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广西地方志的修纂人员与资料经费来源
2020-07-23秦浩翔
秦浩翔
(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江西 南昌330022)
清代是广西方志修纂走向鼎盛的时期,整个清代广西共修纂地方志219部,其中现存129部,亡佚90部,①根据雷坚所作《清代广西地方志一览表》统计,参见雷坚:《广西方志编纂史》,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19-122页。说明:雷坚所作《清代广西地方志一览表》中的统计以现今广西行政区划为准,而本文以清宣统三年的行政区划进行统计,即不包括清代廉州府所编纂的地方志,而包括了原属广西的怀集县所编纂的地方志。数量为历代之最。而任何一部地方志的成功修纂都离不开大量修志人员的参与,以及丰富的参考资料和充足的经费支撑,可以说修志人员、参考资料以及修纂经费是志书修成的前提和基础。本文试图对于清代广西修志人员的组成及其职务分工进行分析梳理,并且对于清代广西地方志编纂的资料和经费来源进行简要探讨。
一、清代广西地方志的修纂人员
(一)修志人员的组成
为保证地方志修撰工作的正常进行,清代各级政府均尤为重视修志机构的建设和管理,配备精明能干、学识渊博、责任心强的人员组成修志队伍。[1]清代广西地方志的修纂者由地方官员和本地士绅组成,二者共同完成志书的修纂工作。地方官员主要包括巡抚、知府、知县、知州等地方最高行政长官,以及府学教授、州学正、县学教谕等负责地方教育的学官。地方大员掌握行政职权,由其负责修志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工作,既有利于号召各界人士的积极参与,同时能为志书修纂提供良好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环境。教授、教谕等负责地方教育的学官多为饱学之士,他们的参与能够很好地保证志书修纂的质量。而地方志的修纂任务繁重艰巨,必然需要大量人才的参与,章学诚在《文史通义》中指出修纂志书“非识无以断其义,非才无以善其文,非学无以练其事”[2],刘组曾在乾隆《柳州府志》序言中也指出修纂地方志“才、学、识三者未备,则亦不敢为”[3],因此除了教授、教谕等有学识的官员外,还需要大量的有识士绅参与到修志中来,为志书的修纂提供人才保障。参与修志的士绅大多已取得了功名,以生员和举人居多,部分志书也有进士参与修纂。
清代广西地方志的修纂多是先由地方官员发出邀约,其后本地士绅则积极响应,进而形成一套完备的修志班底。道光《阳朔县志》的修志者吴德征在序言中写道:“今岁唐他山先生主讲寿阳书院,与谈志事,深契夙心,乃敦请兼掌其事,又覃柏罔、罗翼两广文在朔日久,藉匡不逮,德征公余之暇,间参鄙见。”[4]乾隆《郁林州志》的修志者知州邱桂山与州判刘玉麟、州学正秦兆鲸商定,“于壬子春设局学使行署,延绅士中之敦行而能文者,广咨博采,佐以书手、画师、胥吏通力合作”。[5]乾隆《庆远府志》的修志者李文琰则专门发布檄文,“遴选绅士有品行识见者,征诸文献,将旧有志书逐一搜罗,残缺者辑之,遗漏者补之,务照粘单内六十三条,逐条确查”。[6]同治《苍梧县志》的修志者“聘临桂孝廉唐他山同邑孝廉罗铭竹主稿,诸务俱有条理”。[7]光绪《平南县志》由主修者裘彬“令诸绅集于闾里以成之”。[8]由此可见志书的修纂离不开地方官员的主持号召和当地有识之士的竭力配合。
(二)修志人员的职务分工
