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商业银行改革的历史考察
2020-07-29宋士云宋博
宋士云 宋博
[摘 要]自1995年中国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诞生至今,城市商业银行历经了1995—2002年组建改制、在处置风险中艰难起步,2003—2012年多措并举、在改革发展中快速发展,2013年以来转型发展、在经济新常态下稳中求进三个阶段,已成为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当前,中国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城市商业银行必须结合自身实际和区域经济发展特点,紧紧抓住完善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这个重点,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经营之路。
[关键词]城商行;组建改制;市场定位;战略转型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372(2020)02-0006-09
Abstract:Since the birth of the first urban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in 1995, this type of banks has gone through three stages, namely, the period from 1995 to 2002 when it was set up and reformed, and got off to a rocky start in managing risk; from 2003 to 2012 when it adopted a multiple measures and made rapid progress in reform and development; from 2013 to now when it has been transforming and developing steadily in the new normal state. Urban commercial banks have become an important part of Chinas financial system and made a great contribution to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t present, Chinas economy has entered a stage of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urban commercial banks must combine their own reality and the characteristics of reg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 firmly grasp the focus of perfecting financial services and preventing financial risks, and keep along a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road with their own characteristics.
Key words:urban commercial bank; set-up and reform; market orientation; strategic transformation
自1995年中国第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在深圳诞生以来,中国城市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城商行”)已走过了25年的不平凡发展之路,目前已经成为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认真回顾和梳理城商行的发展历程和阶段性成效,总结其经验教训,探讨其改革与发展的规律,对于进一步推动城商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组建改制,城商行在处置风险中艰难起步(1995—2002年)
城商行源于城市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城市信用社”),是中国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产物。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多种经济成分和经营方式的出現,为满足城市集体经济和个体、私营企业以及居民的融资需求和金融服务,城市信用社在各地应运而生。自1979年第一家城市信用社在河南省漯河县(现漯河市)成立,到1994年末,全国城市信用社已发展到5229家、职工16.1万人,资本总额170.3亿元,资产总额3171.9亿元、存款余额2353.7亿元、贷款余额1332.6亿元 ①。城市信用社的设立与发展,在相当程度上缓解了城市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开户难、结算难、借贷难”的问题,有力地促进了“两小经济”企业的发展和当地经济的繁荣[1]。但是,由于当时社会经济体制的双轨制和信用合作制度的基础薄弱,大多数城市信用社在发展过程中背离了合作制性质,实际上已成为地方性小商业银行,存在经营规模小、资金成本高、内控体制不健全、信贷资产质量差和盈利状况不佳等问题,积累和隐藏了很大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有些城市信用社资本金偏少,达不到规定的最低要求,甚至个别城市信用社股金不实,给自身经营带来风险;二是股金结构不合理,个别城市信用社为少数企业、个人控股,甚至城市信用社之间还有相互参股的现象;三是大多数城市信用社的理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组建单位或挂靠部门对城市信用社人、财、物的行政干预较多;四是城市信用社的法定代表人或年龄偏大,或没有做过经济管理、金融工作的实际经验,给城市信用社的经营带来风险。针对城市信用社存在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加强了对城市信用社的监管,以全面规范与改革为基础,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核心,一部分城市信用社经改造后向股份制商业银行转化,一部分按新出台的《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办法》向合作制方向发展。
