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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结构、技术创新与碳排放:兼论绿色金融体系发展*

2020-07-20陈向阳

广东社会科学 2020年4期
关键词:金融绿色

陈向阳

引 言

全球气候变化是当前世界各国经济可持续增长面临的共同风险,应对气候变化既要主动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又要注重降低气候变化对经济系统的影响。在经济新常态下,创新驱动发展为经济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持续动力,而目前我国环保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发展水平总体不高,技术创新对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不足,环境保护发展水平相对滞后。而金融结构调整将对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绿色金融可通过促进低碳技术创新,降低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党的“十九大”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发展绿色金融,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提高清洁生产产业结构的比重,推动绿色发展。

本文的金融结构参考Allen和Gale(2000)的分类方法,分为银行主导型的金融系统和市场主导型的金融系统(以股票市场为主导的金融系统)。不同的金融结构对新技术进行融资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市场主导型金融系统无法处理好不可分散风险,而银行主导型金融系统银行储备可

以充当对宏观经济冲击的缓冲,并能更好地保证进行跨期风险分担。然而从另一方面来说,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往往不擅长对新技术进行融资,市场更适合处理那些存在分歧的投资者对于新技术融资的问题(Allen and Gale,2000)。因而,金融结构可能对我国的低碳技术创新乃至二氧化碳排放,造成不可忽视的影响。现有研究主要从能源结构、能源强度、产业结构、投资规模、出口依存度和城镇化率等视角研究了影响我国二氧化碳排放的因素,事实上,近年来有一些文献开始关注金融发展对我国碳排放的影响,Jalil和Feridun(2011)运用ARDL方法和我国1953-2006年数据研究发现金融发展有利于碳排量的减少。Zhang(2011)利用我国的时间序列数据实证研究发现金融发展促进了我国碳排放量的增加,其中金融中介的影响要大于其他金融发展指标,股市的发展对碳排放量的影响较大,而FDI的影响很少。Tamaziant et al.(2009)利用我国等金砖四国1992-2004年的数据研究认为金融发展降低了人均碳排放量,其中银行部门和资本市场对碳排放量的影响更大。严成樑等(2016)构建一个金融发展、创新和碳排放的内生增长模型研究发现金融发展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之间呈现倒U型关系,然后利用30个省份1997-2012年面板数据计量分析发现信贷规模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之间呈倒U型关系;FDI规模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之间呈U型关系;而市场融资规模、金融业竞争和信贷资源分配市场化对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具有负向的影响。

一、制度背景与理论机制

(一)金融结构对技术创新、碳排放的影响与机理分析

技术创新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由于不同的金融结构对新技术进行融资的影响是不一样的,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技术创新的模式和性质会发生相应的变化,从而内生出不同的金融需求,需要相适应的金融供给。在经济发展的初期,经济规模少,要素禀赋结构表现为劳动力充足和资本稀缺,此时的增长方式以规模扩张为主,相应的技术创新模式以低风险、收益稳定的引进吸收再创新为主,具有创新程度低、市场风险低、融资需求较小和贷款周期短的特点。随着我国经济走向新常态,经济发展由模仿的“追赶式”发展向基于原始创新的“跨越式”发展转变,人口红利逐渐消化,资本相对富足,要素禀赋结构的升级使资本或技术密集型产业成为主导产业,经济增长更少由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来驱动,而是更多地由创新来驱动,创新驱动成为新的经济发展动力。像中兴事件一样的技术封锁和新兴技术的复杂化,引进吸收的难度在增加、成本在上升,技术创新由引进吸收向原始创新模式转换,由于原始创新研发周期长、融资需求大且回收资金的风险大,呈现出风险高和收益不确定性的特点,因而原始创新金融需求的特点是规模大、长期稳定和承受风险能力强。绿色发展是突破未来经济长期增长所面临的环境约束的必然选择,绿色发展需要绿色技术的创新,陈向阳(2015,2017)在生产和效用函数中引入环境要素研究发现绿色技术进步是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动力机制。传统技术进步一方面使生产规模扩大带来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会产生环境成本造成环境危机,即技术的“负外部性”,而绿色技术创新以节约资源与消除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为特征具有“正外部性”,并非内生于市场经济,具有逆市场逻辑。因而绿色技术的融资除了具有高风险性外,还具有正外部性、公共产品和信息不对称的特征,其金融需求具有金融的盈利性和公益性的矛盾。由以上分析可见,不同收益─风险匹配特征的创新模式其内生的融资需求是不同的,因而需要具有不同功能特性的金融结构与其相匹配。

