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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的“诱惑”:加拿大大学学术治理的变革与启示

2020-07-26余利川段鑫星

复旦教育论坛 2020年3期
关键词:资助管理者权力

余利川,段鑫星

(中国矿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徐州221116)

学术治理(academic governance)指依据学术发展规律,学术利益相关主体围绕学术事务,就学术权力与学术资源配置等产生的作用关系与过程。学术评议会是加拿大大学学术治理的主要载体,是大学层面负责学术事务决策并影响大学决策的高层学术治理机构。加拿大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以两院制(bicameral system)为主,即董事会(governing board)和学术评议会(academic senate)并存,少数大学存在其他治理结构。[1]前者主要负责行政事务(administrative affairs),后者主要负责学术事务(academic affairs)。加拿大大学学术治理的变革趋向,实质上反映了在全球以效率和有效性价值为主导的理性驱动下,为有效地回应外部环境的变化与需求,大学逐步由边缘地位走向全球知识经济竞争的中心舞台,以学术评议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组织在理性趋避中或被动或主动地做出调整。在外显的学术治理组织角色与职能实现不足,规模扩大、席位构成复杂化,行政权力增强、组织运行低效的趋向背后,折射出加拿大大学学术治理改革内嵌于以经济、工具、行政科层理性而非学术理性价值为旨归的环境之中,理性环境诱发学术治理的多元共性挑战及其应对路径。长久积淀的学术自主、学术自由、学术民主与共识达成的历史惯性与文化深深扎根于学术治理之中,形成“自下而上”的能动效应并自觉或不自觉地维系着学术治理本该坚守的学术价值与规范。尽管如此,以市场化为主导的经济理性政策同大学内部的行政科层理性相融、复合,形成强有力的“自上而下”的理性变革压力与挑战,驱动大学学术治理追求效率与有效性价值,学术治理权力结构转向行政权力强化、学术权力式微的状态。因此,加拿大大学学术治理的变革内嵌于“组织趋向—环境制约—共性挑战—路径转向”的复杂逻辑中,即:在“宏观国际—中观政策—微观组织”三重环境的共同作用下,形成“自上而下”的以经济、功利、行政科层理性价值为主导的作用链条;学术治理承受商业化与“条件性”财政资助、行政权力膨胀与学术权力式微、“倒逼”提升组织有效性的共性挑战;平衡学术治理市场化压力、调和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张力、提升学术治理组织的治理能力成为应对挑战的主要路径。

一、加拿大大学学术治理的组织趋向

参与全球知识经济竞争、政府财政资助战略调整和大学转向市场化的冲击集聚于大学组织层面,大学学术治理组织呈现出角色与权责实现不足,规模扩张、席位构成复杂化,行政权力增强、组织运行低效的主要特征。①

(一)学术评议会角色与权责实现不足

如表1所示,围绕学术性事务和行政性事务,对比1999-2000 年和2011-2012 年关于学术评议会学术治理角色与权责实现认知的两次调查可以发现,在11个题项中(除去早期调查完善1 个题项设计),分别有7个题项和8 个题项,学术评议会应然角色实现的认知程度均高于实际角色实现的认知程度,且实际角色实现的认知程度小于50%。“在决定大学未来发展方向中起作用”这一题项中,学术评议会应然角色认知和实际角色认知的差异程度最大,分别为46%和42%。整体上应然角色与实然角色认知存在明显差异,表明大学学术评议会的学术治理角色实现得并不充分,并未有效履行学术事务和行政事务的应然权责。

