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唐文人元稹自编《制诰集》《表奏集》考论*
2020-07-14杜光熙
杜光熙
(唐山师范学院文学院,河北唐山 063000)
据吴伟斌先生统计,元稹一生曾八次自编文集。针对由此形成的八种个人别集进行深入划分,可将之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类为单体诗歌集,包括:元和七年(812)编二十卷诗集、元和十年(815)编六卷诗集两种。第二类为单体文章集,包括:《制诰集》《表奏集》两种。第三类为自选集,包括:元和十一年(816)献权德舆诗文集、元和十五年(820)献令狐楚五卷诗集、长庆元年(821)献唐穆宗《杂诗》十卷三种。第四类为诗文全集,即长庆四年(824)编成的《元氏长庆集》,汇编了此前几乎全部诗文作品。
以上四类元稹自编文集中,对于两部单体文章集的编纂,学界讨论较少,尚有一些需要进一步厘清的问题。本文即重点针对这两部单体文章集:《制诰集》《表奏集》,进行集中分析、考论。
一、《制诰集》的编纂
《制诰集》,即收录元稹制诰类文章的单体别集。关于这部文集的编纂,主要有三个方面需要分析。
1.《制诰集》的收录内容
元稹元和十五年二月五日迁祠曹员外郎、试知制诰;该年五月九日授祠部郎中、知制诰;长庆元年二月十六日擢升中书舍人、翰林学士承旨;该年十月十九日罢翰林学士,出为工部侍郎。在这一系列迁转晋升中,他所任官的主要职事工作,就是撰写制诰。《制诰集》所收录的,也就是元和十五年二月五日至长庆元年十月十九日之间,元稹所撰写的制诰。吴伟斌先生言:“元稹……将自己在试知制诰任内、知制诰任内、中书舍人、翰林承旨学士任内撰作的制诰文章整理结集。”[1]这一表述当是准确的。根据吴伟斌先生对元稹作品的编年,《元氏长庆集》所存制诰及集外能够辑佚到的制诰,作于试知制诰任内的有五十篇,作于知制诰任内的有七十七篇,作于翰林学士任内的有四十三篇。[2]这些当只是元稹制诰作品的一部分,最初必定收录于《制诰集》中,并在之后汇总入元稹的阶段性诗文全集《元氏长庆集》。进一步划分,这些制诰又可分为外制、内制两部分。外制,即元稹以员外郎、郎中兼试知制诰、知制诰期间,撰制的朝廷政令、文诰。内制,即元稹任职翰林学士期间,撰制的王言诏书、敕令。
2.《制诰集》的编纂时间
对元稹自编《制诰集》的认定依据,主要是今传《元氏长庆集》卷四十开头所收《制诰序》。序文重点批评了近世以来片面追求形式技巧、华而不实、尽失古道的不良文章习气,提出制诰撰写应遵从先王古道,以自然晓畅、切中事理的语言表达,古雅醇厚、典重质实的文风气度,展现帝王威仪、朝廷权威。这正是元稹在以两制词臣身份从事制诰撰写工作期间,所秉持的文章理念。这样的序文,当是《制诰集》整理完成后,被当作纲领、精髓冠于全部作品之首的。
《制诰序》的创作时间,与《制诰集》的结集编定时间之间存在密切关联,必须做细致分析。序文大致记载了元稹执掌制诰的前后过程:
元和十五年,余始以祠部郎中知制诰,初约束不暇,及后累月,辄以古道干丞相,丞相信然之。又明年,召入禁林,专常内命。……追而序之,盖所以表明天子之复古,而张后来者之趣尚耳。[3]
吴伟斌先生认为《制诰序》作于长庆元年十月元稹出翰林院后不久,当是其在遭弹劾罢翰林出为工部侍郎后,感到重回翰林院无望,为感激穆宗提拔美意并纪念这段岁月,故而整理自己所作制诰,并撰写序言冠于其首。[2]笔者认为,吴先生对元稹心理的分析虽包含合乎情理的成分,仍属主观设想,在没有充分、可靠的文献支撑的情况下,不能作为绝对信实的结论。从元稹的行文表达看,《制诰序》中出现的几个时间点,都只是用以描述之前发生的事情,并不能证明序文写于这些事件刚刚结束不久。而从“追而序之”的表述判断,序文更像是对元稹从事制诰撰制工作期间一些经历的事后追忆,很可能写于距离其出翰林院较长时间之后。比如,在长庆三(823)、四年编纂《元氏长庆集》之时,元稹再次汇总制诰作品,回想起当年任翰林学士时的经历,有感而发创作了这篇序文。这样的推测,也是合乎情理的。周相录先生即将《制诰序》创作时间定于约长庆三年,杨军先生则定于长庆四年。[4][5]
