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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种子的萌发

2020-07-14丁颜

南方文坛 2020年3期
关键词:写作者祖母种子

写作的要旨是写。就如得到一粒种子,放在手心里看着它,想象它能长成什么样子,会越想越缥缈,要有种下去的勇气,然后浇水施肥,等缓慢出土,缓慢长大,最好绿叶繁茂,开出花,至于结果,大方一点,交给读者也是可以的。

交给读者的意思是,小说是一个故事,故事就有故事自身的完整性,是一个时期截取的一段生活,无限细微琐事都在里面。表达和阅读的本质区别是,阅读有启发的功能,对镜自照,不同的心路,对事物的感受和理解完全不同。而表达是有私心的,总想往拟定的主题靠拢,为凸显效果甚至将某一处特意提起来,剖一刀,抽丝剥茧,但也是一种局限,等时过境迁,谁还感兴趣那些老旧发腐的困守挣扎。就说《儒林外史》,吴敬梓反对的八股文、科举制、塑造的人物到现在早都没有了,照理说这样的小说早已经是过期了的,但并没有,故事的结构,以及里面很多扭曲的形象,腐朽糜烂的症状依然给人深刻感受,发人深省。能永生的作品都有这个特征,是写给过去和未来的信,即使再过几百年几千年,再过一切时代,还是展信有所得,能从里面发现新的启示。

从这一点来讲,种子是首要的。写作者在各自的疆域生活,所有的感受和觉知,承担和行动,都像是在山谷的阴面或者阳面收集种子,但无论在哪里它都是平等开放的。非写作者日日在山谷生活,不在意琐碎的行为、琐碎的语言、琐碎的结论,因为这些大多数于他们是潮来潮去,痕迹清浅,也无用处,但写作者不一样,他们需要底子,为此还做过准备和训练,方式也激烈,跃入山谷,消融其中,获得无数的种子,再客观地分辨挑拣,无情地淬炼,一个一个孤立起来重新排序。

种子只要愿意收集哪里都有,所以种子的问题是首要的,但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应该是如何让种子萌发的问题。种子萌发生长的过程需要的要素太多了,这也是它令人入迷的地方,在众多的种子中拿出心仪的一粒,蜕除旧壳使其苏醒,构建一个完整的,又无限延伸的世界。一个新生发的世界,横向很多东西暗中浮现,与过去与未来衔接至严丝合缝,纵向还可无限生长盘旋上升,只要种子自己还有力气继续吸收。基于这一点,写作者往往就容易表达过度,以为添加得越多,身心血肉就越完满越坚固,其实不然,这与写作爱讲文采的人如出一辙,好的文章是点点光斑浮现的静水,流得很深且自带文采,再拿一点浪花做晦涩之姿去上面飞扬,无异于给雪白的栀子喷了一身腥气的鸡血,颜色是有了,但看上去黏稠污浊,即使小心屏住呼吸观望,也时时要往下滴,给人沉重的负担。这是拿写好的文章来做的例子。要是放在写作过程中就更难了,情绪升起,下笔千言,好词好句好见解好经验都堆积上来,热闹群生,但无秩序,像一个个孤立的进行式,到处有入口到处有出口,纠缠黏着如一簇废草,混沌不堪,而真正的要开出花结成果的通道早就不知道沉潜隐匿到了哪里。

这里有必要说明一点,这与种子的自由吸收不一样,或者可以说成是,这与天才的自由想象不一样,天才的自由想象给人负担,是因为维度和深邃,有吸引人一层一层去解的魔力,一旦解开了,就如草原上的小草突遇地陷,身临深渊,看见自身看不见的存在,恍然大悟。再回头细想,其精彩深奥像河流在山间林地来回波折,任意改方向穿行,但条理清晰,秩序井然,只抵达该抵达处。

比处处插枝生叶给人负担更让人遭罪的是,喜欢对模棱两可甚至从无知晓下手的写作。举个我所熟悉的例子,藏区作为一个文化单位,在文艺圈是经久不衰的话题,好些写作者也喜欢对藏区生活、藏文化下手。網间曾有人调侃去藏区的拍客,说:“藏区历史艰深复杂,仗着摄影这玩意儿,门槛低,入手快,分分钟摇身一变就成艺术家,后期再一加工,难以置信自己那全面碾压黑格尔和北野武的审美天分。再以拍过,以道听途说,满嘴胡诌,侃侃而谈,想到哪就扯到哪,吹牛又不上税,直说得周围不明就里的人云里雾里、啧啧称奇。”

也有喜欢这样做的写作者,拍客用的是相机,相机还有相机的好处,至少能拍出来真实存在过的画面,写作者由于职业的局限性,只能用文字机械编制,隔膜重重,伤害了藏民族感情的不说,还白白浪费了自己的时间和精力,照见自己的虚伪,何苦?

