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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农史研究所藏两种徽州鱼鳞册考述

2020-07-23杨品优

安徽史学 2020年4期
关键词:歙县字号鱼鳞

杨品优

(华南农业大学 农史研究所,广东 广州 510642)

鱼鳞图册是为登记土地、派征赋役而编制的土地册籍,一般认为鱼鳞图册始于宋代,沿用至明清、民国时期。华南农业大学农史研究所藏有两种鱼鳞册,一本封面左侧竖写“明代鱼鳞册”,另一本封面左侧竖写“万历九年鱼鳞册”,内页都夹有“屯溪市古籍书店”标签,因此这两本图册应为徽州文书,为华南农大图书馆前馆长、著名农史学家梁家勉先生购得。这两种鱼鳞册为华南农大农史研究所收藏的重要古籍文献之一,但是与之相关的其他信息却付诸阙如。本文在对《明代鱼鳞册》和《万历九年鱼鳞册》简要介绍的基础上,考证其年代与所属州县,并通过对《明代鱼鳞图册》土地数字的初步分析,尝试揭示元末明初祁门县土地的自然形态及其构成,回答徽州地权分配的一些问题。不足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明代鱼鳞册》与《万历九年鱼鳞册》的基本情况

《明代鱼鳞册》为黄褐色斑点封面,长29厘米,宽29厘米,右侧线装,封面左侧贴有竖写签条,上书“明代鱼鳞册”,应为书店或者当时鱼鳞册持有人所写,上铅印183175,或为书店、藏书人当初的编号。除书内有部分虫蛀现象外,总体上保存完好。册页均为白棉纸,黑口,双鱼尾,四边双线,除去封面以及空白页等,共有22叶、44面有效信息。该鱼鳞册为残卷,记载了被字一百零五号起至二百七十八号止的176个字号的土地信息,业主主要位于十五都,少量来自十三都,另有几块土地业主属浮梁都、兴福都。该册每叶双面,两叶书轴之间盖有骑缝官印,在首叶的官印旁盖有“华南农学院图书馆藏”印章,应为梁家勉先生购回后所盖。华南农大农史研究所彭世奖先生回忆说,20世纪80年代,梁家勉先生与全国的古籍书店都有联系,古籍书店定期寄来书目,梁先生很可能以这种途径从屯溪市古籍书店购得了这两本鱼鳞册。

《明代鱼鳞册》每面用十字型线条分为四格,登记被字4个字号土地的具体内容。每块土地登记的内容有字号、土名、都名、业主、土地类别、面积、四至等,其中字号、土名、都名、土地类别、四至均为雕版印刷字体,具体内容为楷书墨笔填写,即统一格式复制,具体内容由册书或书手填写。土地面积单位为亩、角、步,值得注意的是,该鱼鳞图册无土地几何图形,也未登记土地税额或税亩。

《万历九年鱼鳞册》也为黄褐色封面,长29厘米,宽29厘米,封面左侧贴有签条,繁体竖写“万历九年鱼鳞图册”,为书店或鱼鳞册持有人所书,上铅印183174,为书店或藏书人当初编号。该册除内有部分虫蛀现象外,保存完好,弥足珍贵。册页均为白棉纸,黑口,双鱼尾,除去封面和空白页等,共有43面有效信息。该册也是残卷,记载了伐字二千三百五十三号起至二千九百一十二号止的土地,业主位于七、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这六个都,绝大部分在十五、十六都,尤其是十五都,其他四个都的零零星星。伐字下小字号多有断开,不连贯,实共有172个字号。该鱼鳞册每叶书口上印有“万历九年丈量鱼鳞清册”,虽然大部分已经磨灭,但还是有多页可以清楚看到,为万历九年攒造无疑。