不同的金融结构在风险分散、信息交易成本和流动性创造方面各有优势,在相关信息较丰富的确定性环境下,银行主导型的金融系统在处理信息不对称引起的交易成本方面具有规模经济效应,在提供流动性保险上银行比股票市场更优越,Allen和Gale(2000)、Levine(1997)研究发现在创新程度较高和不确定性较大的情境下银行的信息获取是低效率的。因而风险较低、资金回报较稳定的引进吸收再创新,银行是更加有效的融资方式。

股票市场上发达的二级市场可把投资者的短期投资转化为上市公司的长期投资,消除原始创新长期、大规模融资需求与投资者流动性需要之间的矛盾;股票市场上相关信息流动和筛选更充分,在对创新项目的信息筛选能力上要优于银行,相比于银行,股票市场能提供有价值增量公开的有效信息,供投资者投资和评价使用,股票市场上的信息生产能力比简单的信息搜集更能激发创新能力;另外,股票市场提供多样化的融资工具,有利于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进行风险对冲和资产组合,这一风险分散机制虽然不能消除系统性风险,但是能实现风险在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之间重新分配,有利于投资者利用风险分散功能实现对高风险、高收益创新项目的投资(Levine,2004)。因而,对于规模大、风险较大的原始创新模式,股票市场是更优的选择。马微和惠宁(2018)实证研究发现银行适宜于收益稳定、风险较低的引进吸收再创新融资;对风险较大、收益不确定的原始创新,股票市场是更优的选择。

绿色技术创新是以降低环境污染、减少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为目的,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统一于市场逻辑中,但它并非内生于市场经济之中,具有“正外部性”和“逆市场逻辑”的特征。因而,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是以企业的内部动力机制为内核,包括政府为主体的外部激励机制以及科研部门和金融机构的能力培育机制。在绿色技术创新体系中,绿色金融起着重要的作用,它通过渗透到创新体系的各行为主体中,对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提供资金支持和平台支持:首先,绿色金融为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提供金融支持和风险管理。由于绿色技术创新在前期并不能带来直接经济利润,并且不确定性更加明显,风险更大,传统金融难以提供资金支持。而绿色金融一方面可在一级市场上为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提供资金上支持;另一方面二级市场可为企业提供分散创新风险的多样化金融工具,通过风险分散和转移提高企业防范创新风险的能力,也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上绿色资产的流动来维护和保证创新行为的收益权。孟科学和严清华(2017)利用随机最优控制分析法并结合仿真研究发现绿色金融是企业生态创新结构优化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并且通过缓解企业绿色资金束紧、调节企业生态创新认识、创新风险与收益结构来发挥作用。其次,绿色金融在政府的政策体系中提供金融保障。绿色技术创新项目具有正的外部性,项目产生的环境效应通过政府的外部激励机制内部化到项目之中,才能增强企业绿色技术创新的动力,刺激绿色投资,政府政策体系的运行需要金融机构的相互协调。最后,绿色金融为政策实施和创新技术转化应用提供平台支撑。正外部性内部化政策实施和绿色技术的研发、转化和应用需要一定的平台运作,这一平台的运作需要金融的支持。例如,碳金融不仅为控排企业低碳项目拓宽短期融资渠道,而且丰富了控排企业碳资产管理方式,碳金融在碳排放配额交易中充当重要的杠杆调节作用,帮助市场参与者在规避风险的同时活跃碳市场。

