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中网络谣言的衍生规律及消解策略研究
2020-07-23吕山李沁雪
吕山 李沁雪
【摘要】本文通过对“武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中的谣言传播为主要分析内容,通过内容分析,探讨其形成、衍生和传播的规律,并提出相对应的消解策略和建议。
【关键词】新冠病毒肺炎;谣言传播;消解策略
突发事件即突然发生且传播迅速,辐射范围广,并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危害的事件。而谣言是一种没有任何界限的传播载体,尤其是在互联网兴起后,谣言便找到了繁衍的温床,在这种新的社会语境下开始滋生蔓延。突发事件就像是谣言的催生剂,因其无法预测且影响力强大,慢慢形成重大突发事件与谣言互相捆绑的效应。社会上每一次重大突发事件与之相对应的都会伴随着一波谣言的浪潮的席卷。
本文选取武汉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发生后所出现的网络谣言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本次疫情中的网络谣言普遍呈现出高密度、规模大、影响深等趋势。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智媒时代的来临,谣言的产生及传播规律与之发生变化。本文以武汉肺炎疫情中的谣言为例,来探究新环境下的谣言新特征,对于谣言的消解提出新的举措。
一、新冠肺炎事件中的谣言案例分析
(一)新冠肺炎中的谣言分类及加工形式
本次疫情中出现的谣言内容大致可以分为五大类,分别是:“事件原因”“生死结果”“社会民生”“疫情救護”“疾病预防”。“事件原因类”主要是指针对此次疫情在网络上形成的病毒起源;“生死结果类”是指关于疫情中确诊人数以及疑似确诊人数的信息,以及疫情中的死亡率等信息;“疾病预防类”是指网络上出现的一些能够应对疫情的预防药物以及预防措施类的谣言;“疫情救助类”是指疫情相关的防护物资的匮乏信息以及医护人员的超负荷工作、有限的医疗资源与基数庞大的病患之间的矛盾;“社会民生类”是指在疫情期间,与民众日常生活以及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网络谣言。
网络谣言的产生需要造谣主体对于多模态的传播形式进行加工再创作。根据网络谣言与虚假新闻的同类性,我们把网络谣言的信息加工方式按照虚假新闻的主要模式进行同类划分。分别是无中生有、张冠李戴、断章取义、添油加醋、冒名顶替和关联名人。川在此次疫情中,除了冒名顶替这一类型少有涉及以外,其他五种类型的谣言都屡见不鲜。其中,无中生有类指的是凭个人意愿主观的捏造和臆测内容主体,毫无任何现实依据。张冠李戴类是指偷换事件主体概念,造成内容本身含义的转变。断章取义类指对不同的篇章内容进行碎片化的截选,将其整合在一起。添油加醋类指基于一定事实添加想象捏造的主观内容。关联名人类指将造谣内容与名人关联,以获取更高的关注度。
(二)新冠肺炎谣言生产频率快,时效周期短
自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每日爆发的谣言数呈并喷式增长,同一天内会同时出现多个谣言,然而来得快,散的也快,上一个谣言刚被辟谣,就会出现新的谣言接替,所以受众在这样的谣言浪潮中也迷失方向,根本没有时间间隔去考虑何为真相,也无法对信息进行求证。
此次武汉肺炎疫情事件与以往重大事故发生后的谣言风暴相比,有同也有异,相同的是它们衍化的速度都非常快,且多次出现小高峰;不同的是此次疫情中,国内主流媒体的辟谣速度大大增强,使得谣言发酵的时间缩短,及时的公布事实真相,减少受众不必要的恐慌情绪,在信息的呈现上发挥了积极的引导作用。
(三)自媒体构成此次造谣传谣大军
此次疫情中谣言信息诱发的信源多来自自媒体平台,微博就是本次谣言的主要阵地,因其去中心化、传播范围广、准入门槛低等特点,造成微博传播效能呈现裂变式井喷,成为公众高谈阔论的舆论广场。其次,社会环境已从文本时代过渡到图像时代,基于视频、图片、可视化等多种传播形式,传播者可以自然的渲染文本中的情感色彩来增加受众在网络谣言视读过程中的“在场感”,从而相信网络谣言的真实性。由于微博受到其平台自身体量的限制,难以对一件事情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只能流于表面,从而成为传播态度的平台。个人主观的态度和情绪主导“言论”风向,而已有的“言论”又反过来进一步作用于受众的情绪和态度。在这样的闭圈循环中,网络谣言愈演愈烈,新旧谣言更迭频繁,难以收场。
二、新冠肺炎谣言的衍生与传播规律
(一)权威信源缺失形成信息真空
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因其与受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因此能够滋生出大量的谣言,并且能在短时间内蔓延发酵影响社会舆论生态,导致这一现象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权威信源的缺位。美国新闻学家麦尔文·曼切尔曾用“生命的血液”比喻消息来源之于新闻记者的重要意义。
