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时期,我党是如何治理疫情的
2020-07-13薛永毅
薛永毅
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遭受疫情侵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都受到严重威胁。中国共产党人在认真总结中央苏区时期疫情防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陕甘宁边区的实际情况,提出并形成了以预防为主,以群防群治、宣传教育为特色的疫情治理新思路,展现出中国共产党疫情治理的人民底色和民族特色,并对新中国成立后的疫情防治产生重要影响。
“组织严密、统一领导”是核心
边区的防疫机构萌芽于1940年春天——党中央在延安召开防疫工作会议后,于5月26日成立了延安防疫委员会。该委员会是延安防疫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其33人的组织构成,涵盖了中央组织部、边区政府、延安市府、留守兵团以及边青救、抗大等党政军机关和相关群众团体,其地位之重要可见一斑。
而1942年4月28日成立的陕甘宁边区防疫总委员会,其防疫工作职能范围则从原来的延安市扩大到了全边区。边区防疫总委员会隶属于边区政府,统一管理全边区的防疫工作,指导扶助边区各机关、各级卫生部门执行防疫事务,并在执行防疫事务时有权统一支配各级卫生部门的人力财力,包括人员、药品、器材等。
1944年春,延安地区一度流行伤寒、回归热,市区周边死亡240多人。边区政府、边区防疫总委员会紧急决定:迅速成立流动治疗队,划定区域进行治疗;各机关、学校进行紧急防疫动员,组织疫病区隔离;增设病床、拨款购置药品、研制特效药方、落实医护人员表彰奖励,通过多项措施有效控制了疫情的蔓延。
“防治结合、预防为主”是方针
毛泽东同志指出:“减少人民疾病死亡的基本方针就是预防,就是开展群众性的卫生运动。”综观边区疫情治理的实践,开展广泛的群众性卫生防疫运动是一条主线,贯穿疫情治理始终。
1940年,延安防疫委员会成立不久,便发起“防疫运动突击周”运动。各机关、学校、部队纷纷完善厨房、厕所防疫设施,增设污水坑、垃圾坑;个人则实行分食制,商店营业员及摊贩积极接种疫苗。防疫运动期内,还创立了4个模范农村、49个模范乡村和1个模范行政村。此外,在边区开展的乡村建设中,卫生防疫也是重要内容。自1944年起,延安市开展“十一运动”,要求“每区有一个卫生合作社,每乡有一个医生,每村有一个接生员、一眼水井,每户有一处厕所等”。群众性卫生防疫运动的广泛开展,普及了卫生防疫基本常识,使得“预防为主”的方针逐渐深入人心。
在边区疫情防治工作中,始终坚持中西医相结合,发挥各自优势。1940年6月,边区成立了第一个中医团体——陕甘宁边区国医研究会,之后又相继制定了《陕甘宁边区国医国药奖励优待条例草案》等文件。陕甘宁边区国医研究会将中西医防疫工作列为重要内容:取用边区地产中药材,试制出多种新型药品;打破“家传秘方死不授人”的封建传统,献出秘方供同行学习研究;经常举行中西医座谈会,交流切磋,取长补短。凡此种种,推动了中西医之间的交流借鉴,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卫生防疫工作的民族特色。
“宣传教育、增强意识”是先导
借助报刊宣传普及卫生防疫知识是重要途径。早在1938年4月30日,《新中华报》就推出《防疫》专栏,提出“经常保持室内外清洁,防止苍蝇发生传播病毒”等八条具体防疫措施。此后,《新中华报》《解放日报》相继刊发《重视防疫》《夏季防疫工作》等社论、时评及其他预防疾病知识的科普文章。据不完全统计,自1941年11月24日《解放日报》开辟《卫生》专栏起,先后刊出医药卫生方面的文章200余篇。
对边区的普通群众来说,看报读报尚存在一定困难。卫生宣传部门便将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和农村庙会以及秧歌、戏剧等文艺表演结合起来,因其喜闻乐见、通俗易懂,受到群众喜爱。尤为值得一提的,还有边区举办的医疗卫生展览会——以实物、文字、图片、连环画相结合的方式,揭示封建迷信的危害,普及卫生防疫知识,给观展群众带来强烈的视觉冲击和深刻的观念启示。如1944年7月举办的延安市卫生展览会,展出实物659件、图画260張,还有许多照片和连环画,一些群众连看四五次尚不满足。展览会历时8天,参观人数万余人。
“面向群众、群防群治”是主体
防疫工作,要使其发挥最大功效,必须重视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1937年年初,毛泽东同志在参加“延安卫生运动周”时就明确表示:“卫生运动不是一个人的事,要大家都来做。”为发挥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实现疫情的群防群治,陕甘宁边区走出了一条疫情治理的群众路线。
自发制订卫生防疫公约。边区各地从机关到农村普遍制订了相应的防疫计划或卫生公约。比如,城壕村在村民大会上选出由劳动英雄张振财等5人组成的文化卫生委员会,制订了包括在吃水的上游不倒垃圾、不大小便,隔10天或半月全村开展一次大扫除,病牛病羊要马上分开等详细内容的卫生防疫计划。
探索卫生合作互助新模式。1944年,陕甘宁边区大众卫生合作社的创办,就是着眼于疫情治理中医务力量有限、民众希望方便就医的实际需求,在卫生防疫工作中既依靠群众又服务群众的探索创新。在边区政府和群众的支持下,时隔两年,这一民办公助的合作医疗机构便初具规模,成为边区三大医疗系统外的有益补充。卫生合作社成立以后,更是在卫生防疫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对内向卫生合作社的社员按股分红,使其享有特别诊疗之权;对外普及卫生防疫知识,为群众接种牛痘、预防注射,收集研究民间药方,参与传染病的治疗等等。可以说,真正做到了“有钱出钱,有工出工,有药出药,大家动手,卫生合作”。
“完善制度、健全法令”是保障
为推动防疫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章可循,陕甘宁边区政府、边区防疫总委员会相继出台一系列命令、指示和通知,并在实践中初步建立起一套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疫情防控机制。包括事发前的接种预防制度、预警制度,事发时的疫情报告制度以及隔离制度等。如1942年5月13日通过的《预防管理传染病条例》就规定:鼠疫、霍乱、天花是第一类传染病。此类传染病诊断后,24小时内要用电报电话报告边区防疫委员会;伤寒及副伤寒、赤痢、回归热等是第二类传染病,这类传染病应按周报告。该条例进一步规定:遇到第一类传染病发生,经委员会确实诊断之后,得及时限期断绝发病区域之交通,施行病人隔离,病人应即送医院;无医院设备处,必要时得由防疫总会协同地方设立隔离病院。再如,1948年2月7日边区政府发出切实组织各地防疫治疗工作的指示信,进一步明确了防疫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隔离收治等规定。与此同时,边区还建立完善了儿童防疫等方面专门的防疫制度,使防疫工作逐渐走上有章可循的轨道。
事实证明,切实管用的防疫机制和政策法令,在防止疫病的蔓延、传播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1946年1月发生的延安市脑膜炎疫情,正是因为迅速治疗、及时隔离,使疫情很快得到控制,住院的病人除1人因病重死亡外,其余均痊愈,真正做到了早发现、早隔离、早救治。
(转自《学习时报》,略有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