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托育机构教师指导家长的现状分析
2020-07-23钟桂英
钟桂英 ,刘 馨
(1.龙岩学院师范教育学院,福建龙岩,364012;2.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北京,100875)
一、问题提出
重视婴幼儿的早期教育,将教育延伸至0—3岁婴幼儿已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主题,也是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流趋势[1]。早期教育的主要受教育对象是婴幼儿和家长,向家长传授家庭教育理念、指导教养方法是早期教育的重要内容[2]1828。托育机构提供的公益性、普惠性的早教服务能够满足家庭高质量、低收费的早教诉求,使得社会对托育的需求量不断增大,很多公立和私立的托育机构也开始兴办起来。由于托育机构实行全托制,家长无需陪伴参与,但家长是婴幼儿的重要影响人,家庭是开展早期教育的主要场所[3],婴幼儿家长对早期教育指导也有较高需求[4-5]。因此,指导家长仍是托育机构教育的主要内容之一,这无疑为婴幼儿托育机构的教师提高了工作要求,为婴幼儿家长提供适宜指导,有助于提高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6],提高托育服务质量[7]219,这就要求托育教师向家长传递科学教养理念,积极与家长建立联系[8],以多种形式为家长提供科学指导,为家长提供育儿方法、生活照料、卫生保健方面的指导[9],帮助家长解决育儿困惑,缓解家长的育儿焦虑[10-12]。
研究表明:在指导理念上,托育教师能够认识到家托共育的重要性[13]但不全面[14];指导方式上,托育教师将个别指导和集体指导相结合,但不注重反思指导方式的适用性,存在形式化的问题,互动频率和深度有待加强[5];指导内容主要体现在入托准备、婴幼儿的饮食营养与卫生、科学育儿观培养、解决家长的教养困惑等,但不注重反思指导家长的效果,未能体现家长的主动性[14]。华爱华指出托幼机构教师与婴幼儿家长互动时需遵循教保一体性、模仿性与重复性、个别差异性和家园平等性的原则[15]30,这就要求托育教师应重视并尊重婴幼儿家长,根据婴幼儿及其家长的个体差异而提供保育与教育方面的指导,在指导过程中需要教师有耐心,在重复指导过程中不断提高家长的科学育儿能力。
综上可知,关于托育教师指导家长的研究是从指导理念、指导方式和指导内容上来分析托育教师的指导家长现状,研究内容较全面,这为本研究的开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已有研究虽能在一定程度上揭示托育教师在指导家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但因研究对象局限于某一个地区,故其研究结果的适用性还有待商榷。此外,已有研究未能深入剖析托育教师指导家长过程中存在问题背后的原因,所提出的建议比较宽泛,缺乏针对性和深度。这为本研究提供了研究空间,本研究的开展能在一定程度上丰富托育教师指导家长的相关研究,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同时,又因当前国内尚未制订婴幼儿托育教养规程、指南等相关的政策,对托育教师也没有统一的专业标准,使得托育教师的专业能力参差不齐,不规范的托育机构大量存在,婴幼儿的身心健康得不到保障。因此,开展婴幼儿托育机构教师指导家长的研究不仅能为制定托育相关政策和托育教师评价与培训方案提供理论依据,还能为托育教师提供针对性的指导策略。
鉴于此,本研究选取北京、天津、西安三个地区的托育机构教师为研究对象,从托育教师指导家长的理念、方式和内容三方面来了解托育教师指导家长的现状,进而揭示托育教师指导家长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这些问题背后的原因又是什么?应如何帮助托育教师解决这些问题?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通过参与式观察、访谈来搜集相关资料,全面深入地了解托育教师指导家长能力现状,揭示存在的问题,分析限制托育教师指导家长能力的影响因素。
