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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霍桑小说光与暗之中的色彩意蕴

2020-07-14曹梦瑶

北方文学 2020年9期
关键词:霍桑象征光线

曹梦瑶

摘要:霍桑的创作以象征手法为显著特色,色彩是他象征的一环却容易被忽视。本论文从色彩出发,梳理霍桑小说具有代表性的色彩,探讨色彩在小说中的象征意义。霍桑利用色彩视觉心理感受产生的联想,发挥色彩在文本中的内在品质作用,同时运用不同环境下光线对色彩造成的变幻效果,暗示故事情节发展和人物心理变化以及作者创作目的。

关键词:霍桑;色彩;象征;光线;黑暗

纳撒尼尔·霍桑是美国十九世纪的浪漫主义作家,作品以黑色浪漫主义和象征手法为显著特色,作为清教徒的宗教体验也深深渗透在他的创作之中。霍桑的创作呈现两面性,一面是根植于清教“原罪”传统中的霍桑坚信人类的全然败坏和不可救赎,另一面又渴望摆脱传统的阴影,相信人类依靠自身的信仰可能获得救赎。霍桑自身的色彩体验渗透在他的审美当中,通过他的作品展现出来。色彩不仅具有自身普遍意义,它也可被物体赋予指涉意义,因此为我们理解霍桑笔下色彩代表意义以及象征意义提供研究视角。色彩是光线从物体反射到人的眼睛,引起我们的视觉心理感受产生的,色彩由此具有了普遍意义。霍桑将色彩置于文本中,赋予其象征意义,使色彩具有了内在品质。然而,随光线变化的色彩具有不稳定性和视觉欺骗效果。因此本文将从色彩的普遍意义入手,分析在光线变幻环境下霍桑作品里色彩的内在品质,继而探究其作品深层的色彩性格。

一、色彩的内在品质

色彩的一般意义由视觉感知引起的,如红色一般让人联想到生命、血和激情等含义,绿色代表着生机和自然,紫色显示着高贵与神秘。这些色彩意义都在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约定俗成的最后具有的普遍意义。因此当色彩被置于霍桑的充满象征的宗教世界,色彩便具有超越自身普遍意义的内在品质。

《红字》中,红字“A”的描写在作品笼罩的黑色的氛围中显得刺眼而触目,“A”的色彩也具有隐喻意义。红字“A”第一次出现,霍桑的描写是“用红色细布做就、周围用金丝线精心绣成奇巧花边的一个字母A”。接着,几乎海斯特每次出场霍桑都会强调对红字“A”的描写,“似乎把这个标记用炼狱之火染得通红”,“她胸前的红字在牢内黑漆漆的通路上投下了一道血红的闪光”。[1]红字“A”的最后出场是在海斯特的墓碑上,墨黑底色墓碑雕刻着“血红的A字”作为故事人物命运的结束也成为整部作品的结束。在很多文化中,红色与血、生育和生命力有关,鲜血般的红色让人想起受难的基督和殉教者纪念日。红色也象征着道德上的禁令,在“红灯区”朦胧的光影区总是暗示不道德的禁区。[2]霍桑在作品里赋予红色的负面意义,不管是对红字暗红色光精心的描写,还是红色的雨和天空红色的光芒都成為海斯特罪恶的投射,象征不幸的征兆。海斯特身上时刻散发血红色骇人光芒的红字无疑是霍桑对其罪恶的指责,他对红字的描写是他隐藏的态度。他用红字的颜色不断刺痛着人物和读者的视觉心理,使每一次红字“A”的出场像火焰一般灼烧着海斯特的心和众人的眼球。

《年轻的布朗大爷》里出现的色彩多与人物性格结合,暗示情节起伏。费丝原词是Faith,具有信仰、信任的意思,是一个颇具道德情感色彩的词语。粉红色是所有色调中最不真实的色彩,本身象征妥协、顺应的特质。[2]戴着粉红色缎带的费丝在文中象征布朗大爷坚守的信仰,因此布朗大爷每个犹豫纠结的瞬间都会不由自主想到费丝,想到他的信仰。然而粉红色虚无和不真实的特性与费丝结合一起,暗示了布朗最终信仰的虚幻和破灭。布朗原词是Brown,具有褐色的色彩意义。当粉红色与褐色组合在一起时,它便失去柔弱的特征,变为一种舒适和安全的色彩。布朗大爷在这趟森林之行,不断面临内心的彷徨的动摇,甚至是与魔鬼斗争,都在每一次想到费丝之后更加坚定。

二、色彩的三种变幻

色彩的意义不总是那么稳定,它还受光线的多种环境影响,需考虑到日光、月光和黑暗这三种环境因素。色彩的普通视觉效果是在日光的环境下产生的,自身的普遍意义以及与此相关联的内在品质也是清晰确定的;在夜晚,月光灰暗朦胧,使色彩产生了梦幻和柔和的效果,色彩的意义也如梦如幻不似日光下那样清晰明亮;黑暗能吞噬到所有光和色彩,黑色成为所有色彩的主宰。霍桑发挥了光对色彩影响的效果,不仅运用普遍状态下的色彩含义,同时通过月光与黑暗状态下的色彩来暗合情节发展和表达自己意图。

