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低收入家庭中亲子冲突的干预:一项随机实验研究
2020-07-25安秋玲
安秋玲,李 强,鲁 琳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上海,200241)
消除贫困是人类的共同使命。中国进入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贫困问题依然严峻。尤其从发展趋势来看,中国农村贫困人口在不断减少,而城镇贫困人口在不断增加;城市贫困人口多属于相对贫困,剥夺感强烈、群体意识强,隐含着不安定因素。[1]关注城市中的贫困问题,主要在于关注贫困家庭,这是因为这些贫困家庭往往因资源缺乏,使得父母产生一定的压力,同时也对家庭中的孩子形成一定的负面影响。[2]对城市贫困家庭进行积极干预,不仅有利于切实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全面落实精准扶贫,也有利于建构积极的家庭环境与社会支持体系,系统保障青少年的发展权利。本研究在上海以家庭收入作为贫困家庭样本采择的标准之一,发展出针对低收入家庭的教育指导项目,以期通过干预来强化贫困家庭的保护性因素,降低因家庭贫困而产生的风险因素。本文主要针对低收入家庭中亲子冲突进行干预并得出其实施效果。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综述
2020年是脱贫攻坚的关键一年,现有的脱贫策略主要侧重物质层面的补给与支持。然而,事实上精神层面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环,家庭有了改变的希望与动力、有了良好的氛围,能助力脱贫、切实改善贫困的状态。因此本研究将从“亲子冲突”着手实施干预,改善贫困家庭的环境与氛围,使贫困家庭的孩童能健康成长,防止代际贫困;同时,给家庭注入希望,使贫困家庭的父母更有干劲与冲劲,带领家庭走出贫困。
本研究是基于上海公益创投项目的实践需要,通过干预研究设计和实施,进而推进贫困家庭亲子冲突的改善。结果评估不仅能说明本项目是否对服务对象有切实帮助,也能显示出干预研究在社会工作领域内实施的必要性和意义。
社会工作是一门强调实务的学科,其核心旨趣是为了产生改变,即运用一套有效的策略推动个人、组织或国家层面的改变。[3-4]干预研究恰恰是关注策略的开发与选择,通过规范的步骤与基于证据的分析来确定策略的有效性与影响力,厘清介入策略与改变目标之间的关系。本研究是社会工作实践中的干预研究,目的是针对贫困家庭中亲子关系的问题制定教育指导的干预方式,在实践中通过知识、观念与行动等要素的引入,推动贫困家庭亲子冲突的改变。这一干预研究的取向,有助于改变当前我国社会工作实践领域内以小组社会工作为主的“活动”现状,有助社会工作推动个人、组织与国家等层面发生真实、积极、有效、持久的改变。
干预研究有助于提升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在当前普遍认为社会工作者专业能力较低的现状下[5-8],本项目通过干预研究,将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搭建起高校学者、一线社会工作者以及机构负责人的合作团队。在干预实施过程中,研究者与社会工作者研讨干预要素,制定干预手册;研究者对社会工作者进行培训和督导。这不仅给一线社会工作者提供了针对具体问题进行个案服务的知识,也提升了社会工作者资料收集与使用的能力,进而切实提升他们的专业能力。
干预研究有助于本土知识的建构。已有研究多强调降低经济贫困对儿童的影响[7-8],本研究强调干预方案契合文化背景是项目成功的关键[9];从中国文化背景出发,强调了孩子发展是家庭改变的动力。以亲子冲突作为干预点,以父母作为主要的干预对象,研究结果的有效性充分说明了家庭环境或功能的改变可以直接推动亲子关系的改变。无论是本研究在当前阶段所形成的干预手册,还是本研究在发展过程中所积累的服务模式都将成为进一步发展我国社会工作本土知识的基础。
1. 家庭收入与亲子关系
