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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发挥“治已病、防未病”作用的途径

2020-07-23

审计月刊 2020年3期
关键词:问责法律法规民生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指出,审计要像“体检”一样,不仅要查病,更要“治已病、防未病”。基层审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立足“查病”揭示问题的基础上,强化对审计情况的综合分析,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规律和深层次原因,提出健全内控制度、促进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的建议,督促审计整改问责,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

一、强化审计整改问责

(一)落实责任主体。一是强化“一把手”整改主体责任。各地党政主职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将整改任务明确到部门和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整改、限期整改,逐条逐项做好整改。二是将整改情况纳入地方考核范围。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地方年终考核的范围,作为专项工作之一,与单位绩效挂钩。三是将整改情况纳入选人用人的参考依据。对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进行问责,其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奖惩的依据。

(二)完善联动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人大、政府、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巡视巡查、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整改联动融合贯通机制,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完善与纪委监委、组织人事、巡视巡查、公检法等部门的问责联动机制,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线索进行问责处理。三是完善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坚持把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作为人大监督的重要内容,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供人大提出审议意见。同级政府按照人大要求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办落实,要求各地各单位限时落实整改。

(三)完善问责机制。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亮责、追责、问责。对能够整改而应付整改、拖延整改、消极整改、敷衍整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直至整改完毕。对因涉及改革、历史遗留问题、条件不成熟等现实中确实不能整改的,要积极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二、督促健全内控制度

(一)督促健全财务控制体系。一是督促健全风险评估机制。督促被审计单位全面梳理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分析财务运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完善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凡重大决策必须由集体决策、专家论证、社会参与,征求各方意见,降低和规避风险隐患,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应急策略。二是督促建立健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归口管理、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信息内部公开等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并督促严格落实。

(二)督促规范内部权力控制。督促被审计单位根据自身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结构,科学设置办公室、后勤中心、食堂等资金使用部门和财务科、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财务监督机构,资金管理、资金使用和资金审批必须相互分离,完善财务审批、财务报销、财务核算等制度,健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内控制度,切实做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同时,关键岗位和制衡监督人员必须定期轮岗,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三)督促加强检查监督问责。督促被审计单位财务科室、内审机构、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本单位的检查,定期清理本系统财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并将内部监督结果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内部公开,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

三、促进法律法规完善

(一)监督检查法律法规执行。被审计单位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没有严格贯彻执行党内规定、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和内控制度,或是钻法律法规的空子,甚至明知故犯。在各项审计中,着力监督检查党纪党规、法律法规、财经制度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如实揭示违反党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问题,切实促进遵从党章党规、依法行政和民主法制建设。

(二)倒逼法律法规立改废。随着改革发展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某些领域法律法规存在真空、漏洞,有些法律法规已经过时。充分利用审计接触面广的优势,梳理法律法规体系,针对法律法规某些真空领域,积极建言制定法律法规;针对法律法规存在的某些漏洞,应及时重新修改再颁布执行;针对已过时的法律法规,应建议立即废止,并重新修订。

(三)推动完善公开透明制度。一是深化党务政务公开。积极推进党政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按时公开党务政务内容,特别是公开“三重一大”事项。二是完善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对审计报告和审计整改报告能公开的尽量公开,接受各方监督,促进整改落实。三是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审计接触面广、信息量大的优势,深入推进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设,规范社会审计领域、工程建设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制度,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四、倒逼体制机制改革

(一)促进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审计接触领域广、熟悉政策法规、掌握情况详实的职能优势,通过各种行业审计,真实反映职责交叉、权责脱节,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放管服”不到位,事权、财权不匹配,管理系统不完备、运行效率低下,一些领域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相对滞后等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具有操作性、合理规范的建议,解决存在的障碍和弊端,倒逼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统筹使用编制、完善体制机制,理顺优化管理机构,提高工作质效。

(二)促进重点领域改革。通过从上到下的行业审计,促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一是破解政策落实不畅通问题。通过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着力反映财政、金融、国企、节能减排、简政放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发展方式转变的深层次矛盾,破解中间环节“中梗阻”、体制障碍和风险隐患的问题。二是破解财权事权不匹配问题。通过对各地财政运行情况和财政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深入剖析财政体系、税收体系与当前改革发展中一系列不相适应的问题,促进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完善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财税制度。三是破解国有企业经营不合规问题。通过对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企业进行审计,破解决策不合规、投资管理不规范、科技创新滞后等问题,促进国企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四是破解金融机构机制不健全问题。通过对金融机构审计,破解金融资产质量不高、违规经营,金融资产没有流向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问题。通过对政府融资平台的审计,堵塞违规集资等变相融资的漏洞,建立和完善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五是破解民生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通过对民生政策、民生资金、民生项目落实情况的审计,破解民生政策落实不到位、民生资金没有用在刀刃上、民生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倒逼民生领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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