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转课堂在法律硕士民商事法课程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2020-07-24赛铮
●赛 铮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广西 桂林541004)
翻转课堂是指重新定义课堂内外时间的运用方式,教师把学习的决定权转移到学生手中。在这样的教学方式下,学生能够利用课堂内的宝贵时间更专注于积极的基于专业的学习。①翻转课堂教学模式体现了“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以素质的全面发展为人才培养目标,受到了教师和研究人员的普遍关注,适应了高校的教学需求。②本文将翻转课堂与法律硕士民商事法课程教学应用相结合进行研究,从而预期达到提升法律硕士民商事法课程教学效果之目的。
一、问题之提出:法律硕士民商事法课程的教学困境
(一)学习内容多,学习时间少
民商事法课程主要包含民法与商法两大类,具体进行细分,又可开设《民法总论》《商法》《物权法》《合同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破产法》《公司法》等多门专业课程。简言之,民商事法课程需学习的内容非常多。同繁多的学习内容相比,课堂上分配的学时却远远不够。以《民法学》为例,笔者所在的学院在法律硕士培养方案中对《民法学》分配的教学学时是64学时,该学时数已经明显高于其他部门法学时数,但要在64学时中将民法总则与民法分论的内容全部讲授完毕,基本无甚可能。根据以往的经验,大概与学生讲授到物权编的内容就结课了。因此,法律硕士的民商事法课程学习内容多,学习时间少。
(二)课堂讲授内容枯燥,方式单一
传统的民商事法课程教学采用教师在教室里针对知识点进行授课,纯理论的学习内容有时比较枯燥,虽在讲授过程中能借助案例分析、讨论、辩论等方式提高学生积极性,但因民商事法课程授课学时有限,这些方式采用的频率并不能太高。因此,总体而言民商事法课程的授课方式较为单一。
(三)学生学习目的存在差异性
法律硕士相较于本科生而言,思想更成熟,他们对于专业学习的目的除了拿到学位所必需的学分外,通常还附加个人自身的价值取向。例如,有些学生偏向硕士毕业后直接参加工作,那么在学习时会侧重法学知识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有些学生打算考博,在学习时便会关注科研水平的培养以及学术前沿动态等。
二、困境之解决:翻转课堂在法律硕士民商事法课程教学中的优势分析
(一)时间简短,易于接受
翻转课堂是通过短视频进行课前学习,教师针对专业知识点录制一段视频(视频时长通常不超过15分钟),上传到指定网站,让学生在课前先自行观看学习。视频学习的时间简短,内容凝练,学生注意力能高度集中,“网络+教学”的模式符合学生对网络兴趣的关注点,易于学生接受。
(二)不受时空限制,提升学习效率
翻转课堂主要依靠学生课前通过视频学习的形式进行自主预习,掌握相关知识点,在课堂上则通过答疑、辩论、讨论等形式进一步巩固视频学习内容。③翻转课堂学习的方式突破了传统学习形式的时空限制,学生能利用自己空闲时间随时学习,针对没有理解透彻的基础知识,还能通过反复观看视频直到学会为止。简言之,课前的视频学习极大提升了学习效率。
(三)内容丰富,讲授方式新颖
翻转课堂的课前视频学习阶段,视频呈现方式丰富多彩,例如,视频制作既可以结合音效吸引学生注意力,又能将基础知识通过动画进行演绎,使得学习内容生动形象,学生乐于观看学习。在课中阶段,因为学生已通过视频学习了基础知识,具备了一定基础,教师不需要再花费时间进行基础知识讲授,从而为课堂提供了充足的答疑、讨论、辩论、交流的时间,使得传统课堂授课模式也一改冗长枯燥,变得生动丰富。
(四)增加师生互动,提高实践能力
翻转课堂使得课堂教学阶段的方式从过去的“教师主导”向现在的“以学生为中心”转变。详言之,在课堂中学生可以提出视频学习中的疑问,由教师进行回答,教师可以设计主题由学生来辩论,或者引用司法实践中的案例让学生来讨论分析。学生为了在课堂上“有言可发”,势必需要彻底掌握专业知识,并提高自身对法学知识实践应用能力。
三、路径选择:基于翻转课堂教学理念的民商事法课程教学模式建构
(一)课前:法学认知与知识建构阶段
该阶段旨在引导学生初步学习法学知识,即法学知识的认知与建构阶段,因此,任课教师需通过视频录制引入课前学习,引导学生掌握基本概念、特征等理论性知识,学生通过课前学习即可了解课堂教学的内容,明确学习重点、难点。④教师在录制视频时,既要注重对视频时长的把控,即视频内容简洁凝练,又要注重视频内容质量,即能够将知识点深入浅出地讲解清楚,使学生“一学即懂”。在选取知识点时,应选取难易适中,避免过于复杂,从而防止学生“知难而退”。以《民法学》为例,自然人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这两个知识点即可录制为一个10分钟左右的小视频,并通过动画的形式将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的条件以及产生的法律后果呈现出来,并可在视频中穿插1-2道法考真题或测试题目。学生在课前观看视频阶段,可自由安排学习时间、进度、节奏,可以暂停思考也可以反复观摩,学生学习的自主性极高。
(二)课中:法学运用阶段
教师在课堂上的教学建立在学生对专业知识已经初步掌握的基础之上。因此,此阶段主要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法学专业知识运用能力。详言之,翻转课堂教学模式的设计有以下几种方式:
1.课堂答疑。学生可根据课前视频学习时遇到的疑问在课堂答疑环节向老师提问,请求老师解答。该阶段能使教师充分了解学生课前预习的程度与对基础知识掌握水平,查漏补缺,使得教学内容更有针对性。
2.案例分析。在课堂上对基础知识予以进一步拓展,即培养学生的运用能力,教师可选取与知识点密切相关的实际案例,鼓励学生展开讨论与分析。以《破产法》为例,在学习破产原因这个知识点时,可结合本地有名的破产案例——印象刘三姐破产案,就其破产申请时明明演出场场爆满,仍然在盈利,为何却申请破产这一吊诡情形进行分析,从而使学生加深对我国破产原因的理解。