霍桑在《七个尖角阁的老宅》中说道,“他可以营造一种氛围,使光线柔和,以及使阴影更暗”。因此他在作品里利用光线自身的不可靠性创造了虚幻与现实之间的“中立领域”。 他试图在真实与虚幻之间建立桥梁,使两者能够和谐共存,而不是非此即彼。因此他笔下彩色世界和黑暗世界的视觉也具有模糊的不可靠的特性,同时这种不断变换的光线也是他内心摇摆的写照。乔纳森·爱德华兹说道,“就像你一直坐在黑暗中一样,你打开灯,一切豁然开朗。你看到了慈悲,看到了彩色的世界,全彩的世界也许并不像人们说的那样美好却得到了人们的推崇。而日光则太亮了,使人们无法看到灰面和阴暗面,因此忽略了一些地方”。[3]但黑暗与光线是一样的,是一种美妙的现实。光线的变幻不能影响到我们看到的结果,也不能磨灭掉色彩的内在品质。因此《年轻的布朗大爷》里布朗在黑暗中经历的一切是另一种现实。光线呈现的彩色的世界里,所有事物是透明干净的。在黑色的世界里,黑暗为它覆盖的所属物标上“黑色”的属性,以禁忌和警示取而代之,留下光线之外的阴影。

《年轻的布朗大爷》主要场景在森林,森林被早期清教徒认为是自然或超自然邪恶的渊薮。白天的森林在光线的照耀下是绿色的,夜晚的森林在黑暗的吞噬中,成为黑色的禁地和警示。然而凭着邪恶本能的指引,布朗还是朝森林走去。布朗夜晚踏入禁忌的森林,看到“许多教会会众交替地显现出来,又消失在黑暗中,接着仿佛又从黑暗中长了出来”。这些人的光影也在“幽暗和光辉之间来回晃动”,在被火光笼罩的邪恶的集会上空,“朦胧地显示了恐怖的人形和面容”。[4]他发现这些在黑暗的火光中,白天庄重、体面、虔诚的善良的人与有罪的坏蛋混杂在一起,共同为魔鬼的集会欢呼。布朗在地狱之火的照耀下看见了妻子费丝,他们两个人在黑暗世界罪恶的边缘相望犹豫不决。

三、霍桑的色彩性格

霍桑对色彩的描写在小说中不算是很多,更多的是将其置于文本象征系统中去表现的。因此,他对色彩这种在光与暗中敏感的感知是受自身创作经验和个性影响的。他的自身创作是在传统与新潮碰撞下形成的,他一方面深受清教徒传统的思想影响,承认的人类的绝对堕落,个人的善举是得不到救赎的;另一方面在接受新事物时,展现对人类的希望,相信人类的自我救赎的可能性。因此,霍桑的作品交织着思想的黑暗面和光明面,色彩也呈现出光与暗中的变幻和模糊的特性,甚至被黑暗覆盖。梅尔维尔在《霍桑和他的古宅青苔》也认为霍桑的创作是根植于灵魂的光明面与黑暗面,但他的黑暗面却加强了他作品中一直闪耀的黎明曙光。因此梅尔维尔认为霍桑利用这种深邃的黑暗,取得了作品在光明和黑暗中衍生出的奇妙效果。他同时点明了霍桑思想黑暗力量的来源,认为其作品伟大的黑暗的力量正是源自他对主张天生堕落和原罪的加尔文主义式思想的呼唤,正是源自某种形式的天降之灾。

光明和黑暗交织在霍桑的作品里影响着他对光线的运用。《红字》里,白亮的光线被摄入杂质竟然变成了红的、金的和黑杂糅的光芒。霍桑将罪恶渗入白亮的光线,光线凭着意识投射其中的杂质扭曲成多颜色的杂质,变得不再纯净透亮。而海斯特走进每个生活困苦的家庭时,绣在胸口的红字却又闪耀着慈爱的光环。在别处作为罪恶的象征的红字,在病房里却成了指引逝者的希望之烛。色彩作为光线通过物体折射产生的视觉心理现象,在霍桑多篇小说中得以充分呈现。小说中的多种色彩意象已经超出色彩本身品质之外的蕴义,具有了某种象征和情感承担功能。霍桑不仅重视色彩承担自身及其文本的象征意义,还关注到不同环境下色彩的变幻具有的多变意义,从而运用光与色彩为文本服务,最后上升到普世性价值取向。

参考文献:

[1]纳撒尼尔·霍桑.红字[M].胡允桓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12:42-47.

[2]爱娃·海勒.色彩的性格[M].吴彤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70-152.

[3]布鲁因、莉赤哈特.心灵的色彩[M].吴平平译,河北:河北教育出版社,2012:55.

[4]纳撒尼尔·霍桑.霍桑短篇小说集[M].陈冠商编选,山东:山东人民出版社,19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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