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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富春与1952—1953年中苏商谈

2020-07-14黎博雅

百年潮 2020年5期
关键词:李富春中苏苏方

黎博雅

1952年8月,周恩来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赴苏联,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主席什维尔尼克、苏联外交部部长维辛斯基同中国政府代表团合影。右二起:李富春、陈云、周恩来、什维尔尼克、维辛斯基、张闻天、粟裕、师哲

五年计划是指导新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纲要,1953—1957年“一五”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一五”计划诞生于共和国建立初期,是中苏经济合作的重要体现。围绕着经济合作、“一五”计划,中苏两国政府自1952年8月至1953年5月开展持续性商谈,最终签订91个项目,这些项目是“156项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编制“一五”计划的核心内容。作为新中国经济建设重要领导者,李富春全程参与“一五”计划的编制过程,更是作为1952—1953年中苏商谈的主持者发挥了关键作用。

1954年12月31日,李富春给毛泽东的关于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问题的信

1952—1953年中苏商谈的历史背景

实行计划经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是社会主义国家开展经济建设的思路。1951年2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首次提出计划经济建设的构想。此后不久,毛泽东在北京西郊别墅召集有关人员研究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周恩来在会上提议成立六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李富春是这个小组成员,并且实际负责了五年计划编制的大量具体工作。1954年4月,编制五年计划的领导小组由六人小组改为八人小组,李富春仍然是核心成员。8月,陈云和李富春主持新的领导小组对“一五”计划草案初稿进行审议,后又经过毛泽东、周恩来和中央政治局的仔细讨论。到1955年7月5日,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李富春作为国务院副总理作的《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

“一五”计划是中国国民经济长期规划的第一阶段,基本任务是为国家的工业化打下基础,以巩固国防、提高人民物质和文化生活,保证中国经济向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在尽可能的条件下力求工业基础的迅速建立是基本思路,因此“一五”计划建设的重点是工业,特别是重工业。新中国建立在“一穷二白”的薄弱经济基础上,苏联的技术设备援助成为决定计划能否如期实现的中心环节。同时大量增加对苏出口以换取外汇,也是购买国家建设所需大量设备的保障。所以,中国需要花费大量时间与苏联商谈“一五”计划内容。就主观方面而言,当时苏联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计划经济经验和成果最丰富的国家,学习其经验教训可以少走弯路。

1952—1953年中苏商谈启动

李富春在“一五”计划草案的编制工作中做了大量具体工作。李富春工作细致,对于中央各部门和各大区报送“一五”计划的有关材料都会亲自过目。为了统筹各部门情况,他还多次专门召集中央各部门座谈,了解情况,互通信息,为制定计划提供可靠依据。1951年,李富春组织完成了第一次试编工作。因为抗美援朝战争进入相持阶段,1952年初“一五”计划的编制工作开始加快进行。3月7日,陈云与李富春主持、中财委草拟的《关于加强计划工作大纲》下发,要求地方根据《大纲》提出本地的经济发展计划。1952年5月,中财委召开全国财经会议,李富春发表讲话分析“一五”计划。会后,该计划草案又进一步修改。1952年7月,中财委向中共中央和政务院提交《一九五三年至一九五七年计划轮廓(草案)》及其《總说明》。之后,工作人员夜以继日地讨论上述计划草案,撰写设计项目说明,推敲计划内容,为赴苏商谈做准备。

1955年7月,李富春在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

1952年8月,中国政府代表团出访苏联,团长为周恩来总理。李富春当时是中财委副主任,与陈云副总理同任代表团副团长,代表团中还有党、政、军相关部门负责人。8月20日,周恩来与斯大林会谈,陈云、李富春等人也参加会议。9月3日,周恩来与斯大林就“一五”计划展开会谈,陈云、李富春等人同时参会。9月6日,中国政府代表团向苏方转交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全部文件。9月8日,周恩来与莫洛托夫会谈,陈云、李富春等人出席。会议讨论了苏联对华经济援助的具体问题,包括组建军工厂、派苏联专家到华、提供贷款等。