《万历九年鱼鳞册》每叶双面,每面用十字线条分为四格,登录了四块土地的具体信息。每块所载内容有土地字号、土名、丈地积步、税亩、见业都图甲名、业主名、土地图形、四至等。与《明代鱼鳞册》不同的是,《万历九年鱼鳞册》均画出了各地块的几何形状,并用“步、分”标出该图形的长、宽、高以及不规则线条的长度,字号、土名、见业、都、图、甲、业主、四至、分装等诸字为雕版深灰色印刷字体,具体内容均为册书或书手用楷书墨笔填写,丈地积步的单位“步、分、厘、毫、丝”用简写符号,税亩“亩、分、厘、毫”则用汉字。《万历九年鱼鳞册》每面左侧都印有“分装”二字,但绝大部分字号土地为一个业主,分庄共业的土地,总面积等于“分装”下几块地块面积之和。

二、《明代鱼鳞册》与《万历九年鱼鳞册》考

《万历九年鱼鳞册》为万历九年清丈时编写已明确,《明代鱼鳞册》未注明时间,两本都没有标明所属府州县,下面通过对两本鱼鳞册的土地登记单位与方式、业主都图、大量土名等信息,考证《明代鱼鳞册》的年代和两本鱼鳞册所属的州县。

(一)《明代鱼鳞册》的时间、州县考

现有研究一般认为,明洪武时期的土地丈量,多承宋元旧制,在区域划分与字号编排上,仍然沿袭宋元以来的都保制。(1)黄忠鑫考证了元至明代祁门县的土地字号,认为《明代鱼鳞册》“被”字号为祁门县十五都一保的土地册籍。参见黄忠鑫 :《明清徽州土地字号的分配与使用实态》,《中国经济史研究》2020年第1期。但到了万历九年张居正清丈时,鱼鳞图册字号的编制不再以都、保为单位,而是以图为单位,即一个图编为一个字号。《明代鱼鳞册》记载了十三都、十五都业主的土地,没有土地的几何图形,只有土地面积与四至。所载业主信息,仅有“某都”,保或图(里)、甲以下没有信息,这样的地域划分,为沿袭宋元旧制,或为元末明初洪武时期的土地丈量方法。

《明代鱼鳞册》所使用的田亩计量单位是“亩、角、步”,并无登记土地的税亩,即无折亩,也没有土地形状。栾成显、汪庆元等学者认为,这种计量方法是宋元时期计量土地面积时所使用的(2)参见栾成显 :《徽州府祁门县龙凤经理鱼鳞册考》,《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2期;汪庆元 :《清代徽州鱼鳞图册研究》,安徽教育出版社2017年版,第409—410页。,如史料记载:“(宋)绍兴中,李侍郎椿年行经界。有献其步田之法者,若五尺以为步,六十步以为角,四角以为亩。”(3)赵彦卫 :《云麓漫钞》卷1,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10页。南宋时期的具体算法是六十步为一角,四角二百四十步为一亩。查阅弘治《徽州府志》,在介绍宋、元、明三朝土地情况时,唯有南宋徽州府的土地计算单位为亩、角、步,元、明两代都是顷、亩、分、厘、毫等。(4)弘治《徽州府志》卷2《食货一》,《天一阁藏历代方志汇刊》第530册,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7年版,第548—565页。徽州府在南宋绍兴中整理经界、丈量土地,元延祐二年令民经理自实,陈报土地。明初,有的地方在表示田土实际面积时,仍多使用“亩、角、步”制,因此《明代鱼鳞册》或为龙凤时期朱元璋经理的土地册籍,或为明初沿用的宋元旧制。另外,该册土地分田、地、山、塘四类,田又细分为上田、中田、下田、次下田、次不及田五类。据弘治《徽州府志》记载:“(元)祁门六乡、黟县四乡,田但分上、中、下、次下、次不及凡五色。”(5)弘治《徽州府志》卷3《食货二》,《天一阁藏历代方志汇刊》第531册,第29页。因此,该鱼鳞册田的科则沿用了元朝的分类。还有,表示科则的“上田”“中田”该册有的写作“尚田”“忠田”,但又不是所有的“上”“中”都写作“尚”“忠”,“下”则全未写作“夏”。刘和惠、汪庆元也曾提到,宋元徽州土地买卖契约中以“尚、忠、夏”代“上、中、下”,所说“尚山”即“上山”。(6)刘和惠、汪庆元 :《徽州土地关系》,安徽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301页脚注。