总之,在现有文献条件下,无法准确知晓《制诰序》的具体写作时间。那么,关于《制诰集》的编纂时间,又该如何认定?事实上,我们可以将元稹的所有制诰作品理解为一个“作品组群”,即在一个相对集中的时间段内,围绕共同理念或功用目的而写作的一组作品。这些作品最初被创作的过程,也是按照统一思路对其汇总、编排的过程,所谓“文集编纂”从创作伊始就已经开始。元和十五年至长庆元年间创作的制诰,在时间上前后接续,且具有相同或相近的创作性质与撰制模式。在每一篇制诰草拟完成后,元稹必须及时进行私下保留,否则他不可能将如此多的公文全部编入自己的作品集中。而这本身就是一种有意识的作品编录机制。元稹司职制诰撰写的过程,也正是其按此机制编纂、保存这些制诰的过程。元稹出翰林院结束制诰撰制之际,也正是其全部制诰作品初步编录完成之时。从这个意义上说,《制诰集》的确最初编纂于长庆元年十月元稹出翰林院后不久。至于《制诰序》何时被冠于这个作品组群之前,这与此作品组群何时被初步编纂完成,并不一定要在时间上保持一致。
3.元稹制诰革新与《制诰集》的编纂
元稹以两制词臣兼掌内、外制期间的一大作为是变革制诰文风,即摒弃浮华的骈体文风,追用古道,以质朴切实的散体文风为朝廷制诰公文注入崭新的活力。元稹的这种变革尝试是成功的,据相关史料记载,他的制诰文章在当时即受到广泛赞誉:
辞诰所出,犹然与古为伴,遂盛传于代。[6](《旧唐书·元稹传》)
变诏书体,务纯厚明切,盛传一时。[7](《新唐书·元稹传》)
元稹对制诰的精心保存、结集,也正是对这一成就业绩的纪念。
《制诰序》的核心内容就是阐述其革新制诰的理念。序中追忆了变革制诰文风过程中的两个关键节点:一是以古道干丞相,使之信然;二是在穆宗复古之意指引下进一步深化文风变革,由此引领“司言之臣,皆得追用古道”[3]。受元稹变革制诰文风影响最深的,当属白居易。白居易二次以词臣身份掌外制时,正是元稹变革制诰文风的深化期。对于友人在制诰改革方面取得的成就,白居易十分钦佩,也有意识地加以效法。《白氏长庆集》之《中书制诰》部分中,标为旧体的作品,即是受元稹影响,追用古道而撰制的制诰。在《元稹除中书舍人翰林学士赐紫金鱼袋制》,白居易对元稹制诰给予盛赞:“能芟繁词,划弊句,使吾文章言语与三代同风。引之而成纶綍,垂之而为典训。”[8]在白居易看来,元稹制诰最突出的特点:一是摒弃浮泛、化繁为简;二是与古同风,得古圣先王之为文精髓;三是典重质实,具有垂范意义。这的确点出了元稹制诰的艺术成就所在。也正是这种变革陈腐传统、开风气之先的文章才华和由此取得的出色的制诰撰写成绩,得到当权者的赏识,从而使元稹能够在短时间内连续晋升。
《白氏长庆集》中,《翰林制诏》《中书制诰》分开编录。这说明白居易最初编纂制诰作品时,内制和外制是分别存录的。这也符合其仕履实际情况。他在元和二年(807)冬至六年(811)春任翰林学士,元和十五年末至长庆二年(822)七月先后任主客郎中知制诰、中书舍人。两次分掌内、外制的任职经历,相隔十年。相对应的两个作品组群,自然会分开编录。而元稹则不同,他的三次与制诰相关的职任连续不断。他所撰全部制诰也在时间上连续不断,又因其官职升迁而分属三个任职阶段,这条自然形成的创作线索非常清晰。外制、内制两种性质的作品,也以其入职翰林院为节点,得以被清晰区分。他只要在撰制同时,对作品进行同步存录,便可清楚地记录下这些任职历程和作品分类。从《制诰序》的记述来看,元稹任职词臣期间所进行的文风变革,并非一帆风顺、一蹴而就。他初为词臣时,仍受到固有公文撰制模式的颇多约束。随后,他以古道变革文风的尝试,逐步得到宰相等当权者的认可,进而又在穆宗的直接支持下,才得以持续深入地展开,并最终引领风气,产生广泛影响。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最终编纂而成的《制诰集》,实际上也就是这个过程最直观的呈现。