向往遥不可及的一切是向往自由后的孤独所致,每一次写作,都是一次崭新的机会,可以重新认识事物,可以让自由成为可能性,但对写作要有诚心。从我自身来讲,我常常觉得写作阻挡的不仅是我的孤独我对人群的慌张对生活的忧心,它还阻挡我对时间长短的意识性。一开始写作我就觉得时间不够用,没有长短,没有黑夜白昼,所有的一切都可以用文字来测量和标记,包括生命。在一件极其专注的事情上专心使用生命,那时间感就会消失,一种浑然不觉的混沌与漫长,让我感觉自己就是那七个避居在山洞中的青年,七人带一条狗一起在山洞里专注酣睡,醒来再带着银币进城买食物,才知在山洞里已逗留了三百年。在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他们的祈求:“主啊!求你将你那里的恩惠赏赐给我们,求你使我们的事业完全端正。”①

山中方一日,世上已千年。这是必须要忍耐的事情。

清人戴名世在《张贡五文集序》中谈到自己年轻时在山野遇见一卖药老翁。与其谈论如何写作,老翁建议他:“为文之道,吾赠君两言:曰‘割爱而已。”戴名世回到家中,重读自己所做的文章,初读可爱,辞采、议论、才气皆可爱,再读皆可割,因为像极了调料过多的菜肴。后人评:戴氏散文,多清明简洁,不骋才,不发空论,不炫耀华辞丽语,可见是真得“割爱”这个“真谛秘钥”的。

古人写文,讲精简,还讲行云流水,“初无定质,但常行于所当行,常止于所不可不止,文理自然,姿态横生”。急于求成,装饰卖弄都是大忌。放到现今来讲可能更是大忌,现今网络无处不达,概念性的东西人人都可轻易取得。所以文章里面没自己的东西,还用绮丽夸张的大幅绸缎去耀人眼目反而更显卖弄。

戴名世“割爱”之后,又开始思考西晋名家陆士衡“苟背义而伤道,文虽爱而必捐”的道义——文章如有不符合道义之处,即使文句可爱也需弃之。这一处我有我的看法,说理的文章讲立场讲道义,要人认同,还要拿来警示人心。但小说不一样,小说是一个整体,符合道义的不符合道义的只要你不去左右它,它都是合理的,大可以用“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宽厚视角去对待它,让它自然存在,自成体统,读者自会见仁见智。

写小说我不赞成处处加枝添叶地推进,也不赞成理性的近乎绝对的排除法则,也不赞成缥缈的写法。但我以为缥缈的缺点不在于它的缥缈,而在于它没有根基。浮土上栽种的花花草草,像极了缤纷的肥皂泡,一场风雨,一地狼藉,但倘是扎根在草原上的花草,冲破各种阻力,辗转损伤生长出来,似众生一般卑微,但动一动根基,可能得掀起一大片,往深就更不敢说。

写作的根基,与生长的根基应该是一路的,逃不开时间和经验的洗刷冲刷。见过很多处都说青年的写作与少儿时的阅读是分不开的,是童子功。我童年时是爱阅读的,字没认识多少,就各类书籍乱翻,读剧本《雷雨》时将鲁侍萍念做鲁待萍,后来中学时期大声晨读选印在语文课本上的章节,盯早自习的老师走过时,驻足提醒那个字读“侍”,我顿住一看,还真是侍人的“侍”,立马想到她是一个大宅里的丫鬟,“侍”就是去伺候人,怎么可能等待来爱情。算是靠智力上的理解一下子改了过来。最难改的是《我的叔叔于勒》,直接将“于勒”记作“于勤”,在课堂上老师叫起来读课文,我一开口,老师就纠正,是于勒。我明明也认识那个字,但再继续读下去,还是读做“于勤”,一来它是外国人的名字直译过来的,二来这个人物形象在我脑子里太深刻了,我七八岁时读它,只将此人与街边捡垃圾过活的落魄人物联系在一起,无限同情,得需要人帮助。老师一再提醒,我一再读错,老师无奈,说:“我们的这位同学,是坚持想让这位游手好闲的败家叔叔,勤劳一点。”一下惹得全班哄堂大笑。这些简单的错字,有幸在生涯中重新得人提醒纠正,还有些字,以及与其无关的理解,我疑心它们也都以自己的方式深入了我的骨髓,变成了我的顽疾,我一生都需要往回走,去自我帮助和教育自己正确认识它们。

这样看来童子功有时仿佛是不存在的。倒是真实的生活经验起关键作用的次数真有那么几回,感觉很多生活过场都像是储存在内心的碎片,每次一回想,就产生一种想要将它拼接完整的冲动。

我写过一篇题目为《猫胎》的小说。“我”的猫生病了,“我”必须得抱它去让一个叫猫胎的人看看。拥有这个名字的这个人说:“我叫猫胎,我母亲结婚不到三个月就生下了我,我祖母说,我母亲怀的是猫胎,从怀孕到成形再到生产跟猫一样最多只要三个月,于是我就被起名为猫胎。”猫胎是专门给猫看病的大夫,他与猫灵性互通,猫告诉他万物有序,人需要敬畏和尊重。这源于我小时候所经历的一段的往事。