(一)清理整顿城市信用社,改制组建城商行
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防范和化解城市信用社的风险,根据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精神,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积极稳妥地发展合作银行体系”“在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试办城市合作银行”的设想。1995年2—3月,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了城市合作银行领导小组,开始统一组织和协调城市合作银行的组建工作,并选择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石家庄5个城市进行试点。同年6月,中国第一家城商行—深圳市城市合作银行②成立。1995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决定在35个大中城市分期分批组建城市合作银行,指出“城市合作银行是在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由城市企业、居民和地方财政投资入股组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组建工作要在清理整顿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地方财政信用的基础上进行”。中国人民银行及时部署,积极推进,将组建试点城市扩大至110多个地级市,同时明确了城市合作银行组建工作的有关政策、原则和程序,严把城市合作银行的市场准入关。为保证城市信用社清产核资、股权评估工作的真实、准确、完整,保证组建工作的真实、全面、合规合法,1997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城市合作银行组建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对组建城市合作银行过程中的城市信用社清产核资及净资产分配工作、验收工作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地方政府和中介机构各自的职能都提出了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到1997年底,列入城市合作银行组建范围的城市已达152个,其中获准开业的城市合作银行71家,进入筹建阶段的城市合作银行15家,先后共有1625家城市信用社被撤并纳入;已挂牌开业的61家(不含年底批准开业的10家)城市合作银行的资产总额为3711.1亿元,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分别为2796.73亿元、1662.38亿元,当年实现利润33.83亿元③。
鉴于城市合作银行是股份制商业银行,不具有“合作”性质,经国务院同意,1998年3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出《关于城市合作银行变更名称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城市合作银行”变更为“××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市商业银行”。自此,“城市商业银行”“城商行”作为术语逐渐流传开来。
在城市信用社基础上改制组建城商行是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个重大成果。第一,实现了信用合作社向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转变,完善了金融组织体系,形成了多元化的竞争格局,促进了金融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提升。第二,通过清理整顿,理顺了管理体制,减少了原城市信用社存在的乱拆借、账外经营等违规违法问题,一定程度上化解或延缓了积累的风险,稳定了金融市场秩序。第三,通过补充资本,城商行壮大了实力,有效填补了国有商业银行收缩机构所造成的市场空白,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独特作用。
(二)加强对城商行的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由于历史的原因,城商行改制的基础差异极大,加之成立之初发展理念与经营管理模式不尽相同,它们的经营状况差别很大,经营业绩良莠不齐。为规范对城商行的管理,1997年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颁布了《城市合作银行管理规定》,对城商行的性质与体制,机构的设立、变更及终止,组织结构与管理、股权设置,业务、人员、财务管理以及法律责任等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使城商行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城商行是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商业银行,主要为本市中小企业和居民提供金融服务,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城商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实行一级法人、统一核算的管理体制,接受人民银行的管理、监督和稽核。为促进城商行合规、合法、稳健经营,人民银行制定了城商行信贷资金管理办法,统一了城商行会计科目和会计制度,建立了城商行监管报表报送制度,明确由人民银行省级分行全面负责对辖区城商行的监管,落实对城商行的监管责任制;督促城商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订、落实不良资产清收方案,改善资产质量,提高抗风险能力。此外,对一些有问题的城商行进行了查处。