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黑龙江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困境
2020-07-23那丹丹张君艳
那丹丹 张君艳
[摘要]近年来,黑龙江省民营经济保持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在稳增长、调结构、转动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特别是受到全省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的影响,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偏弱”的难题仍未得到根本缓解。党的十九大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那么,中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基本特征就是经济发展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这样复杂的背景下,黑龙江省民营经济面临着总量小、实力弱、发展结构失衡,“三座大山”难解,转型升级艰难,营商环境不优,制度供给滞后,人才供给不足等发展困境,制约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因此,在面对全国各省市竞相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局面,黑龙江省必须在精准施策、补齐短板上下功夫,着力解决民营经济偏弱的难题,从推动扶持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增强对民营经济的服务意识和能力,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扩大有效投资,切实增加民营企业生产要素有效供给,推动民营企业提高创新发展能力,激发和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等方面作出努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黑龙江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图分类号]F2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0-8284(2020)03-0091-07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民营经济异军突起,迅猛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它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和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时代,基本特征就是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民营经济不可或缺。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近年来,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得到长足发展,但与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民营经济偏弱”的难题仍未得到根本缓解。当前,高质量发展为民营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大量新的战略性机遇。面对全国百舸争流、竞相发展的格局,黑龙江省必须把握机遇、共克时艰,在精准施策、补齐短板上下功夫,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现实困境,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贡献力量。
一、黑龙江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实意义
民营经济的发展对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促进全面发展有着重要意义。黑龙江省民营经济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也是吸纳就业、增加收入、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在稳增长、调结构、稳就业、增税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保障经济稳步增长的必然选择
黑龙江近几年来民营经济增速始终高于全省GDP增速,特别在近几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国有经济明显下滑情况下,民营经济在经济稳增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重大贡献。2015—2017年,全省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的非公经济增加值增速分别达7.3%、7.7%和7.8%(如图1所示)。非公经济占全省GDP比重由2015年的52.3%提高到2017年的53.3%,2018年前三个季度,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同比增长6.1%,占全省GDP比重55.9%(如图2所示)。截至2018年底,全省累计实有市场主体226.9万户、同比增长7.6%。市场主体中企业45.9万户,其中私营企业39.3万户,占全部企业比例为85.6%;个体工商户171.2万户,占实有市场主体比例為75.5%。今年一季度,全省新登记市场主体97 055户,同比增长6.3%,其中:新设立私营企业19 752户,同比增长10.6%。这些数据表明,黑龙江民营经济发展势头向好,已经步入全面提速阶段,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中坚力量,为迈向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实现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
长期以来制约黑龙江经济发展的主要是结构性矛盾。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深远,黑龙江省以能源工业、重工业、原材料生产为主,而资源精深加工、轻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占比不高,产业结构严重失衡。近几年,我省在转方式调结构的进程中取得较大进展,其中民营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民营经济越来越成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主体,成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主力军。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科技、3D打印、新零售等领域形成了新动能。与此同时,随着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不断提高,创造出更多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全省不断涌现出更多的科技型小巨人企业。这对于破解黑龙江省结构性矛盾、缓解产业结构偏重难题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的有效途径
