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视角下电商扶贫的效用及反思
2020-07-23刘美一
刘美一
摘要:本文将性别视角引入电商扶贫当中,以菏澤市Z厂为例进行分析研究。Z厂在电商扶贫中,从性别视角出发,发挥女性主体优势,打破了女性在经济生产中的二重边缘化的负面循环。此做法对改变两性观念、发展女性可持续性脱贫能力、带动就业以及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具有积极效用。基于此,提出促进男性观念的转变、培养女性电商复合型人才、促进电商体系产业化以及推动女性电商发展政策制订等对策。
Abstract: This article introduces a gender perspective into poverty alleviation by e-commerce, and takes Factory Z in Heze City as an example for analysis and research. In the poverty alleviation of e-commerce, Factory Z used the advantages of female subject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ender and broke the negative cycle of women's dual marginalization in economic production. This approach has a positive effect on changing gender perspectives, developing womens ability to sustain poverty alleviation, stimulating employment and promoting rural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Based on this, this article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such as promoting the transformation of male concepts, training female e-commerce talents, promoting the industrialization of the e-commerce system and promoting the development of female e-commerce development policies.
关键词:性别;电商扶贫;优势
Key words: gender;poverty alleviation by e-commerce;advantages
中图分类号:F323.8;F7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20)19-0006-03
1 性别视角下的电商扶贫概述
1.1 性别贫困
贫困问题中存在很多性别不平等的现象,而妇女通常是贫困者中的最贫困者。性别贫困就是从性别角度出发来考虑贫困问题,提高缓贫效果,同时避免性别不平等现象的加剧,促进女性的缓贫与发展[1]。贫困问题在实践中具体表现为以经济收入为准并按户评贫,忽视了家庭中男女致贫的差异性,进而出现“贫困户”脱贫,而“贫困妇”仍贫的现象发生。“贫困的女性化”一词是对贫困家庭中、贫困人口中女性越来越多这个现象的概括[2]。
1.2 电商扶贫
电商扶贫将互联网时代日益主流化的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中,是创新扶贫开发方式和改进扶贫绩效的理念和实践[3]。林广毅,康春鹏认为,电商扶贫最主要的手段是发展贫困地区的电子商务,根本目标是提高贫困家庭的实际收入,本质属性是让贫困地区对接电商大市场。目前,我国电商扶贫产业大多是和贫困户相联系,很少将其与贫困女性相联系。
1.3 女性在电商扶贫的二重边缘化
我国目前针对电商扶贫的研究有很多,但将妇女这个贫困中的最贫困者引入电商领域的却不常见。电商扶贫与女性是两方面交互作用的。一方面,发挥女性的主体作用,让女性带动电商脱贫;另一方面,以电商扶贫为手段,用电商带动女性脱贫。分析女性在电商脱贫中所扮演的角色,在此笔者提出二重边缘化的概念。由于“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观念,性别分工使女性在社会化的过程中角色固化。一方面是女性在经济生产参与中边缘化,另一方面是女性在经济生产分工上的边缘化。而与边缘化相反的是女性在家庭生产中的重心化,社会对女性固化的性别定义,让女性将自己的心血与精力都投入到了家庭生产和生活中,很少有时间顾及工作,使得女性无法在电商扶贫分工中占据重要位置。而这种分工中的边缘化的位置,反过来又强化了女性在扶贫中低参与的意识和行为。双重边缘化交互作用在妇女身上,造成了其在电商扶贫产业中边缘化的恶性循环。
2 性别视角下的电商扶贫策略