表1 1999-2000年和2011-2012年学术评议会角色实现认知对比

(二)组织规模扩大,席位构成复杂化

如表2所示,对比1999-2000年和2011-2012年大学学术评议会组织成员结构可以发现:(1)学术评议会成员由61 人上升至77 人,增加16 人,平均规模扩大。(2)代表学术权力行使者的教师和代表行政权力行使者的行政管理者占比最大。首先,教师群体在学术评议会成员中占绝大多数,是学术评议会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分别占比44%和48%,比重上升4%。其次,拥有投票权的当然成员,即高级行政管理者(校长、副校长、院长、其余高级行政管理者等)占比次之,占比由25%降为23%,其余高级行政管理者占比由11%降为5%,高级行政管理者在学术评议会成员中的占比呈下降趋势。最后,学生占比由18%变为16%,占比下降2%。(3)学术评议会成员结构日趋复杂。除教师、学生和高级行政管理者之外,为有效反映公共需求,大学学术评议会融入外部利益相关群体,成员结构日趋复杂。整体来看,学术评议会主要由大学内部的教师、学生、行政管理者和大学外部的政府代表、谈判团体代表等利益相关主体构成。

表2 1999-2000年和2011-2012年学术评议会成员结构对比

(三)行政权力增强,组织运行低效

如表3 所示,对比两次有关学术评议会组织运行的认知调查可以发现:(1)整体上,学术评议会成员每月用于参会或准备会议的平均时间为6.5 小时,工作年限由4年减少到3.7年,参与学术治理的时间投入呈下降趋势。(2)高级行政管理者对学术评议会决策影响的效能高,教师对学术评议会决策影响的效能低。学术评议会成员对影响学术评议会决策的认知占比由55%降为45%,教师对学术评议会的决策影响力下降。高级行政管理者对影响学术评议会决策效能的认知占比远远高于教师,分别为72%和70%。对比教师与高级行政管理者对学术评议会决策影响的认知差异可见,行政权力的作用和影响力扩大,学术权力的作用式微。(3)整体来看,认为学术评议会运行有效的受调查者占比由44%上升至51%,占比小幅提升7%,但仍有近50%的受调查者不认同这一观点,表明学术评议会自身运行的有效性不足。

表3 1999-2000年和2011-2012年学术评议会组织运行对比

二、加拿大大学学术治理的环境透视

大学学术治理组织内嵌于特定的社会经济与公共政策环境中,是内外发展环境的“晴雨表”。外显的大学学术治理组织趋向折射出宏观国际、中观政策和微观组织多重环境的深层次作用。

(一)国际:大学参与全球知识经济竞争

“国际化同全球化常易混淆……全球化或许不能选择,但国际化有许多选择。”[2]随着全球范围内的高等教育竞争日趋激烈,大学不得不参与全球知识经济竞争来确保其在全球知识等级中的地位。加拿大已意识到强化“软实力”的重要性[3],并通过国际文化关系收益提升政治、经济和文化利益,增强全球知识经济竞争力。20 世纪60-70 年代,通过逐步扩大对外援助规模,加拿大成为输出援助的主要发达国家之一。到了80年代,加拿大外事援助预算大幅削减。90年代早期,旨在促进文化及文化学位的国际学术关系部门经历了严重的财政预算危机,仅2002-2003 年加拿大用于国际学术关系的财政预算就减少了1200万美元。由于对学术和文化关系的投入极其微小,加拿大文化学位政策将贸易利益动机注入全球学术文化关系政策,逐步招收国际学生,高等教育市场利益日益扩大。

其一,早期的高等教育海外发展援助(overseas development assistance,简称ODA)和国际文化关系(international cultural relations,简称ICR)战略,多致力于政治发展与文化关系。为了同外交政策保持一致,ICR 和ODA 相关项目逐渐重视贸易和经济政策,高等教育政策呈现商业化发展趋向。其二,随着加拿大国际发展局(Canadian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gency,简称CIDA)的影响日益扩大,相对于发展国际学术和文化关系,对外资助政策的差异在组织和体制层面直接影响加拿大高等教育全球化以及大学在OAD和ICR项目中对联邦政府的依赖程度。[4]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支持ODA、ICR项目的发展,优先支持同国家外交政策相关的援助战略。其三,除高等教育国际化政策的宏观影响外,由于政府对大学参与国际化的财政支持不足,多数研究型大学调整预算和内部管理结构。通过实施限额种子基金(seed fund)优先支持计划、私人捐赠和设立专门部门寻求外部资助,获取外部资金支持,重点发展能够产生高额政治、经济回报的研究项目。

