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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研究综述

2020-07-23彭跃秒

价值工程 2020年19期
关键词:农民增收研究综述

彭跃秒

摘要:文章通过梳理农村产业融合的内涵、效应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相关文献,发现现有研究的问题: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动力机制缺乏实证检验,深入研究农村产业融合与农民收入之间内在逻辑的较少,进一步研究方向是实证研究农村产业融合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因素。 

Abstract: By reviewing the connotation, effect and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construction of rural industrial integration, the article finds out the problems of the existing research: the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of rural industrial integration development is not perfect, and the in-depth study of the internal logic between rural industrial integration and farmers' income is less, further research direction is an empirical study of the key factors for rural industrial integration to promote farmers' income.

关键词:农村产业融合;农民增收;研究综述

Key words: rural industrial integration;farmers' income increase;research review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編号:1006-4311(2020)19-0256-02

0  引言

201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指出要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提高农业竞争力。农业产业不再是农林牧渔业单一生产功能,而是转向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产品流通销售的二三产业,农民收入结构和消费需求升级,新业态、新产业、新产品和新模式不断涌现,我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加快,但因农村经济基础薄弱,农村产业融合程度并不高。本文梳理农村产业融合的内涵、发展效应与机制,归纳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方法,对于如何进一步研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1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内涵

最初关于农村产业融合的提法是与其概念相似的农业“六次产业化”,日本学者今村奈良臣1994到1996年先后提出并修改了农业“六次产业化”,将六次产业化从第一、二、三产业的和改为乘积,认为六次产业化不仅仅是农村地区农业、工业与服务业简单的相加,相乘表示农业是“农业六次产业化”的基础,若第一产业为零,“六次产业化”将不存在。农村地区第一产业与二三产业交叉重叠,只有紧靠农业发展,才能让农民分享农产品加工和流通过程中的利润。

关于“农业产业融合”的概念,有两种典型的界定:一种是认为农业产业融合是农业与二三产业关联,表现为农业技术、农业产品与服务和农业市场与其他非农产业融合,发挥除生产功能外的职能与价值(何立胜、李世新,2005)。另一种是广义上认为农业产业融合是发生在农业产业内部的不用行业间或者是有密切相关性的产业间,产业的产品或服务由独立状态通过重组融和为一体的整合过程(王昕坤,2007)。

随着2015年“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提出,2015年之后爆发了大量关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研究,对其概念及相关政策解读的更清晰。如姜长云(2015)认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农村一二三产业间的融合渗透和交叉重组,表现为产业链延伸、产业功能的转型和范围拓宽,改变产业发展方式,形成新技术、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赵海(2015)认为农村产业融合的概念从产业链、价值链的上分析,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是农业产业组织通过产业链条延伸和完善利益机制,使农民分享增益,形成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融合的产业形态。苏毅清等(2016)从分工理论的角度认为农村产业融合的定义是:第一产业的细分产业(农林牧副渔等)与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细分产业在农村区域实现产业间的分工内部化[1]。赵霞等(2017)认为农村三产融合是以第一产业为依托,主体为农民和相关生产经营组织,通过技术渗透、产业间的延伸、创新体制机制等方式,有机整合农业生产、加工、销售及其他服务业,使得农业产业链较为完整,促进农村第一、二、三产业的协同发展[2]。孟秋菊(2018)认为农村产业融合的思想与“农业六次产业化”相似,农村产业融合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其基础是农业,引领主体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结纽带是利益联结机制,典型特征是新业态形成、产业链延伸和产业功能拓展,最终目标是实现农业、农民、农村的增效、增收和繁荣[3]。

2  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效应与机制

关于农村产业融合的发展效应。农村产业融合是产业融合在农村经济的体现与实践,是产业融合特殊的一种,界定农村范围,并非两个产业间的融合,而是第一、二、三次产业的融合。马晓河(2015)从农民、农业、农村方面认为其有利于农民分享融合过程中产生的红利,有利于农业实现现代化发展,有利于新农村的建设。梁伟军(2011)从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分析了农业与其他相关产业融合产生的经济效应。宏观上,推动了经济增长、优化了资源配置、增进了社会福利、提升了产业竞争力;微观上,改变了单一的农业结构、促进农民收入增长、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梁树广,马中东(2017)也认为农业产业融合能够产生改变市场和产业结构的效应。