(二)我国金融结构对技术创新和碳排放影响渠道的扭曲作用

新时代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增长阶段转变,创新是引领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高质量发展需要颠覆性技术创新,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壮大发展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然而,无论从金融发展还是金融结构,当前的金融体系存在与绿色发展不相匹配的现象。一方面表现为金融业的过度扩张。张杰(2018)认为我国金融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逐步提高和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在欠发达地区超常规增长,已经成为基本态势,与此同时,虽然以公司债券和股票市场为主的直接融资体系获得一定的发展,但是,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系并未得到有效改变。这种金融业规模的超常态扩张和金融业产业链的不合理拉长,虽然有效解决了企业生产规模扩张和消费者对住房和汽车等消费需求的融资约束,但是在生产和消费增长的同时,从生产侧和消费侧都增加了碳排放量。另一方面,银行信贷资金错配效应阻碍了产业结构的优化。2000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煤炭和钢铁等碳排放量高的产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由于资金的逐利性,大量信贷资金进入煤炭和钢铁等碳排放量高的产业。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的大规模经济刺激计划,这些行业的产能随之得到进一步提升。煤炭和钢铁等行业抽吸了大量的银行资金,对清洁生产产业的贷款需求产生了挤占效应和抑制效应。由于这些行业技术成熟、收益高以及风险低,使这些行业的企业成为银行的优质客户和稀缺资源,银行与这些传统大型企业在信贷过程中议价能力得到削弱,进而造成对这些高能耗、高排放行业资金支持的“相对过剩”,助推了这些行业的粗放式扩张,对这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这种银行信贷的供给与环保产业、清洁生产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的融资需求之间的错配效应,使银行主导型的金融体系对二氧化碳排放产生负向影响。

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存在多重错配效应,张杰(2018)认为主要有贷款期限错配效应、贷款成本错配效应和贷款风险错配效应,会对企业的低碳技术创新活动产生抑制效应。由上文分析,在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下,无论是构建以制造业为主的实体经济原始创新体系,还是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创新主体都需要成本较低、5年期以上的长期资金需求,现有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遵循风险谨慎性的保守型经营理念,面对微观经济主体的原始创新研发活动无法提供较长周期的贷款支持,金融体系无法起到支持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功能,甚至还造成抑制效应,因而对二氧化碳排放产生了推动作用。葛鹏飞等(2018)的实证研究支持了这个观点,他们利用“一带一路”的跨国面板数据研究发现:金融规模、金融结构、金融效率和金融深化等均与绿色TFP呈现显著的负相关性,说明金融发展抑制了绿色TFP的增长,其中金融规模、金融结构、金融效率和金融深化等均与绿色技术效率负相关;金融规模抑制了技术进步,而金融结构和金融深化对技术进步影响不显著。张杰等(2016)利用我国省际面板数据研究发现,我国当前房地产投资的快速增长,通过金融体系扭曲性的贷款期限结构对创新活动造成了显著的抑制效应。我国当前的金融结构与国家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战略产生了不兼容现象,银行信贷市场对企业的原始创新造成了抑制效应。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金融发展规模过度扩张和金融结构转换滞后的双重背景下,一方面金融规模的扩张使企业和消费者更容易融资,生产规模和消费扩大的同时,也增加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另一方面信贷资金错配导致产业结构转型优化受阻,信贷资金错配对高污染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产生负面影响,而绿色产业和新能源产业都具有投资周期长、风险大,开发利用成本比较高等特点,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成本都相对较高,一定程度上导致这些行业融资难、融资贵,抑制了这些行业可持续发展,弱化了结构性减排效应。金融结构转换的停滞,对企业绿色技术的自主创新造成突出的抑制效应。总之,银行主导型的金融结构对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形成了多重负面效应。