(二)政府:转变对大学的财政资助战略

加拿大联邦政府对大学的财政资助战略主要经历了两次转向。第一次转向,二战后至20 世纪70 年代,政府采用公共福利战略承担高校发展的主要财政支出,高等教育政策由“私有性主导”转为“公共可及性”主导。通过现金转移支付和税点政策,联邦政府直接承担高等教育50%的运行成本并向大学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额外财政资助。[5]第二次转向,财政资助战略由联邦政府承担转向主要依靠地方省政府承担。政府债务的持续增加,迫使联邦政府管控公共开支并强化产业竞争,减少对各省高等教育的现金转移支付,联邦政府同地方省政府承担大学发展的权责逐步分化。20世纪90年代,在新自由主义、全球化、新公共管理运动的共同作用下,大学同政府间的资助关系发生转变。[6]联邦政府在科学研究和学生财政补助两个领域影响大学[7],通过财政转移支付(financial transfer payment)支持大学发展以及研究密集型(research-intensive)大学的组织、人力资源和研究设施建设[8]。大学发展以及大学管理的主要责任逐渐由联邦政府转移至地方省政府,联邦政府以财政转移支付的途径间接支持各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另一方面,联邦政府在弱化对大学发展的财政支持责任的同时,引入更为灵活、有效的财政重点支持与资助战略,引导大学的学术研究方向和重点发展领域。通过增加对目标研究领域的投资、培育杰出中心和知识经济商业化,联邦政府强化大学在全球知识经济竞争中的作用[9]。通过设立社会第三方组织,支持重点科研项目、大学研究设施改造和学生财政补贴,增强中央政府对地方高等教育政策的影响力。1997年设立的加拿大创新基金(Canada Foundation for Innovation,简称CFI)是介于政府、产业和学术研究之间的中间部门,在合作基础上寻求各方利益主体的成本共担和利益共享。为平衡产业和地方政府的关系,联邦政府将更多资源引入高技术和科技研究领域。“加拿大研究讲席计划”(Canada Research Chairs Program,简称CRC)投入9 亿美元支持2000 个教授讲席以培养研究新星,重点支持健康、自然科学和应用科学领域。该计划同大学财政资助规模和联邦政府高等教育角色的转变密切相关,由于联邦政府掌握大学教职发展和相关设施运行成本的主要财政预算,通过间接调控“CRC 计划”强化了联邦政府直接参与和影响高等教育政策的能力[10]。

(三)大学:承受市场化与绩效评估的压力

为了应对20 世纪90 年代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赤字,加拿大政府采纳了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的政府角色假定[11],大学发展面临市场化和绩效问责的内外要求。其一,弱化大学的公共角色,引入市场为主、自由贸易、解制和私有化理念,高等教育体系由政府为中心变为市场驱动。[12]扩大招生规模、增加学生入学费用,以半市场化运营机制将高等教育公共成本转移至受教育者个体,弥补公共财政支出的不足。同时,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放松对大学的行政管制。为寻求更多的社会捐赠和跨国企业资助,大学以商业化学术研究达成产业合作伙伴关系,学术研究人员同企业、私有部门等营利性组织开展广泛合作。加拿大大学和学院协会(Association of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of Canada,简称AUCC)作为实际认证机构,是加拿大高等教育领域最有影响力的组织。2002 年AUCC和联邦政府完成商业化评估,联邦政府与AUCC签订协议,规定所有AUCC成员大学的科研费用翻倍,但条件是“到2010年大学将三倍化投入商业化学术研究作为对联邦政府的研究回报”[13]。

其二,在大学内外引入绩效评估机制,强化资助机构同大学目标实现的关系。由于政府不断缩小对大学的财政资助责任和资助范畴,大学不得不寻求更多的资助机构或资源供给者。为有效实现资助合作目标,在大学内部形成以测量评估为主的绩效问责机制。第三方机构将资助投入到特定项目后,通过绩效评估实现资源供给方的多元需求。就大学内部绩效评估而言,大学行政管理部门和管理者日益重视研究资助、研究经费以及学术研究者的产出荣誉,通过学术评估标准激励研究者实现学术卓越。[14]就大学外部绩效评估而言,保守党政府和民主党政府均重视以市场和类市场政治意识形态来监督学术共同体采纳商业目标,以发展科学和技术为主要目标的公共政策模糊了学术与产业间原本清晰的边界。魁北克省和安大略省公立大学采取透明化运营模式,在教育质量、研究卓越程度、体制整体运行有效性等方面重点评估大学质量相关项目与目标达成度。