随着黑龙江省民营经济持续发展,拉动税收就业能力不断提高。税收方面,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税收收入总额从2015年的882.7亿元上升至2017年的1 039亿元(如图3所示),占全省税收比重由2015的46.8%逐年上升到2017年的57.8%,2018年前三个季度,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税收收入实现846.1亿元,比上年增长11.1%,占全部税收收入的54.3%(如图4所示)。就业方面,2017年末,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716.8万人,其中:非公有制企业315.8万人、个体经营户401万人。2018年前三个季度,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300万人,增长2.1%;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97.3万人,增长0.8%。尤其是在县域经济发展中,民营经济在吸纳就业和增加税收方面发挥作用更加明显,是拉动当地经济增长、改善民生、增加财政收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力量,对县域经济发展贡献巨大。
二、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现实困境
近年来,尽管黑龙江省民营经济保持平稳健康的发展态势,但由于起步较晚、基础薄弱,与发达省份差距较大,尤其受经济下行压力和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民营经济面临的发展困难和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亟待破解。
(一)总量小实力弱,发展结构失衡
从企业规模与实力看,黑龙江省民营经济是大企业不强,小企业不多,企业普遍规模不大、实力不强,与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等发达地区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在2019年中国民营企业500强评选中,浙江省占92家,江苏省占83家,山东省61家,广东省占60家,而黑龙江省仅有1家。从民营经济总量来看,虽然黑龙江省的民营经济总量已超过全省经济总量的50%,但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差距仍然很大,不及广东、江苏的1/6[1]。
从产业结构看,黑龙江省民营企业多为资源型,主要分布在门槛较低的传统行业,以从事加工贸易型、资源依赖型、能源消耗型的企业居多,一般加工工业和资源密集型产业比重较大,产业结构比较单一,高耗能、高污染、低技术、低水平产能比较突出,且高端产业、低端环节现象也较为普遍。从产品结构看,大多数民营企业缺乏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产品结构比较单一,主导产品不多、知名品牌少,高附加值产品不多、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少,整体发展质量不高,导致市场竞争力不强。从组织结构看,黑龙江省民营企业大多数是家族式企业,不少企业尚未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治理结构不够完善,管理水平不高,经营模式比较陈旧,分工协作关系较弱,同质化竞争严重,导致整体发展质量不高。
(二)“三座大山”难解,企业生存艰难
1.市场的冰山:市场准入存在壁垒,民间投资增长乏力。虽然多次提出放开市场准入,实施负面清单制度,但目前在能源、电信、金融、养老、医疗卫生等领域,对民营企业市场准入限制仍然较多,政策执行中“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现象大量存在。加上当前受经济前景低迷、市场需求减弱、投资回报率低下、中美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民间投资积极性明显下降,部分民营企业将资金投向股市或房地产。
2.融资的高山:民企融资难、融资贵,金融创新支持不够。融资难主要体现为融资渠道狭窄,大多数中小民营企业自有资金不足,内源性融资有限;股票、债券等直接融资方式又门槛过高,他们主要是依赖银行的间接融资。由于多数民营企业资本实力较弱,市场知名度较小,加之国有商业银行贷款存在“嫌小爱大、惜贷、抽贷、断贷”问题,企业间接融资难以达到信用借贷条件,难以得到商业银行的信贷支持,导致外源性融资渠道也比较窄。融资贵主要体现为社会融资成本高,担保公司、小贷公司融资年息在20%左右,有的民间借贷年息甚至高达40%以上,而银行通常也会在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50%,再加上房产土地抵押登记费、会计审计等中间费用占贷款成本20%左右,导致融资成本居高不下。
3.转型的火山:创新发展能力不强,自身转型压力加大。黑龙江省民营企业主要集中于一般竞争性行业,处于产业链的低端,多数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产学研合作不紧密,承接高校、科研单位等科研成果的能力不强,致使自主创新成果和科研转化成果不多,创新驱动不足。加之大多数民营企业规模普遍比较小,尚未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产权关系不够清晰,责权关系不够明确,家族式管理仍比较普遍,习惯拘泥于传统管理模式,缺乏科学的内部控制和有效的制约监督,经营管理创新意识不强。虽然近年来在结构调整、转型升级较为紧迫形势下,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逐步树立了创新发展意识,但受资金、人才、技术储备不足限制,面临不敢转、不会转、没有能力转的困惑,转型压力加大。
(三)营商环境不优,制度供给滞后
从简政放权到深化“放管服”改革,从减税降费到优化审批流程,在各项有利政策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推动之下,黑龙江省民营企业得到了不断和发展。但总体上看,黑龙江省市场化改革滞后,转变政府职能不到位,政策不优或政策落实效果有待提升,体制机制短板尚未有效破解。
具体来看,一是政务环境有待优化。一些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管理与服务职能错位,服务意识不够强,“吃、拿、卡、要”现象虽然减少很多,但“不担当、不作为、不靠前、服务差”的现象仍有发生。二是政策环境有待改善。政策性支持到位率不高,一些民营企业对政策获得感不强。有的政策由于缺少相应配套的、可操作性强的具体办法,具体标准、操作程序等尚不明确,导致政策难以落实到位,加之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大、范围不够广,导致信息不对称,有关政策的社会知晓率不高,影响了政策效能。三是法治环境有待优化。执法不作为、慢作为现象还时有发生,司法不公、维权难问题依然存在,一些地方政府“新官不理旧账”,失信于企业。四是服务环境有待优化。配套服务体系不健全,人才市场、资本市场、产权市场等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建设不完善,一些企业难以通过市场获取人才、技术和资本,加之信用评价、人才培训、技术信息、法律服务、创业辅导、动态监测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要[2]。
(四)人才供给不足,制约企业发展
一是缺乏优秀的企业家。黑龙江省优秀的民营企业家不多,整体缺乏企业家精神,多数企业家的思想观念还较落后,对市场经济、新的经济思想、新的商业模式、新技术革命不够敏感或者学习意识不强,不注重新产品的开发和营销,品牌意识和竞争意识不够强,导致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市场竞争力不强,无法满足消费市场需求或者无法得到消费者的青睐。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难以脱颖而出、做大做强。二是企业用工短缺。受传统就业观念和就业环境影响,特别是一些民营企业不够重视员工、不够善待员工的负面影响,人们在选择民营企业时缺乏“安全感”和“归属感”,导致民营企业招工难,留住难,无法满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用工需要,尤其是缺乏高端人才,引不来、留不住。