(三)绿色金融供给的不足与碳排放

绿色金融对于实现以低碳技术为核心的绿色发展模式至关重要,绿色金融是指支持环境质量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金融活动,其通过信贷、债券、基金、保险、碳金融等工具和政策,将资金引导到环保、清洁能源、绿色产业等项目中(王遥等,2016)。根据马中等(2016)按我国绿色发展目标和低、中、高三种方案估算,得到我国在2014-2020年绿色金融资金需求总量分别是12.2万亿元、19.5万亿元和21.6万亿元,在高方案下的年均资金需求为3.1万亿元。随着作为控制碳排放目标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全国铺开,以碳排放为标的金融创新潜力大,包括碳配额抵押融资、碳基金、碳债券和碳期货等,作为流动性提供商的金融机构参与碳交易,可以掌握市场第一手信息,既能将配额托管在金融机构的企业以更低成本完成履约,又能帮助企业以配额抵押、质押等形式实现股权和债券融资用于低碳技术创新。碳债券的融资成本远比基准贷款利率要低,同时企业将手中的配额或减排量碳信用作为抵押实现融资比传统银行贷款的融资和还款流程更简洁,可使企业获得流动资金用于节能减排改造和生产技术创新。根据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对控排企业、投资机构和个人的问卷调查,68.18%的受访对象认为碳金融工具有助于企业改善生产技术;80%的受调查对象认为政策形势是影响碳金融工具需求的最大因素;超过一半的受调查对象注重的是碳金融产品的实用性和企业内部决策流程;在已推出的11种碳金融工具中,回购交易使用的比例最高达45.5%,而使用比率不到一成的碳金融工具是碳交易法人账户透支、绿色融资租赁以及绿色金融债券支持的绿色信贷。在我们对碳金融产品的需求意向调查中发现,需求意向最强的业务是回购业务和托管业务,其次是抵押融资和碳远期交易;个人投资者中对绿色债券的需求占比超过一半,可适时推出绿色债券指数。随着全国碳市场的启动和碳减排力度的增强,投资者参与碳金融的意愿有大幅提升的空间,碳金融市场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绿色金融供给是为应对绿色金融的需求通过金融工具的创新供给为绿色发展和碳减排提供资金支持的金融供给活动。与传统金融供给相比,绿色金融供给基于环境利益和人类长远利益带有较强的公益性,存在绿色金融内在的盈利性和公益性的矛盾,因而需要政府和政策的强力推动和引导绿色金融供给。虽然我国目前绿色金融供给主体愈来愈多,从第一家赤道很行─兴业银行到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逐步创新绿色金融服务,绿色金融政策供给体系也逐步形成,但是与绿色金融的需求相比存在供给不足问题,制约了碳减排目标的实现。表现为:绿色信贷供给体系日趋完善,21家主要银行的绿色信贷规模从2013年6月的4.85万亿元增长至2017年6月的8.22万亿元;根据中国金融信息网绿色债券数据库统计,2017年中国在境内和境外累计发行绿色债券(包括绿色债券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123只,规模达2486.797亿元,同比增长7.55%,约占同期全球绿色债券发行规模22%;绿色股票和绿色基金供给比例偏低;碳金融有所发展,各碳交易所推出多元化碳金融产品,随着我国碳市场逐步成熟,碳现货交易需求将逐步减弱,而对碳期货、期权、互换和远期等碳金融工具的需求将成为市场交易主要的趋势,目前的碳金融产品供给明显不足,制约了市场流动性,形成市场失灵的风险。

二、实证检验

(一)计量模型的设定与数据来源

本文经验模型的设定思路主要着眼于检验我国各省份银行主导型的金融系统是否会对我国二氧化碳排放形成负面影响。基本的计量模型方程设定如下:

CO2it=α0+α1F_STRUit+α2RDit+β·X+ηi+λt+εit

(1)

在式(1)中,i表示截面的各省份,t表示时间,因变量CO2表示二氧化碳排放量,F_STRU表示金融结构变量,RD表示创新程度,X表示其他控制变量,ηi表示个体效应,λt表示时间效应,εit表示随机误差项。