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受亚洲金融危机滞后效应、国内市场供求关系由卖方市场转为买方市场、企业经营效益未见好转、商业银行间竞争加剧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众对中小商业银行的信心基础受到一定程度的冲击。这对成立不久的城商行而言,无疑充满了更多挑战,致使其在发展中遇到了不少难题。一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产权约束机制难以得到真正落实。虽然城商行普遍建立了现代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框架,但城商行的经营管理时常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预,经营者的权益和责任不对称,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比较薄弱。二是分支机构设置和内部职能部门安排不合理。比如,组建城商行时,“一刀切”地把原城市信用社都变成了其支行,尽管这样做有利于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和集中拓展主营业务,但违背了成本—收益原则,也隐藏着严重的金融风险;不允许城商行跨行政区域设置分支机构,致使许多业务难以开展,发展规模受到限制,背离了市场化发展的规律[2]。三是资产质量不高,资本充足率偏低。城商行整体的不良贷款比例仍居高不下,部分城商行已逾50%,个别城商行出现了支付危机[3]。比如,汕头城商行1999年因支付危机,被国家勒令停业整顿。四是规模较小,业务创新能力弱。城商行的规模依然偏小,业务仍以传统的存贷款业务为主,中间业务较少,金融服务全过程和各环节中的硬件和软件技术含量低,竞争能力较弱。
根据城商行经营的实际情况,中国人民银行及时调整监管思路,监管和扶持并举,积极推动城商行走出困境。1998年6月6日,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商业银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城商行强化统一法人制度,实行总部和支行两级经营模式,切实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防范金融风险。在人民银行和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上海银行、南京银行等城商行通过引入国际金融公司(IFC)、汇丰银行(香港)等境外战略投资者,实现了经营管理理念的转变,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了经营管理水平。威海城商行、杭州城商行、咸阳城商行通过资产置换等方式,初步解决了不良资产存量大、比例高的问题。广州城商行、郑州城商行、哈尔滨城商行通过增资扩股和清理不良股权等方式,提高了资本充足率,增强了抵御风险的能力。各城商行通过建立健全信贷风险和资金业务风险管理制度,对信贷资产管理从原来的“一逾两呆”三级分类拓展至国际通用的“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级分类,力求真实全面地反映贷款的风险状况,促进了整个行业信用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有效地遏制了新的信用风险发生。城商行还通过采取硬件换挡、软件升级、规范业务标准等多项措施,普遍提高了电子化服务水平。
城商行作為中国商业银行体系的一支生力军,在化解风险中生存,在规范中逐渐成长。到2002年底,全国已设立城商行111家,营业网点4961个,从业人员10.78万人,共合并城市信用社2280家。城商行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净资产分别为11638.8亿元、11224.42亿元和414.4亿元,存贷款规模分别为8984.97亿元、5704.19亿元;当年实现利润37.33亿元,整体不良贷款比率为17.7%。按总资产规模计算,城商行已占全国商业银行市场份额的6.5%左右。资产规模超过100亿元的有29家,占全国城商行资产总额的71.25%,其中上海银行、北京市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突破了1300亿元[4]。
二、多措并举,城商行在改革发展中快速发展(2003—2012年)
2003年以来,中国进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2003年4月,国务院设立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专司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同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商业银行要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2004年11月,银监会发布了《城市商业银行监管与发展纲要》,确立了今后一个时期城商行监管工作和改革发展的思路、重点和目标。这一阶段,随着中国加入WTO后的高速经济增长和银行业监管政策的调整,城商行继续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市居民”的市场定位和改革发展的方针,通过引资、更名、联合重组、跨区域经营、上市等方式,在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自己的市场空间也得到了进一步扩展,呈现快速增长、整体向好的发展格局。
(一)拓宽资本金补充渠道,稳步提高资本充足率
加强对资本金及其充足性管理是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基本内容,也是商业银行防范和抵御风险的重要保障。2004年2月,银监会借鉴《巴塞尔协议》关于资本充足率监管的规定,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提出了审慎监管理念,规范了资本充足率的计算方法,构建了一套符合国情的银行资本监管制度。然而,中国城商行整体资本实力普遍较弱,资本充足率不高。据2003年的统计,近半数的城商行自有资本在1亿元至5亿元之间,全国城商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为6.36%。如若依据《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计算,资本充足率还会下降2~3个百分点[5]。显然,这对大部分城商行来说,难以靠自身力量在2006年底达到8%的最低标准要求。因此,通过引入外资和民营资本等方式,进行增资扩股,以形成不同成分股东的相互制衡,就成为城商行改革发展的现实途径。