由于婴幼儿托育机构具有福利性和保教性特点,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单位托育福利制度逐渐减少,原有的城市托儿服务机构逐渐萎缩,现在保留下来的托育机构已经很少。北京市、天津市、西安市办托育机构的历史比较悠久,且都是北方城市,其中北京(首都)和天津是直辖市,西安是省会,能够较好代表北方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城市的托育教师的指导家长能力水平。在之前“幼儿园不能开设托班”的规定下,大部分幼儿园的托班都已取消,现天津和西安所保留下来的托儿所和托班为数不多,故分别选取1所托育机构作为代表。而北京的托育机构类型较多样,且便于收集数据,选取5所托育机构的教师作为研究对象。本研究对北京、天津、西安这3个城市的7所2—3岁婴幼儿托育机构教师的指导家长能力进行研究,其中包括北京5所幼儿园的托班(21名托育教师),天津1个托儿所(9名托育教师),西安1所幼儿园的小小班(9名托育教师),共计39名托育教师,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调查样本的基本情况
(一)参与式观察法
为更加客观地分析托育机构教师对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知识地掌握情况和教师与家长的沟通交流情况,笔者以北京、天津、西安三个地区的7所托育机构的39名教师为观察对象,对托育机构教师早晨接待婴幼儿入托到离托准备的整个过程进行观察。北京幼儿园的每个托班观察1周,天津托儿所的每个年龄班和西安幼儿园小小班的每个班级均观察1天。主要观察托育教师与家长的互动情况:包括互动内容、教师对家长的回应。观察结束后及时将观察和录像转录成文字材料,按照托育机构教师指导家长能力的各维度进行编码整理。
(二)访谈法
为深入、全面地了解托育教师指导家长行为及存在的困惑,笔者访谈了北京、天津、西安三个地区的7所托育机构的18名教师,访谈内容包括教师的基本信息、指导家长理念、指导家长方式和指导家长内容。访谈结束后及时将访谈录音转录成文字材料,按照指导家长维度进行分类编码。访谈对象的基本情况详见表2。
表2 访谈对象的基本情况(N=18)
三、研究结果与分析
(一)婴幼儿托育机构教师指导家长能力的现状分析
1.托育教师指导家长的理念
托育教师对家长进行指导是实现家托共育的主要途径。访谈的这18名托育教师均能意识到家长在婴幼儿教育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家长是婴幼儿的学习榜样。为提高婴幼儿家长的教育意识,帮助家长明确自身的角色职责,托育教师通过多种形式让家长参与到婴幼儿教育过程中,如,亲子活动、半日观摩活动、制作婴幼儿的照片墙、鼓励家长与婴幼儿合作完成作品、邀请家长参加节日活动、自然教育、亲子运动会、微课堂(将教育活动录成视频分享给家长)、家长进课堂、家长信箱、与家长共同讨论学期计划和教学计划等。
尽管托育教师指导家长的意识普遍较高,但在指导家长过程中缺乏反思,注重婴幼儿家长的配合而忽视指导,未能较好地遵循亲师互动的平等性原则。访谈的18名教师中,仅有2名教师表示与家长是平等、互惠互利的关系,其余16名教师均认为家长是教师的配合者、支持者。当面对家长不积极配合教师的指导时,多数教师表示采取放弃态度,而不会反思问题背后的原因。只有3名教师表示当遇到这种情况时,会想办法让家长看到婴幼儿的发展变化来取得家长的支持。表明教师能够意识到婴幼儿的发展才是家托合作的关键[16]。由此可知,这些托育教师虽有指导家长、家托共育的意识,并在指导行为中得以体现,但未能科学认识家托共育中家长的角色,不注重自我反思,如表3。
表3 托育教师指导家长的理念表现
2.托育教师指导家长的方式
经观察与访谈了解到,托育教师指导家长的方式主要分为个别指导和集体指导两类。将访谈的18名托育教师所采取的指导家长方式基本情况整理,如图1所示。