三、加拿大大学学术治理的共性挑战

在宏观国际、中观政策和微观组织塑造的环境下,加拿大大学学术治理改革面临多重共性挑战。

(一)商业化与“条件性”财政资助

一方面,大学应对全球化与国际化的外在压力,通常采用两种途径:一种是为了生存下来,顺从或者以利用的途径适应全球化;另一种是为了保存学术,抵制有损于大学本质的实践。[15]加拿大的大学同样置于维护大学学术求真创新的自主发展需求和获取外部资助并承担公共责任的两难境地中。其一,为有效回应知识经济时代的自由贸易与商业竞争需求,强化高等教育在全球“知识经济”中的知识转化与生产力提升作用,经济首要性限制了大学文化发展和教育的公共首要性,转而优先支持同知识经济相关且能产生高额政治、经济、社会回报的项目。其二,学者、学术共同体过度依附于国际项目资助。随着学术、科研人员、课程的国际化和高等教育商业化,国际市场日益拓展,高等教育更倾向于被视为私有物品而不是公共责任[2]。为了最大限度地获得国际项目资助,大学内部出现了“生存主义”现象——行政管理者想方设法维持并拓展外部资源,学术研究人员借助外来资助维持并巩固学术共同体的学术地位。在满足资助方多样性需求的同时强化了学术研究人员、大学同合作项目的资源“供给—依附”关系,弱化了大学学术发展的独立性和自主权。

另一方面,政府对大学的管制和大学学术自主之间存在制衡关系,加拿大政府借助“条件性”财政资助战略对大学学术发展的调控与规制技术更隐秘。政府通过“程序性”放权和“幕后调控”的双重作用机制,一手解制、扩大大学自主权,一手以调控、标准化、激励机制、削减财政预算、绩效评估和半市场化资助机制,压缩大学学术自主的作用空间[16]。政府通过财政资助“置换”大学学术自主的隐秘途径实现公共行政的利益需求。政府并不直接管控大学学术研究的发展方向与科研项目的具体运转,而是借助市场竞争与绩效评估机制,整合学术资源的竞争与调配效应,调控大学学术决策的偏好与方向。由此,大学学术治理面临两难境地——是建构有效、快速回应社会公共需求的运转与决策机制,还是坚持以平等协商、民主讨论和共识达成为基础的“同僚管治”(collegial governance)传统与文化。

(二)行政权力膨胀与学术权力式微

高等教育国际化背景下,学术评议会和学术委员会的学术决策作用和权威弱化,并将相应权力转移至行政管理者和董事会。[17]政府通过“远程遥控”,以新的问责机制、财政安排、战略研究目标间接扩大大学内部的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式微。其一,学术评议会自身运行的有效性不足为行政权力“楔入”学术权力的作用领域提供可能,弱化了学术评议会参与大学决策的实际权威。学术评议会存在内部聚焦、短期、被动回应、单一运行模式,相对庞大的组织规模、成员有效决策素养不足,缺少战略焦点[18],高级行政管理权威分化、协商和讨论价值不足等主要问题[19]。学术评议会参与学术与行政事务决策的权力受限,行政管理者的影响力增加并影响董事会决策,大学内部的权力天平偏向董事会和高级行政管理者。其二,“条件性”财政资助培植了大学内部行政权力扩张的“土壤”,借助资助政策强化了行政权力。为更好地获得政府资助、私人捐赠和国际项目资助并回应资助方需求,提升学术议事、学术评估和学术决策的回应速度和效率,在大学内部设立专门的资金募集机构并由行政管理人员负责,强化同资助方的合作。资助方直接同研究者和行政管理人员联系、合作,原本需要学术评议会讨论、决策的学术性和行政性事务转而通过行政管理得以快速处理,“绕开”了学术评议会在资金筹集、参与财政决策中的作用,弱化了学术权力。其三,行政管理者依据资助产出能力分化了大学内部的院系与学术共同体,将学术投入与学术产出的成果转化率和学术资源再分配挂钩,削弱其学术自主权。行政管理者将学术研究人员视为大学获取资助的重要来源,为达到资助方的绩效标准和目标,激励教师将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到应用性科研而非教学中,削弱了教师的学术自主权[20]。

