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数据有水分 产品质量难保证来自云端的“暗流”
2020-07-16法人李韵石
◎ 文 《法人》全媒体记者 李韵石
罗永浩直播带货 资料图片
虽然直播带货空前火热,但是随之而来的投诉与纠纷也呈上升趋势。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发布的《6.18 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显示,今年“6.18”促销活动期间消费维权负面信息主要集中在直播带货、价格竞争、短信骚扰、红包活动、假冒伪劣等方面。
眼见不一定为实
目前火热的直播带货催生了许多的销售奇迹,这些奇迹是在之前所有销售模式下所不能达到的,他们是如何做到的?有哪些技巧?当记者将这些问题抛向雪娜时,她笑着反问记者:“你觉得直播带货和实体店卖货有多大区别?”一个简单的问题却把记者问愣了。
“我告诉你,区别不大,都是卖东西,而且都很难。如果真这么容易赚钱还能轮到我?网上一些信息都是假的,例如网红销售年入百万,老板亲自上阵卖货一晚净赚80 万,这些大多都有水分,就是为了博眼球的。不能说没有这样的高手,但这两年来并没有发现身边的同事有这样的业绩和收入。像李佳琦和薇娅这样的顶级网络直播带货主播凤毛麟角。”雪娜看着记者思考的样子笑着告诉记者。
关于直播带货的难度,雪娜给记者讲了一个她自己的故事。去年“双十二”之前,公司给雪娜介绍了一个女装直播的任务,商品无论是品牌、样式还是质量都很好,但是两周直播下来,她才卖了70 件,根本没有完成之前制定的目标。“当时很着急,那一个月的收入就是保底工资了。现在一些超高的统计数据是虚的,因为没有计算退货的数量。还有些可以说是假的,纯粹是为了给自己的牌子打广告造势。”
其实,雪娜所说的虚报数据等问题此前一些媒体已有报道。例如董明珠单日带货7.03 亿元就被媒体和格力代理商集体质疑了。记者了解到,在董明珠直播带货前一天,有人给格力代理商发去了这样一条信息:董总又要直播带货了,希望大家去支持,这段时间大家提货从直播间走。对此,家电分析师刘步尘就表示:“如果没有代理商、经销商背后的支持,7 亿元的带货额有点不能理解。”
北京亿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于瑞亮告诉《法人》记者:“一个好的网络销售业绩需要市场、产品、价格以及质量等多方因素的统一,缺一不可。无论直播带货的优势有多大,都不会脱离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对于数据造假,于瑞亮表示,虽然2019 年直播带货火爆,但是实际的直播带货元年是2016 年。在这4 年间,主播靠手段刷人气骗流量、MCN 机构利用非正常手段提升影响力等弄虚作假的事件屡见不鲜。一些虚假的数据不但影响购买者正常的消费选择,也为互联网经济埋下了隐患,需要引起社会和相关部门的注意。
产品质量有保证吗
记者注意到,今年中消协共收集有关“直播带货”类负面信息112384 条。每日平均负面信息5600 条左右。从本次监测的情况看,直播带货的问题主要围绕五个方面:一是直播带货商家未能充分履行证照信息公示义务;二是部分主播特别是明星主播在直播带货过程中,涉嫌宣传产品功效或使用极限词等违规宣传问题;三是产品质量货不对板,平台主播向网民兜售“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等;四是直播刷粉丝数据、销售量刷单造假;五是售后服务难保障。
在这份报告中,罗永浩直播带货的两个案例被重点提及:一是鲜花不新鲜,最终导致所有订单全免费,并且双倍赔偿消费者;二是罗永浩在带货过程中承诺“全网最低价”的录音笔和台灯都不符合事实,在其他平台有更低价格的同款商品出现,导致了网友的不满。
另外,根据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的直播带货消费调查报告显示,在30 个直播带货体验样本中,有9 个样本涉嫌存在未公示证照信息问题,占比30%;有3 个样本涉嫌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占比10%;有1 个样本执行“7 天无理由退货”不到位,占比3.33%。
在实践中,直播带货纠纷往往存在虚假宣传、带货质量不合格等违法行为,尤其是在产品关键指标、参数、性能等消费者关键知情事项,主播本身未尽到审慎注意义务。部分平台对主播培训、考核未进行明确区分,封号处理措施应有作用未得到体现,主播仍可同期注册其他账号。有的平台未提示消费者应以产品实际参数为准,未明确告知消费者风险,未明确公示商家信息,导致消费者维权难。
北京互联网法院员额法官李文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随着直播带货热度的升高,与直播带货相关的网络侵权纠纷也在逐年增加。作为在线上展示、解答、推广产品或者服务等快速流量变现的营销模式,直播带货存在多主体参与的特点,一旦发生纠纷,在不同的经营模式下对主播责任定性较为困难,一般只能要求直播平台、主播、电商平台共同承担违约或者侵权责任。
“相信随着行业内部的重视和规范,以及法律的逐步完善,网络直播带货活动的规范程度也会逐步提升。”李文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