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于2006年提出了两种二氧化碳排放量的测算方法:标准煤法和热量法。本文采用的计算方法是标准煤法,在计算各省份二氧化碳排放量时以各省份的原煤、焦炭、原油、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天然气以及电力共9种能源的终端实物消费量为准。计算公式如下:

(2)

在公式(2)中,CO2it表示第i个省区第t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CO2itj表示第i个省区第t年第j种能源的二氧化碳排放量;Citj表示第i个省区第t年第j种能源的实物消费量;Kj表示j种能源碳元素的折算系数;qj表示j种能源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数,我们采用IPCC给出的二氧化碳排放系数。二氧化碳排放量(用CO2表示),我们通过计算2005-2018年共14年我国30个省区(西藏数据缺失)原煤、原油等9种能源终端消费产生二氧化碳排放量来计算各省区碳排放总量。上述9种能源的终端消费量以及各种能源对应的标准煤折算系数均来自《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06-2019》。

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有:(1)金融结构。为反映我国目前银行主导的金融模式和金融结构,我们选择三个指标来度量,第一个指标是金融相关比率(FD),这是衡量金融结构总体规模的指标,用各省区的存款和贷款之和占GDP的比重来表示;第二个指标是银行类金融机构的依赖程度(LODE),衡量的是银行主导的金融结构对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影响,用银行贷款占GDP的比重来表示;第三个指标是金融中介效率(FEFF),这是衡量金融结构的效率指标,用各省区的贷款与存款的比重来表示,衡量银行将存款转化为贷款的效率,各省区的存款和贷款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2006-2019》。(2)创新程度。利用各省区的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GDP的比重来衡量创新程度,各省区的研发经费支出数据均来源于《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06-2019》。

控制变量集X中选择设置的变量包括:(1)人均收入(用GDP来表示)。本文以人均真实GDP作为人均收入,以2005年为基期,利用GDP平减指数计算得到各省区2005-2018年的实际GDP。(2)城镇化水平(用URBAN表示)。城镇化水平是影响二氧化碳排放的重要因素,本文以各省区的非农人口占该区的总人口的比重来衡量。(3)产业结构(用INDUSTRY表示)。包括工业在内的第二产业比重会显著影响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我们采用各省区的第二产业的产值占地区GDP的比重来衡量产业结构对二氧化碳排放的影响。(4)一次能源消费结构(用PE来表示)。一次性能源消费结构是影响二氧化碳排放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我们以各省区的原煤消费量占该省区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来衡量一次性能源消费结构。各省区的GDP、人口和第二产业产值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6-2019》,原煤以及其他一次性消费能源数据来源于《中国能源统计年鉴2006-2019》。

(二)回归结果与分析

本文使用静态面板数据模型进行估计, Hausman检验结果表明选用固定效应模型估计计量方程(1),同时在模型中加入年度时间虚拟变量来捕捉随时间变化的因素,估计结果如表1。

表1 回归估计结果

从回归结果来看,三个金融结构变量加入控制变量与没有加入的回归系数方向和显著水平是一致的,说明回归估计结果是稳健的。金融相关比率、银行类金融机构的依赖程度和金融中介效率三个金融结构变量的系数都在1%的显著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了我国银行主导的金融结构显著增加了各区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这一检验结果为本文的理论研究结论提供了进一步的支持证据,为我国情景下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对绿色发展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提供了不可忽略的实证依据。我国现有银行主导的金融结构与绿色发展战略不兼容现象逐步显现出来,现有金融体系不能满足绿色发展的内在需求,金融中介效率越高二氧化碳排放量越大,说明银行信贷中绿色贷款比重较低,大量信贷资金流入高能耗、高排放企业。