(三)“倒逼”提升组织运行有效性

学术评议会存在战略聚焦缺失、权力分散于高级行政管理者、学术讨论与争论少有建树等问题,为了在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和学术治理回应速度与组织运行有效性之间寻求平衡,学术评议会“被迫”提升组织运行有效性。为更好地应对竞争资源的不确定性、提升内部质量等多重挑战,政府承认大学学术自治的合法性和重要性。由于加拿大没有建立全国性的质量评估架构,除少数省份外,多数省份由大学自身应对学术质量保证的大多数事务[21]。一方面,在大学内部引入学术绩效评估机制。从评估、问责学术事务拓展至行政事务,逐步扩大学术评议会内部评估的影响力和作用范围。促使学术评议会积极调整组织规模(缩减学术评议会常委会人数)、运行结构、角色界定、决策机制、日程管理以及同学校董事会的关系。通过周期性评估学术绩效、行使学术政策的最终批准权、定期评估自我绩效,扩展学术评议会在大学内部质量评估中的作用边界和影响力。另一方面,尽管自我评估程序、基准设定与测量、风险与利益相关者识别被学校董事会广泛采用,但学术评议会仍未有效实现学术治理绩效评估的职能和权力,学术绩效评估的开展仍比较被动。应然层面,学术评议会对多数学术性事务和行政性事务拥有合法的监督权。实然层面,受大学内部共同治理传统与实践惯性的影响,在应对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学术卓越等挑战的过程中,学术评议会尚未积极关注学生入学、学术整合、拓宽同社会的相关性等“大蓝图”,而是仅仅被动评估细小事务。[22]

四、加拿大大学学术治理的路径转向

在高等教育国际化与全球化环境下,为更好地应对大学学术治理的多重挑战,推动大学学术治理改革,加拿大大学学术治理采用多元路径调和学术治理的内外矛盾与冲突。

(一)平衡学术治理市场化的压力

加拿大高等教育对外交流的政策重心逐渐由发展国家文化关系转向推动高等教育参与全球知识经济竞争,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同服务知识经济的外在需求一样,大学也日益从事企业或跨国商业事务,对大学治理尤其是学术委员会的角色与职能实现施加压力[23]。其一,协调商业化研究同国家中长期研发战略的关系。学术资本主义的盛行使得具有国家战略价值与意义的学术研究处于学术关注不足或资助不足的尴尬境地。为此,平衡项目资助的经济获益与基础性非营利学术研究的资助比例,提升基础性研究的资助比例。其二,优化学术资源和学术利益在学术研究者、学科和大学之间的再分配。实际上,尽管管理主义填补了同僚管治和科层治理的不足,却并不符合全球沟通、知识经济多样性以及知识的公共产品属性。[24]竞争、市场化、企业化的价值导向并不符合大学知识公共产品的公平性、非排他性等内在属性。在市场化竞争的资助环境下,参与资助高校的竞争能力存在差异,国际项目、企业需求、政府财政资助政策的目标偏好也存在差异,由此形成学术资源配置与竞争的“马太效应”与“虹吸效应”,研究队伍、学科组织与大学出现分层或分化。在事关学术资源配置的学术治理制度设计等领域,加拿大大学学术治理转向统筹兼顾学术治理的市场化压力与学术治理的公共性。

