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秀水葛氏的族谱编纂与宗族构建
——上海图书馆藏稿本《稚川族谱》研究
2020-07-28黄敬斌
黄敬斌
(复旦大学 历史学系,上海 200433)
立足于族谱的大量发现与利用,以及人类学视野与研究方法的引入,有关家族与区域社会的研究已成为中国史、尤其是明清史研究的热门领域。(1)相关学术综述,可参看常建华:《二十世纪的中国宗族研究》,《历史研究》1999年第5期;《近十年明清宗族研究综述》,《安徽史学》2010年第1期;《近年来明清宗族研究综述》,《安徽史学》2016年第1期。与闽粤、浙东及徽州等区域相比,对于明清时代江南家族的研究,长期以来局限于“望族”视角,以苏州、常州等区域为中心,着重于阐述其科举仕宦、文化成就;对于家族的实际形态、组织程度、与基层社会的关系等问题的研究,仍堪称薄弱。(2)徐茂明:《明清江南家族史研究之回顾与展望》,载王家范主编:《明清江南史研究三十年》,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本文的“江南”,采目前学界通行的“苏南浙北”定义,不涉及浙东、浙南、皖南等地。近年来,滨岛敦俊提出“江南无宗族”论,强调“江南三角洲没有作为‘社会集团’、‘社会组织’的宗族”,通过族谱、祠堂、义庄等现象看到的“宗族”,只是“拟制宗族”。(3)滨岛敦俊:《江南无“宗族”》,《复旦史学集刊》第四辑《明清以来江南城市发展与文化交流》,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90页。对“宗族”概念的理解,当然直接影响到对滨岛氏立论的理解。国内外学者不乏仅从血缘或世系群体的意义上理解宗族者,典型的如钱杭所论:“宗族可以有、也可以没有完善的组织形态和各种功能;决定宗族存在与否,支撑宗族架构的基本要素,既不是血缘关系,也不是组织和功能,而是世系关系。”(钱杭:《宗族的世系学研究》,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4页)但更多的学者,仍倾向于将宋代以来的“新宗族”视作具有祭祖、控产、资源竞争和基层治理等多方面社会功能的“社会组织”。如科大卫总结弗里德曼的观点,“宗族作为一个集体,有明确的成员制度,并能够拥有财产”,而并非“局限于谱牒的文字规条”(科大卫著,卜永坚译:《皇帝与祖宗:华南的国家与宗族》,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页)。常建华亦强调:“宋以后新宗族形态的重要特点是组织化。”(常建华:《明代宗族组织化研究》,北京:故宫出版社,2012年,第1页)滨岛敦俊对江南宗族的讨论显然是对后一种观念的回应,本文也在这个意义上使用“宗族”这个词汇,否则使用“家族”一词。徐茂明亦指出,“宗族观念淡漠”是江南区域社会一大特色,但以“苏州世族”为代表,可知江南并非没有宗族,只是有自身的特点:以士绅和富商为核心,发展较晚,注重文化教育和地方公共事业,但对基层社会缺乏控制力。(4)徐茂明:《明清时期苏州的宗族观念与文化世族》,《史林》2010年第6期;另参徐茂明:《明清以来苏州文化世族与社会变迁》,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江南无“宗族”与江南有“宗族”》,《史学月刊》2013年第2期。这些论述可说提出了十分重要的理论问题,并作了初步解答。但要明了明清江南“宗族”的真实面貌及其与区域社会的关系,仍需在族谱和其他地方文献的基础上,扩大地域视野,积累研究个案以开展群体分析。
本文将视野转向以往研究较少的嘉兴地区(5)1940年代潘光旦《明清两代嘉兴的望族》的发表固然奠定了江南“望族”研究的模式。然而,与对苏州、常州、上海等地的研究相比,后世研究很少涉及嘉兴。吴仁安《明清江南著姓望族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年)一书简略介绍了明清嘉兴府22个所谓“望族”,并对秀水朱氏(朱国祚)家族作了个案讨论,但无论是简介还是个案,都未超出撮述名人生平的范畴。龚肇智以“疏证”潘光旦著作的方式,详细梳理了嘉兴诸“望族”的世系、名人及婚姻网络,用力颇勤,但缺乏宗族与地方社会研究的学术视野,见《嘉兴明清望族疏证》,北京:方志出版社,2011年。冯志洁关于明代嘉兴项氏的研究,是目前少见的从宗族谱系构建角度展开的关于嘉兴族谱和宗族个案的研究,见冯志洁:《明代嘉兴望族谱牒中的祖先建构——以嘉兴项氏为例》,《学海》2014年第4期。,选择秀水(今浙江嘉兴市区)葛氏《稚川族谱》,通过细致的文献与文本分析,对葛氏族谱与家族的特点试作讨论。
一、 稿本《稚川族谱》简介