1.引进合格的战略投资者。1999—2005年,已有上海、南京、西安、北京、济南、宁波、杭州、天津、南充等城商行引进了境外战略投资者,外商投资近46亿元。比如,澳洲联邦银行2004年以1700万美元收购了济南城商行11%的股份;2005年又以8000万美元入股杭州城商行,获得19.9%的股权。2005年,荷兰国际集团和IFC分别以17.8亿人民币和4.47亿人民币入股北京银行,股份占比19.9%和5%。此后,越来越多的境外战投入股城商行。通过“引资”,带动“引智”“引制”“引技”“引才”,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比如,上海银行聘请了汇丰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长期协助工作。2004年上海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为10.89%,2005年上半年进一步上升到11.28%。北京银行与荷兰国际集團合作,进行组织架构和内部业务流程的改造,试行首席官制度。出于降低风险考虑,城商行也在国内寻找战略投资者。比如,2008年兴业银行以近3亿元入股九江城商行,获得该行20%的股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3.78亿元购入莱商银行,获得18%的股份[6]。
2.引入民营资本。2003—2005年,绍兴、杭州、宁波、温州等浙江8家城商行通过增资扩股,吸纳民营资本达30亿元之巨,使民营资本的占股比例大幅度提高,而且均超过了“政府股”。其中,绍兴城商行吸纳了9家企业参股,合计增扩股本金2.8亿元;杭州城商行股本金额从5.25亿元增加到10.05亿元;宁波城商行新增资本金13.8亿元,总股本达到18亿元。2005年,浙江8家城商行中已有5家超过了银监会8%的要求,其中宁波城商行资本充足率从5.61%跃升至10.8%。
3.公开上市。2007年7月19日,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分别在沪深两地上市,由此拉开了中国城商行公开上市的序幕。同年9月19日,北京银行也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这3家城商行上市初期,募集资金净额分别为67.13亿元、40.26亿元和146.85亿元。此外,天津、杭州、大连、上海、重庆等数十家城市商业银行也积极筹划A股上市。通过上市,城商行不仅获得了充足的资本金,优化了资产负债结构,淡化了固有的地方性烙印,而且有利于强化内外部监督机制,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提升市场形象。
另外,从资产端来看,在监管部门的大力推动下,2003年以来,随着城商行财务重组运动的展开,地方政府为化解城商行风险也投入了大量资金。数据显示,2004年各地政府投入的资金总额高达233.64亿元,其中弥补城商行财务亏损19.86亿元、剥离不良资产50.07亿元、置换不良资产163.71亿元。2006年各城商行置换不良资产106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注资42亿元。加之,一些地方政府主导的投资平台的参与,使城商行的风险化解及不良资产处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到2006年底,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平均不良贷款比例由2002年的17.7%下降至4.78%,资产质量差(不良率大于15%)的银行由2002年66家下降到6家,城商行已基本摆脱由历史原因造成的财务风险,资产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2006年底,中国城商行资本充足率已达8.5%,2008年进一步提升至12.58%。
(二)更名、推进联合重组与跨区域经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基于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考虑,城商行成立初期只能在所在城市市内设立分支机构,经营区域和业务范围受到较多的政策约束。2003年以来,顺应市场环境的发展变化,银监会积极推进改革,解除了城商行的许多政策限制,极大地激发了城商行的经营活力。
1.更名。20世纪90年代,除上海银行外,城商行命名采用的是“所在城市名称+市商业银行”的方式。这种命名方式彰显了城商行的地方性,有利于获得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在当地开展业务,但也隐含地方政府对其经营的干预和难于获得异地客户的认同。为了谋求地域上的突破,提升知名度、打造品牌,更名成为城商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一环。2004年,浙江商业银行更名浙商银行,北京市商业银行更名北京银行。2006年,南京市商业银行更名南京银行。自2007年起,城商行掀起了一股更名潮,到2012年累计有超过一半的城商行更名。从更名前后的对比看,或直接去掉“市商业”三个字,变为“XX银行”,如宁波银行;或多家地市城商行在省内联合重组成省级城商行,并以省份名称命名,如江苏银行;或挖掘当地历史文化特色,采用有关联的名称,如徽商银行,等等。
2.区域性联合重组。2004年11月,《城市商业银行监管与发展纲要》提出,城商行要“在市场化和自愿原则下开展资本、资产的重组和机构联合”“在做强、做大的基础上,实现跨区域经营与发展”。2005年12月,安徽以合肥城商行为龙头,吸收合并了芜湖、安庆、马鞍山、淮北、蚌埠5家城商行和六安、铜陵、淮南、阜阳的7家城市信用社,挂牌成立了徽商银行,拉开了城商行省内联合重组的序幕。2007年1月,江苏省内无锡、淮安、苏州、徐州、南通等l0家城商行合并重组成立江苏银行,进一步激起了各地成立省级城商行的热情。同年10月,长春、吉林城商行和辽源城市信用社合并重组成吉林银行,吉林省初步实现了对省内城商行和城信社的联合重组。山东省辖内城商行则组建了提供科技支持、产品研发、培训咨询等服务的合作联盟[7]。通过联合重组,城商行壮大了资本与经营实力,优化了金融资源配置,提高了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3.异地设立分支机构。2005年11月,银监会批准上海银行在宁波设立分行,标志着城商行跨省区设立分支机构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2006年2月,银监会发布《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明确了城商行跨行政区设立分支机构的标准和审批程序。