其背后深层次原因是:(1)绿色金融的环境正外部性的隐性收益和环境污染负外部性的隐性成本的市场化定价机制还没有形成。绿色资金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的缺乏,回报周期短、高利润和高碳排放的“两高”产业仍然是信贷市场上主导的资金价格信号,在利益驱动下“两高”产业仍然是银行主要资金投向,银行完全是凭自身社会责任和社会舆论运营绿色信贷。(2)目前我国绿色金融供给主体单一,主要是商业银行,但是银行体系长期形成的以存贷利差为主的经营与盈利制度,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过度风险谨慎型经营行为逻辑导致银行信贷供给需求错配,绿色项目资金需求与银行负债的期限上错配,许多商业银行对绿色信贷的环境风险评价标准等还不了解,开发的绿色信贷产品不够丰富、灵活多样,难以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因而,银行真正意义上的绿色金融业务比例低,对低碳产业的渗透率较低,广大中小企业的绿色资金需求难以满足。(3)直接金融尚未发挥对绿色技术创新企业和低碳产业的支撑效应。绿色金融的市场准入门槛高,加上绿色项目大多是非标准化与非证券化项目,流动性差而难以实现资本市场运作,影响了民间和个人资本的参与积极性,限制了绿色金融的供给量。(4)缺乏绿色金融制度有效供给。表现为:金融机构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制度和绿色金融激励制度的缺失;企业环保信息强制披露制度的缺失;绿色认证制度的缺失。

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GDP的比重与碳排放量在1%的显著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绿色发展的关键在于创新资金的投入特别是绿色技术创新,绿色技术是构建绿色经济体系的基础和前提。而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对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造成抑制效应,银行绿色金融产品单一,金融创新不足,抑制了对企业绿色技术创新资金的支持。

三、绿色金融体系的发展路径与制度创新

(一)重视把握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是发展绿色金融体系的基础性问题

绿色金融的发展存在外部性、公共产品和信息不对称等市场失灵问题,需要发挥政府“看得见的手”的作用,一方面需要坚持“市场在绿色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的总体指导原则,重视绿色金融体系的市场约束机制,发挥金融机构的市场主体地位,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另一方面需要发挥政府在提供绿色金融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降低绿色金融信息不对称、绿色及污染项目正负外部性内部化等方面的作用。因此,强调市场为主体,政府为引导,是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的重要指导原则。政府参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方式,应多体现政府的正面激励机制,少出台强制性行政命令措施。如:制定绿色金融认证和风险防范制度,制定绿色认证标准,从宏观审慎监管和市场行为监管层面进行绿色金融风险防范制度顶层设计,建立透明度和欺诈制裁规则等约束机制;建立企业强制性环保信息披露制度,扩大披露环境信息的经济主体范围,提高绿色金融的信息透明度;制定绿色金融激励制度,通过创新货币政策、综合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和完善担保机制等经济激励措施,辅助声誉激励措施,激励绿色金融供给。

(二)加强绿色资金市场化价格形成机制的制度供给

追求环境效益是发展绿色金融的目标之一,其显性价值是将资金引导到绿色产业和绿色项目中,其最大的隐性价值是改变传统金融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应的平衡关系,而再平衡两者之间关系的唯一途径是对资源环境进行市场定价,使资金的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市场的供求关系,实现绿色金融的环境污染负外部性隐性成本和环境正外部性隐性收益的显性化。需要探索绿色金融的外部性量化方法和体系,明确界定环境产权,建立市场交易制度,加快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跨地区的排污权交易,以市场价格评估其外部性的大小。加强环境成本核算体系和数据库建设,政府通过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等方式,构建全国性的公益型的环境成本信息系统,为市场主体的投资决策提供服务,引导投融资的绿色偏好。量化绿色金融的环境溢出效应,加强金融机构环境风险的分析,评估环境风险对其财务的影响,在环境风险上明确金融机构应承担的责任。