我小时候上学比同龄人上的早,放学后若祖父或祖母不来接我,便会将我托付给同一深巷里的那些大孩子。夏日快至,跟那些孩子一起回家的时候,长长的河道里,垃圾腐烂的一边停了好多辆带车厢的蓝色拖拉机,全都灰尘扑扑,里面都是黝黑的小猪仔。我那时完全不认识小猪仔,没见过,站住脚观望了好一阵子。拖拉机开走的时候,发现有一只小猪仔被遗留在了垃圾堆旁。我的好奇心膨胀到无法控制,问身边的大孩子它是什么。那些孩子笑着撺掇我不如去将它抱上来细瞧,他们将我从石基边上吊着胳膊放了下去。我抱到那只猪仔,欢喜地扬起面容告诉他们,是一只光溜溜的很可爱的动物。他们都笑的诡异,命令我快扔掉,不然不拉我上去,我只好远远地绕道过去从一座垃圾堆积的台阶上走上来。

周围的孩子有的嬉耍欢叫我抱了一只猪,要抱回家。有的劝我赶快扔掉,脏死了。有的远远地躲开我,像怕感染病毒一样。还有的跑在前面,飞奔回去告诉我的祖母,我抱了一只猪……

那一刻我因为触及到的温热生命,以及它眼睛里面的光,内心有不知所措,也有新生出来的柔和与自在。那一刻我的情绪和感受是矛盾的。但童年的单纯是空旷的,那点矛盾在偌大的空旷里面什么都不是。

祖母远远走来,劝我将它放了。我很固执,将猪仔抱的很紧,祖母再劝我放了它,我便在街边台阶上坐下來,眼泪一颗一颗往下滴。祖母很耐心,蹲在我身边,跟我解释它很脏。不能抱在怀里,不要抱回家。

我很犹豫,但还是将它给放了。回到家后,祖母先给我换了衣服洗了澡,然后放我在太阳下面晒。院里的荷包牡丹一簇簇,花骨朵在花枝上安静绽放,我头发上的水滴下来湿透脸,伸长腿一双光脚伸给太阳,阳光温暖如滴汁的黄橙,质地是清洁的蒸馏水。我问:

“阿婆,它真的是猪吗?”

“是,是没长大的猪。“

“可是我抱它的时候,觉得它不脏。”

“人身上粘一根猪毛带回家,家里就会黑暗四十天。”

“它本来在那里好好的,为什么人一抱它,一粘它,就脏了?”

“因为人脏啊。”

“它让人更脏了吗?”

“……”

“那为什么还要让它存在。为什么人不将它们全都给杀了?”

“那不行,万物都有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权力与自由,也有存在于这个世界的目的与道理。世界辽阔的很,人不可以越界。”祖母说的很缓,年老的眼睛悠悠地望向很远的地方。

我写作的题材多来自于这种碎片,也许是内心所拥有的一种理想化在作祟。像积存起来的旧伤,使人沉重,要去完善它,要让它结痂、痊愈。要从它的起源开始,一步一步看清它的走向、变动、结果,要让它完全静止下来,再回到自己的角落。

这与一粒种子在萌发生长过程中的那种力是一样的,需要投入很多,看起来也非常主动和有力,但过程却是不由控制的,再多的设想、期待都没用。它有自己的意志和活力,有自己的轨迹,要长成什么,开出什么花,结什么果,全由它自身决定。种子的基因跟人性里携带的东西一样,与生俱来,在生长中为生长而做选择。这是我从一开始写小说就明白和抓住的道理,人性发乎于天性,来去有方向,最接近于生活。《烟雾镇》里,生活在草原上的卓玛阿佳有信念,对诸多的缺陷,持一种坦然的承受,来到古镇,依然坚持自我,大好的姻缘在她面前,她兀自踌躇,无限伤感,但她知分寸,态度始终矜持,知道怎样更好地保全自己。

我在那个古镇生活很多年,常常被两种人群固执而狭窄的观念撕扯,卓玛阿佳与叔叔这种带着禁忌的爱恋,也见识过很多,初看是悲剧,再看还是悲剧,因其背后庞杂的回藏文化以及连带的信仰和气氛,注定是悲剧,但一个一个悲剧因为来回度量,因为认真,很多年后,生发出另一种柔和与自在。若人为进行干预,肯定会写给它一个轰轰烈烈的大团圆,精彩是精彩,但紧随而来的是大团圆之后的大悲剧。生活充满戏剧感的片段是有,但不是全部,生活的无情远胜于戏剧的编排。生活不容处处都是大悲剧,人人都是边走边为周全而思量,让时间去妥协,决不妥协的人肯定是少数,毕竟拿正常生活做戏剧的人也是少数。■

2020年2月6日写于临潭

【注释】

①七人一狗的典故出自《古兰经》第十八章《山洞》。

(丁颜,中央民族大学民社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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