最后,《明代鱼鳞册》有的业主名字前写有“民户”二字,但同一个业主仅有几个字号用“民户”,其他则全未写,如在二百三十七、二百四十、二百四十一、二百四十二、二百四十四5个字号中,十五都方思达、方明远、方月岩三人名字前写有“民户”二字,这些业主其他字号则未加“民户”二字。栾成显、汪庆元认为,出现了“金户”为业主的鱼鳞册,则可证明该册为元末或明初的。(7)参见栾成显 :《徽州府祁门县龙凤经理鱼鳞册考》,《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2期;汪庆元 :《清代徽州鱼鳞图册研究》,第162、410、419页。元代的户籍分“军户、民户、儒户、禁子户、金户”等诸色户计。据此推测,《明代鱼鳞册》很可能为元末明初的,其沿用了元代业主户籍的写法,或为册书、书手填写鱼鳞册时,顺手抄下前朝的户籍信息。

关于业户分庄的标法,《明代鱼鳞册》既未印“分庄”二字、亦不像某些元末鱼鳞册以“同号”另列处理(8)元代分庄共业的土地以“同号”另列一格标注的做法,汪庆元列举了元末的“《谷子号经理册》”,参见汪庆元 :《清代徽州鱼鳞图册研究》,第409页。,而是在刻印的某“都”业主左侧,另平行竖写同业分庄的业主名字、土地积步。如被字一百三十三号土名为周九源的业主是十五都的汪贵清,该地为“下山一亩”,在其左侧平行竖写“本都汪崧明下山一亩”,这块山应为汪贵清、汪崧明同业共有,整册有关同业分庄的情况都是这样标注的。

栾成显曾考证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的两本鱼鳞册,其中一本为祁门县十四都五保龙凤时期朱元璋经理土地的册籍,每叶的登记顺序为土地字号、土名、都保、业主、面积、四至,与《明代鱼鳞册》完全一样,田也是分为上田、中田、下田、次下田、次不及田五类,也无土地图形,无税额,面积单位也是亩、角、步。(9)栾成显 :《龙凤时期朱元璋经理鱼鳞册考析》,《中国史研究》1988年第4期。另一本徽州鱼鳞残册是祁门县十西都九图龙凤时期朱元璋经理土地的册籍,依次登记有土地字号、都保、业主、土名、面积、四至,也没有土地图形,无税额,土地登记单位也为亩、角、步,与上一鱼鳞册唯一不同的是“土名”放在“都保、业主”的后面。(10)栾成显 :《徽州府祁门县龙凤经理鱼鳞册考》,《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2期。

综合以上证据,《明代鱼鳞册》中记载的土地单位、田的分类、业主登记方式等很多沿袭了宋元的做法,并参考栾成显对两本龙凤时期祁门县鱼鳞册的考证,我们推测该册的时间也不晚于明初,可能为龙凤时期朱元璋经理的鱼鳞册。

那么《明代鱼鳞册》为哪个州县的呢?该册中间夹的屯溪市古籍书店标签上写有“有印”二字。笔者在卞利、李义敏、康健等学者的帮助下,经过仔细辨认,识别出鱼鳞册的各页之间所盖骑缝官印文为“祁门县印”四字,“县印”二字好认,“祁门”二字略难。但仔细辨认,还是可以看出官印前两字为“祁门”二字的九叠篆文“”“”。由此断定,《明代鱼鳞册》应为徽州府祁门县的土地册。

