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兰克福学派的知识社会学批判传统
2020-07-09赵纪龙
摘 要: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不仅是一种社会哲学,而且包含了丰富的知识社会学思想。法兰克福学派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意识形态的批判,扩大了社会批判的范围,其并不区分科学,日常生活和其他意识形式的批判,使知识社会学与现实的关系更加密切,突出了知识社会学的反思现实和自我反思功能。
关键词:知识社会学;法兰克福学派;社会批判
正如知识社会学的代表人物曼海姆所说:“知识社会学一方面,它致力于提示确定思想与行为之间的相互关系的切实可行的标准;另一方面,它通过对此问题自始至终进行彻底的。毫无偏见的思索,希望发现一种不同于当代情况的理论,这种理论将论及知识的非理性的制约因素的意义。”[1]知识社会学诞生的思想背景是二十世纪初的西方变革时期,战争、经济危机、集权主义的兴起等给欧洲社会带来严重影响的同时,也催生了思想领域对人类理性的社会学批判,知识社会学不仅从诞生之初还是后继的发展都具有批判的特质。
一、知识社会学的批判理论思想来源
知识社会学的重要思想来源正是马克思的批判理论。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写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和政治的上层结构树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2]知识社会学承接马克思社会历史分析理论,并成为其最基本假定和最广泛共识。与此同时,马克思的意识形态学说对知识社会学也具有重要的意义。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建立在他对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辩证关系的理论基础之上,不仅是马克思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且直接促进了知识社会学的产生与发展。
曼海姆以及以社会批判理论著称的法兰克福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如霍克海默、阿多诺、哈贝马斯等都关注卢卡奇式的马克思思想的解读,把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的关系作为重要理论焦点。马克思社会历史理论发展的一条重要线索就是卢卡奇开创的实证主义学派。卢卡奇把关注转向了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提出了物化、物化意识、总体性、主客同一性、阶级意识等重要概念,淡化了经济决定论,塑造了 “文化马克思主义”,用“物化”概念说明人与商品的关系,说明資本主义制度在认知和实践上的双重恶果;而且对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进行了新的解释,指出可以从意识形态入手发现资本主义社会的问题所在。尽管卢卡奇改造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目的在于为无产阶级运动服务,而没有关注完整体系的知识社会理论,但他的思想却被后来的法兰克福学派汲取,成为后者知识社会学的重要起点
二、传统知识社会学与法兰克福学派理论联系
传统的知识社会学与法兰克福学派,二者均“把当代片面的知识和产生这一现象的社会条件联系起来,认为一个垄断和无政府两兼的全球性经济结构已加深了知识的混乱状态,只有通过在纯粹意识中克服科学知识中的拜物教根基,通过认识那些决定所有思维的具体历史环境,目前的危机才能克服。”[3]他们都是要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找到观念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找到处理各种思想观念问题的方向。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与知识社会学的关注点很相似,其主要思想被认为是知识社会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此同时,两者的矛盾也是显然的。
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继承了马克思关于“存在决定意识”的一般命题,并试图将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的特别关注扩大到一般意义的“知识”。人类的思想结构的本质中都含有意识形态的性质,任何有关真理的声称都不过是一种自欺。正如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也必然打上阶级所处的特殊社会文化背景的烙印。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都无所谓对错,两者都是“观点”而已。因此,知识社会学家的主要任务,就是去说明专门知识如何受到产生他们的社会和文化背景的影响。但是,知识社会学的批判指向被弱化了,系统的科学知识获得了免去社会学批判的特权。
相反,法兰克福学派并不区分科学和其他意识形式,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哈贝马斯更是强调日常知识和生活世界对于人类交往理性的重要性。在法兰克福学派看来,曼海姆的知识社会学将“知识”和“社会”一般化的努力背离了马克思以批判资本主义不合理现实为主要目的的理论指向,片面的强调“知识的社会决定”,忽视知识的社会影响是对马克思“实践”范畴的割裂。正如特纳指出的,马克思的“实践”概念直接与知识联系在一起,即改变社会状态的行动产生一种不断增长的知识,这种知识进而又被用来更有效地改变社会。
三、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
法兰克福学派的社会批判理论主要从两个方面:一是批判资本主义的现实;二是批判既有的社会理论。其中关于资本主义现实的批判并不像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一样集中于阶级和经济基础,而是把其中有关上层建筑的部分作为自己理论的核心内容。社会批判理论的核心内容实际上就是知识的批判。从研究对象来看,法兰克福学派的知识社会学理论也像曼海姆一样集中于意识形态批判,但二者对“意识形态”的理解有重大区别。从研究内容看,法兰克福学派对于知识与社会关系的理解,重点在于阐述知识对于社会的重要影响作用。就方法论而言,法兰克福学派采取了价值关联的立场,既有历史和社会认识的特征,又有经验的社会学和心理学的洞察力。回归意识形态理论的批判取向,揭示各种意识形态与社会存在的辩证关系,是法兰克福学派恢复和重建马克思主义社会理论和知识社会学批判传统的重要方向。
参考文献
[1]曼海姆.意识形态与乌托邦[M].姚仁权,译.北京:九州出版社,2007.
[2]林孟清.试析法兰克福学派对曼海姆知识社会学的批判[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3):169.
[3]霍克海默,阿道尔诺.启蒙辩证法[M].渠敬东,曹卫东,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111.
[4]哈贝马斯.交往行为理论:第一卷 行为合理性与社会合理性[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142.
作者简介:
赵纪龙(1993-),男,青岛黄海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助教、山东省重点研究基地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和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