3.主题讨论。授课教师可以就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和学界关注的前沿问题,鼓励学生积极讨论,这些问题通常没有标准答案,是充满不同观点的开放性主题。这样的主题讨论旨在培养学生法律逻辑思维能力,鼓励学生多思考,多分析。例如在民事法律行为中,当前热门的“打赏主播行为”,到底是一种赠与关系还是一种合同关系?学生就此展开讨论,需要运用到民法、合同法等专业知识,同时结合当下的热点话题,很容易激发学生讨论的兴趣。
4.辩论比赛。此种模式适用于学生对基本知识普遍掌握较好的情形。教师根据学生对有关问题的认知差异,根据所授基础知识的重点与难点来设计辩题。并对学生进行分组——正方与反方,引导学生进行推理、分析,充分发挥学生为中心的主体作用,营造课堂学习氛围。例如在《婚姻家庭法》中,可设计辩题“夫妻共同财产制好还是夫妻约定财产制好”,从而使得学生通过辩论加深对夫妻共同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的理解,最终提高学生的分析思辨能力。
(三)课后:考核评定阶段
除了课前与课中的充分准备外,翻转课堂也离不开课后的与其相配套的考核体系。“传统法学教学注重学生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把期末考试成绩作为教师教学效果和学生掌握水平的衡量标准。”⑤翻转课堂的考核机制不应“唯试卷论”,而是将“平时表现+期末成绩”作为考核重点。一方面,平时成绩应包含课前自主学习情况,课堂讨论参与程度、发言水平,实践应用能力等,这些课前、课中的平时表现,都将列入期末考核成绩评定的重要依据。另一方面,期末课程考试不拘泥于传统的闭卷考试,还可以采用开卷、辩论、实训(例如模拟法庭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期末考试。
四、价值判断:翻转课堂在法律硕士民商事法课程教学中的有效性
笔者以本单位2018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与2019级法律硕士(非法学)作为对比,2018级法律硕士(非法学)是采用传统民法学授课模式,2019级法律硕士(非法学)采用了上述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现将两个年级学生教学效果分析如下:
(一)学生学业成绩提升情况
两级学生的民法学课程均为64学时,课程考核采取闭卷考试,总分100分(考核成绩如图1所示)。
图1 2018级与2019级法律硕士民法学考核成绩对比图
根据两个年级的学生考核成绩统计,将成绩进行分段,可得出以下数据:
表1 2018级与2019级法律硕士民法学考核成绩统计表
从图1与表1可知,2019级法律硕士的期末考核成绩相较于2018级法律硕士而言有所提高,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获得“优”的学生从无到有,2018级法律硕士没有90-100分这个区间段的学生,而2019级有1名学生获得90分以上的优秀成绩;第二,“中等”区间大幅提高,“及格”区间学生减少。2018级法律硕士70-79分的学生人数占比只有46.1%,2019级法律硕士70-79分的学生人数占比增长到75%,而60-69分区间段的学生占比由23%下降到0%,可见通过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使得中游偏下段的学生成绩获得了进步。第三,考核成绩总体呈上升趋势。2019级法律硕士在民法学考核成绩中最高分是90分,最低分是71分,没有低于70分以下的学生,学生考核分数整体呈上升趋势。
(二)学生的法学理论认知与分析应用能力
通过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2019级法律硕士在法学理论认知与分析应用能力方面相较于2018级均有所加强。就学生的法学理论认知方面而言,在课堂讨论环节中,能够明显感受到2019级学生对讨论的主题发言相较于2018级学生更具有逻辑性,发言的内容能够对探讨的主题进行较深层次的剖析,例如,在讨论无权代理人法律责任认定这个主题时,学生能够就信赖责任与履行责任进行较深入地讨论。就学生的分析应用能力方面而言,在做案例分析题时的判断能力得到了较提高。例如,在分析民事法律行为案例中,学生能够准确判断基于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胁迫、欺诈等行为而导致的可撤销法律行为。
五、结语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翻转课堂在法律硕士民商事法课程教学中的应用,有以下效果:第一,从总体效果来看,翻转课堂可以适用于传统民商事法知识讲授型法学课程的改造,较好地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⑥第二,从教学目标来看,法学翻转课堂的影响可以分为两部分:首先主要体现在线上视频课堂,该部分旨在基础学习,对学生的概念认知与知识建构有较大的帮助;其次主要体现在线下课堂,通过教师与学生课堂上的讨论交流,使得学生在知识习得的高阶阶段,即法学理论认知与分析应用能力方面,也有所加强。
注释
①刘筱.翻转课堂教学理念下微课的设计与开发[J].科学中国人,2016(10):20-23。
②郑朝霞.翻转课堂教学之课堂教学的组织与实施——以工程训练热处理教学为例[J].大学教育,2020(3):58-60。
③高袁.基于微课的翻转课堂在高校法学教学中的应用研究[J].创新创业理论研究与实践,2019(12):69-70。
④潘淑岩.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法学课程教学中的开展[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9(27):59-61。
⑤张璐.翻转课堂在法学教改中的应用探究[J].学周刊,2019(10):6-7。
⑥闫正坤,黄信瑜.高校法学学科翻转课堂模式的教学有效性研究——以法理学为例[J].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5):98-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