除官印外,笔者还找到了一个直接证据。《明代鱼鳞册》主要记载十三都、十五都业主的土地,另外,还有两块土地为寄庄户,从中可见其临近关系。寄庄户一块为被字二百一十一号,土名为“上源”,业主是“浮梁都曹宏远”,土地“中田三亩”下注“郑清”二字,这块地的业主应为江西浮梁县曹宏远的寄庄田,现佃人为郑清或郑清有其田皮;另一块被字二百二十八号,土名为“郑家坞口”,业主是“兴福都陈元和”,面积为“尚田二角二十步”,笔者目前尚未查清“兴福都”所属的州县。浮梁县为江西饶州府所辖,即景德镇所在县,明代徽州的祁门、婺源与江西饶州府的浮梁、乐平、德兴相邻。弘治时期,祁门县设六乡二十二都,十三都与十五都相邻,在县境西南。(11)弘治《徽州府志》卷1《地理·厢隅乡都》,《天一阁藏历代方志汇刊》第530册,第500页。万历时,祁门设二十二都四十九图。在清代同治《祁门县志》地图上,十三、十五都在县西南,两都相邻,且与江西浮梁县相邻。方志记载祁门“南至倒湖,江西浮梁县界九十里”,“西南至良禾口,浮梁县界一百十五里”(12)同治《祁门县志》卷3《舆地·疆域》,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47页。,倒湖为十五都的一个村。清代祁门县都的数量并无变化,只是在康熙三十年八都、十一都、十三都各增一图,共二十二都五十二图,十三、十五都并无变化。因此,《明代鱼鳞图册》属于祁门县的资料无疑。

(二)《万历九年鱼鳞册》所属州县考

《万历九年鱼鳞册》记载的业主来自于七、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6都,以十五、十六都最多。其中,伐字二千五百八十四、二千六百四十一号登记的两块土名都为“黟县坵”,第一块土地为十五都二图三甲吴惟贤、十五都五图三甲吴济美分庄共有,第二块土地为十五都九图三甲、十六都五图五甲吴修等人共有,据此,笔者开始推断该鱼鳞册属于黟县。但黟县地方志办公室盛祥贵查看该册后认为,黟县建置以来最多只设置了十二都,与《万历九年鱼鳞册》登记的十四、十五、十六、十七等都的业户信息不符,故而否定了这一判断。

笔者又根据土名“黟县坵”推测,可能是属于与黟县相邻的州县。笔者指导的学生汪昕玮又着重对徽州府一府六县进行了排查,终于有所发现。乾隆《歙县志》记载,歙县明末有四关、四隅、十六乡、三十七都和二百三十图,符合《万历九年鱼鳞册》的都图数目。此外,还发现有两个土名与歙县志中记载的村名相似。其一,鱼鳞册二千四百二十号、二千四百三十九号的土名为“江祁石路上”“江祈寺”,“江祁石路上”业主为十五都十图项继全、十六都五图吴九寿同业,“江祁寺”业主属十六都二图十甲吴文道。乾隆《歙县志》也记载了一个村名为“江祈”,属十五都。(13)乾隆《歙县志》卷1《舆地·都鄙》,台湾成文出版社1975年版,第117页。其二,鱼鳞册中很多地块的土名为“莘墟”,业主大部分在十五、十六都,康熙《歙县志》中十五都有一个村叫“莘墟”(14)康熙《歙县志》卷2《疆域·隅都》,台湾成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146页。,且地图显示,莘墟正处于十五、十六都相邻之处。(15)康熙《歙县志》卷1《图说》,第21页。由此可以确定,《万历九年鱼鳞册》记载的是徽州府歙县。道光《歙县志》中记载了十五都的莘墟、江祁、前村、枧塘等村名(16)道光《歙县志》卷1《舆地·都图》,台湾成文出版社1984年版,第150页。该县志十五都中有一个村叫“相塘”,笔者认为应为“枧塘”之误,因为繁体的“枧”易误刻成“相”字,县志中“相塘”即鱼鳞图册中的“枧塘”。枧塘是一个很重要的土名,在《万历九年鱼鳞册》的土地字号中出现频次极高。,均在《万历九年鱼鳞册》中高频率出现。另外,白寿彝、汪庆元等都提到了万历歙县鱼鳞册伐字二千六百二十四号莘墟这块土地(17)参见白寿彝 :《中国通史》第九卷(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65页;汪庆元 :《清代徽州鱼鳞图册研究》,第21页。,极为巧合的是,他们例举的这块土地与《万历九年鱼鳞册》中伐字二千六百二十四号土地的字号、土名、四至、业主、积步、税亩完全一样,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该鱼鳞图为歙县的土地册。