同时在此次疫情报道中,信息来源还出现了相互矛盾的现象,即多重信源报道产生的结论不一致。关于“气溶胶传播”这一说法可以看作是信源在谣言传播中的“升级”表现,因为出现了多个权威媒体发出的新闻信息呈现出矛盾的状态。曾经媒体有过“双信源”验证的要求,即记者发出去的新闻消息必须满足两个权威媒体的信源审核,但后来就不能这么简单证实真伪了,原因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信源来源多元化,可能两家权威媒体来自同一信源。所以当谣言出现时,一味的苛责公众没有进行核实就传谣造谣也未免有失公允,如果媒体在进行关键信息报道时能够多方验证信息的“理论性”和“现实依据”,在传播过程中明确辨析其概念,或许会省掉不少辟谣的精力。
(二)解译失衡形成认知偏差
不同领域的学者对于谣言研究各有侧重。其中心理学家在研究谣言时侧重其认知特征。纳普认为,谣言是一种命题,旨在使人相信对当前热点问题推断,并在未经官方确认的情况下广为传播。在他看来,谣言具有三个基本特征:第一,传递性。比如,通过口耳相传的方式传播谣言。第二,信息性。谣言往往涉及特定的人、事和情境,因此是一种信息。第三,表达性。谣言往往表现和满足群体的情感需求。[2]所以,从心理层面研究谣言,学者们的研究重点在于制造谣言的主体其实是存在主观意识的受众,正如1953年心理学家克罗斯在奥尔波特的谣言理论上增加了一个新的变量“I/c(c=受众对谣言的批判能力)”,根据克罗斯的谣言公式:R=i×a×l/c,他认为谣言传播者的批判能力与谣言传播效果呈负相关的关系。
在互联网这个众声喧哗的场域下,海量信息的碎片化加之传播所带来的断层式接受,更是加重了受众甄别和筛选信息的成本。例如,在此次疫情中,新华社报道了“双黄连可抑制新型冠状病毒”这一信息之后所引发的抢购风波,犹如当年非典时期的抢盐浪潮一样。随后不久,人民日报发文对新华社的消息进行更正解释,称双黄连具有抑制作用但不等同于可预防和完全治愈,提醒大众不要盲目自行服用。
知識沟理论的实证研究中表明,社会阶层是造成不同信息传播效果差异的重要影响因素,所以在突发事件中受众对于信息符号的解读一定是存在差异化结果的。从健康传播的角度来看,受众因为缺乏专业的知识储备和对医学知识的理解,他们对于符号的解读是片面而单一的,加之恐惧情绪的捆绑,盲目的将此类药品当成救命稻草,实则是为了缓解自己的恐惧诉求。
(三)情绪杂乱宣泄激发晕轮效应
谣言的形成与扩散具有强大心理和情感动因。谣言里透露着公众期待、恐慌、焦虑、敌意和欲望。谣言的发展和传播关涉理解、讨论、推测和想象。[3]罗思诺指出,谣言扩散的有效性深受信息模糊性、恐惧和信任的影响。焦虑、不确定性、可信度和谣言后果的卷入程度都是谣言扩散的影响因素。[4]在谣言的情感卷入机制中,恐慌是常见的心理反应机制。网络谣言中往往包含恐慌诉求。恐惧促使个体关注危险事件的严重性和发生的可能性,进而产生相应的行动。比如在疫情中受众因为内心的恐惧,进而为了寻求解决的方式将自己的主观思维展露在互联网中,这种行为实质上是为了心中的恐惧找寻出口进而宣泄。
对于个人和社会心理层面而言,谣言可能具有缓解受众不确定的焦虑情绪、转移注意力的某种意义。社交媒体因其低门槛的标准让大众的声音无条件的宣泄出来,通过在网络上发布所谓“爆炸性信息”吸引眼球,让受众体会到现实生活中未曾有的满足感。
(四)特殊社会情境交互形成传播场域
根据巴斯德认为的谣言在社会情境中的划分,可以归为三类:第一种是该情境会引起人们情绪上的不稳定和恐惧感,比如在疫情中,受众的情感紊乱在两个因素的作用下发展成了持续的情感不稳定:一是不断上升的确诊人数及疑似病例人数,另一个是疫情中不断上升的死亡率。第二种是受众在陌生的场景中容易产生谣言,此次疫情变得愈发严重以至于在网络上形成谣言风暴的原因之一是这个社会情境的异常,最为明显的是在短时间内人数的激增,让受众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惧怕感,进而引发人们采取行动。第三种是该情境中包含着大量不确定性和未知因素。比如“引起新冠病毒肺炎的原因是什么,肺炎的治疗特效药是什么?”为了填补心中的疑问,得到合理的解释,受众通过自己的想象来夸大和编造事实。
(五)激活集体记忆重构现实社会
“谣言是立足现在而对过去的一种建构,其本质是一个被激活和重新建构的集体记忆。[5]集体记忆使人们对于某种特定的社会行为形成认知基膜,从而固定了受众的思维方式。在紧张和不安的社会氛围中,受众会自动根据基膜来分析甚至编造对社会事件的解读,因而形成了谣言的传播。在新冠肺炎爆发后,谣言在传播的过程中肆意蔓延,带来的影响就是民众如惊弓之鸟闭门不出,学校停课。费恩指出,谣言是市民社会的内在组成部分,适度的谣言意味着社会参与和公民在集体秩序和社会信任上的投入,谣言有利于建构集体记忆。