良好的亲子关系是青少年发展的保护性因素[10],而亲子冲突则是青少年发展的风险因素,例如,亲子冲突会导致女性青少年的攻击性增强[11],导致不同种族的青少年睡眠质量变差[12]等。家庭收入与亲子关系有一定的关联,家庭收入越低,父母与孩子之间的冲突越严重。[13]虽然家庭收入越低,亲子冲突越高并不是必然的结果,但低收入家庭中的亲子冲突依然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在低收入家庭中,经济困难会带来更多的养育压力,而亲子冲突与养育压力密切相关,养育压力越大,亲子冲突越多。[14]亲子冲突会引起一系列情绪问题,会加剧非自愿参与应激反应(IESRs)与消极情绪之间的联系;[15]亲子冲突也会影响孩子的学习。在对10−12年级学生及其父母的家庭进行研究后发现:家庭收入和亲子冲突是移民学生平均绩点的预测因子;亲子冲突会对儿童的心理病理学产生影响。[13,16]
低收入家庭亲子冲突的影响因素与孩子自身因素密切相关,尤其是孩子的气质、行为与青春期发展阶段等因素。以低收入学龄前儿童家庭为研究对象,在控制了儿童的年龄、性别、种族和父母教育之后,儿童的反应性气质与父母−孩子冲突呈正相关。[17]亲子冲突与儿童行为问题呈正相关,但儿童行为问题不一定导致低收入家庭的亲子冲突。[14]青春期发育与亲子冲突有关,而男孩和女孩的结果模式不同。以城市、低收入、非裔美国青少年及其父母为样本,研究发现,父母在青春期中期,对儿子使用的语言攻击比青春期早期或晚期更多,与早熟或晚熟的儿子进行的“激烈”讨论也比按时成熟的儿子更多;儿子与父母之间有更多的争执话题,争执的次数也更多。[18]在低收入家庭中,影响亲子冲突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父母。父母,尤其是母亲感受到的压力、夫妻关系以及父母的教育方式等,均与亲子冲突直接相关。低收入家庭中的母亲感受到的压力与亲子冲突呈正相关[14];在低收入家庭中,消极的夫妻冲突与亲子关系相互作用。消极的夫妻冲突行为的减少(包括冲突参与、回避和服从),有助于儿童心理健康困难的减少、亲子关系的缓和。[19]在低收入家庭中,权威式教育有助于缓解亲子冲突;然而父母收入越低,越少采用权威式的教育方式。[13]除了父母与孩子方面的因素外,其他一些家庭内的突发事件也会引发亲子冲突,比如中国的二胎政策放开后,生不生二胎成为亲子冲突话题之一。研究表明:家庭收入越低,一孩对于母亲生二胎不支持的态度越高;儿子不支持的倾向与家庭收入呈U型关系,女儿的不支持倾向随家庭收入的减少而增强。[20]
2. 低收入家庭亲子冲突的干预研究
针对贫困家庭亲子冲突的干预,已有的研究主要是从父母和孩子两方面进行,如父母从情绪管理、养育方式、夫妻关系进行的干预。针对低收入母亲进行的基于认知行为的育儿计划(EPP)的干预,增强了其情绪管理策略的使用、改善了亲子关系;[21]而在解决贫困亲子冲突过程中,对于孩子的主要干预模式集中于减少孩子的问题行为。[22]在干预开发过程中,需要注意很多贫困家庭父母强调的,他们在获取养育所需相关服务方面所存在的障碍。[23]
低收入家庭亲子冲突带给青少年成长的风险比较大,而导致亲子冲突的原因不是单纯的孩子或父母一方面的单因素,而是双方面互动不良产生的结果。[24]干预亲子冲突,需从互动关系中的双方或者互动过程中的主导方开始。中国文化中,父母是影响亲子关系的主导因素。因此改变亲子冲突,在现有的低保家庭保障制度下(主要是经济方面给予的补助),需要更多地推动父母的改变。首先,是父母知识的改变。父母需了解儿童发展过程中的身心特点,尤其是青春期的发展心理,从而使父母和孩子的之间有更好的契合。其次,是父母建立起家庭发展的“希望”。“希望”作为一种指向成功的积极的动机性状态[25],促使个体朝向目标不断努力。对于父母而言,养育孩子是一项充满挑战的任务,“希望”不仅与解决问题、应对持续压力的能力密切相关[26-27],也可以实现对目标的控制感,对未来事件做出可能性预测并积极行动。[28-30]“高希望感”的父母,通常具有感知和预测结果的能力,与孩子保持积极的关系,以及平衡多种社会角色,更倾向于采取积极的教养方式,在达成目标的策略上给予孩子更多的指导和鼓励。[25]最后,是父母行动的调整。减少亲子冲突,需要父母习得新知识,建立新观念且将这些知识和观念体现在日常的行动中。
二、亲子冲突干预设计
本研究通过设计家庭教育指导项目对亲子冲突进行干预。在本项目中,将冲突界定为“青少年与父母之间公开的行为对抗或对立,它常表现为争吵、分歧、争论、甚至身体冲突等,并从亲子冲突的频率、形式、强度等方面对其进行考察。[24]本干预项目在设计时主要依据的是“生态系统理论”,并借鉴“认知行为理论”来进行。该理论强调改变家庭的生态环境进而影响家庭成员的变化;强调以知识学习为基础的观念改变与行为模拟练习,有助于家庭成员的行为变化。