修纂地方志作为一项庞大工程,必然需要修志者之间互相配合,合理分工。由于清代广西所修地方志数量繁多,难以对其人员分工情况逐一分析,因此选取清代广西省、府、州、厅、县志各一部,总结其修志人员情况制得表1。下面结合表1对于清代广西修志人员分工情况进行简要分析。
表1 清代广西部分方志编纂人员概况表
志书名称 职务类型 职务名称人员身份官员官职 士绅功名辅助人员采辑 知县采访 拔贡、贡生、廪生、生员乾隆《梧州府志》善后人员分校 经历、教谕、训导校对 举人、拔贡、廪生、生员监刻 经历管理人员裁定 知州监修 州判、学正、训导、吏目提调 同知、经历总理 经历 监生光绪《郁林州志》总纂 刑部主事、同知分纂 拣选知县、即补教谕、(候选)训导辅助人员 採访 附生、监生、廪生、增生、岁贡撰写人员善后人员缮书 职员 附生、童生总校 翰林院侍讲、内阁中书、同知分校 拣选知县、(候选)训导、即补教谕校对 试用训导、(候选)训导光绪《百色厅志》主修 知府(前百色厅同知)协修 知县、州判、巡检撰写人员 编纂 盐运使衔广西补用道辅助人员 采访 学正、训导 廪生、生员管理人员善后人员管理人员监理 经历、补用都司、补用守备校对 廪生、生员、童生绘图 经历主修 同知、知县总理局务 补用知县、先用教谕、孝廉方正六品顶戴光绪《平南县志》撰写人员纂修 同知分纂 拣选知县、知县、学正辅助人员 采访补用郎中、补用同知、拣选知县、(候选)教谕、(候选)训导、(候选)经历、内阁中书、知府衔、县丞衔、翰林院孔目、中书科中书、候选从九品前署训导、前署教谕、拔贡、岁贡、廪生、附生、生员、监生善后人员绘图 候选同知编校 经历
资料来源:谢启昆:《广西通志》卷首《重修广西通志衔名》,1988年广西师大历史系点校本;吴九龄:《梧州府志》卷首《修辑衔名》,清同治十二年刻本;冯德材:《郁林州志》卷首《姓氏》,清光绪二十年刻本;陈如金:《百色厅志》卷首《衔名》,清光绪十七年刻本;裘彬:《平南县志》卷首《衔名》,光绪十年刻本。
由表1可以看出,清代广西地方志的修纂者按其职务划分可以分为四类,即管理人员、撰写人员、辅助人员和善后人员。
管理人员的职务为总修、总裁、提调、主修等,此外督修、协修、监修等也属于管理人员,负责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管理人员主要由地方最高行政长官担任,例如嘉庆《广西通志》即由时任两广总督的吉庆和时任广西巡抚的谢启昆担任总裁一职,乾隆《梧州府志》亦是由时任梧州知府的吴九龄担任总修一职,由时任梧州府同知的宋清源担任督修一职。
撰写人员的职务为纂修、纂辑、编纂、分纂等,负责志书的实际撰写工作,多由地方官员中富有学识者担任,例如光绪《百色厅志》的主修者陈如金即聘请盐运使华本松担任编纂一职,光绪《平南县志》由同知周寿祺担任总纂一职,此二志均被《广西历代经籍志》称为“同时官修诸志之善本”[9]。有时也会由地方士绅担任分纂等职,例如嘉庆《广西通志》即聘请著名诗人朱衣真担任分纂一职。
辅助人员的职务为采辑、采访等,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等辅助工作。编纂通志、府志的资料收集工作一般是由本地士绅负责广为搜访,此后分别交由知府、知县进行汇总上报。例如乾隆《梧州府志》即是由本地士绅担任采访一职,而府属各知县则担任采辑一职。州、县志编纂的资料收集工作则主要由本地士绅负责完成,例如光绪《郁林州志》的采访一职即是由本地士绅担任,本地士绅熟悉当地的风土人情,加之其见多识广,由其负责资料收集工作尤为合适。有时官员也参与到资料的收集中,光绪《平南县志》的编纂即是如此。
