层面而言,学术规范表现为音乐学者从事学术研究的价值取向。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和尊重前任成果的学术道德为准则。因此,应坚决反对任何投机取巧、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违规违法的不良行为。”这里笔者所理解的是:作为一个音乐学者,我们应当拥有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所谓的正确,就是上文所说的不投机取巧、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只要音乐学者心中都有自己的那一份“底线”,那么学界的发展将会越来越蓬勃。第二个讲的是制度层面,也就是以书面方式呈现的各类明文规定,如法律文件、相关国家标准、政府部门办颁发的规范化文件。第三个是技术层面,这一层面蔡教授说:“学术规范体现为受观念形态和制度形态支配的具体操作行为,也可以看成是学术研究中的操作方法。”
三、音乐研究的基本规范
“第一,必须了解本论题范围内已有成果的全部内容。”蔡教授说道:“只有在进行每一项研究之前,对相关领域的学术史做全面、系统地了解,才能知道这一领域前人已做过哪些工作,取得哪些成果,还存在哪些问题等等。只有这样,方能在该领域知道如何进行有成效的学术创新,方能培养自己的创新意识。”确实,在学校里许多老师都强调过这个问题,例如我们的学位论文开题时要写一份开题报告,在开题报告中就有一项需要写清楚的是有关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必须查清楚自己的选题在国内外学者手中研究了哪几部分?做到了什么程度?还有哪些板块可以继续深入挖掘?在了解清楚前人做过的研究后,自己就可以寻找一个较少被人提及的空白点进行深入的挖掘,这样就不会使自己的研究成果与他人重复,白白的浪费时间。蔡教授接着说道:“必须说明自己的研究与已有成果的关系。”因为在一篇学位论文当中,不可能全文都是自己的观点,肯定会有一些别人的成果自己拿来引用,所以我们一定要区分好自己的研究与他人的研究,并说明两者的关系。”蔡教授在此用自然学科打了个比方,提到自然学科的学位论文十分严谨,学生完成一个实验报告并得出自己的结论后,答辩时还需要另外再重复一遍自己的实验,在几位老师面前验证自己的实验过程是否符合提出的结论,如果不能,答辩就会失败。虽然我们人文学科没有自然学科那样严谨的实证过程,但是我们需要学习这种学术精神,自己的研究过程应公开说明,同时能经得起推敲。最后一点:“必须如实公布全部研究材料的来源和出处。”跟上几点类似,这里讲述了学术需要的严谨之风,同时还提到研究材料的真伪、代表性、典型性、时效性等,这些都是论文成败的关键。
四、音乐论文的写作规范
蔡教授在这一部分从五个方面来讲述其规范性。第一个方面与上文第三部分提到的内容有共通之处,强调了课题选择的规范,要求我们:1.“务必熟悉本学科(或研究领域)研究的历史与现状的重要性。”2.“遵循需要性原则与可行性原则。”3.“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课题论证。”在这里可以的出我们在进行课题选择之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不能投机取巧、草草了事,要对自己的选题负责。第二个是材料收集规范,材料的收集规范有着四个重要的原则:真实、全面、典型、时效的原则。“材料的真实性是学术研究的基本宗旨所决定的,它要求所运用材料必须客观、准确。”蔡教授引用了郭沫若《十批判书》中的一句话:“无论做任何研究,材料的鉴别,是最必要的基础阶段。材料不够,固然大成问题;……而材料不正确,便会得出错误的结论。”材料的全面性要求我们收集材料时要尽可能的全面反映该研究课题的现状和满足该课题研究的需要。典型性也叫材料的代表性,“在一些课题中,由于研究对象的特殊性,我们不可能也没必要将全部的材料一网打尽(主要是指“对象性材料”),而只能运用其中之一部分。”这时,就需要我们对所有的材料进行合理的筛选,收集具有代表性的材料为我所用。材料的时效性是对收集有关本学科、本课题前沿信息的材料(亦称“信息性材料”)而言的。要保证我们收集的材料是近期出现或近期发行的。如果我们所收集的材料的出版年代离我们今天过于久远,而最新的学科前沿消息却没有得到整理、收集,这样学术研究的创新性就会受到质疑。第三个是研究构思规范,蔡教授再次提到了创新性原则,强调音乐论文要体现四个“新”字——新观点、新材料、新方法、新问题。