家庭教育指导以家庭为单位,针对家庭(父母)的知识、观念和行动进行个案干预。干预过程中的介入变量主要有3个。一是知识,即父母对家庭教养方式的学习。本模块主要是根据父母的现状,提供其孩子身心发展特点、规律,教养方式与孩子成长等内容。本模块共实施3次,每次1.5小时。二是行动,即契合性的互动。本模块主要是引导父母将新知识和希望付诸行动,如针对孩子的身心特点进行沟通,以家庭会议形式和家庭成员一起讨论家庭目标等。本模块共实施3次,每次1.5小时。三是观念(希望感),即父母对家庭的认知。本模块主要是引导接受服务的家庭积极建构家庭未来发展图景,对家庭成员的未来角色、对家庭未来的发展目标进行建构。本模块共实施2次,每次1.5小时。
本项目拟回答两个研究假设。
假设1:社会工作个案服务,以统一的干预材料为基础,同时结合家庭具体情况提供指导,有利于降低亲子冲突。
假设2:以父母为主要对象的家庭教育指导有助于亲子关系的改善。
项目实施的时间是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开展形式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个案。项目实施过程中由4个街道的10名社会工作者完成,他们在一线有过至少3年以上工作经历,每个社会工作者平均对12个家庭直接负责,每月进行1次上门的个案面谈,共8次。其中,第1—3次访谈主要是针对父母围绕着教养方式主题进行;第4—6次访谈主要是针对父母指导家庭沟通;第7—8次会谈,主要是针对父母和孩子,并聚焦家庭目标和希望感。
社会工作者在进行个案辅导时,根据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在家庭教育指导手册的基础上,结合每个家庭的具体问题对家庭进行教育指导,以辅导与模拟学习的形式推进每个家庭在教育知识、亲子沟通与家庭计划方面的改变。
参与项目的社会工作者均自愿报名参与。项目组对每位社会工作者都进行了全面的培训,包括项目介绍、家庭指导内容的培训、项目实施中的过程督导等,以确定干预实施中社会工作者能遵循社会工作研究的基本价值和伦理,有一定的资料收集能力,能保障干预者的信度和效果。
三、研究方法
(一) 样本
低收入家庭特指根据2014年上海市低保水平(人均月收入低于790元)进行的贫困家庭划定。本研究在上海市宝山区10个街道根据在册低保家庭名录,以随机号码来抽取贫困家庭并逐一上门确认其参与研究的意愿,在获得同意的基础上确定了240户研究对象,其中实验组120户,对照组120户。样本家庭中父母的平均年龄是42岁;青少年的平均年龄是12.05岁;完整家庭是182户(75.8%),其他家庭(离婚、丧偶、分居、再婚或其他)是58户(24.2%)。研究过程中有20户家庭退出,包括中途退出17户(实验组6户,对照组11户),因极端值删除3户(对照组3户)。最终分析样本为220户(其中干预组116户,对照组104户)。
(二) 研究设计
本研究采用2×2的实验组、对照组前后测设计。其中组别(干预组/对照组) 是被试间变量,测试类型(前测/后测) 是被试内变量。干预组和对照组在此之前均未接受过社会工作类似的服务。实验过程中,实验组每月有一次社会工作者入户的个案服务,共8次;对照组正常享受低保家庭的经济福利,无社会工作的入户指导与社区干预。实验中,前、后测间隔10个月左右,前后测采用同质的测试任务。
(三) 研究工具
1. 家庭信息调查问卷
该问卷包括家庭基本情况问卷、家庭收入和支出基本情况、家庭成员的教育与工作情况、家庭的规划与社会支持等信息。本问卷由父母报告或填写。
2. 青少年亲子冲突核查表[31]
该表具体包括两个部分:具体事件冲突频率和冲突形式。在具体事件冲突频率维度中,根据被试在过去半年内与父母在学业、做家务、朋友关系、花销、日常生活等9个方面是否发生冲突来确定。每题分为“是”“否”、采用1、0计分,各项目得分相加得到亲子冲突频率总分;根据总分的高低来判断亲子冲突频率的情况,得分越高,亲子冲突发生的频率越高。本部分量表的Cronbachα系数为0.730。
在亲子冲突形式维度中,根据亲子间冲突形式的不同表现方式,即被试在过去半年内与父母发生的身体冲突、言语冲突和情绪对立的情况,进行“从未发生、很少、有时、经常、总是”的“1—5”的5级评分。根据各项目得分的高低判断亲子冲突的情况,得分越高,说明亲子间发生某种形式的冲突频率越频繁。本部分量表的Cronbachα系数为0.712。