稿本《稚川族谱》一册,上海图书馆藏,“稚川”者,晋人葛洪字(6)《晋书》卷七十二《列传第四十二·葛洪》,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1911页。,该谱系秀水葛氏族谱。族谱封面上另署“怀德堂藏”,或为秀水葛氏堂名。据谱序,该谱创修于乾隆十九年(1754),作序者葛淳(字怀古,乾隆己未科进士,官江西南康县知县),而实际“预考支派,已定草本”者则为其从侄葛汝梅(字傅调,秀水庠生)、葛友棠(字名南,守祠生),此外葛淳弟葛涵(字容度,乾隆甲子科举人,候选知县)也撰写了谱中多篇文字。此后晚至光绪末年,葛文溶(字支生,号莲汀,光绪戊申岁贡生)方着手续修族谱,形成了目前所见稿本。(7)《稚川族谱》,葛文溶“稚川族谱续序”,上海图书馆藏稿本,该谱不分卷,无页码,以下仅引注其内容标题。《上海图书馆馆藏家谱提要》称谱中记事至光绪间(8)《上海图书馆馆藏家谱提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807页。,实际记事晚至民国初期,篇末葛文溶记“坟墓祀典”,时间署为丙辰,已是民国五年(1916)。此外世系录之末,预留了十几个备填的“守”字辈谱位,说明稿本仍有继续增补修订的计划,并非修成定稿。
该谱文献形态上另一重要特点,是拼接装订不同时期稿本的明显痕迹。装订成册的稿本包含三种不同纸张,其色泽新旧及书写格式均有差异。第一类纸张(A)色白,从纸背字迹透入情况来看,略显稀薄,污霉点、折痕、水渍较多,书写格式每页7行,行20字,字体较大;第二类纸张(B)色稍黄,较少污渍,较第一类纸张厚实,书写格式每页8行,行22字,字体较小;第三类纸张(C)色泽近于第一类,但品相较新且略厚,页面较前两种短一截,书写格式每页8行,行22字,字体亦近于B类。兹于表1提取谱中各部分内容的标题,说明其撰作者及内容概要,并注明纸张类型以分析其文献源流:
表1 《稚川族谱》目录及内容概要
(续表)
显然,B、C两类纸张应出自葛文溶之手。至于A类纸张的时代,篇末的“雯倬公墓路径图及记”提供了重要的推断依据。这两页纸绘图标识了葛天麟(字雯倬)墓的方位、路线,并以文字记载了墓地状况,文中称“是图于嘉庆十九年,元同星垣兄同往坟地,以立高祖雯倬公碑墓”(9)《稚川族谱》,“雯倬公路径图”。,则当于该年绘写而成。“元”应为葛元基(字兰渚),葛天麟四世孙,葛星垣(字应宿,乾隆六十年举人,仕至金华府学教授)堂弟。比较这两页纸与其他A类纸张,纸质、字迹及书写格式均相同,其写成当不早于嘉庆十九年(1814)。“嘉禾分支世系”部分,提及“海宁”,“宁”字均有缺笔,进一步印证这部分抄本的形成应已在道光以后。而其抄录者或即为葛元基或葛星垣。考虑到光绪间葛文溶进行增修时,抄录了葛星垣所写自述、其妻徐氏行述及其诗词残篇,这一抄本最大可能由葛星垣保管,在其身后随其他文稿一起辗转落入葛文溶手中。(10)葛文溶为葛天凤裔孙,葛星垣并非其直系祖先(参图1),但两支后代显然保持着相对密切的交往。如葛文溶这样交代他获得葛星垣诗词稿的经过:“光绪癸巳(十九年)春日,偶到文洪弟处,检阅残篇,得曾叔祖素如公《剡溪吟草》遗稿”,见《稚川族谱》,葛文溶辑“诗词拾遗”,葛文洪为葛星垣曾孙。这样看来,族谱的抄本可能也是由葛文洪提供给文溶的。
从编纂质量看,《稚川族谱》谈不上理想。除了下文将重点讨论的世系嫁接与失落现象之外,如世系录中完全没有记载族人的生卒年月,因此,只能凭借个别族人选贡、中举、中进士及仕宦的年份记载,以及个别族人传记中的生卒时间,来间接判断相关世系族人的生存时代。对本族女儿的婚姻状况,除了“顿邱闺秀”一栏作了范围有限的整理外,也几乎没有记录。从人口规模来看,秀水葛氏称不上大族。从谱中自认可信的一世祖葛成纶(据其孙葛学孔的传记判断,约生活于嘉靖至万历前期),至已进入民国的第十四世“守”字辈,四百年间见诸记载的男性族人仅有242人。当然,这区区200余人在科举考试中取得的成就令人瞩目:虽然仅有葛淳1名进士,但另有举人5名(11)分别为葛涵、葛煐、葛星垣、葛仁基、葛文濂,前四人均见于刊行于光绪五年的《嘉兴府志》卷四十七《选举四》(《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53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70年,第1209~1224页),葛文濂则中举于光绪戊子科(十四年,1888)。,正途贡生6人(12)分别为葛天麟、葛之材、葛为焕、葛登銮、葛文溶、葛敬中,其中葛天麟不见于府志贡举表,而见于嘉兴县“舍选”部分,秀水县“孝义传”中又称之为“岁贡生”。之材、为焕、登銮为岁贡生,均见于府志贡举表。光绪《嘉兴府志》卷四十七《选举四》,第1212~1213、1240页;卷四十八《选举五·舍选》,第1262页;卷五十三《列传·秀水县·孝义》,第1445页。葛文溶为光绪戊申(三十四年,1908)岁贡生,葛敬中于宣统庚戌(二年,1910)考取优贡。,此外产生了府县学生员17人,获得廪贡生、附贡生、附监生、太学生、国学生、监生等捐纳及其他杂途功名和出仕资格者更达30余人。虽然族人的仕宦履历未突破州县一级,但高比例的功名获得者(包括大量的捐纳者)说明这个家族确属“书香门第”,而且具有雄厚的经济实力。(13)关于葛氏的经济生业,谱中透露的信息十分有限。仅葛溶传中见有“与婶母虞孺人布衣蔬食,勤俭操作。兼效计然之策,忆颇屡中。故昆弟中独推丰裕”的描述。见《稚川族谱》,葛汝梅“德渊公传”。而在以往关于嘉兴“望族”、士绅及地方社会的研究中,这个家族基本上没有得到过关注。(14)潘光旦从地方志和族谱中梳理了嘉兴府“84个和许多附见的望族”,但仅仅是根据《嘉兴府志》列举了葛天麟和葛淳父子两代5人。龚肇智在此基础上略加“疏证”、增补,但因未见《稚川族谱》,疏略中仍多舛错。见潘光旦:《明清两代嘉兴的望族》,北京:商务印书馆,2015年,第374页;龚肇智:《嘉兴明清望族疏证》,第633~634页。