(三)加快金融业的结构性改革,构建多元化的绿色金融体系

绿色金融的发展离不开多元化的为绿色金融体系运营服务的金融机构参与,包括公共性的发展金融机构和盈利性的金融机构以及第三方平台,通过政策性的金融机构和商业性的金融机构以及第三方平台的共同参与,可以为绿色金融的发展提供丰裕的机构资源,扩大绿色金融的供给总量。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发展中起着导向作用,其经营目标是环境效益,为实现环境目标它们在金融活动中能承受更大风险。可组建国家级的绿色投资银行,其初始资金一方面来源于环境税和财政资金等,另一方面来源于保险公司等民间资本,通过信贷、股权投资和担保等方式为绿色技术创新项目提供多样化的融资选择。绿色投资银行可设立专门监管机构根据绿色金融标准对整个绿色金融市场实施有效的监管。商业性金融机构作为绿色金融体系中的主力,可以通过市场化的路径在绿色金融发展中发挥作用,可试点组建民资控股的绿色银行,现有商业银行可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或绿色支行,在政策引导下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模式创新,将环境因素纳入业务运行始终,实现经济利益和环境效应的双赢。鼓励信用评价和环保测评等第三方平台加入绿色金融发展,形成广泛的空间平台为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提供信息支持和决策参谋。

(四)设计多样化的绿色金融产品,提高绿色金融供给效率

多样化的绿色金融工具为投资者提供参与金融交易的更多选择,提高了市场流动性,同时也能够降低环境风险。当前绿色金融产品供给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绿色保险和绿色资产管理产品等,不同类型的绿色金融资金供给匹配适当的绿色金融工具,可提高绿色金融供给效率。清洁能源技术开发的资金需求大、回收周期长,适用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排放权交易等金融工具;基础设施和提供公共效益环境修复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大且具有公共服务的特点,适用于PPP模式和绿色债券;工商业场地环境修复项目具有显著的商业回报潜力,可匹配绿色基金、绿色信贷和投资基金;“污染者付费”的工业污染治理,可以利用排污权交易、环境污染责任险、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工具;绿色建筑和电动汽车,可利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机动车保险和碳保险;节能和节水项目主要依赖于技术创新、投入成本高,适用于绿色基金、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碳减排项目适用于碳基金、碳期货和碳期权等碳金融产品体系。

要尽快设计出品种更齐全、覆盖范围更广的绿色金融产品,一是创新绿色信贷产品。在住房抵押贷款方面,向新能源房屋和绿色建筑项目提供绿色信贷;绿色银行与新能源企业合作,向安装新能源企业和个人提供低利率的信贷支持;向小排量汽车提供贷款优惠等。二是创新公司融资和投资银行方面的绿色金融产品。在项目融资中纳入环境影响因素;在资产证券化方面,可发行绿色资产支持证券;风险投资机构向新能源、清洁技术、水资源管理和碳市场等领域的项目进行股权投资;发布如绿色公司债券指数等一系列环保市场指数;此外,碳排放交易、排污权交易、天气衍生产品和自然债务互换等也为绿色项目的融资提供多元化的金融工具。三是创新绿色资产管理产品和服务,包括政府性的绿色基金、绿色投资基金和碳基金。四是专门为环保活动和节能减排目标设计绿色保险产品,如对里程少的汽车提供保险费用优惠、向绿色建筑技术提供保险、环境损害险和管理碳市场价格波动的保险产品等。

(五)培育数量众多、规模更大的绿色投资群体

绿色金融体系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投资者结构,绿色金融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对绿色金融投资群体的培育,一方面需要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推出我国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法律制度,建立地方绿色发展指数体系,提高地方政府绩效评价中环境保护绩效权重,以实现绿色金融有效需求的转化;另一方面需要引导绿色消费,宣传社会责任投资理念,培育多元化的绿色投资群体。培养消费者为绿色资源付费习惯,以末端绿色消费倒逼绿色金融需求和产业绿色化发展;鼓励机构投构者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引入SRI(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准则,发挥优秀机构投资者的示范效应,吸引民间资本进入绿色金融领域;通过经济激励机制和声誉激励机制,鼓励互联网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和基金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个人积极参与绿色投融资活动,促进绿色投资者群体的自发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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