此后,一批城商行相继实现省内和跨省设立分行。2007年4月,银监会印发《关于允许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城商行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进一步推动了城商行为县域经济和小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服务。2009年4月,银监会发布《关于中小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的调整意见(试行)》,放宽了城商行跨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城商行跨区域发展的步伐明显加快。截至2010年,共有78家城商行设立异地分支机构和境外代表处286家,仅2010年就有65家城商行设立异地分支机构103家,其中30家城商行跨省设立了42家异地分行。通过增设分支机构,部分城商行已初步形成全国性或区域性经营网络布局,进一步增强了经营和服务能力,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三)发挥比较优势,探索和培育自身特色
2003—2012年是城商行快速发展的“黄金十年”。截至2012年,中国城商行共有144家,从业人员25.9万人,所有者权益总额达8075亿元,平均资本充足率为15.0%;城商行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分别为12.35万亿元和11.54万亿元,比2002年增长了9倍多,占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比重均为9.24%;2012年城商行实现税后利润共计1368亿元,占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比重的9.0%。从单个城商行看,资产规模超过1000亿元的有36家,北京银行、上海银行和江苏银行超过了5000亿元。其中,规模最大的北京银行资产总额达到1.12万亿元[4]。随着规模的不断壮大和资本实力的不断增强,大部分城商行依托自身资源和环境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坚持“三个服务”的市场定位,注重规模与特色并举,走出了一条差异化、特色化的发展之路。
1.开展错位竞争,实现差异化发展。虽然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城商行在规模实力、管理与服务理念、营销方式、人才储备等方面有较大的差距,但由于城商行与地方经济关系密切、与中小企业有天然的渊源,在开展中小业务方面,城商行却具有大型商业银行所不具备的信息和体制优势。特别是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随着国家对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的高度重视,在监管政策的引领和推动下,一批城商行不再盲目复制和跟随大商业银行做业务,而是通过细分市场、发挥自身比较优势,逐渐成为服务中小企业的排头兵。宁波银行作为国内最早一批上市的城商行,把主要客户群定位于中小企业,截至2011年9月,该行共有中小企业客户6.8万多户,授信客户5200多户,贷款余额635亿元,中小企业的贷款余额占贷款规模的74.5%[8]。包商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等城商行立足本地,在服务中小企业的过程中也获得了很大的发展。杭州银行针对小企业专门优化了信贷流程,设立“小企业金融服务专线”,為小企业贷款提供从业务咨询到业务受理的“一条龙”服务。上海银行、成都银行、营口银行等成立了小企业金融服务专营中心,为客户提供一体化、专业化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推进特色发展。
2.精耕细作,提升服务功能,打造品牌银行。城商行结合自身特点,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在巩固传统业务的同时,创新消费金融和小企业业务,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通过做精做透传统业务形成特色,如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作为服务小微企业的标杆,积极探索小微企业信贷服务和风险控制技术,打造了以“三品、三表、三三制”为特色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品牌[9]。龙江银行根据小企业资金需求“短、小、频、急”的特点,为小企业量身打造了通用型、特色型和区域型的“龙易贷”品牌系列产品[8]。北京银行在强化电子渠道风险防控的基础上,注重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实现了电子银行业务及客户规模的快速发展,受到了客户和业界的广泛认可。南京银行、杭州银行建立科技支行,专门服务高新技术企业。宁波银行、大连银行设立社区银行,为社区居民提供延时服务;北京银行的“社区金管家”和“直销银行”,龙江银行的“小龙人”社区银行品牌,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转型发展,城商行在经济新常态下稳中求进(2013年—)
2013年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受经济增速放缓、利率市场化改革深化、互联网金融发展以及金融脱媒、金融监管日益严格等多重因素的影响,靠单纯追求规模支撑高增长高盈利的时代正渐行渐远,城商行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因此,积极推进转型发展、寻求可持续的发展路径就成为城商行最为紧迫的战略选择。
(一)深化城商行改革,推进转型发展