在文献属性上,稿抄本具有更多一手、“原始”的性质,使我们得以透过文本窥见它编织出来的方式和途径,并进而探讨它所反映的社会情境与心态。另一方面,秀水葛氏这一游走于“望族”边缘的群体身份,在某种程度上也许更具代表性,分析族谱中展现的葛氏“宗族”组织的实际形态、构建“宗族”的理念和实践,对于了解清代嘉兴地方社会的一般特点,无疑将提供一扇窗口。这是本项研究得以展开的两大理由,也是下文将重点关注的两方面问题。
二、 乾隆始修谱中的家族源流与世系构建
乾隆十九年秀水葛氏创修家谱,因无早期谱牒可依,首先必须解决两个问题:一需厘清、追溯本族源流与早期世系;二需访求同族,统合宗支。所谓“敬宗收族”,正是编修族谱、建立或加固宗族组织的最主要口号。两项任务紧密相联,同族关系的确立取决于能否追溯到共同的祖先,对共同祖先的认定又为宗族谱系的梳理奠定基础,并为进一步追寻“失落的宗支”创造条件。在缺乏文字记载的条件下,完成这两项工作并非易事。在葛淳所撰谱序中,对此有相当诚恳的表达,值得长文引用如下:
嗟乎,予家敝族也。自昔传闻,派出河南商邱,自宋南渡来浙,历宋元之变乱,至明而遭倭寇,鼎革时又值兵燹,流离奔窜,谱牒无存。所可知者,庙中之主仅始于余之高高祖耳。此我祖我父以来,求其所自而卒不可得,几欲作谱而未就者也。尝考我嘉秀二邑中,尚有葛姓三族:一居北关外月湖,一居东关外东塔寺之东。前人相传,谓非一族。惟麻塘泾有务农葛姓百余人,谓是同族。然彼此俱无谱牒可考,则又无自而合以遡从前。淳己酉同年中有名曙者,弟涵甲子同年中有名晨者,俱上虞人,询其先,亦南渡时自河南而来,不胜喜跃,谓或可踪迹根源,慰我思慕。孰知历追先世,又渺不相涉也。……淳自江西官游归,遍阅本族,不满百人,又日渐凋零散处,因立志修谱。时从侄梅、棠弟兄,先得我心,预考支派,已定草本,深为可喜。但所载自余高高祖以前,不免疑信相参,予不觉泫然曰:我祖我父以来,所以未经作谱者,欲俟子孙考明前代之的派耳,今已历数世,而仍无从考,则终不可考矣,是又何可以传疑也。敬叙渊源,请自淳高高祖始。(15)《稚川族谱》,葛淳“稚川族谱序”。“官游”似当作“宦游”,姑依原文。
葛淳所称“高高祖”,指的是谱中“世系总图”中列为第一世的葛成纶(字仰竹),系葛淳本人的五世祖(参图1,葛淳为葛天鹏次子)。而所谓“高高祖以前”“疑信相参”的世系,仍见于谱中“嘉禾分支世系”部分:第一世葛文明,为“始迁之祖”,生葛正敬,正敬生庆芳,庆芳生三子:禬、麟、珏,珏生成纶。(16)《稚川族谱》,“嘉禾分支世系”。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名字中至少三人早在明代已见于方志的记载:葛文明,秀水籍,正统中贡生,官至参政;葛禬,嘉兴籍,正德癸酉(八年)顺天乡试中式,甲戌(九年)进士,官至侍郎;葛麟,嘉兴籍,嘉靖庚子(十九年)举人,官至同知。(17)万历《嘉兴府志》卷十六《荐举二·皇明》、卷十七《乡贡》,《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505号,台北:成文出版社,1983年,第977、982、1002页。三人籍贯不同,其亲属关系不清,更没有材料证明葛文明是著籍嘉兴的第一代外来移民。很明显,对于葛淳来说,葛汝梅、葛友棠兄弟将本宗谱系搭建到这几人的身上,是一种令人不安的做法。其弟葛涵在另一篇文字中,一方面更为积极地肯定,“吾族之先汴人也”,“至明正统中,方伯公出焉,公讳文明,字开之,以明经起家,始任州牧,累迁为陇西蕃司,著有政绩,载在郡志,为嘉禾分支始迁之祖”;另一方面,又称因“谱牒无存,邱墓无考”,找不到本宗族人与这位先祖关系的证据,故仍同意族谱“姑自仰竹公始焉”。(18)《稚川族谱》,葛涵“存疑”。不难看到,在确定祖先源流的问题上,几位族人的观点之间存在明显的张力。
图1 《稚川族谱》所载1-5世谱系资料来源及说明: 据《稚川族谱》世系总图及世系录整理。学孔、兆魁均另有一子早故,不录。同辈中年长者居图中左侧。
继续观察葛氏族谱的早期世系,则会发现,即便是葛淳兄弟认为信而有征的仰竹公成纶以下,也并非绝无问题。根据谱中记载,成纶生二子,长子异(字守竹),为秀水二世祖,次子义(字爱竹),生五子,迁居海宁。而成纶拥有一长串封赠头衔,是因“次子义所生徵英、徵奇”贵显所致。查海宁地方志,确有葛徵英、葛徵奇昆仲其人,徵英为徵奇兄,历官江宁参将,葛徵奇更为崇祯戊辰(元年)进士,仕至光禄卿。(19)康熙《海宁县志》卷七《选举志·进士》,《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561号,第705页;葛徵奇传记参见乾隆《海宁州志》卷十《名臣》,《中国方志丛书》华中地方第591号,第1417~1418页。然而,此徵英、徵奇兄弟的父亲葛孔明,为万历丙戌(十四年)进士,以子徵奇贵赠监察御史。(20)康熙《海宁县志》卷七《选举志·进士、封荫》,第680、756页。他项材料更证明,这一葛氏家族“世家海宁”,葛孔明父葛志元字士弘,生子六人,孔明居仲(21)陈与郊《隅园集》卷十五《槐庭葛公墓志铭》,《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160册,影印万历天启间赐绯堂刻本,济南:齐鲁书社,1997年,第614~615页。本条材料根据龚肇智先生博客上的提示觅得,不敢掠美,谨志于此。,看来无论如何,都与大致同时期的秀水葛氏扯不上关系。《稚川族谱》虽未明言“葛义”之子徵英、徵奇的仕宦履历,但兄弟姓名和籍贯的耦合,仍显示这是不折不扣的攀附。这反过来提醒我们,族谱中对葛文明、葛禬、葛麟等早期世系的书写,也可能是葛汝梅等人利用地方志中所见嘉兴、秀水历史上葛姓闻人的记载编造出来的,而不是族中“所闻”“相传”的记忆。后者只是一种饰词,正因如此,葛淳才会对此怀抱疑虑,否则大可安之若素。很可能正是在葛淳的坚持及葛汝梅等人的妥协之下,始修谱最终形成了一位“存疑”始迁祖和一位“真实”始祖并存的局面。