湾子张村位于菏泽市定陶区张湾镇的西南部,全村共400余户、1600余人,是全国最大的板凳生产销售专业村之一。截止2018年,该村共有创意家居实体店57家,网店215家,创意家居专业合作社5家,带动周边群众就业2000余人,2015年全村实现销售总额过8000万元,实现182名贫困群众脱贫,增加村集体收入8万元。村中的Z厂积极响应相关政策的号召,结合农村妇女的实际状况,从人与环境两方面入手。一方面,发挥女性自身的优势;另一方面平衡女性繁重的家庭角色与社会生产角色。让女性在电商扶贫中更好的发挥了自身的独特作用,带动贫困户脱贫,形成了一系列的产业链,为当地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
2.1 发挥女性的主体作用
在本个案中,Z厂负责人原是张湾镇湾子张村一名普通的农村青年妇女,2009-2012年一直从事隔板加工批发,在2012年的一次偶然机会接触到当地做电商的企业,产生了自己创业做电商的想法。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她特地到菏泽市专门学习电子商务知识。在网店赔了几个月后,一直努力不断学习,销量逐步有了提升,生意也慢慢红火起来。Z厂负责人谈到在创业的过程中,农村的妇女比男性来说,面对了更多的舆论压力。但女性的主体人的角色在电商扶贫中发挥的女性独有的优势也是男性无法比拟的。第一,女性做主体人,更加了解女性自身的优势与不足、问题与需求。在領导女性电商扶贫的时候,相比于男性,所制定的理念能够更贴合女性自身的特点。第二,女性做主体人可以更好的促进与女性员工之间相互交流。从主体人的角度讲,女性主体人比男性更加擅长沟通和维持人际关系,更好的了解基层员工的情况,及时的调整Z厂政策。从员工的角度而言,女性主体人相较于男性的一种权威的性别角色来说,更加平易近人和亲切,使其更愿意与之沟通,也愿意将自己的真实想法告诉她。第三,Z厂负责人作为女性创业成功的案例,对于村子里妇女个人的就业、创业期望起到更大的激励和鼓舞的作用。在环境方面,农村的村民慢慢的减少了对女性创业的议论,给女性创设了一个更加开放和包容的女性就业氛围。Z厂负责人将自己的经验倾囊相授,带动周边妇女经济发展,让女性主体人的角色在电商扶贫中不断的相互促进。
2.2 挖掘女性自身的优势
想要了解女性在电商扶贫的优势,需要认清电商扶贫的性质。本案例中的Z厂是一个集加工业-服务业-社会责任等于一身的企业。在Z厂加工生产的规程中,生产性质多为手工活,轻巧精细劳动量不大,相比于男性来说,更加符合女性细致、灵活的特点。在服务业方面,电子商务的交易平台是以互联网为载体的,女性拥有更加细腻的心思,在售前-售后服务方面,女性比男性更加适合耐心、友善的客服职业。最后,在社会公益责任方面,由于女性生理方面的影响,大部分的女性形成了更加感性、细致的性格特点;社会环境中,女性所承担的照顾者的角色让女性比男性更加善于去帮助弱者。这些特点让女性在参与电商扶贫产业时,能促进企业更好的完成扶贫工作。
2.3 兼顾女性的家庭中照顾者角色
妇女在家庭中扮演的角色具有特殊性,女性自身有就业的期待,但是由于家庭的原因,女性无法正常的参与到经济生产活动中。而电商产业不会受到固定的地点的限制,让女性可以直接在家门口就可以就业。并且工作时间灵活,有充分的时间去照顾家庭,承担家庭的照顾者角色。因此,电商产业的发展协调了女性“扶幼赡老”与从事职业活动的矛盾,对女性的社会角色具有重要意义。Z厂根据贫困户的不同的年龄阶段来安排适合的岗位。对于年龄大的贫困户,让其参与生产加工等简单劳动工作;对于接受过教育的贫困户的子女,Z厂为其安排销售客服等工作,让贫困户通过自己的劳动实现真脱贫,脱真贫。
通过发挥女性的主体作用,带动周边妇女发展经济,挖掘女性自身细心,耐心等优势,并且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兼顾女性在家庭中的照顾者角色等策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女性“二重边缘化”的地位,提高女性在经济生产参与的地位,加强女性在经济生产分工上的中心和重心化,改善女性在家庭生产中的重心化的现状。
3 性别视角下的电商扶贫成效
女性主导的电商发展具有自身独特的减贫脱贫作用。在帮助贫困户脱贫的同时,给妇女自身、农村、电商行业乃至整个社会带来裨益,本研究从以下4个方面来分析女性发展电商的效用。
3.1 转变传统观念,营造脱贫新气象
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禁锢着人们的思想。过去,女性的自主性倍受束缚,人们普遍认为外出打工赚钱是男性的事情,甚至女性自身也认为自己的价值仅限于家中有限的空间。当看到自己身边熟知的Z厂负责人通过互联网运营电商脱贫致富,同村子的妇女不仅改变了以往的生计、生产方式,思想观念得到革新,逐渐发挥自主能动性参与就业。随着女性在电商扶贫中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她们获得的社会资源也越来越均衡,在电商扶贫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并受到格外关注。基于以Z厂为代表的电商企业的兴起,菏泽市妇联出台了《实施“巾帼电商行动”,助推妇女掘金“互联网”》[4],通过政策支持和指导,融入各方的相互配合,激发广大妇女的创业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女性在电商扶贫中的重要地位,提供政策支持,进而增强女性带动脱贫的可行能力。