善后人员的职务为誊录、缮书、校阅、校对、校刊、参订、监刊、监刻、绘图等,主要完成志书撰写后的誊抄、校对、刊刻以及绘图等工作。一部优秀志书的问世不仅需要学识渊博的撰写者对其内容进行精雕细琢,同时也离不开一大批善后人员进行工整誊抄、细心校对和精心刊刻,因此善后人员对于志书的修纂同样重要。在志书中绘制当地的郡邑图、山水图、八景图是清代地方志修纂的传统,这些图画则需要专业人士在志书撰写完成之后专门绘制,因此志书中多设有绘图一职。誊写、校刊、绘图等善后人员多由本地官员和地方士绅共同担任。
总体上看,清代广西地方志的修志人员能够做到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官绅各尽其能,保证志书编纂流程顺利进行,为志书的修成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二、清代广西方志修纂的资料与经费来源
(一)资料来源
清代广西地方志修纂的参考资料主要有两大类:其一为文献资料,主要包括本地旧志以及其他相关典籍;其二为调查资料,主要由修志人员实地采访而得。
1.文献资料
在诸多文献资料当中最为重要者为本地旧有志书。清代广西许多方志即是在旧有志书的基础上续修而成的。以全州地区为例,全州地区曾于康熙、乾隆、嘉庆年间三次修志,而每部志书均是在旧志的基础上补正而成。康熙《全州志》的修志者黄志璋为了修纂志书,“日仅搜访,忽得残编断稿于人家故箧中。披阅经旬,觉篇目之失次,蠧鱼之亏损,亥豕之谬误不一而足,盖几乎不能卒读矣。爰加考订,取其繁者芟之,缺者补之,谬悮失次者整齐而是正之”,[10]于是书成。乾隆《全州志》始修于乾隆二十一年,由知州黄德星继黄志璋旧本续修,至乾隆三十年,再经知州李宏湑略加删补而成。[11]嘉庆《全州志》的主修者知州温之诚在序言中写道:“……旧志坏者补之,数十年来人物、科目、艺文、节孝诸类未经收录者悉搜访,而缀于旧志各类后,州志用是粗成。”[12]可见嘉庆《全州志》仍然是以旧志为基础补充而成。
除了三部《全州志》外,其他许多志书的修纂也是在旧志的基础上完成的。文举鼎在康熙《养利州志》跋中写道:“侯于簿书之暇翻阅笥中,得抄录遗本,取而纂定之。繁者必约,略者必详,正其鲁鱼豕亥之讹,削其鬼僻荒唐之说,更杂以游观之睹记、晨夕之咨询,光之梨枣,焕然一新。”[13]乾隆《灵川县志》由知县杨德麟“爰召梓人,检点旧板,字之宜避者雕之,剥蚀者新之,旧志所不及者续之”,“大段悉仍其旧,续者依类而附”,“两阅月而上毕”。[14]嘉庆《续修兴业县志》主要是对乾隆《兴业县志》修纂后三十年的内容进行增补,在整体结构上与前志相比无明显的差别与创新,因此仅三个月便告成。[15]光绪《永宁州志》在道光年间李重发所修原本的基础上补续成编,凡例中写道:“兹悉依原本录之,至于新增,下书‘新增’二字。”[16]光绪《富川县志》的修志者“取旧志张本,遗者补之,新者增之,疑者阙之,芜者芟之,事必求详,记必务实”,将旧志四册增订为六册。[17]
除了本地旧志以外,广西的其他方志也是修志的主要文献资料。康熙《桂林府志》是康熙二十二年为响应《广西通志》的修纂而辑。因桂林府旧志已残缺不全,加之时间紧迫,主修者高熊征由明嘉靖《广西通志》中辑录出有关桂林府的资料,仅增以清初事数条,即汇为是编,抄缮上缴。[18]乾隆《兴安县志》“以通志为经,以珠海志稿(乡绅李珠海所修旧志)为纬,广搜博采,缕析条分,典雅祥确,可称信史。”[19]乾隆《梧州府志》编写《人物志》时“旧志而外,或见通志,或载邑乘,考核而录之”。[20]道光《义宁县志》的修志者谢澐“考《广西通志》,凡有关于义邑事迹者,悉纂入蒋志(嘉庆《义宁县志》),复加旁采,有善即登”,历时三月基本修成。[21]道光《兴安县志》“取新旧通志、郡邑志及古今载籍、金石刻、官牍、采访册详加著录”。[22]道光《灌阳县志》“大要以省志、府志、州志为宗,而援他书切灌者为证,条分缕析,虽述而非作,实因而兼创”。[23]咸丰年间,韦豹文整理了旧志抄本数十条,并“博采他书,旁参通志,稽查县册,依据乡言”,[24]为光绪《上林县志》的修纂提供了基础。
