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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类图书数字化出版的困境与策略研究*

2020-07-14

大众文艺 2020年22期
关键词:类图书盈利模式影视

陈 成

(浙江传媒学院,浙江杭州 310000)

近年来,我国的数字出版业发展迅速,已成为出版行业的全新突破口。数字出版的种类繁多,在出版过程中,出版内容、出版形式和出版模式都体现了数字化这一核心概念,其定义有许多种,其中“数字出版是指用数字化的技术从事的出版活动”,最被出版界公认[1]。影视类图书主要包含影视类专业教材与影视类相关书籍等。随着人们的艺术热情以及文化消费需求的提升,影视类图书的出版呈良好发展态势,然而在数字化出版方面仍面临诸多问题亟待解决。本文将对影视类图书数字化出版的动因和困境进行分析,并提出优化策略。

一、影视类图书数字化出版的动因

1.外部激励:校园美育的推广与艺术热情的高涨

当前文化软实力建设已上升为国家战略,而艺术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始受到国家和百姓的重视。针对多年来我国教育重文化而轻美育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印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要求“加强美育综合改革,统筹学校美育发展,促进德智体美有机融合。”[2]经过几年的摸索,一些经济发达省市已开始试行将艺术考核纳入中考。与此同时,不断升温的“艺考”进一步将我国的艺术高等教育推上了新台阶。教育部统计的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艺术学专业的本科在校生总数已达1627976[3],超过文学、理学、医学等其他学科。在各艺术门类中,影视类专业备受考生青睐。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以及我国影视产业的迅速发展,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青少年想要学习影视类专业。

2.内部驱动:传统出版的式微与供需矛盾的凸显

科学技术的进步推动信息传播方式不断发生变化,也改变了人们的阅读习惯。当前,传统出版业日渐式微,市场份额与产业比重逐渐下降已成为不争的事实。一方面,全国各城市大型实体书店及购买报纸杂志的报亭不断减少,促使艰难度日的传统书店在货源考核与让利结算方面跟出版社不断斡旋。反观各大平台的网络书店则生意火热,它们开始利用自身销售强势,逼出版社就范[4],销售渠道所施加的压力使得出版社的主控权不断削弱。另一方面,优秀的影视图书作者业对传统出版社日渐疏离。“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作品传播提供了广阔的平台,作者对传统图书出版机构的依赖已转化为传统图书出版机构对作者的依赖。[5]”这种依赖性的转向直接驱使优秀的创作者投身于传播更广、时效更强的互联网平台。尤其是网络平台的开放性与自由度让创作者能拥有更为独立自主的修改权和出版权。近年来网络文学作品层出不穷,备受年轻读者的追捧。第三,阅读载体的电子化趋势。时尚而流行的电子阅读产品在轻便携带、超大容量、无线联网以及触控查阅等方面具备巨大优势,传统纸质图书则显得十分过时。此外,日益凸显的供求矛盾也进一步促使影视类图书不得不踏上数字化出版之路。

二、影视类图书数字化出版的困境

我国影视类图书的数字化出版目前尚处于探索时期,因此暴露出了诸多问题,集中体现在评价标准的缺失、粗质同质的蔓延、转型步伐的滞后、盈利模式的模糊、媒介协同的忽视以及应用价值的削弱等方面。

1.评价标准的缺失与粗质同质的蔓延

市场上出版发行的影视类图书一般涉及播音主持、表演、导演、等多个专业,然而在内容和水准方面却参差不齐。除一些知名院校的学者或一线从业人员的著作具备一定学术性与影响力外,大多数影视类图书的写作水平都不尽如人意。更令人担忧的是,一些影视类图书不管是主题、选材还是设计与装帧还出现了粗制滥造与抄袭、“山寨”等问题。从某种角度看,影视艺术的特殊属性决定了其本体在评价方面存在一定的主观性,但许多出版社却对这一问题始终熟视无睹。由于出版社内的专业影视类编辑匮乏,影视类图书势必缺乏统一和科学的评价标准。

2.转型步伐的滞后与盈利模式的模糊

“十二五”时期,我国数字出版产业收入从2011年的1378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4404亿元,年均增长率达32%,“十三五”期间大力发展数字出版产业链条,拓宽数字出版产品应用领域,仍然是维持数字出版产业化繁荣稳定的重要保证。[6]在这一背景下,各出版社对于推进影视类图书数字化出版所作的努力显仍得不够。即便是那些已经出版的影视类数字图书,也仅是在编印和排版方面做了些许数字化尝试,而对于产品内容和排版设计的研发与创新方面则毫无建树,没有做到读者所期待的图文并茂,立体生动。这种转型理念与步伐的滞后,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影视艺术的推广与影视专业教育的发展。当然,出版样态的转型还需要科学完善的盈利模式来支撑才能完成。传统出版业一直以来是依靠销售纸质图书和其他实体衍生品等获得盈利,这种盈利模式清晰而又稳定。数字化的出版,主要是利用综合的网络与储存相关的部分产品以及有形的纸介质等进行生产营销,市场并不确定,也没有固定的盈利点与盈利产品[7],我国戏剧影视类图书在数字化出版方面起步较晚,数字出版物较少,理念也不够先进,目前的盈利模式仍然处于一种模糊的阶段,需要继续探索。