1.坚持市场定位,加快发展战略和商业模式转型。转型是为了在自己的内部资源和技能与外在环境之间建立匹配而对自身进行改革和调整,涉及银行经营管理的关键领域和环节。近年来,城商行坚持服务本地的市场定位,围绕服务地方经济、城镇化、小微企业、城市居民加快战略和商业模式转型,将有限的资源专注在擅长的领域,配置在当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部位,成为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和普惠金融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一是主动对接当地经济发展战略。通过对当地市场进行深度细分和挖掘,城商行准确把握了当地经济的短板、企业的痛点、居民的难点,运用有保有压、有扶有控的信贷政策,支持当地优质企业,稳住有前途的困难企业[10],与有核心技术、有市场竞争力的创新创业企业相伴成长。二是稳步推进差异化经营、错位竞争和特色化发展。城商行已深刻认识到,跟随大银行做业务、给别人当通道、拼盘融资垒大户是没有前途的,只有结合自身禀赋特点,改进发展方式、优化发展重点,才能找到适合自身比较优势的业务发展空间。比如,郑州银行通过对商品流、资金流和信息流的整合,打造了供应链金融,为商贸物流的各环节提供全方位、创新性的金融服务,成为独具特色的“商贸物流型银行”。青岛银行科技金融和港口金融双管齐下,设立科技支行,重点解决科技型企业贷款难、贵和慢的问题,同时利用青岛港这一天然优势,设立港口支行,开展港口金融。三是深耕普惠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服务社区居民。城商行坚守做深做透的发展理念,通过机构下沉、简化流程、创新产品和业务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率。上海银行和大连银行等设立了普惠金融事业部,嘉兴银行等开发便捷续贷产品、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社区银行和零售金融也有较大发展。
2.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战略和商业模式要通过一定的组织来实施,组织架构是组织实现整体效应的基础和工具。因此,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也是城商行转型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城商行重点围绕解决公司治理由基本架构和制度等方面的“形似”到实际传导和运作等方面的“神似”问题,按照架构简洁、功能齐备、运转高效、务实管用的原则,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高公司治理科学化水平。一是不断完善“三会一层”的公司治理架构,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和议事规则,明晰和强化治理主体责任,提高内部控制执行力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二是引入多元化资本和战略投资者,强调银行股东责任和穿透管理,基本形成了境内外各类社会资本合作共治的多元化股权结构。中原银行在合并重组时就重点谋划股权结构设计,按照“多方参与、适度集中、有效制衡”的原则,形成了基础股东、主要股东和战略股东三个层级的股权结构[11]。2018年1月,银监会公布了《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三是加强信息披露,提高公司治理透明度和品牌形象,保障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3.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增强银行体系稳健性。资本金的主要作用是抵补非预期损失,并以此建立信誉,支持业务发展。自2013年1月1日起,《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根据新的资本监管要求,资本充足率是最重要的监管指标,从表1可以看出,近年来城商行的资本充足率高于监管标准(10.5%),但低于商業银行的平均水平。杠杆率是资本充足率指标的重要补充,2015年1月,银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商业银行的杠杆率不得低于4%,但大部分城商行没有披露该指标。城商行补充资本金的主要渠道有:公开上市、发行二级资本债和优先股、增资扩股、利润留存等。截至2018年9月,城商行中的上市银行已达21家,其中在H股上市的有12家,在A股上市的10家(郑州银行是“A+H”银行)。上市是银行资本补充的最好途径,如重庆银行2013年11月在港交所上市,募集人民币33.62亿元,成为首家在H股上市的内地城商行;2015年、2017年又通过H股配售及发行境外优先股,募集人民币约78.06亿元。发行二级资本工具也是城商行的重要选择,如2015年北京银行等37家城商行发行二级资本债合计1144亿元,2017年重庆银行等51家城商行发行10年期的二级资本债1026亿元。但是,对大部分城商行来说,补充资本金的渠道比较单一,主要依靠利润留存和增资扩股。
4.加快推进全面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范和抵御能力。金融是风险配置,金融的核心竞争力是风险管理。近年来,随着银行业风险的进一步加剧,城商行加强了对各类风险的监测评估与预判预警,及时掌握业务领域的风险变化态势,及早做好风险应对预案,严防风险隐匿、积累和放大以及转嫁[10]。同时,关注并着力化解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紧盯信息科技风险和操作风险,完善风险应急处置机制,筑牢风险抵御的拨备和资本防线。比如,对房地产、政府融资平台等敏感行业,实行贷款限额管理;应对利率市场化和理财产品集中到期会推高存款偏离度,加强资产负债的预测、监控和管理。2014年3月,《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城商行加强了流动性风险管理。
5.发展互联网金融,提升金融科技服务水平。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的行为习惯,创新了金融业务模式,促进了金融服务的变革,既提高了银行业务效率,也重塑了金融市场竞争格局。近年来,城商行顺势而为,加大金融科技投入力度,或开展跨界战略合作,积极发展互联网金融。比如,推出了移动支付、网络化的小微贷款和消费信贷、线上供应链金融、对接货币基金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开发了微博银行、微信银行、手机银行、直销银行、P2P网贷平台和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等,为客户提供丰富多样的便捷服务。再比如,营口银行与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合作推出金融级生物识别认证技术,大连银行与京东金融合作共建金融科技实验室、大数据平台与线上信贷平台,构建综合数字金融服务[12]。
