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体验式治理推进基层治理创新
2020-07-14李春成
李春成
我国无论在文化观念上还是在治理实践上,一直都很重视体验式治理。我们一直强调官员必须遵守“恕道”,密切联系群众,深入民间、体恤民情;决策时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治国理政者必须“以人民为中心”,深刻体察“人民美好生活”的愿望,“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等无不体现了对基层工作经历(体验)的重视。
所谓体验式治理,即基于切身体验进行治理,可以将其归为两类:一阶体验式治理和二阶体验式治理。一阶体验是自己的体验,二阶体验是对他人体验的体验。一阶体验式治理的治理者直接融入社会,深入社会生活,设身处地直接体验治理对象的世界。二阶体验式治理的治理者不是深入社会生活,而是下沉到治理基层,身处社会治理界面的上方;不是直接去体验现实社会生活,而是换位体验基层治理者的治理实践。如未做特别说明,后文所述的体验式治理都是一阶体验式治理。
体验式治理的价值与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第一,充实基层治理力量,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科层制权责配置在实际运行中的走样,导致责任和负担层层下压、权力和资源级级留扣,社会治理基层过度承压,而权力和资源相对不足。有计划、有组织地将机关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下沉基层开展体验式治理,既有利于干部自身的成长,也有利于充实基层社会治理力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二,有利于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弊端。就本文而言,官僚制或科层制社会治理的一大弊端就是容易产生官僚主义。这不仅不利于大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而且给基层社会治理增加了负担。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出台一系列举措,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求党政干部“沉下心来、扑下身子,多开展随机调研、蹲点调研、解剖麻雀式调研,察实情、听真话、取真经”。这些正是体验式治理的内涵。
第三,有利于信息反馈和方案优化。由于多种原因,科层制中的上行信息常常存在“简化”和“美化”双重倾向,使得社会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充分地反馈,因此也就不能及时优化治理方案。而在体验式治理中,治理者身处治理对象情境中,与对象人群联系密切,既是治理实施者又是治理受用者,能起到沟通、联络政府与社会的“交通员”作用,因此能实时发现既有治理方案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优化建议。同时也能将未治理的问题及治理草案一并上报。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通过真实体验得来的信息,远比科层文牍中的信息更为真切、更为丰富;基于体验的信息沟通是一种融合沟通,包括体验者的感知、情感、领悟、反思与行动等;对于群众的感情,对于那些“不可言,言而非也”类的知识和信息,恐怕只能通过面对面地沟通、体察和体悟才能生成。
第四,有助于提升治理者的实践智慧。仅靠书本知识和照章执行是治理不好复杂社会的,善治者必须要有实践智慧。所谓实践智慧就是在特定环境中“做正确事情的正确方法”。实践智慧甚至被亚里士多德认为是“适合治理者的唯一德性”。实践智慧是“理智与情感的完美联盟”,只能来自实践体悟,因为只有在实践中我们才能真正领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標准”这一命题的治理内涵,只有通过亲身体验我们才能认识到情境的重要性和正确的相对性;反之,唯书、唯上、唯法只会窒息人的实践智慧,很难实现善治。尤其是那些所谓的“三门”(出了家门进校门,出了校门进机关门)干部,更需要通过体验式治理来丰富实践智慧,提升治理能力。
体验式治理的实操与管理
体验式治理的总体性工作任务主要有四个方面:情境融入、参与式观察、行动性研究、总结报告。
第一,作为“空降兵”和“外来者”,体验式治理者首先遇到的问题就是“人生地不熟”“水土不服”。因此,体验式治理者不仅要“身入”,而且要“心至”,尽快了解和适应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包括语言、历史文化、风俗习惯、经济水平、人口规模与结构等。
第二,融入情境后,体验式治理者必须积极参与当地的社会治理实践,并进行反思性观察。参与式观察,是一种基于开放包容、积极合作的参与式行动的观察,一方面要主动与当地群众交往,尽可能多地参与群众活动,总结分析其行动逻辑(价值取向、行动策略、行事风格等);另一方面要主动参与、担当、配合和支持当地的社会治理工作,反思性观察当地的社会治理主体结构、行动方略、办事流程和治理绩效等。参与式观察包括一阶参与式观察和二阶参与式观察:一阶参与式观察是指直接观察和理解社会现象本身;二阶参与式观察是指观察和理解当地人对现象的观察和理解。参与式观察的重点是观察和学习当地群众和干部的地方性知识和实践智慧。
第三,在情境融入、参与式观察过程中,体验式治理者势必会遇到一些困惑、困难或问题。此时,体验式治理者一方面要虚心向当地干部和群众请教,另一方面要开展行动研究。行动研究是指实践者在实际工作中为解决自身面临的问题而进行的研究。行动研究的“经典”操作程序为“计划—行动—观察—反思”四个步骤的循环。体验式治理者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择既有可行性又有必要性的问题作为研究对象,并基于初步研究和探讨提出行动计划(治理方略),然后将行动方略付诸实施,接着观察和监测行动绩效,最后进行反思评估。如果效果评估不理想,应分析成因和吸取教训,或者重新按照上述四个步骤继续探索和改进;如果行动绩效不错,就补充分析其机理并撰写总结报告。
第四,体验式治理总结报告。从时间上可分为体验期结束之后的期末总报告和期中阶段性报告;从内容上可分为综合性报告和专题性报告。综合性报告,尤其是期末总报告,应有一定的深度、广度和高度,而不是既往工作的简单陈述;应涵盖上述三个方面的内容,尤其是参与式观察和行动性研究的收获和体会。专题性报告可以是参与式观察和学习报告,但主要应是行动性研究报告。唯有如此,总结报告才能使读者或听众有所收获,而不只是完成一道行政程序而已。
此外,因为“零距离”,体验式治理者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都应当率先垂范,为基层群众和干部做榜样;克服具身感知中可能存在的认知偏差,如任意推断、过度引申、选择性概括、极化思维等;辩证处理好“融入”与“超越”之间的关系;既要重视情感治理,又要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
体验式治理的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可从以下六点着手:一是可以体验式治理(含一阶和二阶)经历取代既有相关政策中的“基层工作经历”,作为干部选拔的必要条件;二是基于自愿原则,有计划地组织机关干部参加体验式治理;三是建立行动研究学习与交流平台,促进体验式治理成果的共享与实践转化,并将其编撰成册用于培训和指导后续的下沉干部的体验式治理;四是畅通信息反馈机制,使来自体验式治理者的意见或建议得到上级机构的充分重视;五是优化考核和激励机制,使表现卓越者能够得以重用;六是切忌对派出的体验式治理者采取“放养式”管理,可适当改善其生活条件,解决其后顾之忧。
(《人民论坛》2020年6月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