由图1可知,在个别指导方面,访谈的18名托育教师均会采取面对面交谈的指导方式,主要集中于入托、离托时。入托时亲师互动的主要发起者为家长,针对婴幼儿的身心状况以及发展情况与教师做些交流;而离托时则主要是教师主动向家长交代一些比较特殊的情况,如,婴幼儿的行为、饮食、生活自理能力、身体健康、情绪等问题。若家长主动询问,教师则会单独与家长做进一步交流。教师对家长的指导主要源自婴幼儿在托表现和家长需求,当教师察觉到家长对婴幼儿教养问题的关注及寻求指导时会提供更多的指导。婴幼儿离托后,托育教师还会视情况通过微信和电话与家长进行一对一交流。
在集体指导方面,访谈的18名教师都会通过微信告知家长婴幼儿在园情况、需要家长配合之事以及相关活动安排;通过家长会总结婴幼儿最近的总体表现及相关活动说明。在此过程中,教师更注重家长的配合,未能体现家长的主动性。为了普及家长的教养知识或者提高家长的育儿能力,教师会通过微信、家托宣传栏以及“家长沙龙”向家长分享相关资讯,供家长自行学习。此外,还有2名托育教师(11.11%)设置家长信箱来收集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尽管集体指导形式多样,但容易流于形式,指导效果较低,未能发挥家长的积极主动性。
图1 托育教师指导家长的方式(N=18)
经访谈得知,教师所采取的众多指导家长的方式中,83.33%的教师认为面对面交流的效果最佳。因为面对面交流时,便于双方获取更多的信息,如,面部表情、神态、语气等,不仅能够加深对彼此的了解,还更容易取得家长的支持与理解,尤其是针对婴幼儿的问题进行指导时,教师会尽可能创造条件来与家长面对面交流。如,一位教师在对班里一患有自闭症幼儿的家长进行指导时,除线上联系,还会每2周与该家长面对面约谈一次,旨在能够更好地帮助婴幼儿发展。经过一学期的努力,家长和婴幼儿都有了较大改变。而认为集体指导更有效的教师只有27.78%,主要体现在时间效率上,更多教师反映集体指导主要是考虑整体而忽略了家长的个体差异性,进而降低了指导效果;在指导连续性上,受访的88.89%托育教师表示对家长提供的指导主要是单向、间断的,在指导过程中家长不主动向教师反馈,教师无法得知家长开展相关教养活动的进度和存在的问题,故影响了指导的连续性,进而降低了指导效果。
由此可知,托育教师指导家长所采用的方式多样,其中以面对面个别指导效果最佳,集体指导更便捷,但指导效果较差,存在“形式化”现象,指导过程缺乏连续性。因而需要托育教师认真反思每种指导方式的实效性,有效结合个别指导与集体指导来提高指导效果,提高指导过程的连续性。
3.托育教师指导家长的内容
经观察与访谈可知,托育教师指导家长的内容主要包括生活指导、教育指导和游戏指导三方面。
(1)生活指导
托育教师主要从婴幼儿的如厕、饮食、睡眠、着装这四方面对婴幼儿家长提供生活指导。
在如厕指导上,访谈的18名教师都会建议家长为婴幼儿准备宽松、舒适的裤子,降低婴幼儿自提裤子的难度,从而调动婴幼儿自己大小便的积极性。有个别教师会向家长说明长期穿纸尿裤的危害来引起家长的重视。经观察发现,当婴幼儿入托1个月后,多数婴幼儿能自主如厕。
在饮食指导上,托育教师主要建议家长多鼓励婴幼儿自主进餐(占访谈人数61.11%),还有些教师会结合婴幼儿消化系统发育特点向家长解释婴幼儿厌食、吃饭慢及积食等问题,并为家长提出应对措施(占22.22%)。83.33%的教师表示家长能够积极配合,对家长的饮食指导有一定成效。经观察也发现,婴幼儿在期末基本都能自主吃饭,专注力也更强。
在睡眠指导上,访谈的14名教师会请家长根据在托作息安排来调整婴幼儿的生活作息时间,鼓励婴幼儿独自睡觉。还有些教师会请家长为婴幼儿准备依恋物或喜欢的玩具(16.67%),向家长分享引导婴幼儿午睡的方法(11.11%)。
在着装指导上,只有3名受访教师会指导家长提高婴幼儿的穿脱技能,如,向家长分享教婴幼儿穿脱与整理衣服的方法,多鼓励婴幼儿自己穿脱衣服,有耐心,给婴幼儿穿套头的衣服和平底低帮鞋。观察的39名教师中,76.92%的教师是直接帮婴幼儿穿脱衣服。
由此可知,大部分托育教师都能为家长提供较为细致、全面的生活指导,但在着装指导方面较欠缺。
(2)教育指导
经调查发现,托育教师为家长提供的教育指导主要包括缓解婴幼儿分离焦虑和提高家长育儿能力两方面。
