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娘虫在中药材地方标准中的收载状况
2020-07-23姜凯迪
姜凯迪,谢 明
(辽宁中医药大学,辽宁 大连 116600)
近年来,国家大力扶持中医药事业的发展,着力解决中医药标准化问题,为此国务院发布《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内容包括完善中医药标准体系、进一步加强中药数字化标准的建设、加快国内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等[1]。此外,国家还出台了针对中医药标准化发展相关的规划纲要、关于中医药“一带一路”的发展规划等,这些文件均对中医药标准化提出了具体目标要求。与此同时,制定科学规范统一的中药材标准显得尤为重要,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1 我国中药材的标准体系
我国中药材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国家标准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局(部)颁标准,地方标准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健委颁布的地方中药材标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1987年颁布的《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是指国家药品标准未收载,而在局部地区有多年生产、使用习惯的药材品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健委对本地区内确有历史习用的药材品种应制定地方药材标准[2]。
研究发现,红娘虫未被国家标准收载,而是收载于不同地区现行版的中药材地方标准中,且标准内容并不规范统一。红娘虫作为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品种受相关部门的特殊管制。国务院于1988年发布了《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并明确规定医疗用毒性药品是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3],对于红娘虫等27种毒性药品中药品种(以下简称毒性中药品种)在种植、经营、使用、储存等方面都做出了相关规定,然而在标准制定方面没有管理条例,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2 中药材地方标准的选取
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制定了地方中药材标准,地方标准在实际应用中,不仅作为国家标准的一个补充完善,在监管工作中,也作为“法定标准”而被承认[4]。本研究对我国中药材的国家标准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地方标准现行版本进行了整理,发现红娘虫收载于8个不同地区的中药材地方标准中,其中部分地区收载的是红娘虫同物异名“红娘子”,拉丁名称统一为“HUECHYS”。8个地区的地方标准版次及药材名称见表1。
表1 8个地方标准版次及药材名称
3 收载现状
本部分选取收载红娘虫的地方标准原文进行比较研究,比较的标准项为各地区共同收载的,可为红娘虫标准的完善与制定提供参考。
3.1 来源
来源项内容由表2所示,分为两种不同来源,有资料将褐翅红娘子HuechyssanguineaphilaemataFabricius列为黑翅红娘子的4个亚种之一[5],虽形态相似却为2个不同物种。
表2 各地区的来源项
在捕捉时间上,各地区的捕捉时间相差较大。其中江苏的捕捉时间最短,仅6月和7月。四川、山东的捕捉时间最长,时间范围为6个月。见表3。
表3 各地区的捕捉时间
2.2 中药药性
中药药性包括四气五味、升降浮沉、归经、有毒无毒、配伍、禁忌等,其是指导临床用药的核心,也是中医治疗疾病的理论基础。从表4、表5、表6来看,江苏、上海地区并无归经项内容,不符合标准体例的规定,其余性味及孕妇使用禁忌的标准内容也有所差别。
表4 各地区性味项