本地旧志和广西其他方志是志书修纂的主要文献材料,而历代相关典籍对于志书修纂也不可或缺。以乾隆《郁林州志》为例,除了主要征引地方志外,修志者还引用了《史记》《汉书》《后汉书》等正史类典籍共17种,共征引69次,引用《学政全书》《文献通考》《通志》《通典》等政书类典籍4种,共征引7次,此外还征引了奏折、家谱、碑刻、笔记等多种相关文献。[25]嘉庆《广西通志》作为清代名志,其所引用的文献资料,更是达到了三百五十余种,其范围涉及正史、别史、编年史、杂史、载记、传记、政书、地理书、地方志、杂志、山水游记、金石录、类书、别集、官府档案等,“如泱泱百川,汇为大泽”,[26]可见对各类资料广为博采有助于志书质量的提升。
2.调查资料
清代广西战乱较为频繁,先后经历了明清易代、三藩之乱、太平天国等大规模战乱,清代中后期会党起义又接连不断,不少旧有文献因此而散佚,正如康熙《养利州志》序言所说:“粤西僻处边荒,且地经兵燹,州邑之纪载缺然,即间有存录,而不备不全。”[27]而实地调查则能够很好地弥补文献材料的缺失和不足。另外,通过实地调查能够获得更准确的反映当下地方面貌的第一手材料,从而提高志书的可靠性。因此,清代修志机构大都成立一支采访队伍,并且多由熟悉地情、民情的本地士绅担任。[28]例如,乾隆《全州志》的修志人员共有90人,而其中采访人员多达47人,占到了修志总人数的52%,大多由本地乡绅担任。嘉庆《全州志》共有50名修志人员,其中采访人员更是占了32人,达到了修志总人数的64%,并且均由本地乡绅担任。[29]光绪《平乐县志》的修志者全文炳设局之后,即“遴选公正绅耆,兮赴各乡采访事迹,以广旧志所未备。”[30]“顾文献久而散佚”,光绪《临桂县志》的修志者吴征骜“议订规章,采访事实,冀有以续前征,乃未竟阙事”,“历十寒暑而告成功”。[31]光绪《镇安府志》修纂时也制定了专门的《采访章程》,章程中规定对于坛社祠庙、学校书院、忠臣义士、孝子悌弟、咸同以后殉难绅民、贞洁烈女等情况均需详加调查,并且“必由绅士采访者,即延请绅耆之学问优长、诚实可靠者,广为搜访”。[32]
不少主修者还亲自参与到调查之中。康熙《永淳县志》的修纂者凌美森在序言中说道:“余三年来,或参错于杂编,或访问于遗老,或抚摩碑碣,或细访于田野农樵,凡有合干县中之事,有补于县中之人物,无不一一详悉而笔记之,为标其纲,缀其目。”[33]康熙《荔浦县志》修纂之时由于“曩籍沦没,文献无征”,修志者许之豫“重加采访,旁搜广载,合诸通志,征诸耆宿,略者详之,阙者补之,或大书,或分注,务期事简而备,言略而赅”。[34]道光《天河县志》的修志者林光棣“公余之暇,搜通志,证古迹,访父老,询喆士,凡有关河邑志者备辑之。”[35]由此可见修志者对于通过实地调查获取资料的重视。
(二)经费来源
修志经费是地方志修纂的经济基础,没有足够的经费支撑,志书则难以修成。嘉庆年间,上林县官员打算续修邑志,但“以经费不足中辍”。[36]光绪《永淳县志》初修之时,因匪患猖獗,“修志款移而为团务费矣,兹事遂寝”。[37]足见修志经费对于志书修纂的重要性。清代广西地方志的修纂经费主要有两个来源,分别为官员捐俸和邑绅捐资。
1.官员捐俸。
