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最大兽药残留新规4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0-07-23本刊讯
中国蜂业 2020年5期
本刊讯 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的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自2020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规定明确267种(类)兽药在畜禽产品、水产品、蜂产品中的2191项残留限量及使用要求,基本覆盖了我国常用兽药品种和主要动物性食品种类。
新发布的标准全面采用CAC和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最严标准,对农业部公告第235号涉及的残留标志物、日允许摄入量、残留限量值、使用要求等重要技术参数进行了全面修订,设定的残留限量值与CAC兽药残留限量值一致率达90%以上;对氧氟沙星等10多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兽药品种予以淘汰或改变用途。
其中涉及到蜂产品的残留标准摘录如右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