从谱序中看,葛淳本人追踪家族早期历史的思路更为“实证”:首先,尽力了解嘉兴、秀水两县葛姓居民的分布情况,搜索可能存在的“可考谱牒”;其次,目光转向嘉兴以外,试图寻找可能与本族同源的葛姓族人。两方面的努力最终都宣告失败,其间值得注意的是:其一,在寻找“联宗”的可能性时,葛氏将目光转向了浙东(上虞),这在嘉兴族谱中屡屡可见,似乎展现出浙东成熟的宗族文化,或者不如说是其丰富的宗族谱系资源的吸引力;(22)冯志洁在其关于嘉兴项氏的研究中,揭示了项氏将祖先谱系嫁接到山阴,从而得以追溯至南宋初年,乃至进一步上溯到先秦时代的过程,见冯志洁:《明代嘉兴望族谱牒中的祖先建构——以嘉兴项氏为例》,第180~186页。其二,与族谱最终呈现出来的“始迁祖”(无论是葛文明还是葛成纶)落地生根、开枝散叶的形态不同,葛淳等人所能了解到的家族谱系实际是多歧、暧昧的。“麻塘泾务农葛氏”“谓是同族”,那么是在什么时间、从哪条支系失落的?或者说可以在哪条支系上接入族谱中?因为谱牒无考,最终无从解决。
关于这一点,在早期先祖的传记中更透露出有趣的细节。据谱中所载,葛成纶长子葛异生四子,其中季子葛学孔字硕溪,因孝行受到旌表,谱中又称为“孝子公”。(23)光绪《嘉兴府志》卷五十三《列传·秀水县·孝义》载有葛学孔传,第1440页。《稚川族谱》所载绝大多数族人,包括几位创修族谱者均出自学孔长子兆魁这一支(参图1)。在葛学孔传记中,开篇即描写其孝行的主要表现:“万历之末,族有遭文字之祸者,守竹公被罗织,公年甫成童,追随左右,不避艰难。”(24)《稚川族谱》,葛天麟“硕溪公传”。天麟为学孔长孙,亦以孝义见于地方志,参光绪《嘉兴府志》卷五十三《列传·秀水县·孝义》,第1445页。但据族谱记载,除了虚构嫁接的“海宁支系”外,其时葛氏全族不过就是葛异这一支,学孔四兄弟而已。所谓“遭文字之祸”的“族”人,不太可能是指其兄弟行,那么应该落实到哪里去?族谱于此留下了巨大的空白。固然,“遭文字之祸”的族人可能即是葛异或葛成纶的兄弟辈,正因“遭文字之祸”而在族谱中被隐去。但关键在于,由于葛成纶的“始迁”地位无从认定,万历末年仍可能存在一个类似于乾隆修谱时葛淳等人所能认知到的族人群体,而非仅有成纶以下三代寥寥数人。
《稚川族谱》的例子揭示出,与关于宗族刻板的“血缘共同体”的印象相悖,族谱对祖先渊源和分支世系的追溯,实际上具有多种可能性,是一个颇为开放的过程。尤其对于始修谱来说,正如刘志伟指出的,由于“在没有文字书写族谱编撰之前的家族,很难有更久远世系的记忆”,因此“从宋到明,许多士大夫初始编撰族谱的时候,常常也都是只能记录自己往上五代的世系”。(25)刘志伟:《明清族谱中的远代世系》,《学术研究》2012年第1期。则对于更早祖先世系的建构,端赖于修谱人所能获得的同姓族谱及他种文化资源,而以修谱人本身的心态为转移。关于这一点,学界已不陌生。对于本文所关心的地域特征而言,则需要指出,晚至乾隆年间,葛氏关于自身“宗族”的历史记忆依然是破碎、含混而不确定的。在创修族谱时,无论在追溯源流还是统合宗支方面,他们都面临着资源匮乏、“谱牒无存”的困境。也许可以说,截至这个时代,作为“宗族”的秀水葛氏,最多只是一个绵延数代的小型血缘共同体。继续观察这个家族拥有的祭田族产及其相关记载,这一点将进一步凸显出来。
三、 祭田、坟规与宗族的组织化努力
早于族谱的编修,可能在康熙初年,以葛学孔、葛兆魁父子合葬的榆汇墓地为中心,葛氏族人着手建造坟祠、增置祭田、规定轮祭制度,在构建“宗族”组织的实体上迈出了第一步。据葛涵的追述,榆汇墓地原为安葬葛兆魁而购置:
孝子公始葬他地,洎两伯父(按:天麟、天凤)暨我君(按:天鹏)营我祖(按:兆魁)葬,得榆汇地。术者云:此地有二穴,若两代同葬,其后必昌。因迁孝子公之葬与祖共焉。故孝子公虽传三支而此坟乃长房所独行也。坟成,议造坟屋,先君请于两伯父曰:两兄年长,得伸孝养之情,我年十四失怙,不及手奉菽水,窃为痛心,坟屋之举,愿独任之,以志思慕之意。两伯父见许,遂建屋于茔之左。正屋三间,两旁耳房各两间,墙门一间。募乡人居守坟墓,以坟旁公产八亩之息为工食,至今无异。后我父作宦二十余年,归里时年六十五矣。值祭扫,见子孙辈皆敬且和,欣然色喜。继论及族中无后者,又愀然不乐,曰:同为孝子公子孙,而彼独抱若敖之痛乎!宜于坟屋中堂建一祠,自孝子公以下子孙,咸使祔焉。每遇祭扫,增设二席,以统祭之,则无祀者不至馁而矣!……至庚戌岁,始得建祠,以成我父之志。然祠限于地,不免狭隘,祭限于力,未能加丰。聊为草创而已。(26)《稚川族谱》,葛涵“榆汇坟祠原委”。
据传记所载,葛兆魁于康熙八年(己酉)去世(27)《稚川族谱》,葛天鹏“完吾公述”。,则坟地的营建约在此后数年间,坟屋的建造更当晚在葛天鹏成家立业之后。该墓虽因“术者”之言,将葛学孔迁葬于此,但由于坟地的购置、坟屋的建造都由兆魁后裔出资,因此为“长房所独行”。此后在葛天鹏暮年倡议下,改坟屋为葛学孔支支祠,族中其余支系(学尧、学舜、学周)当然仍没有参与的资格。
