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部分城市年报析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
2020-07-17武小艺
武小艺
摘要:2019年,住房公积金制度获得长足发展,突出反映在:缴存业务、住房消费提取、延伸使用范围、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持续提供补充资金、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风险防控等方面。亟需解决的问题集中而且统一,主要反映在:缴存范围的局限性和贷款逾期率的微增长上。因此,提出三个不放松,即防控风险不放松、缴存扩面不放松、提升服务不放松。
关键词:城市年报;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
中图分类号:F293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1-9138-(2020)06-0073-75 收稿日期:2020-05-15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各城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先后披露,笔者选择了披露时间比较早的30余城市的年度报告进行了研读,颇受启发。其中,既有经济发达的一二线城市,也有经济欠发达的三四线城市。尽管这些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各异,但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我国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为目标,在支持广大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提高群众住房支付能力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
一是缴存业务继续增长。缴存比例管控良好,职工每月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最高缴存比例各为工资基数的12%,最低缴存比例各为工资基数的5%。在缴存人、缴存单位、缴存总额、缴存余额等方面都呈现出持续增长的态势。从缴存人分析,越来越多的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及各种灵活就业人员被纳人住房公积金制度范围;从缴存单位分析,每个城市新开户的缴存单位都有所上升,经济越发达的城市,缴存单位增加的越多;从缴存总额分析,同比增长约在10%以上;从缴存余额分析,同比增长约在4%左右。缴存业务的持续增长,不仅标志着住房公积金作为重要的民生制度愈来愈深入人心,制度覆盖面越来越广,而且反映出广大群众对住房公积金制度救助性、互助性的认可,以及维权意识的增强。
二是住房消费提取迅速增长。在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比为80%左右,主要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和租赁住房。为了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一些城市还提高了租房提取限额;从消费结构分析,“保一限二禁三”的政策,有力地支持了刚需群体,首次申请购房贷款的比例达70%以上;从消费群体分析,中低收入者达95%以上,30岁以下(含30)-50岁中青年达92%以上;从购房面积分析,购买90-144(含)平方米的占比最多达70%以上,且以购买新房为主。这标志着广大群众已将住房公积金制度视作在城镇安居乐业的重要支撑。
三是使用范围不断延伸。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想缴存人所想,在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更好服务缴存人方面不断探索。有的新增了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交物业费可以提取使用的政策;有的在限定条件下异地购租住房可以使用的政策;还有的与引进人才捆绑,支持积分落户,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满一年积2分的政策,这对于外地职工申请在该城市落户具有一定帮助。总之,各城市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因城施策,使住房公积金在支持广大群众安居乐业方面发挥着应有的作用。
四是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持续提供补充资金。多年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一直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将增值收益“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的规定,在提取管理费、风险准备金后,全部用于公租房(廉租房)补充资金。体现出了国家对基本住房保障的分配功能,和增值收益用于公租房(廉租房)是对低收人阶层的住房基本保障的再分配功能。
五是“放管服”改革成效大提升。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令第710号《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行第二次修订。其中主要涉及第3章“缴存”中第13、14、15条的内容。从所修订之处可以看出,三项条款中的“到”都改为了“向”,“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的环一律删除。自此以后,不论是住房公积金的账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还是办理转移、封存手续,其流程都大为简捷,些原需到现场办理的,通过互联网就可以办理了。这不仅是国务院进一步优化“放管服”的重大举措,也是对住房公积金人提出的新要求。各城市快速行动,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积极探索“互联网+住房公积金”服务模式,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实现了“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服务,“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最大限度地为缴存职工提供快速、便捷的优质服务。
六是风险防控力度空前。几乎是每个城市都探索查找并梳理了各业务环节的风险点,然后采取措施、颁发文件,使风险得到有效监控。主要做法包括:以检测为抓手加强管理,定期对住房公积金业务进行检测,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上报;以规范各项运行制度为出发点,将办理流程和要件编制为“风控软件”,使风险由“人控”变“机控”,违规现象大为减少;以内外结合为动力,形成监管合力,为“人与资金”的安全,设置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以扩大宣传制造影响,规范提贷行为,不仅让骗提骗贷无可乘之机,而且对减少还贷逾期也产生了积极的作用。
总之,2019年住房公积金制度彰显了对“住有所居”的卓著贡献,把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但是从年报中也可以看到:各城市发展是不平衡的,有些问题还是应该引起高度重视的,尤其是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缴存范围仍具有局限性。目前,尚有不少城市的进城务工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两新组织从业人员等未被纳人缴存范围,这样的群体正是最急需住房的人,应尽快将他们纳人缴存范围,支持他们在城镇实现“住有所居”。对其中符合提供公租房条件的尽快纳人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对超出人住公租房收入水平的,提供比较稳定的租赁住房或职工公寓等,以此推進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和“房住不炒”的定位。
二是贷款逾期率呈微增态势。从全国近五年披露的情况看,2014-2015年贷款逾期率为0.01%;2016-2017年贷款逾期率为0.02%;2018年年贷款逾期率为0.03%,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逾期率最高的年份。尽管全国2019年年度报告尚未披露,但从已经披露年度报告的一些城市看,大多数城市贷款逾期率控制在0.02%-0.03%之间,甚至有的城市为零逾期,但也有的城市已达0.6%以上。对于贷款逾期率的微增长,应引起全行业的重视,以确保住房公积金的安全完整。
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与发展的近30年中,住房公积金人以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断地累积经验,不断地发现问题,全面地提升着管理服务水平。笔者认为,当前,应进一步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中,找准定位,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只要还有一家一户乃至一个人没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我们就不能安之若素。”总书记夙兴夜寐,只为给亿万人民一个温暖的家。住房公积金人要把“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作为神圣的使命与担当,在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住房方面有新的作为。结合住建部2020年度的重点工作,研读部分城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引发以下三点思考。
一是防控风险不放松。建议进一步深化防控住房公积金风险研究,充分认识住房公积金所存在的流动、信用、市场、合规、信息科技、操作、声誉、政策等风险种类及其潜在环节,建立应对管理、监测各类风险的长效机制,做到防在前,控事中,防控布满全过程,全面提升风控水平。
二是缴存扩面不放松。建议进一步深化自愿缴存研究,尽快将新市民,特别是新市民中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缴存扩面的重点。他们是反映在住房方面的帮扶重点,也是进一步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主力军,应向他们提供可租可购、由租转购的宜居住房。同时,在最低缴存比例、最低缴存年限、最低缴存额度等方面做出规定,既满足其基本住房需要,又规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现新的贷款风险。
三是提升服务不放松。建议继续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大文章。不仅登记开户、缴存、信息变更“全程网上办”,进一步規范完善住房消费提取、打击各种骗提骗取行为,而且继续创新服务与管理模式,提升服务效率与质量,为实现全国统一的管理信息化打下坚实基础。
以上三点,是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需要,是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需要,是助力于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需要。愿住房公积金人在“十三五”收官之年、新冠疫情防控之时,向全国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迎接“十四五”时期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的新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