鉴于苏联方面需要两个月时间来核算和讨论中方提交的计划方案,在与苏联谈定原则问题后,周恩来、陈云于9月22日回国,李富春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留苏,与苏联方面商谈援助的具体内容,商谈近十个月之久。之所以需要如此长的时间来商谈,一方面,陈云、李富春在致薄一波、叶季壮的电报中,提到赴苏贸易代表团每次在苏商谈都需要耗费五六个月时间,原因在我方准备不足,致使对苏商谈往往陷入被动;另一方面,中方代表团到达莫斯科时恰逢苏共十九大召开,苏联方面没有足够的精力研究中方提交的“一五”计划,所以需要较长的研究和讨论时间。

实际领导1952—1953年的中苏商谈

周恩来、陈云回国之后,李富春着手进行实质性谈判阶段的大量工作。1952年9—10月间,李富春领导的中方代表团成员分别具体地向苏方详细说明了中国情况和“一五”计划内容。李富春将中央财经委员会编制的“一五”计划轮廓草案,以及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基建等具体领域的计划发展材料交给苏方,并作了说明。从11月开始,苏联政府有关部门分头找中国政府代表团成员非正式地交换意见,具体讨论建设任务和项目,以及苏方可以提供的援助。当时李富春与苏联国家计委主席、计委第一副主席、外贸部代理部长、外贸部总顾问等五人组成中心组,集中负责审查“一五”计划轮廓中的问题。李富春还要跟进各个部门的商谈进度和内容,主持与苏方主要领导人的会谈,一个个落实合作项目,如12月23日与苏联汽车拖拉机制造部商谈长春汽车制造厂的扩大生产规模问题。同时,李富春还要与北京联系,向中央及时报告、请示、建议、询问。

商谈过程中,中苏关于“一五”计划的增长速度和基调也逐渐明确。1953年1月5日,中国政府代表团和苏联国家计委首次举行小组会谈。苏方给出的总体意见是要调低经济增长速度,减少各项主要产品的产量指标。李富春按照对方意见,电告国内补送苏方需要的硫磺等原料,以及铁路、桥梁、技术人员等13种数据资料。2月1日晚,在与萨布罗夫再次长谈后,李富春同宋劭文、叶季壮讨论了计划修改问题,并且同驻苏大使张闻天通气,决定将“一五”计划的基调确定为稳妥、实事求是,但必须建设的重点项目,比如大冶、包头的钢铁厂,包头、兰州的水电厂等,仍应争取苏方帮助设计。在统一意见后,李富春安排各组与苏方开始第二轮商谈。2月9日,综合各小组的意见后,李富春致电中共中央报告苏方的总体意见。2月14日,周恩来等人向李富春表示,通过研究一致同意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对“一五”计划的意见,主要内容是:长期计划中工业生产的增长速度拟定为13%—15%,年度计划中根据实际情况定为20%左右,以保证长期计划的提前完成。同时将关于“一五”计划的指示初稿、参考资料草稿带给李富春详加审查修改。3月8日,周恩来赴苏参加斯大林葬礼,3月10日、11日,李富春再次向周恩来汇报了几个月来商谈工作的进展和改进意见。

1952年8月,中国政府代表团抵达莫斯科

3月17日,米高扬、李富春在克里姆林宫进行会谈。李富春向米高扬表示,中国对不恰当的建设项目已作了改变,强调哪些项目是中国重视的项目,并对米高扬提出的具体问题一一作了解释说明。3月30日,米高扬再次约见李富春,发表对“一五”计划草案和苏联援建中国的意见:建议注意设计中的企业规模、工厂间的配合和设备自给的问题,并保证苏联在设计、派遣专家、接受实习生和留学生方面的优惠政策。

4月4日,米高扬约谈李富春并告知苏共中央、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和经济专家对“一五”计划的意见,并与李富春敲定中国供应苏联的物资,如有色金属、橡胶。会后,李富春派宋劭文回国汇报中苏商谈进展。4月8日,周恩来听取了宋劭文的汇报。中共中央随即复信李富春,认为苏方“砍掉的部分砍得好”,同意李富春代表中国政府签字,并授权其对中苏协定文字作斟酌。至4月中旬商谈接近尾声时,中方原本计划委托苏联设计的150个新项目中有60项左右没有被苏联接受,最终确定的项目是91项。当时苏联方面对于中国提交的“一五”计划的轮廓(草案)的意见主要有三点:一是资料不健全,设计工作落后,技术干部和技术工人不足,这些是计划草案的薄弱环节;二是速度定得太快,指标定得太高,计划实现难度太大;三是中国经济应该独立发展。