根据葛汝梅的记载,列入“坟规”祀典的葛氏祖墓除榆汇以外,辈分更高的为青龙港与火叉浜两处。青龙港“乃守竹公以上所葬也,共有五葬”。(28)《稚川族谱》,葛汝梅“坟规”。按族谱所载,始祖葛成纶,配沈氏,二世祖葛异(守竹),配王氏、邱氏、莫氏,“五葬”或即涉及其中5人。葛异另三位子嗣即学尧、学舜、学周及其后裔的墓地,并不见于族谱的记载,自然也不在康熙以来陆续建立与完善的坟墓祀典范围内。相反,列入祀典的火叉浜墓地,却是“外太祖吴公墓也”,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葛氏祖坟。这位吴姓“外太祖”的身份,据葛学孔传中的交代:
同里有爱梅公……以女妻之。迨后,既安且宁,而室如悬磬,常籍吴公资助之力。……公服阕后,外太祖吴公谓公曰:吾一生止有一女,得配佳婿,亦可无憾,今我年迈,家业付汝,可善守之。公既受命,生养死葬,务从其厚焉。公自遭家多难后,始终赖外太祖培植之力,故遗命子孙永奉其祀。(29)《稚川族谱》,葛天麟“硕溪公传”。
据此,不但吴氏墓地被列入葛氏祀典的原因得以揭示,而且葛氏家族——准确地说,是葛学孔家族——兴起的重要因缘也得以展现出来。这位吴氏“爱梅公”,显然是一位素封,因无子嗣而将家业托付给了女婿葛学孔。在江南的所谓著姓望族之中,始祖因入赘而迁居从而自成支系的例子绝非罕见。葛学孔婚于“同里”,并未迁居异地,而且入载地方志的“孝义”门,并入祀秀水县学“忠义孝悌祠”(30)光绪《嘉兴府志》卷八《学校一》,第227页。,在这门婚姻中应该没有入赘的名义。但由于他承继了吴氏的家产和墓祀,某种程度上却有了入赘之实。这与吴氏家产带来的经济和社会地位的提升一起,可能导致这个支系从葛姓“宗族”中疏离出来;或者说,导致葛姓其他支系在宗族构建的过程中被边缘化。前文已经述及,《稚川族谱》中记载的族人,绝大多数为葛学孔支下,其中又绝大多数为葛兆魁支下。其他支系的族人在谱中的存在感十分薄弱,仅仅是有个名字而已。
回到族产与墓祭的实践,细绎族谱中相关条目的记载,可知即便是作为家族记忆共同源头的青龙港祖坟,其祭祀也基本是由葛学孔尤其是葛兆魁后裔所垄断。雍正五年葛灏捐资增置祭田,撰文回顾葛氏祭田的来历称,“先祖完吾公(按:完吾系葛兆魁晚年自号)恐后世子孙贫富不齐,置祭产一十八亩零,以供祭扫之费。一岁二祭,丰俭得宜”。此后因“子侄繁多,祭产歉薄”,葛灏遂“捐微俸,更置田十亩零,合前为二十八亩有零”;同时具体制定了“值祭事宜”数条,对墓祭的组织、祭祀规格、祭田收入的提取方式(“先完粮备祭,然后取租”)、善待佃户的要求、轮流值祭的递交原则等等作了规定。(31)《稚川族谱》,葛灏“续置祀田记”。但具体参加值祭的是哪些宗支却并未说明,至乾隆年间葛汝梅编纂族谱,另撰《祭田记》,对祭田始末撮述如下:
昔我祖辈葬高曾祖于余汇也,置有祭田,三支轮值,春秋扫墓,少长咸集,罔有缺失。祖制祭产租额从薄,亩以斗收,原以祖宗之余思推及佃户。流及既衰,租不偿粮,而子姓之生计又日落,每遇歉岁,竟有办粮缺祭之虞。己酉岁,堂伯裕州公(按:即葛灏)解组归里,用是为忧,捐俸续田十亩,荒歉于以无虞。壬申岁(按:乾隆十七年),又去原额瘠荒十余亩,稍苏粮累,可粗办两祭矣。(32)《稚川族谱》,葛汝梅“祭田记”。
葛汝梅称祭田最初系于葛兆魁身后,为其“祖辈”即天麟、天凤、天鹏三兄弟所置,与葛灏所述有异。考虑到葛灏的记载在前,其年辈较长,应当信从。但葛汝梅所称“三支值祭”云云,既然是晚至其时仍在执行的,当无可疑。此外完全可以肯定的是,无论将祭田认定为兆魁所置还是汝梅“祖辈”所置,值祭的“三支”指的正是天麟、天凤、天鹏三支,而不会是兆魁、兆元、金声三支,与葛学孔的兄弟辈更搭不上关系。那么,所谓“少长咸集,罔有缺失”,是否包括这值祭三支之外的族人?据现有的资料不易断言,但即使有这些族人参与,也必定处于边缘位置。正如在榆汇墓地的祭祀活动中,尽管坟祠理论上已经容纳了葛学孔的所有后裔,居于核心的无疑仍是兆魁后人。
除了父祖辈留下的经济与文化资源外,葛天麟兄弟及其后人之能成为葛氏宗族的核心,或者准确地说,成为葛氏宗族构建的主要推动力,无疑与其科举和仕宦成就息息相关。据族谱记载,葛天麟本人为岁贡生,考授州同;葛天凤为附监生,考授州同,授儒林郎;葛天鹏为例贡生,先后任兰溪学训导、丽水县学教谕,一度署理浦江县知县,授修职郎。他们的下一代,葛天麟长子葛浤是增广生,考授州同;次子葛源例贡生,考授学博;三子葛溶考授州佐。葛天凤长子葛灏任河南裕州州判;次子葛淇为太学生。葛天鹏长子葛澜为太学生;次子葛淳为进士,江西南康县知县;三子葛涵举人,候选知县,钦赐国子监学正衔。滨岛敦俊在解释明清江南“宗族”的形成机制时,指出“江南士绅功名拿到,下一段希求得到‘宗族’”(33)滨岛敦俊:《江南无“宗族”》,《复旦史学集刊》第四辑《明清以来江南城市发展与文化交流》,第287页。,揆诸秀水葛氏的例子,无疑具有卓识。尽管他确实也忽视了这些功成名就的士大夫置办族产、规范和实践祭祖仪式以增强族内凝聚力的尝试,而倾向于视这种“宗族”为一种完全“拟制”的、空壳式的东西。
秀水葛氏在康熙到乾隆年间积极展开了构建宗族的行动,从购置和完善族产、规范墓祭、建立坟祠,直至修纂族谱、沉淀和重塑家族历史记忆。尽管宗族活动的实际范围与族谱中试图建构的范围存在明显落差,但不能因此否认这些活动的真实存在。需要问的是:在多大程度上,这些活动增强了葛氏作为一个共同体的凝聚力?随着时势推移,族人的增减、迁徙,各支系相对经济社会地位的起落,科举仕宦成就的盛衰,先人构建宗族的努力是否能够传承下去?无论如何,“宗族”不应该被视作一个只要世系繁衍,就不言自明必定能够延续的东西。它能够被构建出来,也就可能以各种方式发生变化,甚至完全毁坏。