(二)调和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张力

加拿大大学多以“二元制”治理结构为主,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相互制衡。学术治理面临“自上而下”的行政管理、强有力的绩效导向等挑战[25],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日趋紧张。然而,存在化解紧张关系的途径,并且紧张关系不等于截然相反的观点冲突,紧张关系或许能使双方创新并获益。[26]要化解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对抗的潜在可能,应实现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协调合作。一方面,在财政分配决策、未来发展方向决策、研究目标决策等层面,强化学术评议会的决策参与权。优化学术评议会成员共同讨论、协商、达成共识的学术决策结构,积极回应外部的学术治理压力。厘清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作用边界,以制度规制高级行政管理者干预学术事务;在委托事项和利益重叠处,行政管理者和专业教师应通过对话与沟通达成共识。另一方面,以多元化路径提升学术主体影响力。问责机制、资助政策和战略性研究方案强化行政权力而忽视传统的学术共治进程,转变了大学内部的权力关系。[27]为获取更多财政资助和项目支持,行政管理者转变为实现政府绩效目标的“代言人”和政策执行者。大学内部的行政权力同公共政策保持一致并“同频共振”,权力“钟摆”也摆向行政权力。参与学术治理的专业学者不仅应扩大在大学决策中的个体影响,同时也应注重其参与大学决策的动机与策略的复杂性[28]。同时,强化学术评议会同政府、企业的沟通能力,积极影响政府的公共政策进程与结果,平衡政府对大学公共利益的输出需求和大学学术自主之间的张力。

(三)提升学术治理载体的治理能力

其一,增进教师与行政管理者的沟通与联系。行政管理者和教师是大学学术评议会的两大参与主体,两者的信任与合作关系直接关乎学术评议会的决策质量与运行有效性。强化行政管理者和教师的沟通与协商,增进双方信任水平,有助于共同实现学术治理目标。其二,完善学术评议会组织结构与运行机制。鉴于学术评议会在教师终身教职和晋升政策中具有重要作用,需要补充学术评议会的“新鲜血液”。[29]拓展教师、学生参与学术治理的空间,提升并转变教师、学生对学术评议会运行有效性的整体认知。通过“废除”“合并”“组合”“删减”“停止”等方式,减少学术评议会常委人数,缩小委员会规模,使决策过程理性化[17]。围绕学术议事和学术决策目标,为学术评议会的多元利益主体提供议事、决策的材料与信息,使参与学术治理的利益相关主体了解议程和事项。其三,充分发掘高级行政管理者的“中介”效应,发挥其信息集聚和“信息桥”作用。高级行政管理者介于学校董事会和学术评议会之间,兼具行政管理和参与学术决策的双重职责。对于行政与学术交叉事项,通过合作委员会、常规报告等途径,高级行政管理者能够有效缩短学术评议会和大学董事会之间的距离,增进双方的沟通与信息流动。其四,借鉴大学董事会的有效评估机制。学术评议会转变内部聚焦、短期、被动、简单化运行和自我绩效评估缺乏等内在不足,积极履行学术绩效评估的权责,及时识别并化解潜在的学术决策危机,转变被动评估学术治理绩效的惯性。

五、加拿大大学学术治理改革的启示

为了灵活有效地回应大学的内外需求,加拿大大学在学术治理改革中既被动或主动地做出结构性、技术性调整,也坚持学术治理惯性与文化的守正,相关经验为探索和推动我国大学学术治理改革提供了有益参考。

(一)把握学术治理的国际环境与政策取向

在高等教育全球化和全球知识经济竞争的环境中,大学并不能“置身”于提升国家知识经济竞争力、服务社会经济需求的整体战略导向之外,需要实现其时代使命。其一,应强化大学对经济竞争和国际教育文化发展的双重作用。强化对外经济援助和国际教育文化关系是提升国家软实力的重要途径,因此必须积极落实高等教育“一带一路”倡议。如何应对高等教育国际化、参与全球知识经济竞争是我国大学必须回答的时代命题,而学术研究质量是赢得全球学术影响力与竞争力认同的关键。应由单纯注重学术产出数量转向注重学术研究质量,以内涵式发展道路赢得国际学界的认可,提升整体学术竞争力与学术话语权。其二,应平衡短期商业性学术资助与国家长期战略的关系。注重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维护大学学术自主之间的平衡,即:大学如何在回应其主要使命的前提下,调整内部治理进程以应对变化中的外部环境。[30]在大力资助同国家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密切相关的应用性研究领域的同时,还应更加注重具有战略地位的基础性研究,提升大学的实质性学术自主权。统筹政府“差异化”学术资助政策的非预期影响,完善学术资助竞争机制,兼顾学术竞争弱势高校的发展需求,弱化学术资源“垄断”的负面影响。