(二)城商行总体发展态势:扩张速度放缓,行际间分化加剧
2013年以来,城商行继续保持了较好发展态势,规模扩张,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和流动性比率等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但是,盈利能力下降,不良贷款、流动性风险、收入结构过于集中等因素的负面影响也有不同程度的显现(见表1)。
1.扩张速度放缓。一方面,2013—2018年,城商行仍保持了较快的扩张势头,但扩张速度放缓。截至2018年,全国城商行总数有134家,城商行总资产和总负债规模分别增长到34.35万亿元和31.83万亿元,比2012年增长了1.78倍和1.76倍,高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平均水平。城商行总资产和总负债占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比例明显提升,2018年比2012年分别提高了3.86和4.06个百分点,达到占比13.1%和13.3%。但是,自2015年以来,城商行的业务规模扩张减速换挡,2018年的增长率分别降至8.27%和7.26%。另一方面,城商行整体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呈现出“双升”趋势,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利润率也持续走低。受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影响,税后利润增长率在2015年探底后虽有回升,但整体呈下降走势。城商行盈利能力下滑有多种因素影响,但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其风险管理能力低下。可以说,随着经济增长回归常态、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市场竞争进入白热化和金融监管日趋严格,城商行过去那种更多受益于经济快速发展红利、过度依赖存贷利差的粗放式发展模式日渐式微。
2.行际间分化加剧。主要表现在:一是从资产规模上看,截至2017年,资产规模超过1万亿元的城商行有6家,其中资产规模最大的北京银行超过了2.3万亿元;资产规模超过5000亿元的有13家,超过2000亿元的城商行有50家,但大部分城商行的资产规模在2000亿元以下。资产规模与贷款质量、流动性、盈利水平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比如,资产规模处于1000亿元到2000亿元组别的城商行,2013年不良贷款率是最低的,但在2017年这一组别最高;城商行资产利润率最高的组别,2015年是资产规模在1000亿元以下的,2017年则是资产规模在3000亿元以上的。二是从区域发展上看,已有46家城商行跨省设立了分支机构,还有一些城商行甚至在海外设立了机构,但更多的城商行聚焦本省,即在省内广泛布局分支机构。有些省外分支机构成了盈利的来源,而有些省外分支机构则成了主要风险点[13]。即使所处区域一致、起点一致的城商行,它们的发展状况也是大相径庭。三是从是否上市看,自2013年H股开市和2016年A股开闸到2018年,全国城商行中的上市银行已达21家,它们在经营模式和发展水平上差异很大。2015年以来,上市城商行的资产与利润增速也在下滑,并且区域分化进一步加剧。比如,长三角和西部区域的城商行增速波动幅度较平稳,而东北部及沿海区域的城商行受区域经济、产业结构、企业管理等因素制约,增速波动幅度较大[14]。四是从股权结构上来说,全国城商行中,有些是民营控股的,有些是由央企控股的,但更多的是地方政府控股,其中地方政府控股又有省级或地市级的层级区别。另外,有的城商行还有外资股份。同样是地方政府控股,或同样有境外战略投资者背景的城商行,也有截然不同的表现,发展有好有坏。五是从实际运营来看,不少城商行发展很快,不断向领先银行看齐,步入了中等商业银行的行列,经营特色开始形成,但也有城商行刚走出困境不久又陷入了风险之中;还有些曾经是明星银行,但如今经营惨淡。
四、结语
纵观城商行25年的发展史,可以发现,规模较大、跨区域、上市银行在经营模式上有很大差异,同样是地方政府控股、同样有境外战略投资者背景的银行也有截然不同的表现,所处区域一致、起点一致的银行发展状况也是大相径庭。也可以说,城商行的可持续竞争力与规模大小、上市与否、跨区域与否以及是否有外资股东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25年来城商行改革发展的基本经验,可归纳为以下四条:一是坚持服务本地的市场定位,并制定了科学的发展战略,稳步推进差异化经营、错位竞争和特色化发展;二是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经营管理团队相对稳定,不断提高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三是坚持安全、稳健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与原则,拓宽资本金补充渠道,积极处置不良资产,加快推进全面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范和抵御能力;四是顺应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加强信息科技系统的更新和维护,创新商业运营模式,提升金融服务效率。此外,与监管部门注重发挥政策引领和正向激励的作用,积极推动城商行改革与转型升级,也是分不开的。
当前,中国经济发展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如何进一步推动城商行改革与发展,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城商行要深化对金融本质和规律的认识,结合自身实际和区域经济发展特点,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人民生活为本,优化公司治理体系,强化金融服务功能和创新能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可持续发展的经营之路,上述四条经验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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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桂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