3. 亲子沟通问卷
本问卷是参考杨晓莉、邹泓根据家庭沟通和家庭功能有关理论而编制的青少年亲子沟通问卷。[32-33]问卷共36题,包含5个维度:(1) 开放表达与交流;(2) 倾听与反应;(3) 盘问与质疑;(4) 分歧与冲突解决;(5) 理解性。所有项目均为5点量表计分,从“完全不符合—完全符合”,依次记作1—5分。分量表的Cronbachα从0.69—0.914,总量表的Cronbachα系数为0.992。得分越高,亲子沟通越好。
(四) 研究伦理
本研究在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人体试验伦理。研究者对所有参加的研究对象均采用知情同意原则进行招募;对照组也在接收常规的福利保障。参加家庭没有接收任何物质报酬,并可以自由退出。
(五) 数据说明
由于对研究对象进行了随机分组,且结果变量为连续变量,因此,本研究使用差值T检验法检验两组在各因变量上的差异。差值T检验法要求各组前后测量差值服从正态分布,且方差齐性,两组样本之间相互独立。为了估计20户退出样本的对整体效果的影响,本研究对退出样本与总样本在家庭层面上进行差异分析。结果发现,两组除了在冲突形式(t=2.29,p=0.02)上有显著差异外,在家庭婚姻状况(t=−0.75,p=0.46)、亲子沟通(t=−0.93,p=0.35)、冲突频率(t=0.43, p=0.68),孩子性别(t=−0.64,p=0.52),家庭困难程度(t=−0.37,p=0.71)等方面均无显著差异。在本研究中,亲子冲突频率在对照组的差值偏态,但是考虑到样本量大于15,在这种情况下,属于大样本,因此,T检验结果可以接受。数据分析使用社会科学统计包SPSS20.0。[34]
四、研究结果
对实验组和对照组在亲子冲突的频率、亲子冲突的内容以及亲子沟通各因变量的得分进行分析,描述性结果见表1。
在亲子冲突的频率方面,实验组后测−前测的差值是−0.94;对照组后测−前测的差值是−0.19;两组之间的均值差是−0.75;T检验(t=−2.25,p<0.05);Cohen’s d=−0.42。结果显示,实验组和对照组在亲子冲突频率方面有显著性差异,干预显著降低了实验组亲子冲突的频率。
表 1 实验组和对照组在各量表的描述分析(均值+标准差)
在亲子冲突形式方面,实验组后测−前测的差值是−0.90;对照组后测−前测的差值是−0.19;两组之间的均值差是−0.71;T检验(t=−3.04,p<0.001);Cohen’s d=−0.48。结果显示,实验组和对照组在亲子冲突形式方面有显著性差异,干预显著减少了实验组亲子冲突的形式。
在亲子沟通方面,实验组后测−前测的差值是9.47;对照组后测−前测的差值是1.47;两组之间的均值差是8.00;T检验(t=3.05,p<0.001);Cohen’s d=0.532 6。结果显示,实验组和对照组在亲子冲突关系方面有显著性差异。进一步对差异的来源进行分析,发现干预研究显著地提升了父母在开放表达(t=4.09,p<0.001)、分歧处理(t=2.56,p<0.05)等方面的行为,从而使亲子沟通有了显著性的改善。
为了进一步确认实验组和对照组在亲子冲突频率、亲子冲突形式以及亲子沟通方面的差异是否受家庭环境以及干预者等因素的影响,我们以父母的婚姻情况、教育程度、孩子的年龄、性别以及干预实施者为协变量,以亲子冲突频率差异值(后测−前测)、亲子冲突形式差异值(后测−前测)、亲子沟通差异值(后测−前测)为因变量,进行回归分析研究,结果见表2。
研究发现,实验组和对照组在亲子冲突的频率、亲子沟通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在控制父母的婚姻情况、教育程度、孩子的年龄和性别、干预者等信息以后,实验组和对照组的差异依然显著。在亲子冲突的频率和冲突形式方面,我们发现,父母的教育程度,主要表现在高中或技校学历的父母相比初中父母而言,有更高的亲子冲突频率和更多亲子冲突形式。在亲子沟通方面,街道5的社会工作者相比街道1的社会工作者而言,对亲子沟通的干预更有效果。
五、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结果显示,基于改善父母的知识观念、行动、希望感而实施的城市贫困家庭的教育指导干预,采用统一的干预手册并结合家庭情况进行个案辅导,在提供父母教育指导的过程中,有效缓解了低收入家庭中的亲子冲突,积极回应了本研究的假设。