三、推动黑龙江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对策
基于黑龍江省民营经济发展进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当前民营经济稳健经营和转型发展的现实需要,从具体政策措施上来看,黑龙江省需要继续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有效落地,强化政策执行力度,强调现有政策的实施成效,并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逐步形成系统、协调、精准的扶持政策体系,促进完善常态、长效机制,助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扶持政策落地、落细、落实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只有真正把政策落到实处,民营企业才能真正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有关职能部门应不断提高对民营经济在吸纳就业、增加收入、促进创新等方面重要作用的认识,认真梳理区域内有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从政策制定、执行监督、反馈等各项机制,进一步细化量化,推动各部门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重点要抓好国家和省出台的扶持民营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要把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纳入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业绩考核评价和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中,把民营企业认不认可、老百姓看不看好作为干部目标考核、部门绩效考核的基本内容[3]。
(二)增强对民营经济的服务意识和能力
1.强化责任,提高服务意识。要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树立服务民营企业就是推动经济加快发展的理念,针对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特点,积极强化服务意识,转变角色,找准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创新服务方式,发挥移动互联网功能,随时随地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深化作风整顿,加强政府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各市县根据实际,可采取单月见面会、双月恳谈会、季度问诊会、年度联谊会等形式,使政府及政府部门直接听取企业诉求,变政府“端菜”为企业“点菜”,当好企业服务员。
2.完善体制机制,提高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党政领导和部门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加强政企沟通,增进政企互信,依法行政、清正廉洁为民营企业搞好服务;要建立服务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激励机制,根据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目标和责任内容,按年度考核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大力表彰奖励和宣传优秀单位和有功人员,以调动和组织更多的人服务民营企业,促进民营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3.强化功能,提高服务效率。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着力提高市场主体的“出生率”和“成活率”。结合黑龙江省数字龙江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务云”建设,构建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投资项目审批监管等事项为一体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结合企业需求,推进行政服务进入各类开发区、高新区等园区,整合各类园区管委会资源,设立企业服务中心,为园区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一站式服务[4]。
(三)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扩大有效投资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进一步激发民间有效投资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措施,能够提高投资信心,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的活力,更好地发挥民间投资主力军作用。一是要进一步完善鼓励民间投资政策,特别在资源环境、生态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尽快完善更具操作性、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推动有关部门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并研究提出路径、方式和时间表,使民营企业敢于和放心进入该领域投资。二是要进一步创新投资方式。引导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把政府资源和民间投资很好地结合起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扩大民间投资规模。三是要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要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高新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经济业态,向价值链中高端延伸。同时,要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民营企业抓住结构调整的机遇和空间,化解既有库存,扩大有效供给,提高有效投资,淘汰落后产能,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5]。
(四)切实增加民营企业生产要素有效供给
1.强化融资平台建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一是加强融资机构建设,降低企业获得信贷融资的难度和成本。引导银行业等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产品,积极推进应收账款、知识产权、股权等权益类资产质押融资业务。改进惠企金融服务方式,细分小微企业领域,对不同类型的小微企业量身定制差异化信贷模式。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相关政策。二是健全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加强各级政府注资控股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杠杆功能,帮助企业提升金融信用水平。三是加强区域资本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上市、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扶持等政策,充分利用国贫县上市挂牌“免排队”政策,加大对国贫县拟上市企业的储备、推介指导、奖励补助力度,支持民营企业上市融资[6]。