二、《表奏集》的编纂
《表奏集》,即收录元稹表奏类文章的单体别集。制诰、表奏皆属朝廷公文,两者刚好相对,前者为上(皇帝、中央政府)对下(臣子)之文体,后者则是下对上之文体。下面,同样从三个方面展开,对《表奏集》的编纂加以考论。
1.《表奏集》的编纂时间
对元稹编纂《制诰集》的认定依据,主要是今传《元氏长庆集》卷三二开头所收《叙奏》一文,此即《表奏集》之序。与《制诰序》只单纯阐述制诰创作宗旨不同,《叙奏》除梳理元稹表奏类文章的创作历程外,还对《表奏集》的文集形态等做了说明。这篇序文显然是在别集编纂完成时就冠于卷首的序,借助文中相关内容,可对《表奏集》的编纂情况作更具体了解。
《叙奏》中有清楚的时间节点提示,由此可明确序文的创作时间。吴伟斌先生结合这些时间节点,指出:“本文应该编年长庆二年六月五日之后、同年八月之前……元稹时任同州刺史。”[2]吴先生对《叙奏》创作时间的判断是准确的。由此可知,元稹自编《表奏集》的时间,是在长庆二年六月罢相,出为同州刺史后不久。别集中所收表奏的创作时间,也当截止于长庆二年八月前。此后,元稹在同州、越州任职期间,还有一些表奏创作,则不包含在这部《表奏集》中。
2.《表奏集》的卷帙规模与收录内容
《叙奏》明确记载了《表奏集》的卷数、作品数量等情况,从中可知《表奏集》共二十七卷,收录表奏类文章二百七十七篇,以元和元年(806)任左拾遗时进献宪宗的《论教本书》为整个文集的第一篇。根据创作性质倾向,元稹又将这些作品分为三类:①“前后列上兵赋边防之状”[3]一百一十五篇,这些应是元稹讨论军国大事,为朝廷大政献计献策的奏状,是其政治理念与业绩的重要展现;②“陈情辨志之章”[3],即向皇帝表白个人心志,对所遭受的谤毁、非议进行自我陈情、辩白的表奏;③“郡县之请奏,贺庆之常礼”[3],这些当是一些与朝廷日常行政管理、礼仪流程相关的常规性表奏。
3.《表奏集》所呈现的创作历程及心理动机
《叙奏》还系统梳理了元稹表奏类文章的创作历程,具体可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元和初在长安任职左拾遗时期,此间元稹重要的表奏文章是向宪宗进献的“《教本书》《谏职》《论事》等表十数通”[3]。第二阶段是元和四年(809)三、四月使东川时,其间当有一定数量弹奏剑南东川节度使严砺等官员不法行为的奏疏。第三阶段是元和四年六月至五年二月任监察御史分司东台期间,元稹针对洛阳各级官吏存在的不法行为“类是数十事,或移或奏,皆止之。”[3]第四阶段是元和末、长庆初重还长安任职期间,元稹多次向穆宗上疏,论天下大事。与四个阶段相对应,元稹还叙述了与这些表奏相关的仕宦经历。其中的核心内容,是自己或因直言进谏、秉公执法而遭受权贵打击,或因奸佞作梗、偏见误会而徒受流言谤毁,在遭遇一系列不公之后,秉公为政、为国效命的情怀心志却始终不变。这种陈述模式,显然带有自我辩护意图。元稹自编《表奏集》时,正在其被罢相贬出京城之际。关于元稹被罢相,特别是其与裴度的矛盾,李逢吉的挑拨构陷,其中的是非曲直包含比较复杂的因素,文本暂且不论。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元稹其时仍然处于非议缠身、政敌打击的危机之中。在此时自编《表奏集》,实际具有一定的政治意图。一方面是要通过对表奏的整理,重温那些承载自我政治业绩和激扬情怀的文字,以激励自己渡过难关,再度振起。另一方面则是借着整理表奏,对相关的政治遭际的前因后果加以澄清,证明自己遭受的攻击、非议皆是不实之词。
《制诰集》与《表奏集》的编纂,皆与元稹元和末、长庆初重还京城任职期间的政治起伏有密切关系。就文集编纂角度而言,两部单体别集汇编了元稹的全部朝廷公文类文章作品,对于作品保存具有重要意义。这两部别集也成为日后编纂《元氏长庆集》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