三、对《明代鱼鳞册》土地资料的初步分析

(一)明代祁门县十五都的土地类型与构成

《万历九年鱼鳞册》记载了“丈田”“丈地”“丈山”积步和税亩,土地弓尺积步用步、分、厘、毫、丝等简写符号表示,税亩用亩、分、厘、毫等汉字表示,为折亩。如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的话,由积步和税亩数字可以得出每税亩的积步标准,即可得知歙县的步亩则例,但靠这两组数字得出的土地自然面积,必定是很粗略的,因为步下面还有分、厘、毫、丝等单位,而宋元积步换算亩只到步。另外,歙县土地形态多样、土地科则众多,折算标准不一,使得寻求歙县土地自然面积的难度很大,此处暂略。《明代鱼鳞册》用的是亩、角、步单位计算土地的自然面积,与税亩无关,根据二百四十步为一亩、一角为六十步的标准,可以换算出祁门县鱼鳞图册上登记的自然面积。经过整理、统计发现,《明代鱼鳞册》留下了祁门县近三百块土地的类型、面积,现对其作初步分析。

《明代鱼鳞册》登记了祁门县土地共计296块,可识别土地种类的293块,其中山184块,田71块,地37块,水塘1口。这些土地除被字二百零二号土名茶坞一处,为十五都灵应庵庵田“中田1亩2角、下田1亩40步”外,其余全部应为民户所有。笔者将这些土地信息分类、统计制作成表1。

表1 《明代鱼鳞册》土地情况统计表 单位:亩

按照统计,祁门县这293块土地共435.33亩,其中田44.13亩,地6.28亩,山384.49亩,塘0.43亩,山占88.32%,田占10.14%,地占1.44%。可见,祁门县是山多、地少、田少的山区县。这两百多块土地中,山占近90%,山的面积是田的8倍多。栾成显的研究也显示,祁门县十四都五保竹字号共有1131号土地中,山的面积是田的两倍多。(18)栾成显 :《龙凤时期朱元璋经理鱼鳞册考析》,《中国史研究》1988年第4期。刘和惠、汪庆元认为,徽州山地丘陵占土地总面积的十分之七,尤其祁门县山多,其山地面积占到总面积的十分之八。(19)刘和惠、汪庆元 :《徽州土地关系》,第15页。通过对《明代鱼鳞册》的研究,祁门县十五都、十三都的山地面积超过了这个数字。一般认为,明代鱼鳞册一个完整字号的土地为一都一保或一图,大约一千个字号左右。《明代鱼鳞册》由于是残卷,上述数字只能部分反映祁门十五都土地的实际样貌。根据笔者的计算,祁门的土地也是零碎的,田平均每块0.62亩,山2.09亩,地只有0.17亩。弘治徽州府志有对徽州府田地的记载:“民之田其间者层累而上,数十级不能为一亩,快牛剡耜不得旋其间。”(20)弘治《徽州府志》卷2《食货一·田地》,《天一阁藏历代方志汇刊》第530册,第547页。梯田性质的狭小田地,数十层级的土地累计还不到一亩,使得耕牛、人力耕作都不方便。可知,祁门也属于低山、丘陵和坡地众多的山区县。