(二)平衡学术治理中行政与学术的权力关系

如何平衡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既是加拿大大学学术治理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我国大学学术治理不得不面对的经典命题。尽管加拿大大学的“二元制”治理结构和我国大学“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的内部治理结构存在差异,在探究行政权力扩张、学术权力受限的问题上仍存在可供借鉴的经验。其一,应持续完善大学学术委员会议事章程与运行机制。既要规制行政权力揽权、集权的问题,也要强化学术权力。《高等教育法》、大学章程、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是实现大学学术权力的主要法律、规章、规则依据,持续优化校、院(系、部)学术委员会的结构、权责边界、议事程序、监督机制等,为落实学术权力提供制度保障。坚持民主协商、沟通讨论和共识达成的学术治理传统,强化学术治理参与者的平等意识、沟通意识、公正意识和专业意识,增强学术治理价值的合法性认同。其二,强化第三方学术绩效评估机构的职能,剥离行政权力集聚“发包者”和“裁判员”的双重权威。厘清行政管制与学术绩效评价的权责界限,积极培育第三方学术评估组织,由专业组织评价学术绩效而非由行政权力行使专业评价权责。“倒逼”从事学术研究的教师、学术团队努力提高学术成果质量,降低行政权力通过学术绩效评估与问责机制过度介入、左右学术权力的可能性。

(三)培育学术治理中行政与学术的信任生态

结合加拿大大学学术治理组织能力提升的经验,除了注重“自上而下”的政策推动和治理结构调整外,更需要关注学术治理微观参与主体与组织的意义建构和认同形成的认知与文化作用,培育行政与学术的信任生态。其一,强化学术委员会委员与教师的沟通、交流。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广大教师群体逐级选举、推荐产生,代表教师行使学术权力,应同教师保持密切联系,倾听教师的学术意见、学术异议,接受教师代表大会的实质性监督。其二,强化学术委员会同党政职能部门的合作与信任机制。在校党委领导下,学术委员会同行政职能部门应确立稳定的沟通交流机制,在学术决策之前确保行政和学术信息能够有效传递并达成共识,规避行政与学术因信息沟通不畅引发对立或低效决策的潜在风险。其三,遵从学术委员会运行机制,激活行政管理者在学术治理中的“双重身份”。相对于专业学者从学科、专业视域做出学术评判,行政管理者处于组织信息交汇的位置,拥有全局信息优势和整体意识。应发挥行政管理者客观信息补充者、传递者而非主观意见与态度“灌输者”、主导者的作用,提升学术委员会决策的有效性。

综上,以竞争和市场化为导向的效率与有效性价值“诱使”、驱动了加拿大大学学术治理改革。一方面,经济理性与行政科层理性价值的叠加、灌输、扩散与规制过程对本应彰显和维护的学术自主、学术民主、共识达成等学术价值与规范形成挑战。另一方面,学术治理的价值与规范强化了追求学术卓越的底色与内涵,使参与学术治理的微观主体变相地抵制、反抗、消极执行“类市场化”或行政科层理性价值。因此,大学学术治理改革既要重视环境与治理结构的复杂逻辑,更不能忽视学术治理内部的人际互动、角色认知以及意义建构过程。

注释

①综合考虑研究的科学性与规范性、研究样本的代表性与稳定性、研究历时长度等因素,梳理、提炼了加拿大琼斯(Jones)、彭诺克(Pennock)教授等于1999-2000年和2011-2012年对加拿大大学学术评议会的跟踪调查与研究,围绕加拿大大学学术治理变革,探析、对比学术评议会的角色定位、成员结构与运转机制等主要表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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