3.媒介协同的忽视与应用价值的削弱

影视类图书的消费群体中,很大一部分是青少年,他们的逻辑和理解能力尚未成熟,那些没有音视频的影视类纸质图书,尤其是培训教材,会让他们阅读起来枯燥乏味,学习效果不佳。如前文所述,当下的一些影视类数字化图书仅是将纸质书的内容进行了数字化处理,根本无法吸引青少年读者。从目前我国艺术教育的整体情况看,纸质教材在校园和社会机构中依然牢牢占领较大市场份额,数字化教材的大面积出版与推广不能完全与纸质教材疏离。如何将纸质和数字媒介进行媒介优势的协同与互补,打造真正能够适应青少年阅读习惯,推动影视艺术大众化普及的数字图书,已成为下一阶段需要解决的又一问题。对影视类专业的大学生而言,专业教材须兼备一定的理论性与实践性,有些教材甚至还须具备时效性。遗憾的是,市场上的许多影视类专业教材在应用价值方面呈不断削弱的态势。

三、影视类图书数字化出版的策略

1.结合本体特色,推出文化精品

推动影视类图书的数字化出版,首先必须在内容上下功夫。电影、电视是不同的艺术形式,二者本体特色鲜明,出版社应找准定位、细分市场,结合它们的艺术性,有针对性的打造一批文化精品,发挥品牌效应。针对影视类图书良莠不齐的乱象,出版社还应当扮好“把关人”角色,拒绝粗制滥造,重点发掘和推广高质量艺术作品。以电影艺术为例,我国电影已有115年历史,近年来票房不断飙升,但真正继承和反映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影片却依然很少。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又将中国电影推入了发展困境。出版社有义务与责任从国家文化战略角度出发,努力引导电影艺术的普及与发展。

2.提升编辑能力,加强数字化创新

影视类图书数字化出版的推进,还对出版社的编辑素质和全媒体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长久以来,我国出版社编辑的收入整体偏低,大量人才流失。笔者认为,出版社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与改进。首先,加快完善编辑梯队建设。打破陈旧的管理制度,建立更为科学的薪酬体系,如可以按项目或多劳多得进行薪酬分配。对那些业能力与业绩特别出众的编辑还可以额外给予一定的刺激性奖励。其次,要努力加强编辑的审美水平与全媒体编辑能力。通过邀请专家学者开展艺术讲座或是组织短期技术培训班,对在岗的编辑进行艺术知识和全媒体编辑能力的培训。

3.争取各方助力,拓展盈利空间

影视类图书数字化出版的研发,不但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且还可能会面临投入与产出不成正比等风险。出版社应及时转变观念,除自身投入资金进行研发还应当争取社会各方力量的资金支持。一方面,可以加大力度,深入研究和利用文化政策,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资金扶持申请,或是加大国家或省级社科基金课题的申报力度。另一方面,出版社可以积极与学校、企业展开项目合作,努力尝试共同出资,共享数字化成果。此外,出版社还应当寻找新的销售渠道,在拓展盈利空间方面下功夫。张蕊将国内比较常见的数字化出版盈利模式分为内容出售盈利模式、内容引流盈利模式,广告收益盈利模式、服务盈利模式、综合盈利模式五种,其认为这些盈利模式处于探索时期,仍须要面对产业结构不当、盈利模式缺乏重点、版权问题和盈利模式环境等方面带来的挑战。[8]刘永兴认为数字盈利模式分为进场费型、过路费/停车费/油费型、分享费型、免费型盈利模式四种。一次性支付一笔固定费用可视为进场费,按使用次数收费可视为过路费,按使用时间收费可视为停车费,按价值收费可视为油费。其认为,目前国内数字出版物通常采用的是四种盈利模式的组合。[9]笔者建议,影视类图书的数字化出版可以在借鉴和参照以上盈利模式的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在市场检验中构建一种新的盈利模式。

总而言之,影视类图书数字化出版已刻不容缓,出版社须审时度势,充分认识和分析发展中已经出现的问题并做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从而为我国影视艺术的传播与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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