四、 清末民初的修谱实践与“宗族”组织
光绪末年葛文溶着手再修族谱之时,与先辈相比,由于有乾隆始修本的存在,他眼中的家族历史要清晰了许多,至少关于葛学孔以下历代先祖的记忆已经借助文本牢固地建立起来。同时,以榆汇墓地和祠堂为核心的家族祭祀体系、覆盖更多家族墓地的祭产可能也一直保留了下来。然而时间毕竟过去了一百五十年,此时的葛氏“宗族”究竟是何种形态?葛文溶在续修谱序中感慨:“慨时代之云遥,值门祚之衰薄,再不亟为详考,任其散处离居,莫为收拾,抚心奚自安乎?”而具体的细节,仍需从其留下的续修谱文本中加以搜剔。
前文根据稿本的文献形态,已大致分析了葛文溶增修的方式:抽取早期(道光)抄本中可直接利用的部分订入新稿,增补新的内容,重抄需要修改的部分。从表1可见,对于世系图和葛成纶以下世系录,他全部进行了重抄,似乎显示这些内容均作过修订。就世系录部分而言,这毫无问题,但垂丝图则有值得注意之处。谱中的垂丝图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题为“世系总图”,自第一世葛成纶以下,绘至第九世,但第九世仅见三人,均属于葛天麟支系下,包括葛汝梅孙葛增及其侄孙、乾隆十八年举人葛煐之子葛圻、葛培。第二部分题为“源远流长”,实际上只包括第七世两名族人的后裔:葛友棫为葛天麟孙,汝梅堂弟;葛友楫为葛天凤孙,生父葛淇,出继葛灏。在乾隆始修本中,葛汝梅如此规定世系图的绘制原则:“今先合为一图,以总其纲,后支繁人众,方散为数图,以别其派”。(34)《稚川族谱》,葛汝梅“世系图说”。据此或可推断,虽然葛文溶重抄了“世系总图”,但这应该正是乾隆时期绘成“以总其纲”的图,反映的是当时修谱人收族采访的成果;而“源远流长”部分则是葛文溶所作的增修,依照先祖规定的原则绘制成子图,反映着晚清民国时期文溶所能了解、掌握的族人群体的范围。由于绝大部分族人的生卒年月未详,这一判断无法得到确切证明。目前仅知葛星垣作为第九世族人,出生于乾隆丙戌(三十一年,1766)十月二十二日(35)《稚川族谱》,“素如自述”。,在葛淳等人修谱之后,故不见于“世系总图”。从他的世系排行来看(仅晚于汝梅子葛增),很可能乾隆修谱时,第九世族人确实只诞生了三位,葛文溶在重抄时亦未将其他第九世族人增补进“总图”,保留了乾隆始修和道光抄本的原貌。
将两种世系图合而观之,断裂感极为强烈:乾隆总图中第七、第八世族人分别有27、29人,却仅有2人和4人留下后嗣;第九世族人见诸记载的总共只有10人,一直要到第十二世,才“恢复”到30人,超过了第八世的人数;乾隆时代修谱的主要参与者,从葛淳、葛涵到葛汝梅、葛友棠兄弟,都没有留下直系后裔。当然,在过去的研究中,类似族谱中大量男性族人绝嗣的现象,已被确认是十分普遍而常见的。(36)陈熙:《延续香火的理想与普遍绝嗣的现实——基于家谱的人口数据》,《南方人口》2012年第6期;陈熙:《清代家族人口繁衍研究——兼论支脉重构在微观历史人口学中的应用》,《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2期。然而在非战乱时期,还是在清代经济史的研究中普遍认定处于繁荣时代的18世纪,两代人之间发生如此剧烈的绝嗣现象,不能视为家族发展的正常状态。
这其间,葛天鹏支系的情况尤其值得细加讨论。如前所述,在乾隆前期,这一支系堪称是整个族人群体中取得最高科举和仕宦成就者,葛淳是家族历史上唯一一名进士和正牌知县,葛涵也是举人出身。一般来说,这样的家庭会拥有较为优越的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在婚姻和生育市场上占据优势,从而容易传宗接代。从乾隆“世系总图”中看来,情况也正是如此:葛淳兄弟三人,长兄葛澜生一子之楣,早故,可能因为艰嗣,纳有妾室一人;葛淳、葛涵兄弟均育有二子,并已经诞育了八位孙辈(其中葛淳孙永勳和葛涵孙永熙被安排承继长房)。值得注意的是,在世系录的记载中,这八位孙辈无一有婚娶记录,恐怕很难据此判断这八人均未婚早逝,或者在一代之内就落到无力婚娶的程度。而且,葛涵长孙永炳已经成为秀水县庠生,无论是早逝还是家境衰落的推断因此都站不住脚。而且第八世以上的族人,多有标注为“早故”者,但葛天鹏支系这八位孙辈并不在其内。综合这些信息,固然不能完全排除绝嗣的可能,但更合理的推断应是:世系录中这八位孙辈的行状记载实际处于“未更新”状态,还保留着乾隆谱稿的原貌。之所以如此,则是因为葛文溶无力去更新相关信息。实际上,除了已经更新的友棫、友楫两支,其他支系保留在谱中的最晚代族人的情况,看来大多是这种“未更新”状态,我们几乎看不到有关于他们的、晚于乾隆十九年的信息。