3.2 为女性提供就业岗位,实现增收脱贫
在发展电商的过程中,物流、电商客服产业或者是一线的加工产业等岗位为村民提供了大量新型的就业机会,吸纳了劳动力,改善了村民的就业问题,从而开拓了贫困群众增收的新渠道。过去,女性只能待在家里从事农业活动,即使有少量女性外出打工也是去离家很远的地方,疏忽了对家庭的照顾。Z厂的电商企业利用女性在电商中的比男性细心、适合客服服务等优势,吸引有想法的家庭妇女和毕业的女大学生群体参与就业,让女性能够充分利用周边现有的资源和工作机会走向岗位,既满足了企业的用人需求,又让女性发挥自己的优势实现增收脱贫。
3.3 发挥女性能动作用,发展可持续性脱贫能力
在农村电商发展的过程中,渐渐由“一家独大”到“遍地开花”,离不开类似于上述访谈对象那样的“领军人物”。她们充分总结经验,发挥女性的带头引领作用。不仅仅停留在以往通过表面的雇佣方式,提供工作岗位来为贫困户增收,还注重传授给女性经验和方法,指导有志脱贫的女性利用其自身能动性提高脱贫的意识和实践能力。女性通过学习经营电商的经验,掌握知识和技巧,能够持续的参与到就业中,避免陷入再贫困的困境当中,从而实现从扶“贫”到扶“智”的转变。
3.4 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支持电商发展
Z厂通过发展电商从整体上促进了本村的基础设施建设。初始时这里信息化技术薄弱、交通物流不畅、产品销售困难是制约农村电商发展的桎梏。但是通过Z厂电商不断发展壮大,带动了周边互联网、交通物流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提高了政府对电商配套的基础设施的重视。同时又反向促进了电商企业本身将一部分的资金投入到交通、互联网、储藏设备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当中,形成电商基础设施的良性循环。
4 反思及对策
目前,在现有研究中基于性别视角对电商扶贫的探索较少。本文结合张湾镇湾子张村Z厂的个案研究,认为女性电商扶贫仍有以下方面需要在今后的研究中做进一步的探讨:
4.1 社会观念有待转变
在由两性构成的家庭中,男性和女性的不同分工和责任,直接影响着男女两性在社会生产中的参与程度。根深蒂固的“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导致男性对家庭付出的时间和精力相对较少,女性则被一种特殊的束缚困在家中。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地做出这种家庭与就业中的“选择性倾斜”,都导致女性在就业中随时面临着失业的风险。从根本上讲,这不能被界定为完全意义上的女性脱贫。
4.2 复合型女性电商人才缺乏
女性在电商发展中多从事简单的一线劳动生产,缺乏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目前我国农村电商发展的女性带头人对电商实战操作一知半解,缺乏系统培训训练,实质上只在简单的加工环节进行工作,导致电商从业人员运营产品类目单一,不利于企业长远的发展。因此,针对企业妇女从业人员,鼓励完善电子商务教育课程,构建多渠道、多层次、结构合理的电子商务女性人才培养体系,培育具有创新思维和运营管理经验丰富的复合型电商人才。
4.3 女性电商发展的政策保障较为薄弱
虽然已有的国家政策十分注重支持和引导电商的运作,但是从性别视角出发,基于女性自身的特点专门助力女性发展电商的政策还有待完善。因此要从完善制度特别是公共政策的角度保障女性发展电商的可行能力[5],针对女性电商创业给予政策上的指导,并针对不同年龄和不同学历背景的女性进行培训,从而提升女性电商的能力,增加女性发展电商的可行性。
4.4 电商服务体系产业化不够完善
农村女性的电商扶贫多数没有形成专业的管理和经营方式,仅能辐射到本村中数量非常有限的妇女从事一线加工生产[6]。因此,女性电商企业需要通过打造新产业、新业态,通过打造电商产业链,带动相关加工业、物流业、服务业等产业融合发展,不断推进电商企业产业化经营。提升电商加工业的经营集约化、现代化水平,形成产业群,提高企业收益,带动更多的女性参与、脱贫。
參考文献:
[1]潘鹏.电商扶贫效应与长效机制的构建[J].商业经济,2019(3):56-57.
[2]赵群,王云仙.社会性别与妇女反贫困[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3]汪向东,王昕天.电子商务与信息扶贫:互联网时代扶贫工作的新特点[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4):104-110.
[4]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菏泽市定陶区电子商务发展三年(2018—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5]刘晓昀,李小云,叶敬忠.性别视角下的贫困问题[J].农业经济问题,2004(10):13-17.
[6]唐妍.社会性别视角下贫困妇女产业扶贫低参与现象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