关于农村产业融合的增收效应。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最终目的是提高农民收入,农村产业融合是农村地区三次产业的相互融合延伸,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早期三次产业中农业占比较高的时期,宋洪远(2000)认为宏观上看,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对农民收入是否有增收效应存在争议。张明林等(2002)则是否定农业结构调整对农业收入提高有显著性影响。赵晓峰等(2012)认为农业结构调整对农户家庭收入的显著影响表现在微观上,宏观上没有显著影响。近年来关于农村产业融合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多数文献表明农村产业融合对农民收入有积极影响,李云新(2017)基于对345个农户调查的PSM分析法,实证研究农村产业融合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得到农村产业融合相交于单一传统农业模式农户增收效应在50%以上的结论[4]。也有研究认为农村产业融合与农民收入提高是相互促进的,李乾等(2018)基于实地调研探索,认为农村产业融合与农民增收之间有良好的互动互促关系,其中,农村产业融合通过土地、劳动力、产品、资金、技术和物质促进农民增收的;农民增收对农村产业融合也会做出积极的反馈。孔德议(2019)通过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了农村产业融合对农民增收有显著正向影响,而与李乾的研究结论不同的是,农民增收对农村产业融合没有促进作用。综合来说,农村产业融合对农民增收是有促进作用的。

关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机制。梁伟军(2010)从纵、横两个方向分析了农业产业融合发展的机制,从纵向看,认为农业产业融合延长了农业纵向产业链、提高了农业附加值、降低了交易成本、公司与农户建立了节约交易成本的契约关系;从横向看,农业产业融合细分为拓宽型融合和整合型融合两种类型。梁立华(2016)认为农村地区三次产业融合的动力机制有三点:第一,最核心的动力是降低贸易者的贸易成本;第二,三次产业融合的关键是科技、组织和制度创新的驱动力量,其中,主要是科技创新;第三,是前面两者相互结合带来的双重动力。刘国斌(2019)从四个层面分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作用机制,从技术层面看,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提供技术支撑;从市场层面看,以要素资源自由平等流动为支点提供市场支撑;从社会组织层面看,以利益共享为纽带提供社会组织保障;从政府层面看,以政府制度供给为引领为提供政府帮扶。

3  农村产业融合的评价指标构建

关于农村产业融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唐超、胡宜挺(2016)认为应该根据农业产业链延伸、农业多功能性、农业服务业发展三方面来构建指标体系[5]。也有学者认为应该从五大发展理念,創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来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对不同地域进行横向比较,对不同时期进行纵向比较(关浩杰,2016)。但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标准来构建农村产业融合度的评价指标体系。王玲(2017)基于农村产业融合的内涵从五个层面:除产业链延伸、多功能性发挥、农业服务业融合之外,还有农民增收就业和城乡一体化,构建融合水平评价体系。大多数文献是从产业链、多功能性、信息化以及融合效益来构建指标体系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研究从定性分析发展到定量分析,从理论研究扩展到构建评价指标体系,测度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的方法较多,如:熵值法、投入产出法、专利系数法、产值贡献法、主成分分析法等。王艳君等(2016)采用产值贡献度法、主成分分析法,以四川省为对象,评价了农业与服务业的融合水平。李芸等(2017)利用层次分析法,从三个层次构建了指标体系,利用该体系评估了北京市的农业产业融合水平。曹祎遐等(2018)应用投入产出表、灰靶决策模型,对农业与二三产业的融合度系数进行了测算。陈学云(2018)采用地区三次产业的规模指标、成长指标和绩效指标三个体系评价融合发展水平。

目前农村产业融合已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但研究框架还需进一步完善。综合学者们对农村产业融合内涵的解释,农村产业融合可定义为以农业为基础,通过技术渗透打破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相互独立的状态,延伸农业产业链,发挥农业多种职能,增加农业附加值,实现第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长期发展过程。

研究中依然存在不足:第一,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过程复杂,融合过程中存在多个新兴产业,而新产业的数据收集困难,无法直接从相关部门及研究机构获得统计数据,因此,农村产业融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没有统一的架构。第二,农村产业融合动力机制的理论研究较多,缺乏实证分析推动机制如何产生动力的研究。第三,当前关于农村产业融合的农民增收效应分析较多,但分析农村产业融合影响农民增收的关键因素的较少,上述问题可以进一步进行研究。

参考文献:

[1]苏毅清,游玉婷,王志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理论探讨、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J].中国软科学,2016(08):17-28.

[2]赵霞,韩一军,姜楠.农村三产融合:内涵界定、现实意义及驱动因素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7,38(04):49-57,111.

[3]孟秋菊.农村产业融合的内涵研究[J].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33(02):76-83.

[4]李云新,戴紫芸,丁士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农户增收效应研究——基于对345个农户调查的PSM分析[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4):37-44,146-147.

[5]唐超,胡宜挺.农村产业融合收入效应分析——来自北京市的经验数据[J].新疆农垦经济,2016(11):12-19.

[6]姜长云.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题应有新解法[J].中国发展观察,2015(2):18-22.

[7]赵海.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J].农村经营管理,2015(7):26-29.

[8]马晓河.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J].中国合作经济,2015(2):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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