说“几乎”,是因为确实存在一个例外。在葛文溶辑于光绪二十八年的“顿邱闺秀”之下,出现了葛涵一位孙女的信息。此女为葛涵长子之材(字受培,岁贡生,候选训导)所生,嫁给了同邑沈述曾,其子沈濂为嘉庆丙子(二十一年,1816)优贡,道光壬午(二年,1822)举人,癸未(三年,1823)进士,历官镇江府、江宁府知府,江宁盐巡道、淮徐河务兵备道兼摄徐州府知府。(37)《稚川族谱》,葛文溶辑“顿邱闺秀”,序于光绪二十八年。近世闻人沈钧儒为沈濂的嗣曾孙,见《师桥沈氏嘉兴支谱》,上海图书馆藏民国铅印本,世系表第15b~16a页。除此女外,“顿邱闺秀”中辑录的其余四十二位葛氏女儿,均属于友棫、友楫两支。葛文溶能够在近百年后注意、搜集到这样一位旁系“高祖姑母”的婚姻信息,应是得益于她嫁入了堪称望族且世泽绵长的“师桥沈氏”,在地方文献中留下了丰富印迹:晚清嘉兴地方志中收有这位青年守寡的“庠生沈季舆室葛氏”的小传,并明确其名为“永明”,与其兄弟行辈用字正相同。(38)光绪《嘉兴府志》卷六十四《列女》,第1915页。沈述曾字季舆,见《师桥沈氏嘉兴支谱》,世系表第1b页。“师桥沈氏”嘉兴分支族谱中,记这位葛太夫人系“乾隆甲午科举人、国子监学正名涵号容度孙女,岁贡生名之材号受培女,名永明”,乾隆二十七年(1762)生,道光十九年(1839)卒。(39)《师桥沈氏嘉兴支谱》,世系表第2a~2b页。该谱刊印较晚(40)目前所见上海图书馆藏《师桥沈氏嘉兴支谱》无序跋,谱中纪事晚至民国七年,并见以墨笔补填民国八年出生族人的信息(世系表第6a页)。,葛文溶所撰小传的直接史源,还应从沈濂嗣孙沈卫的朱卷履历中来。沈卫于光绪十六年(庚寅,1890)恩科会试中式,朱卷中清楚记载了“曾祖述曾”、“曾祖妣氏葛”、“祖濂”等人的行状。(41)沈述曾等人的记载见顾廷龙主编:《清代朱卷集成》第68册,台北:成文出版社,1992年,第370~371页。两相对照,可见葛文溶所撰小传中涉及沈述曾、沈濂的仕宦履历,均不出朱卷所载范围,只是经过了摘录。而朱卷中记载沈述曾“号经一”,略去其字,葛文溶小传中则误作“字经一”,亦未标出其字“季舆”,尤其可作为两个文本源流关系的明证。(42)潘光旦利用地方志及沈卫胞侄沈钧儒光绪二十九年(1903)顺天乡试朱卷的资料,考出沈述曾与葛氏的联姻关系,但并未将之与较早的葛天麟家族联系起来。见潘光旦:《明清两代嘉兴的望族》,第326~327页。
据此,这位“高祖姑母”小传的存在,并不能证明光绪末年葛氏族中仍保有对她的记忆,小传与沈卫朱卷清楚的史源关系,反而说明葛文溶无法在族内找到这些远房族人的信息。葛永明的存在也可能证明,葛天鹏支系在乾嘉以后并不像族谱所呈现的那样,走向了衰败乃至绝嗣,它仅仅是与天麟、天凤两支系(准确地说应是友棫、友楫两支)疏离了而已。这一支系是如此,更加疏远的葛兆元、葛金声以及学尧、学舜等支,也不能率尔认作已经绝嗣。最大的可能,是族人的“散处离居”使得乾隆时期建构起来的宗族支系名存实亡,多数无法接续。应该承认,这一推论的证据仅是侧面的,是从族谱的文本缺陷中推导出来的。葛文溶绝未提及他无法追溯这些宗支的后裔,相反倒表示他作出了努力去扩张宗族谱系的范围。他自称曾去寻访先祖提及的本邑居于麻塘泾、北关外、东塔寺等地的葛姓,并尝试与平湖、新篁及海宁等地的葛姓联宗通谱,只是因“无暇顾问,致未通籍”,最终续修族谱只能“就兄弟子侄辈,略为次序”。(43)《稚川族谱》,葛文溶“稚川族谱续序”。在某种程度上,这番自陈更像是托辞,透露出他不但无力、无暇进行联宗以扩大宗族构建的范围,即使是乾隆族谱已经记载的远房支系,也无力、无暇去追溯详考其世系。这固然可能是族人频繁迁徙和离居所致(44)关于迁居外地的族人信息,谱中并不多见,除了前述所谓葛义及其五子迁居入籍海宁的记载之外,可见如下三例:第五世葛天骠(金声幼子)为“吴江庠生”;第六世葛继贤(学舜曾孙)“迁马王塘桥,后无考”;第十二世葛文沪“迁居上海”。,更应重视的,则是所谓“宗族组织”的虚幻。实际上,与乾隆时期相比,清末民初族谱的续修更像是葛文溶的个人行为,再看不到乾隆时期多位族人共同参与、彼此商榷的情况,当然更加体现不出“宗族组织”本身意志的存在。葛文溶也许并非完全不知道这些远房支系的情况,但因为不掌握具体信息,又缺乏威望或资源号召族人协助他,单枪匹马修谱,最终只能满足于记录本身所在的以及关系最为密切的支系。
1916年清明,前往青龙港墓地上坟之后,葛文溶记下了以下一段话:
今于民国五年清明节扫墓,遵循旧例,分给青蚨一片,诚心素来薄待。讵料乡人野蛮,并不见谅,出言无状,致难理喻。用志数言,如此乡情。嗣后敬告祖先,每逢清明时节,望南遥叩,藉代亲临,毋罪溶不孝,未曾前来祭奠也。特叙始末,垂示后人。丙辰清明节后一日裔孙文溶志。(45)《稚川族谱》,葛文溶“坟墓祀典”。
这段话信息丰富,饶有趣味。其中提及的“乡人”,因为参加清明节墓祭,仅获得“青蚨一片”的报酬,从而对城里来的(46)1916年葛文溶叙各祖墓上坟路线,掌兴桥墓地由“道出西丽桥”始,而西丽桥在府城西门外(光绪《嘉兴府志》卷五《桥梁》,第151页),青龙港墓地则始于“走南门”。这样看来,至少当时葛文溶及其宗支应当居于嘉兴城区。、可能是墓祭发起和主持者的葛文溶“出言无状”,其身份必定是葛氏族人,但与葛文溶的关系应当颇为疏远。考虑到参与的是始祖葛成纶墓地的祭祀,这甚至可能是学尧、学舜等支的后人。在这样一个事件之中,我们清晰地看到,围绕着始祖的墓祭,即使是血缘关系明确的族人,不同支系在权力与利益安排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序,也有着相当不同的诉求。葛文溶企图构建和强调的是以自身(或本支系)为中心的宗族秩序与认同,“乡人”在意的只是参与祭祀所能获得的利益。“青蚨一片”的报答无疑过薄,可能反映出康熙、雍正时期置办的祭产早已不敷使用,也可能折射出葛文溶所在的掌握这些祭产的支系吝于津贴其他族人(却要求其奉献“诚心”)。如果这确实是“旧例”,我们还可以推测,类似的争执和博弈绝非始于1916年。而1916年这场冲突的结果,是葛文溶决定放弃青龙港的墓祭活动。考虑到这是在事情发生的第二天写下的,带有浓厚的个人情绪,这凸显出族谱稿本的个人性质,也显示出青龙港墓祭的存废,看来系于葛文溶一身。(47)如前所述,葛氏祭产在葛天凤长子葛灏手上作过增置和整理,葛灏本人无后,其弟葛淇子友楫实际上应兼祧两房,葛文溶作为友楫后人中科名较显者,实际掌握这些祭产是非常可能的。