之后谈到论题、材料和研究方法需要有一致性,要求作者全文坚持一个观点、材料的运用必须与文章的论题相统一、研究方法要与论题和材料保持一致性,从而共同构筑起全文的总体逻辑框架。第四个是语言文字规范,蔡教授将沈洽老师的文章《音腔论》进行举例,比如提出一个新概念“音腔”时,就必须对这个名词进行解释、下定义,方便读者理解,同时还要注意表达的程度、措辞的分寸和语言的规范性。第五个是写作格式规范,蔡教授提到音乐论文格式有二:其一是“三段式”结构,其二是八个基本款项——题名、作者名及其简况、内容提要、关键词、绪论、本论、结论、注释与参考文献。这里蔡教授主要讲了第五点的绪论,也是他认为不可缺少也不好写的部分,总结出必需要写的三点:前人文献、研究范畴和材料来源。
在讲座的最后,蔡教授讲解了国内期刊中常见的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也分析了不同的著录格式的优缺点,建议我们使用“注释体例”的论文著录格式。“注释体例”就是使用脚注的方式在文章本页标明引文和注释,最终在文章的结尾把所有引用的引文和注释按照序号依次排列开来。这样的做法既方便读者阅读文章,同时也能对该文章的引文总数有一个确切的了解。蔡教授讲述的这些内容为有想法今后在杂志中投稿的学生给出了合理的建议。
蔡教授演讲结束后,是本次讲座的最后一个环节——提问环节。这个环节中,浙江音乐学院音樂学的一位老师提出了自己的疑问说道:在撰写音乐类综述论文中,我们应当注意些什么呢?蔡教授谦虚的回答说这个问题可把我难住了,但后面又继续补充道:1.资料要尽可能的收集全。2.合理的分类。并推荐同学们阅读他自己的文章《传统音乐的三十年》《1980年代以来的汉族民间吹打乐研究》,以此对比学习音乐类文献综述的写作方法、角度。还总结道:“述”一定要客观,“评”一定要有高度。
五、小结
这次的讲座给我们学生(特别是刚刚踏入音乐学领域的新生学子)在论文写作方面提供了指导性的建议。因为笔者在本科的时候是音乐表演专业,对于论文的结构、该怎样写以及格式是怎样的都没有系统的了解过,很多细节部分都不清楚,但是这次讲座的内容从四个部分系统的描述了音乐学学术规范问题,先从学术规范的定义开始解释,再介绍其表现形态,最后具体到音乐研究的基本规范和音乐论文的写作规范,整个讲座的内容逻辑严密、上下文承接得恰到好处,更方便让我们理解。
以笔者的经验来看,我认为这次的讲座也会对非理论专业的老师(如表演类的老师)有很大的帮助。虽然现在大学里表演专业的老师大多都是硕士毕业,在校期间经历过写学位论文的阶段,对论文写作的规范也有一定的了解,但毕竟他们的主要研究方向是表演,对论文写作还是欠缺系统的了解与学习,并且也不是经常的接触,时间久了必定会生疏,某些细节也会被遗忘掉。例如我们学校就有表演专业的老师面对自己学生的毕业论文时会经常找音乐学系的老师帮忙,甚至全盘交由音乐学系老师指导,并不是说老师对自己的学生不负责任,恰恰是因为想对学生负责才会这样做,只可惜自己这方面的知识储备不太充足。另外,笔者听自己的导师提到,在中国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等多类院校的表演方向硕士生实行的是双导师制,由两位导师分别教授自己的主专业和论文写作。我想,这一制度是否实施是所有艺术类院校都要考虑的,一方面,能够提升艺术类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规范和水准,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另一方面,在这种制度的普遍实行后,又能够给音乐学专业的教师们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所以,双导师制的优势是不言而喻的。
这次讲座对学生和老师都是一次不错的学习机会,而且,不论是在表演专业或理论专业中,面对学术问题时都必须保持一颗敬畏的心。现在中国学术界的形势非常严峻,学术造假事件层出不穷,严重破坏了国内学术圈的声誉,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必须重视学术规范的问题,还中国学术圈一个良好的学术氛围!
笔者十分庆幸也十分感谢能够有这么好的机会聆听到蔡教授的讲座,这为我们今后论文写作的规范性铺下了垫脚石,也希望我们不辜负蔡教授的精彩演讲,在今后的学习生涯中脚踏实地越走越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