2.强化人才交流平台建设,降低企业用人成本。一是大力发展人才市场。把劳动力流动全部纳入市场,使劳动力供求双方通过市场实现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充分发挥人才市场的调节功能,对流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要全部纳入人才市场调节。二是加强优秀人才引进。政府要对已经建立院士和博士后工作站、在发达地区建立研发中心或分厂、柔性使用人才的民营企业,加大扶持力度。把民营企业人才需求纳入省级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对中高级管理人员、技术研发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引进和培训[7]。三是稳定黑龙江省现有人才队伍。鼓励民营企业优秀技术人员申报优秀技师、学科带头人、拔尖人才等,充分发挥本省现有人才资源的作用,培育一批敬业、精益、专注、创新的“龙江工匠”,减少黑龙江省企业人力资源外流。
3.强化技术转让平台建设,降低技术创新成本。一是采取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开放式服务等方式,建立健全一批技术转让平台,整合及利用政府、社会和企业的资源,在落实政策、信息交流、推动合作、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二是要加强开发区、孵化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发展平台的承载功能。
(五)着力推动民营企业提高创新发展能力
1.全力支持民营企业家创新发展。要激发企业家的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鼓励企业家持续推进产品创新、技术创新、金融创新和管理创新。积极落實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激励企业不断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推动引资与引智相结合,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鼓励企业引进人才,为人才安心创业创造条件,努力解决其在家属就业、子女入学和基本住房保障等方面的后顾之忧。
2.培育新企业、新模式、新业态。充分发挥好军民融合领域积淀的技术优势,把军工央企和高校、科研院所的高科技成果作为培育“新字号”的优势资源和切入点,谋划争取更多的军工科技成果在黑龙江省尽快转化为新产品、生成新产业。针对黑龙江省广大中小微企业,重点采取技术创新、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利用资本市场增资扩股等方式,分层次推进小转股、股升规、规上市。以培育“隐性冠军”企业为带动,鼓励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引导围绕行业细分领域练好内功,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单项冠军”和“行业小巨人”[8]。
(六)激发和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1.营造尊重和激励民营企业家创业兴业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挖掘黑龙江省优秀企业家创新精神、创业事迹、社会贡献,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尊重民营企业家、支持民营企业家、善待民营企业家的社会风尚。坚持开展“民营双百强”“优秀企业家”等评选表彰和奖励工作,实现“表彰提振信心、奖励打动人心”。
2.发挥黑龙江省各类培训资源优势,分行业、分领域、分地区开展企业家培训服务。在培训过程中,注重了解企业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好企业培训,切实解决培训内容不接地气问题,引导企业家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持续推进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
3.引导民营企业家发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和艰苦奋斗的精神,积极投身公益慈善事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建设,引导广大企业家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企业壮大与地方发展紧密结合,把主业、总部、产业高端环节放在龙江,服务龙江,贡献龙江。
在中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的关键时期,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黑龙江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必然选择。黑龙江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全省各地根据自身区域的具体情况,出台大量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更需要企业开阔视野,练好内功,注重科技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完善企业治理,提高管理水平。展望新时代新征程,黑龙江省要顺应时代要求,把握战略机遇,坚定发展信心,持续解放思想,补齐各项短板,以高质量实现民营经济的新发展。
[参考文献]
[1]高云龙.中国民营经济发展报告(2017-2018)[M].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19:89-91.
[2]张庆伟.在黑龙江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EB/OL].东北网,2018.11.07.
[3]张菀洺.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对策研究[J].理论探讨,2019,(5):39-41.
[4]方曉彤.欠发达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环境约束[J].商业经济研究,2018,(2):45-46.
[5]刘现伟,文丰安.新时代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难点与策略[J].改革,2018,(9):87-88.
[6]程军.金融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J].中国金融,2019,(4):66-67.
[7]童有好.营造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环境的若干问题及对策[J].经济纵横,2019,(4):76-78.
[8]马嵩.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特点及路径选择[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5):34-36.
〔责任编辑: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