以上信息显示,晚清民国时期的葛氏“宗族”,并未显示为一种组织严密、边界清晰、功能明确的“基层社会组织”形态。它对于某些族人来说,也许是值得追求的理想,但在实践之中却更像是一种“形而上”式的伦理点缀。与清代前期比较,虽然有了族谱、祭产、坟规,家族的凝聚力却并不见得增强。相反,可能部分地由于科举仕宦成就的下降,清代前期几个支系合作进行的宗族事业,到晚清民国时似乎只有葛文溶一人承担;而他在族谱编纂上显得有心无力,更因无法应对远房族人的利益诉求而放弃了雍正时期就确立下来的青龙港墓祭活动,甚至有可能在此之后放弃了对族谱的持续增订。
五、 小 结
以上从《稚川族谱》的文本出发,尝试着还原其编修历程和方式,并进一步透过文本编织的细节,分析作为族谱编纂背景的、葛氏“宗族”可能的存在形态、组织特点和凝聚强度。关于后一点,前文近于繁琐的分析或许已经提供了清晰的印象。秀水葛氏晚至清代才着手编纂族谱,谱中关于祖先源流和分支世系的叙述充满了不确定性,建构与攀附的痕迹明显,突出反映了这个姓族群体谱系资源缺乏、历史记忆遗失的实际状况。清代初期,以葛兆魁子孙为主体的部分族人在科举仕宦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这促使他们在构建宗族的道路上付出努力,不仅族谱的编纂正出自这种“获得宗族”的愿望,同时期围绕几处先祖墓地构建的祭产、坟规和祭祀制度确实也体现了宗族礼仪的建立和实践。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构建宗族的努力既是由特定族人群体推动的,也毫无疑问地以他们为中心。在多大程度上其他族人也被吸纳了进来,或者说愿意配合?从晚清民国时期族谱的续修留下的文本分析,这一点绝不乐观。可以说,如果从传统上学者们所强调的控产、自治等角度分析,葛氏“宗族”也许从未真正建立起来,或者说从未真正发挥这些方面的功能。在这个家族中,“宗族”大概只是少数族人的标榜,是一种伦理诉求,而不是真实存在的“社会组织”。(48)应该看到,即使是对于华南这样常被称为“宗族社会”的地方,科大卫也作过这样的评论:“宗族代表着一种信仰,至多也不过是对于现实的大概的模拟,在大多数时候、大多数地方,宗族更只不过是一种盼望。” 见科大卫:《皇帝和祖宗:华南的国家与宗族》,第13页。
秀水葛氏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代表江南“宗族”的形态和特点呢?即使将范围局限在嘉兴(府或县),凭借这单一个案的讨论,当然引不出任何全局化的结论。对特定区域社会的整体考察无疑是必需的,然而整体研究不意味着粗略的“鸟瞰”,它仍应建立在对个案抉隐探微式分析的基础之上。这种探析使得我们能够深入理解历史现象的微妙之处,并透过文本的迷雾探究历史的“本相”。(49)“本相”的概念,借自王明珂关于“反思史学”的讨论。他认为,历史学与人类学结合的核心在于“在文献中作田野”,而这要求“将种种历史文本当作古人在特定社会情境下创作的社会历史记忆”,了解这一点,才“可能经由对历史文本的分析,深入探索一古代社会情境,了解其各层次的‘结构’,以及观察古人在书写、行动间流露的个人社会处境、情感与意图”,最终通过对历史文本的“解码”,“深入观察并了解一古代社会的本相”。见王明珂:《反思史学与史学反思:文本与表征分析》,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引文见第12页。2010年,在复旦大学主办的江南史学术会议上,围绕着滨岛敦俊即席发言提出的“江南无宗族”论,曾引起现场的热烈讨论。从发言记录可以清晰地看到,对滨岛氏提出质疑的学者,多从江南地区存世祠堂、族谱、义庄的数量之多立论。(50)滨岛敦俊:《江南无“宗族”》后录学者们的回应发言,《复旦史学集刊》第四辑《明清以来江南城市发展与文化交流》,第290~291页。无疑,这些资料或历史现象是极为重要的,是我们今天讨论明清江南区域社会特质时不能绕过的问题,但它们的存在本身并不足以说明“宗族组织”的真实存在。饶伟新曾提倡,对族谱的研究应作文本的解读,而非满足于“族谱体例结构与内容的一般性分析和利用”,做到这一点,庶几可以“再现族谱文本自身的历史及其背后的社会历史过程”。(51)饶伟新:《导言;族谱与社会文化史研究》,饶伟新主编:《族谱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第9~11页。历史研究并不是简单复述或引用,而需要穿透文本进行推论和解释。做不到这一点,也许将陷在文本制造者构建的语境中,接受其好恶喜怒、掩饰和标榜,直至世界观和信仰。对于族谱这样具有浓厚伦理色彩的历史文本,尤其需要细致的探究和分析。就此而言,本文的工作也只是一个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