表5 各地区归经项
表6 各地区孕妇使用禁忌项
2.3 功能主治及用法用量
功能与主治是以中医理论和配伍用药的经验为主对中药进行概括描述,如表7所示,可见各地区标准规定的功能主治不尽相同,用法均规定为外用;用量项如表8所示,各地区用量相差较大。
表7 各地区的功能主治项
表8 各地区的用量项
3 问题分析
3.1 标准具体内容不全
本研究比较的是各地区共有的标准项内容,还有鉴别、检查、浸出物和炮制4项内容仅部分地区收载,没有进行对比,标准内容的不完善容易对药材质量造成影响。其中上海、贵州、山东地区无炮制项内容;检查项为山东和河北收载,其余地区无此项内容,山东仅检查杂质,河北检查杂质、水分、总灰分;鉴别项和浸出物项仅河北收载,其余地区无此项内容。
3.2 来源不同
如前文所阐述,红娘虫有2种不同来源,而近年来学者对于红娘虫的研究多取自于蝉科昆虫黑翅红娘子,市场售卖情况也多以黑翅红娘子为主,关于褐翅红娘子还没有确切的实验数据表明其毒性及药效,是否可以将其作为药用还不能确定。此外有关红娘虫生长习性及不同生长环境、温度、周期其体内药效成分的研究很少,在捕捉时间上若仅依据各地区用药习惯进行捕捉,缺乏科学性,容易对药效造成影响。
3.3 中药药性不同
中药药性标准内容的不同说明了各地区对红娘虫的基础理论研究存在差异,对中医的临床配伍使用也会造成影响。比如使用禁忌方面,孕妇禁用和忌用是两个概念,禁用是指必须严格禁止使用,忌用是指避免使用或最好不用。孕妇作为特殊群体,在用药时更应小心谨慎保证胎儿安全。在毒性方面,红娘虫虽被列入毒性中药品种,但其毒性成分并不明确。王兆基等[6]学者已经通过研究证实红娘虫不含毒性成分斑蝥素;满学洪等[7]通过临床研究发现红娘虫可能含有亲中枢神经毒素,患者主要表现为中枢系统的损害,其中对脑干部的损害尤为显著,但并没有指出导致中毒的成分。目前尚没有其他关于确定红娘虫毒性成分的研究。
3.4 功能主治及用量不同
各地区的功能主治内容的不规范及其不同程度的差异容易造成临床使用上的差别。在山东省的标准中规定红娘虫可以治疗瘰疬,却未对应有散结的功能,可见标准内容并不规范。在用量上,各地区用量差异近10倍。红娘虫作为医疗用毒性药品中药品种之一,按照定义其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若部分地区存在用量过大的情况极易造成中毒事件的发生。近年来相关研究证明红娘虫内服用于治疗不孕症亦具有显著疗效,而各地区标准中仅规定为外用已不符合实际。
4 建议
4.1 补充完善标准项目,保证药材质量
对于各地方标准中没有规定内容的部分标准项比如鉴别、检查、浸出物等,应完善相关标准,及时补充至标准中,以河北省为例,建议各地区将含量测定项内容纳入到红娘虫标准中,含量测定是指对中药材中某一有效成分、指标性成分或有毒成分含量及限量范围,方便临床使用及对红娘虫的相关研究,同时也有助于保证药材质量。
4.2 加强红娘虫的品种研究,规范统一来源
对红娘虫的来源之一蝉科昆虫褐翅红娘子HuechysPhilaemata(Fabricius)进行品种鉴定,包括中药药性、功能主治、用法用量、毒性反应等进行深入研究,了解其作用特点、安全范围、以及使用禁忌。加强红娘虫的生物学研究,对其生长周期及不同时期体内有效成分含量的研究,规范捕捉时间以保证药效。
4.3 加强基础理论研究,规范临床使用标准
加强中药药性等基础理论研究,规范其功能、主治病症等内容,加强性味归经的研究,方便临床参考使用;进一步明确用量与药效、剂量用量与毒效的关系,研究药效、毒性成分及机制;规范使用禁忌,明确孕妇是否可以使用;作外用时,应给出具体的用量数值或涂贴面积,以保证药用的安全性。
4.4 将地方标准上升到国家标准进行统一管理
根据《地区性民间习用药材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2],地方习用药材仅能在本省流通使用,跨省调拨需要经过相应省局审批。但实际上红娘虫已经不仅仅局限于标准所收载的地区使用,而应用的标准却为各省制定的地方标准。作为国家特殊管制的中药品种,建议将多地区收载的红娘虫进行统一管理,从地方标准上升到国家标准,实行全国统一的技术标准,解决各地方标准同物异名、标准内容不统一的问题,方便流通使用。
5 结语
红娘虫对于疑难杂症具有良好疗效的同时,使用不当也会引起中毒事件的发生,有关部门应加强红娘虫的相关研究,规范标准的制定,控制好药材质量,提高红娘虫使用的安全性,为实现中药材标准化管理及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