1953年4月,苏联部长会议决议为中国“一五”计划提供援助草案。草案提出同中国政府代表就各种工业、企业的设计工作的执行、设备供应、建设和修复等问题进行磋商;苏联政府具体承担的工作有:保障设计工作、设备供应,在建设中提供技术帮助、安装設备,使企业投入生产,并且派出专家考察、跟进、提供帮助。而中方具体承担的则是在1953—1960年向苏联提供总价值为36亿—42亿卢布的商品,在计划实施中承担余下比例的设备等。

4月25日,米高扬交付李富春总协定草案及附件。李富春在研究协定草案后电告中共中央,认为协定符合苏联全面援助我国建设精神,符合商谈精神。

4月30日,中共中央电示李富春,完全满意并感谢苏方提供的援助,委托李富春签订相关文件。5月7日,苏联驻中国大使库兹涅佐夫与毛泽东会谈,转交苏联政府的《备忘录》和《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五年计划任务的意见》。毛泽东表示,中国方面将全权委托李富春签订中苏协议及苏联对华援助的备忘录。5月15日,李富春代表中国政府与苏联签订《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展中国国民经济的协定》。6月4日,李富春与米高扬代表两国政府在“协定议定书”上签字,1952—1953年中苏商谈告一段落。

对于1952—1953年中苏商谈的回顾与总结

1952年8月至1953年5月,李富春领导中国政府代表团与苏联方面围绕“一五”计划开展事无巨细的谈判,并取得重大成果,苏联方面对于中国优先发展重工业、国防工业,奠定工业化基础的思路也是高度认可的。这些硕果的取得与李富春等人的辛勤工作有直接关系,他们既研究苏方客观条件,又详细说明中国具体经济状况,进行了大量创造性的工作。1953年6月,李富春在圆满完成中苏商谈任务后回国。6月13日,中共中央召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会议。会议听取李富春作的《在苏联商谈我国五年计划问题的几点体会(提纲草案)》报告。该报告可以看作是李富春对“一五”计划编制过程,尤其是对中苏商谈过程的回顾与总结。

1953年3月7日,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国党政代表团参加斯大林的葬礼。左起:李富春、郭沫若、周恩来、张闻天、罗瑞卿

一是经济计划要有实现的把握,不能过于冒进。五年计划一经制定就一定要完成,甚至要争取超额完成。因为这不仅有经济上的意义,还有政治、舆论和人民情绪上的考虑。因此,制定的计划既要有挑战,又要有实现的把握,不能一味求高。苏方认为中方计划轮廓内的建设项目设计或者进度太赶,或者规模过大、项目过多,反映出主观愿望过高、过急,这样会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分散,反而使得重点项目捉襟见肘。在编制“一五”计划初期,中财委提出工业发展速度约每年递增14%较为合适,李富春在赴苏商谈前将这一数据改为20.4%,后来苏联专家建议把这个比例调到14%更加合适。李富春在总结报告中检讨认为,作为五年计划来看工业发展速度20.4%是过高的,之所以出现这种错误在于草案不是建立在精确计算现有企业设备能力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预期完工投入生产的新厂的基础上,但新厂建设排列的速度太紧,不能按照预期进度投入生产,这样便无法实现每年递增20%。

二是要有全局概念,将国民经济作为整体进行研究。国民经济计划应该“使需要与可能结合、经济与技术结合,从发展整个人民经济的观点出发,努力学习全面计算平衡,如此才能适合人民经济按比例均衡发展的规律”,如原有的计划轮廓过于重视工业,忽视了手工业、小工业对于增加财政收入和国民经济积累的重要性。李富春认为:“准确的统计资料是编制计划的基础,合理的定额是对各种计划指标进行核算的根据”,以后一定要加大对国民经济的综合研究,从过去已有的情况中预计未来经济发展的规律及各部门的比例,研究生产、需要和分配。同时,李富春认识到自身财政经济学素养、对经济的熟悉状况方面尚有不足,因此向苏联申请安排代表团的学习考察行程。代表团学习了苏联第五个五年计划大纲草案,请苏联各部门负责人讲授怎样做计划工作,在莫斯科参观各类工矿企业。即便是在没有工作安排的白天,李富春也让翻译为他读《真理报》《消息报》,自己抽空去上课,无法上课的时候就自学讲课笔记。

