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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集团内部委托贷款风险及应对策略

2020-07-16赵翀

现代经济信息 2020年9期

赵翀

摘要:集团内部法人企业之间的委托贷款是顺应我国经济发展形势以及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况下产生的资金融通方式。就我国经济发展形势而言,企业外部融资约束程度偏高、企业集团化发展成为当前我国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两大重要现象,在集团内部法人企业之间进行委托贷款不仅有利于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率,而且有利于降低集团整体的融资成本,促进集团整体发展;就我国法律制度而言,相关法律制度在没有实际贸易背景的情况下,法人实体在企业账户之间进行资金转移,这种情况仅支持委托贷款形式的资金流动。因此,集团内部法人企业之间进行委托贷款是符合当前我国实际情况的融资形式。但也应注意到,集团内部法人企业之间的委托贷款与集团外部市场化的委托贷款在相应条款上都相对宽松,这也造成了潜在的风险。本文即对这些风险进行识别并提出应对策略。

关键词:集团内部委托贷款;风险;应对策略

一、集团内部法人企业间委托贷款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集团成员公司对内部委托贷款的融资依赖风险

集团成员公司进行外部市场化融资的动机降低,具体是指集团成员公司主要借助集团内部委托贷款的便利条件,将集团内部委托贷款作为其融资的主要来源,而不是将其作为外部融资形式的补充,集团成员公司的这一动机无形中将会加重集团内部现金流量的压力。银行贷款历来是我国企业选择融资的主要方式,但与集团内部委托贷款相比,银行贷款的劣势主要表现为融资成本偏高,因为银行发放贷款出于资信资质等方面的考虑,通常需要履行贷款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手续,而且其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利率、资金用途等方面都要受到银行部门的严格审核,甚至对于某些偿债风险较高的贷款项目,还要附加某些特殊条款,以保证企业偿债能力。与银行贷款相比,集团内部法人企业之间的委托贷款在相应的限制性条款方面比较宽松,而且贷款的资金用途、审批流程等方面所受到的约束程度相对较低,加之集团内部关联关系的存在,这些都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使得集团成员公司产生外部融资的惰性,寻求外部融资的动机降低,从而更多地依赖集团内部融资的形式满足资金流动需求,这无疑会加重集团整体的现金流量压力。

(二)集团内部委托贷款规模风险

与上述第一个问题相对应,集团内部法人企业之间的委托贷款很容易诱发规模风险。具体来说,相比于市场化的外部融资途径,集团内部法人企业之间的委托贷款在融资成本等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这增加了集团成员公司对于集团内部委托贷款的依赖程度。从另一方面来讲,作为委托贷款关系中的主要委托人,集团母公司也十分乐于扩大集团内部委托贷款规模,因为集团母公司借助集团内部委托贷款这一融资形式,可以打造出相对依赖外部融资而言更加合理的资本结构,从而有利于降低集团整体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提高集团的市场价值,内部委托贷款这一优势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十分重要,因为通过资本结构等信息可以向投资者传递企业资本结构合理、经营状况良好的有利信号,从而提升股东财富与企业价值。但是集团内部委托贷款的约束机制相对宽松,如果委托贷款规模超过集团整体可以承受的临界值,就会对集团整体现金流造成冲击,最终诱发企业集团的整体财务风险。

(三)集团内部委托贷款的违约风险

诱发集团内部委托贷款的违约风险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第一是由于集团内部委托贷款的约束机制相对宽松,导致集团成员公司在获得内部委托贷款之后的资金使用效率偏低,从而影响了成员公司的偿债能力。由于没有比较严密的约束机制,集团成员公司在运用内部委托贷款时对于融资成本的考虑相对较少,很多成员公司的高管出于职位稳定的考虑,为了短时间提高业绩,将获取的委托贷款投资于盈利能力偏低或者对政策、行业环境变化比较敏感的投资项目,因此导致的投资失败使得集团成员公司的偿还能力受到影响。第二是对于集团内部委托贷款的信用管理存在不足之处,这主要表现在集团内部委托贷款通常情况下不存在详细的贷款信用记录,甚至很多集团母公司通过内部资金划拨的形式完成集团内部委托贷款,没有信用记录就会难以制约集团成员公司的违约风险,长此以往,还有可能出现恶意违约的问题。这些问题对于集团整体发展十分不利。

二、抑制集团内部法人企业间委托贷款风险的应对策略

上述分析可以对集团内部法人企业间委托贷款风险进行宏观把握,但更为重要的是,要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提出风险应对策略,这也是本文写作的实践价值所在。

(一)完善委托贷款约束机制

通过前文的风险分析可以认识到,约束机制过于宽松是导致集团内部委托贷款风险产生的重要原因,因此,抑制集团内部委托贷款风险,首要考虑的应对措施应当是完善委托贷款的约束机制。其一,科学界定集团内部委托贷款的基本功能。事实上,集团内部推行委托贷款是出于缓解成员公司的融资约束压力、提高集团整体资金利用效率、调整资本结构的目的,而不是单纯地为了弥补成员公司融资缺口,因此,在进行集团内部委托贷款的过程中,要从集团整体价值考量,而不是集团成员公司存在资金缺口就要提供内部委托贷款,对于某些不符合集团整体战略实现的投资项目,没有必要实施集团内部委托贷款。只有界定了基本功能,才有利于发挥内部委托贷款的作用,降低风险。其二,开展信用风险评估。信用风险评估是市场化的外部融资的必要流程,集团也可以参考推行,通过对集团成员公司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可以合理明确内部委托贷款的发放对象,提高内部委托贷款的利用效率。当然,集团内部委托贷款与银行贷款不同,某些亏损的集团成员公司确实存在外部融资困难,但其投资项目从长远而言对于集团发展具有促进意义,这种情况下也可以考虑对其进行一定程度的内部委托贷款倾斜。

(二)加强监督

虽然集团母公司与集团成员公司之间也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但这一问题相对银行部门而言偏低,这为母公司加强对集团成员公司的監督创造了条件。一方面,集团母公司管理层要树立对内部委托贷款的监督意识,不能因为资金在集团内部流动就放弃对内部委托贷款的监督。另一方面,集团母公司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对内部委托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其中监督效果比较好的就是派专人对内部委托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持续的贷后跟踪,但这一方法的成本也相对较高。从比较成功的企业实践来看,集团母公司可以考虑采用预算管理的方式对内部委托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即在内部委托贷款使用过程中,根据集团成员公司项目推进的不同阶段,定期对内部委托贷款的使用情况制定预算标杆,并定期进行考核,通过预算标杆的方式对于内部委托贷款风险产生制约作用。

(三)实施考核

绩效考核是提高管理效率、应对管理风险的有效措施,对于加强集团内部委托贷款的管理而言,集团管理层也可以考虑引入绩效管理的理念。对于集团内部委托贷款而言,实施绩效管理的难点在于寻找合理的绩效考核标准,但是从理论角度而言,资金使用成本可以成为合理的标准,虽然内部融资的成本低于外部融资成本,但其融资成本也不容忽视。对于贷款而言,利息支出是其主要的融资成本,集团内部委托贷款的利率往往偏低,因此利息支出对于集团成员公司的净利润影响不大,但在进行内部委托贷款绩效考核时,集团母公司可以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对差额进行调整,进而对集团成员公司的净利润进行调整,这样可以比较客观地反映集团成员公司所使用的委托贷款规模及其融资成本,很多集团成员公司的净利润经过上述调整很可能出现亏损情况,这在绩效考核中就会处于劣势。因此,加强绩效考核可以成为应对集团内部委托贷款风险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