(二)关于业户占有土地的统计分析

为了考查祁门十五、十三都土地的地权分配情况,笔者将《明代鱼鳞册》中的信息按业主、都图进行了整理,见表2。该鱼鳞册登记的土地,分属祁门县十五、十三都汪贵清等25个业主,其中十五都的16个,土地383.64亩;十三都的6个,土地23.21亩,另还有一块属江西浮梁都,两块为兴福都的寄庄户,面积都很小。业主绝大部分为民户,十五都还有两小块田2.67亩,为灵应庵的庵产。

表2 《明代鱼鳞册》业主占有土地情况一览表 单位:亩

表2可见,明初祁门县十五、十三都的地权分配比较集中。占地10亩的1个,30、50、60亩的各1个,40亩的2个,100亩以上的1个。占地30亩以上的6个业主共有地367.67亩,占89.44%;其他19个业主共有土地43.43亩,只占10.56%。如果单独统计十五都的数据,则土地占有更悬殊。另,只占有田面权的那部分地权没有另外计算。从数据看,也许这册鱼鳞残卷留下了一批偶然性的数字,即使略去这个因素,也说明了明初祁门十五、十三都地权分配的集中程度是较高的。栾成显对龙凤时期鱼鳞册的研究也证明了这一点,祁门县十四都五保业户占土地30亩以上者有11户,共有土地926.72亩,占66.6%(21)栾成显 :《龙凤时期朱元璋经理鱼鳞册考析》,《中国史研究》1988年第4期。;十西都九保业户占地10亩以上的有5户,共有土地298.705亩,占69.4%。(22)栾成显 :《徽州府祁门县龙凤经理鱼鳞册考》,《中国史研究》1994年第2期。栾成显的研究与《明代鱼鳞册》的年代比较接近。从这三个鱼鳞册来看,元末明初徽州府祁门县的地权分配还是比较集中的。

关于永佃权的问题。《明代鱼鳞册》的登记格式与笔者看到的其他明代、清代鱼鳞册有较大不同,该册没有列“佃户”或“佃人”一栏,在该册靠后面的字号中,有27块土地后注明了佃人的姓名,其中16块备注为“自佃”,另11块土地写有佃人的名字。具体如下:1块写为“郑清”,6块写为“佃李玄祖”,2块写为“方思达佃”,1块写为“佃方思达”,1块写为“方思达”。学术界一般认为,徽州文书中下面备注了佃人名字的土地,并不意味着该佃人为这块土地的实际耕种者,也可能为该土地田面权的拥有者;“自佃”则是业主同时拥有田面与田底。如果这样认识,则我们可以认为,元末明初祁门县被字号残存总数289块土地中,有27块出现了田底、田面的分离,即出现了永佃权。《万历九年鱼鳞册》则全无“佃人”一栏,也无备注佃人姓名。

结 语

综合上述的考证与分析,笔者认为《明代鱼鳞册》是徽州祁门县的,时间不晚于明初,可能为龙凤时期朱元璋经理的鱼鳞册。《万历九年鱼鳞册》是歙县的土地册,为万历九年清丈时攒造。

我们知道,目前存世的鱼鳞图册,就地区而言,徽州和浙江为多;以时期而论,宋元、明代的少,清代的多;明代而言,明初的少,万历朝的多,龙凤时期朱元璋经理的鱼鳞册则更少。因此,华南农大藏《明代鱼鳞册》较为珍贵。与清代鱼鳞册数量相比的话,万历朝鱼鳞册存世也较少,《万历九年鱼鳞册》也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本文通过对《明代鱼鳞册》残存被字176个字号土地的数据分析,认为祁门为典型山多、地少、田少的山区县。通过对《明代鱼鳞册》25个业主占有土地的分析,说明明初祁门县的土地集中现象比较突出,有些土地开始出现了永佃权。《明代鱼鳞册》为残卷,上述结论具有部分、相对的意义,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祁门县的土地自然状况、土地占有情况,对明代祁门土地自然状况、土地占有的全面掌握,还需更多文献扩充与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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