在缓解分离焦虑指导方面,经访谈了解到,所有托育教师都会通过沟通、视频分享让家长了解婴幼儿在托的生活和变化,66.67%的教师会让家长了解入托准备事项,明确入托后存在的可能性问题,使家长有预期;50%的教师鼓励家长每天坚持送婴幼儿入托,在托时间可逐渐增加;个别教师会了解婴幼儿在家的行为表现和照料情况,引导家长多向婴幼儿传递入托的积极态度。
在育儿指导方面,经访谈可知:83.33%的教师会通过面对面交谈、微信、电话、家长会等形式与家长沟通婴幼儿的行为问题,帮助家长解读并理解婴幼儿的行为;50%的教师通过家长联系栏和微信推文向家长分享婴幼儿饮食、卫生保健、情绪管理和人际交往等方面的知识。个别教师还开展了早期阅读主题活动,向家长推荐阅读书目,通过集体指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来提高家长与婴幼儿亲子阅读能力。
(3)游戏指导
经观察与访谈发现,教师在游戏方面对家长的指导较少,访谈的18名教师中,只有27.78%的托育教师会通过微信平台向家长分享白天所学的一些儿歌、手指游戏,便于家长在家与婴幼儿一起玩;有1名教师会根据婴幼儿动作发展情况和婴幼儿体能测试的需要,为家长提供促进动作发展方面的活动指导。
由此看来,托育教师缺乏提高家长的游戏指导能力的意识,未充分利用好婴幼儿家庭中的游戏空间和材料,未能将托育机构开展的游戏活动延伸到家庭。
综上可知,托育教师在努力提高婴幼儿保教质量的同时,也能够积极发挥家长的作用。托育教师为婴幼儿家长提供的指导主要围绕婴幼儿的生活照料和教育来开展,忽略了对家长的游戏活动指导。
(二)婴幼儿托育机构教师指导家长现状的影响因素
经调查可知,托育教师能够为家长提供多种方式的指导,也有了一定成效,但在指导家长过程中仍存在反思意识不高、指导方式形式化、指导过程缺乏持续性、指导内容不全面等问题。笔者将从以下三方面来讨论制约托育教师指导家长现状的因素。
1.托育教师的早期教育专业能力有待提升
专业理论知识为托育教师指导家长提供依据,故教师所接受的职前教育对其指导行为具有一定影响。国家卫健委颁布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17]要求:托育教师应具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受过婴幼儿保育相关培训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本研究所访谈的这18 名托育教师中,94.44%的教师是学前教育专业背景,其中持有育婴师类证书的教师只有27.78%,职前所接受的早教理论知识较少。托育教龄3年以下的教师占50%,其中新入职教师占22.22%(教龄<3年)。由此可知,托育教师整体上所掌握的0-3岁早教理论知识和积累的实践经验都比较薄弱。访谈了解到,50%的托育教师会因自身缺乏早教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而感到焦虑,担心指导不当而影响了亲师关系。本研究中的托育教师均为幼儿园中的托班教师,在访谈过程中了解到,幼儿园领导更重视3-6岁幼儿教育,将优质教师择优分配到小、中、大班,而年长、身体状况较差以及新入职教师则安排在托班,托育教师指导家长的能力有所降低。
2.托育教师的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难以满足托育工作需求
接受早期教育培训有助于教师树立更科学的儿童观,丰富促进儿童发展的语言[18],提高观察的敏锐度,提高教育质量[19]10。经访谈得知:这18名托育教师均非早期教育专业毕业的,虽然94.44%人具有学前教育专业背景,但所学内容以3-6岁幼儿保育与教育为核心,未单独开设0-3岁婴幼儿教育相关的课程,0-3 岁婴幼儿保教知识只在部分课程中片段式地呈现,因而托育教师在职前所接受的早期教育专业理论知识是缺乏且不系统的。国家卫健委颁布的《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20]中要求托育机构应当建立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通过集中培训、在线学习等方式来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和心理健康水平。