1953年3月,李富春在莫斯科主持讨论与苏方谈判的准备工作。右起:李富春、王士光、陈平、袁宝华

三是要独立自主,克服依赖苏联的思想倾向。坚持独立自主、不依赖外部力量是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原则,也是李富春在中苏商谈期间始终秉持的理念。在莫斯科的一场招待会上,李富春在向米高扬敬酒时询问能否增加一些项目、成套设备或其他紧俏物资。然而,米高扬脱口而出:“你们不要像个小孩子一样,看见什么东西都觉得新鲜,什么都想要。”李富春在这颇为难堪的局面下,坚定地回应:“我们提出建议,你们考虑有无可能,互相洽谈嘛!怎么可比作小孩子呢?米高扬同志,你的说法有失礼貌……”米高扬这才意识到失言,向李富春表示道歉。李富春后来和俄文翻译李越然说:“我们国家刚解放,百废待兴,需要援助,我们不是白拿,现在没有白拿,将来更不会白拿。”由此可见,李富春对于援助、合作的正确态度。他在报告中强调,接受苏联援助是为了能够自力更生,依靠苏联、学习苏联但不是依赖苏联。实际上,李富春也是这样做的。李富春多次和專家们一起到中国各地进行实地考察,主张中国尽可能自行承担五年计划的建设项目,通过长期计划来挖掘本国工业的发展潜力。这种思路与实践,令与之接触的苏联专家也大为赞扬。

四是工作方式要灵活多样,坚决维护自身利益。秉持原则并不意味着李富春是一个刻板的人。他虽然清楚地认识到国家的发展归根到底是靠自己,但不会错过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的一切机会。在1952—1953年中苏商谈的过程中,李富春采用了被苏方称为“口头外交”的方式。这一方面可能是确实资料数据不全,另一方面却有可能是希望不以纸面形式“白纸黑字”确定下来,观望能否争取到更符合期待的条件。与李富春商谈的时任苏联外贸部副部长康·伊·科瓦利对此深有体会。商谈期间,科瓦利每周三同李富春会晤。他抱怨中国方面要求范围甚大,客观上带来颇大的难度,况且还有一些不太清楚、很麻烦的外交问题。“每次与李富春会晤后,我都请中国方面就已经谈妥的问题作书面说明。可是,到下次会晤时,李富春还只是口头表示赞同,而不提出任何书面申请和文件。”科瓦利原本以为中国是想“让苏联方面把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化方针和规模的决议的主动权承担起来,让苏联对这些决议负责”。1954年初,周恩来在与赫鲁晓夫会面后请求其加速关于大规模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重工业项目的谈判,而其基于政治上的考虑答应了这个要求。科瓦利这才明白过来,李富春的“口头外交”是指望从政治上解决余留的苏联经济和技术还未仔细研究过的“硬骨头”。

1953年9月,李富春就与苏联商谈工业建设、编制五年计划大纲等问题给毛泽东、周恩来的报告

总之,不论是在“一五”计划的实施,还是在包括中苏谈判在内的“一五”计划制定过程中,李富春为新中国工业化基础的建立、科学技术落后面貌的改变立下了汗马功劳。阿尔希波夫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李富春同志在领导岗位上的全部活动,都是与中苏之间广泛、互利关系的发展密不可分的”。宋劭文也认为:“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编制工作,是在缺乏经验和统计资料的情况下,根据毛泽东关于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指示精神,在周恩来直接领导,陈云、李富春的具体指导和苏联的帮助下,编制成功的。”“一五”计划实施后,尤其是作为重点的“156项工程”的逐步完成,彻底改变了旧中国积贫积弱的局面,使中国走出了社会主义工业化的第一步,为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基础。更长远地看,在“一五”计划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国家集中调控配置资源,大力吸收引进国外先进工业技术,逐步推动本国经济科技发展的思路在当今仍然有着影响和启示。(责任编辑 叶松)

作者: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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