参与本项目的实验组家庭在亲子冲突的频率和亲子冲突形式方面,相比于对照组,亲子冲突频率和亲子冲突形式均有显著降低。亲子冲突频率和亲子冲突形式的降低与干预研究中的父母知识技能的获得、支持体系的建构有关。在持续8个月的干预过程中,针对每个家庭,社会工作者提供针对性的个案服务,结合家庭中亲子之间的具体矛盾,教授青少年发展的知识、亲子沟通的技术,引导家庭成员共商目标规划,强化家庭发展的希望感。这可以预防亲子冲突发生的持续度和强度,降低亲子冲突的频率和形式。
表 2 亲子冲突的回归分析(回归系数+标准误)
参与本项目的实验组和对照组在亲子沟通方面有着显著的差异,主要是表现为实验组的亲子沟通有了积极提升。实验组和对照组相比,亲子之间在开放表达与交流、分歧与冲突解决维度方面都有显著的差异。这可能是在干预过程中,父母学习规划家庭发展目标,建立其家庭的希望感,对孩子有了更多接纳,从而使其亲子沟通能力有了显著提升。能够设定明确目标,父母有希望感,父母更可能坚持不懈克服障碍,获得更大的成效。[35]在理解性、盘问与质疑等维度上,实验组和对照组之间的差异不显著,本研究认为,理解性、盘问和质疑对父母的自我监控能力要求更高,需要在知识基础上有更深层的观念改变,这也对干预的持续进行提出了要求。
在影响亲子冲突频率和冲突方式的因素中,在控制了父母的婚姻状况后,父母教育程度对亲子冲突频率的影响比较显著,表现为父母的教育程度与亲子冲突呈现出倒U型关系。这与已有的研究结果有一定的差异。已有研究强调父母的文化程度越高,对孩子的教育越民主,[36]这应更有利于亲子沟通和家庭功能的发展。分析这一差异,我们认为可能的原因与当前中国的大的环境背景有关。教育仍是个体发展的主要途径,低收入父母因教育水平限制更多地放任孩子的发展;而高教育水平的家长因教育能力以及社会资源相对丰富,因此也能更多地接受孩子的发展;而处于中间教育水平的父母,主要是中专和高职教育水平的父母,对孩子突破现状的期待比较高,引发的亲子冲突也越多。在亲子沟通的影响因素中,干预提供者会影响到沟通效果。街道5提供的亲子沟通干预效果更显著,这可能与街道5社会工作者所同时服务的个案数量有关,相比其他街道而言,街道5的社会工作者负责服务的家庭最少。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社会工作者有更多的精力更好地投入到每一个家庭中。
六、研究局限与展望
虽然随着经济发展,社会的贫困救助力度不断加大,但是城市贫困人口规模仍在扩大,[37]且其困境有更大的隐蔽性。对贫困家庭通过低保制度进行救助,并没有产生明显的改善效果,反而有可能增加家庭未来陷入贫困的可能性,这一结论对于城市和农村家庭都是成立的。[38]因此,探索社会工作的系统干预就成为一种紧迫的社会需求。本研究通过个案进行干预,相比基于家庭进行的小组干预更有针对性;[39]同时在实现缓和低收入家庭亲子关系的目标过程中,更强调以增强父母的知识、增加家庭的希望来达成目标。这一干预路径更强调家庭自身积极功能的恢复,与仅集中于减少孩子的问题行为的干预模式相比,[22]也更符合社会工作的价值导向。因此,本项目有可能在城市中的贫困家庭进行继续推广并获得更多样评估。
本研究依托公益创投项目,受到项目实施周期的限制。首先,研究数据仅收集了前后测,没有后续追踪,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干预的长期效果的评估。其次,本研究采用SPSS软件系统默认的个案剔除法(listwise deletion) 来处理缺失值,并没有对缺失值进行进一步处理(如采用多重插补法)。再次,因缺失值的存在,可能会影响干预组和对照组的随机分组效果,因此,建议未来的研究采取倾向值匹配方法对基于非匹配数据的结果稳健性进行检验。最后,本研究在数据收集过程中,对信息没有更好地录入,例如缺乏干预人员的编码。目前仅有以街道为单位的信息编码,因此,影响到数据处理和修正的方案选取,以及对干预研究结果更深入的认识。
针对贫困家庭亲子冲突的干预未来可在不同地区持续推广,并基于实践研究不断完善干预方案,使更多贫困家庭受益,助力脱贫。
(感谢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社会工作学院吴世友老师在本文写作过程中给予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