但所调查的这7所托育机构均未制定托育教师岗前培训与定期培训制度,岗前培训以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知识和日常保教活动为主,缺乏对指导家长方面的内容,托育教师在职期间所接受的教师培训内容主要是围绕3-6岁幼儿教育活动和常规工作开展,忽视了托育教师关于日常保教活动、指导家长、科研能力提升的需求,体现托育机构对教师专业能力发展的不重视。访谈的托育教师表示早期教育理论知识以自学为主,但效率低,难以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融合,理论知识培训未能够满足托育工作需要,尤其是指导家长方面,进而影响了托育教师指导家长的效果。
3.托育机构缺乏系统的教研活动与评价体系
系统的教研活动有助于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21],提升保教质量[22],促进儿童发展[23-24]。教师在参与教研活动过程中会不断自我反思与学习,进而成为“反思性实践者”[25]49-69。调查的这7所托育机构中,有3所托育机构专门设立托育教研小组,由组长带着托育教师定期开展教研活动,但活动内容以托育日常保教活动为主,指导家长方面的内容局限于开学和期末工作安排,零散且缺乏深度,不利于托育教师指导家长能力的提高。
建立完善的幼儿园教师评价机制有助于改进教育保育活动质量,提升幼儿园教师素质[26],为家园合作提供制度保障[27]。托育教师工作评价有助于了解教师指导家长工作开展的适宜性;有助于教师反思并调整指导行为,进而提高指导效果。尽管有4所托育机构会对托育教师进行评估,但评价指标主要参考3-6岁幼儿教育,缺乏针对性,且评估内容主要围绕教学活动与保教工作开展,评估结果与教师自身的绩效、评级相联系,而对于教师自身专业发展的影响不大。各托育机构的评价体系流于形式,未能真正发挥评价促进教师发展的作用,缺乏评估后的反思。托育机构缺乏系统的教师培养体系不利于巩固教师的专业理论水平,进而影响教师对家长的指导。
四、结论与建议
(一)增强指导家长过程中的反思能力
反思是提高托育教师指导家长能力的关键之举[28]256。首先,多学习0-3岁保育与教育方面的理论知识,为反思实践提供理论依据;其次,通过书写反思笔记来梳理指导家长的方式、内容以及指导效果,从教师自身、家长和幼儿角度来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多问自己几个为什么?最后,加强合作反思,多与家长、同事、教研组长交流,在与他人互动中逐渐明晰自身指导家长过程中的问题。
(二)明确婴幼儿家长的育儿需求,巧用优质资源
针对婴幼儿家长的育儿需求所提供的指导才是有效且连续的,一方面,教师可通过与家长的每日沟通了解家长问题,婴幼儿家庭活动情况,了解家长需要的指导内容和指导方式,从中总结出班级婴幼儿家长的共性和个性需要,以此作为实施科学育儿指导的依据;另一方面,教师要充分挖掘婴幼儿教养方面的优质资源供家长进行选择,协助家长了解基于婴幼儿发展需要的养育要点,提供养育策略。如,上海市教委推出的面向0-6岁婴幼儿家庭的“育之有道”APP,从中可以观看专业、生动、直观、有趣的全方位养育活动示范案例,查询心理行为、健康养护、游戏发展方面的育儿指导文章,还可以与专家进行一对一提问,获得权威专家的个性化指导。“育儿周周看”APP中每周会推送贴合婴幼儿周龄的养育要点,“上海科学育儿指导”公众号中会提供很多家庭生活化、可操作的游戏资源。
(三)加强对婴幼儿家长的游戏指导
一方面,将托育机构所开展的游戏活动延伸到家庭,教师可通过班级微信群帮助家长掌握游戏玩法及其潜在教育价值,引导家长使用日常生活中的其他可代替游戏材料,以此降低家长指导婴幼儿游戏的难度;另一方面,丰富家庭游戏形式,托育教师可结合活动目标和婴幼儿的发展需求为家长提供不同的游戏活动,结合家长的实际情况做出指导。如,为发展婴幼儿的精细动作,除了玩锻炼精细动作的玩具,还可将日常生活活动游戏化,如,比赛穿脱与整理衣服、分豆子等,加深家长对日常生活活动的教育价值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