还有一些谣言是人的意识形态对于社会的再建构。例如“武汉市卫健委副主任刘庆香擅离职守到上海和女儿过年”的谣言传播中,体现的是意识形态对社会的重新建构细分为官民冲突。在“新加坡拒绝中国公民入境”的谣言传播中,意识形态对社会的重构细化为外交关系上。
三、谣言的消解策略
在突发事件中,谣言传播的三个主体分别是媒体、政府和受众。在谣言的传播过程中,媒体的介入在一定程度上牵制了舆论走向,受众的情绪及态度推动着谣言的传播,政府的回应则引导着谣言走向。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6]的网络社会建设目标。但要想从根本上杜绝谣言的生产传播是不切实际的,信息化社会每日能生产数以万计的谣言,我们要做的是秉持以政府为导向,依托于互联网协同,加强法制法规,积极引导社会共同参与,从而形成多方联动的网络谣言治理机制。
(一)权威性的提升:政府的善治策略
政府作为突发事件中排忧解难的主体角色,应在遏制谣言传播的过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首先,加大政府信息透明度,着力建设政府公信力。在疫情中媒体最有效且最能获得人民认同的途径就应该是及时有效的公布信息,承担应有的责任和身份。在网络谣言爆发初期,能够公开透明经过核实的权威信源,也能够在谣言初期起到扼制的效果,既解决了谣言的传播,还提升了媒体的公信力。其次,建立完善的网络谣言预警机制。针对互联网时代网络谣言频发的现状,各级政府应完善谣言预警平台建设,凸显网络巡警角色的作用,对主流媒体的新闻网站、各门户网站以及自媒体平台实施网络监管,做好网络谣言预警工作。
(二)专业性的提升:信息确定性的回归
在谣言的传播过程中,信息的不确定性是作为谣言生产及传播的基本特征,同时也印证了奥尔波特与波斯特曼提出的谣言“模糊性”的特点。媒体在突发事件中往往作为传声筒,于公众而言传递的不仅仅是信息,更是一种信任。基于互联网海量化的信息内容和碎片化的传播形态,仅仅依靠政府来治理网络谣言,功能以及效率稍显单薄。因此,媒体发挥其专业性,让信息确定性的回归变得十分必要。
首先,倡导行业自律,提升自我规范。自媒体是谣言的发源地,大部分谣言都是网曝后经过受众的口口相传演变出来,究其根本就是自媒体在其中并没有发挥把关人的作用。所以我们应该把规范自媒体平台放在首要地位,让其发挥出自净功能,利用传统媒体优势,辅以自媒体资源为补充,让社交辟谣取代社交传谣。
其次,扮演好“把关人”角色,从源头上扼制谣言的衍生。传统媒体尤其是主流媒体应该在速度与真实的平衡中规避谣言,防止成为谣言的催化剂。新媒体塑造了新的舆论生态,同时也对传统媒体的新闻生产流程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冲击。在此次疫情中,传统媒体在消息来源的审核上是缺位的,为了抢时速违背新闻报道的原则,甚至多家权威媒体发布出的信息都是未经核实便争相转载。
(三)信息的淡化:阻断不实谣言的拼接
移动端成为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的同时,也成为谣言滋生的场域。雷霞提出过移动终端辟谣的模式,在该模式中,她认为理性和感性构成了辟谣信息拼块的两端,其中,理性端分为显在层分析、隐在层推理和技术层剖析;感性端分为见证者讲故事、当事人讲回忆和采访者讲感受。[7]该模式呈现出一种开放性的态势,即辟谣的主体除了专业的管理机构、主流媒体以外,同时还纳入了网民的力量,就犹如每个个体手中都有自己小的辟谣信息拼块,与周围的人进行信息拼块的组合,从而相互拼接,形成立体型的信息辟谣模型,这样的信息更加呈现出确定性。
采用冲淡信息的方式来稀释谣言信息的传播,其实是用一种更加真实的信息混合不真实的信息,而不是回避谣言所指涉的问题。一方面,我们通过更多人来进行讨论,采用多种解决问题的方式;另一方面,大量的确定性信息能够有效的冲淡当前失实或不确定的信息。
参考文献:
[1]姜洪胜.网络谣言应对与舆情引导[M].北京:社会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132页.
[2]R.H.Knapp.A Psychology of Rumor.Public OpinionQuarterly,1944,8(1):22-37.
[3]冯强,马志浩.网络谣言的传播效果与社会阶层差异——以网络食品谣言为分析对象[J].新闻与传播评论,2019年第4期.
[4]R.L.Rosnow.Rumor as CommunicationA ContextualistApproach.Journal of Communication,1988,38(1):12-28.
[5]莫里斯·哈布瓦赫.毕然,郭金华,译.集体记忆[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第2002页.
[6]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第34页
[7]雷霞.移动终端辟谣模式:众筹式信息拼图的立体表达[J].现代传播,2019年第9期.
【作者简介】吕山,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