清代许多地方官员以兴修邑志为己任,将修成志书作为其政绩之一,因此往往能够带头捐俸以资修纂。清代广西不少志书即是由主修官员捐出其俸禄,进而设局兴修的。例如,乾隆《柳州府志》即是由主修者王锦“首蠲清俸,启馆重修”。[38]乾隆《灵川县志》修纂时,主修者知县杨德麟“捐俸三十余金”。[39]道光《天河县志》的主修者林光棣为修纂志书尽心尽力,“广搜罗,精考核,勤咨询,亲纂叙,任校雠,捐亷俸”,时任庆远知府的英秀称赞其“为古之所未为,能今之所难能”。[40]光绪《郁林州志》先由知州冯德材“自捐赀款,与其州中诸绅设局兴修”,但尚未脱稿冯德材便“期满去官”,其后继任者全文炳“复集诸绅筹款续修,又阅二载稿本始具”。[41]光绪《平南县志》的主修者裘彬,同治年间任南平知县时便有辑修县志之念,光绪年间复任平南知县“亟伸前议,爰捐薄俸,以资其费”。[42]光绪《永宁州志》同样是由修志者“捐资若干,阅年余告成”。[43]
除了志书修纂需要经费支持,志书修成之后的刊刻同样需要经费,不少官员同样能够捐俸以资刊刻。康熙《西林县志》由修志者王维淮在志书修成之后“捐餐钱以寿之梓”。[44]康熙《永淳县志》由修志者凌森美同样“捐俸缮刻”。[45]雍正《灵川县志》“三阅月始竣”,修志者郑采宣“随捐俸付之剞劂,无问其赀费殷繁,愿冀有成是书也。”[46]
2.邑绅捐资。
本地乡绅的捐助是清代广西方志修纂经费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清代修纂地方志被视为当地盛举,是弘扬地域文化的重要途经之一,因此本地士绅不仅能够积极参与修纂,同时还会竭尽所能提供经济上的支持。道光《博白县志》即是由各堡邑绅捐资而修,志书末尾专附《志余备览》一卷记录捐资人员。《志余备览》引言中写道:“至博邑志乘经百余年始一纂辑,其间工费浩繁,必合一邑之众资,乃克成一邑之盛举。捐资姓氏乐善之诚,自不可没,各随品秩详列芳衔,汇辑志余备览,附于简末并垂不朽云。”[47]光绪《上林县志》的修志经费同样主要由本地乡绅承担,志书末尾专设《捐资姓名》一目记录捐资士绅的姓名、身份及捐资数额。[48]光绪《恭城县志》由修志者“集绅耆捐廉集赀创修”,[49]同治《苍梧县志》最初也是由邑绅仁山先生“倡捐千金,请于邑侯开局纂修”。[50]
除了捐助修纂之外,志书刊刻的费用也多有邑绅承担。道光《兴安县志》“因刻资无出”,修志者“执义劝募,得金若干,爰付梓人”,并且将捐银姓氏附于卷末。[51]乾隆《昭平县志》于同治八年重新刊刻,其刊刻经费即是由本地士绅捐助,共有56名士绅共捐银二百一十六两。[52]道光《西延轶志》于光绪六年重刻,其重刻经费亦是来源于士绅捐助,卷末附有捐刊姓氏。[53]光绪《平乐县志》的刊刻经费,由地方官员和本地士绅共同提供。光绪《平乐县志》序中写道:“剞劂之费不敢丝毫累民,首捐廉俸二百金以经其始,好义之士则有邑绅余司马鉴海慨捐二百金,陈司马玉祥慨捐百金,刘廪生肇宽慨捐百金,不足割义仓经费四百以益之。”[54]
三、结语
地方志的修纂人员、资料及经费是志书编纂的基础。清代广西地方志的修纂人员包括地方官员和本地士绅。地方最高行政长官主要担任总裁、总修等管理职务,负责统筹全局,具体的撰写工作则主要有富有学识的本地官员如知县、学官等负责,而本地士绅则主要承担资料收集等辅助工作,以及誊写、校对、刊刻、绘图等善后工作,官绅之间相互配合,分工合理,共同完成志书的编纂。志书修纂的参考资料主要有两大来源:一为文献资料,主要以本地旧志和其他方志为主,此外历代相关典籍也是重要的文献资料来源;一为调查资料,由地方官员和本地士绅实地调查获得,能够弥补文献资料的缺失和不足。修志经费则主要有两个来源,一为主修官员捐俸倡修,一为本地士绅捐资助修。大量人才的参与,以及丰富的资料和充足的经费,为清代广西地方志的修纂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因此清代广西方志不仅数量可观而且佳作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