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教育新视野下的高校钢琴教学
2020-07-09孙艺辉
【摘要】本文以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活动”为背景,对目前我国高校音乐学专业钢琴课程教学中培养目标不够明确,教学内容单一,教学模式僵化等问题进行剖析,强调要突出“师范性”特征,提出构建以培养学生钢琴应用能力发展为主导的多元化、模块化的钢琴教学新课程;探索钢琴教学模式的多样化、动态化构想。
【关键词】钢琴教学;音乐教育;模块化;动态化
【中图分类号】J6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7X(2020)09-0092-03
【本文著录格式】孙艺辉.音乐教育新视野下的高校钢琴教学[J].北方音乐,2020,05(09):92-93.
2018年10月22日至26日,“珠江·恺撒堡钢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学生基本功展示活动在广西师范大学举行,今年展示活动规则同往届相比,有较大变化。取消了钢琴独奏项目,增设舞蹈展示项目;按照展示方案要求,每一参赛单位的3名选手都需要进行“微课”展示;增设社会实践内容。教育部创办此项展示活动,自1999年至今经历近20年之久,作为音乐教育专业传统大项目之一的钢琴独奏项目被删除,这说明教育部相关专家、领导已经明显认识到当前高校音乐学专业的钢琴教学已不能适应中小学音乐教师的职业发展需求。音乐学专业的学生纵使能演奏李斯特、肖邦等大师的代表作品,却不能自弹自唱一首中小学音乐教材的歌曲,如何能胜任音乐教师一职呢?
“目前音乐教师教育中的音乐专业课程设置基本上还是沿袭着专业音乐学院的套路,或许在课程名称、课程数量及课程体系结构等方面有所改变,但因人设课、注重专业细分和技能技巧高精尖的课程特征依然很明显。”笔者非常赞同郭声健老师的这一观点。培养钢琴演奏家应该是音乐学院音乐表演专业的培养目标,师范院校音乐学专业的钢琴主修课程教学除了教学曲目难度相对较低一些以外,“一对一”教学模式以及教学方法基本沿袭音乐学院的模式。这就使学生面对这这样一个尴尬的局面:相当一部分所谓“钢琴主项”的学生其实并不具备钢琴演奏学生应有的演奏水平,他们在这种以培养钢琴演奏家的教学模式中学得很吃力,学生两极分化现象较为明显。一方面,他们很努力,但是却难以达到教师的认可;另一方面,面对高不可攀的“高峰”,他们逐渐丧失信心和动力。导致钢琴主项的毕业生,走上音乐教师的工作岗位后,成为“高不成”(钢琴演奏方面难以达到一定水准)、“低不就”(歌曲伴奏、自弹自唱难以胜任)。由此可见,按照钢琴演奏专业的教学模式来实施音乐学专业的钢琴主项教学,往往会使得教学效果难以体现。不利于调动教师和学生的教学积极性;另一方面,这些钢琴主项学生在中小学音乐教师必备的钢琴应用能力学习方面却往往较为薄弱,师范性没有突出。
借着教育部展示活动规则改革的“东风”,笔者以为要深入领会、贯彻教育部的这一改革举措,就应该以此为契机,在思想观念上:积极转换以单纯钢琴演奏能力为主要培养目标的“钢琴专业”的教育观念;在教学实践上,在对传统的音乐学钢琴教学模式进行改革,根据学生的专业实际能力、围绕中小学音乐教师的职业需求,构建具有师范性特征的,以培养学生钢琴应用能力发展为主导的多元化、模块化的钢琴教学新课程。
一、钢琴应用能力及模块构成
教育部在2004年颁布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中,钢琴课程包括钢琴演奏和伴奏两个部分。
众所周知,音乐学专业是以培养合格的中小学音乐教师为目标的,那么,中小学需要什么样的音乐教师,我们就应当照此标准来实施教學。以钢琴课程教学来说,音乐教师是以讲台为主阵地,在具备基础演奏能力的同时,更多的是应用能力。音乐学专业的钢琴应用能力是指演奏者基于一定的钢琴演奏能力,结合一定的理论(包括键盘和声、作曲等)知识,在即兴演奏、钢琴伴奏、自弹自唱(即兴伴奏)、钢琴弹奏基本教学法等活动中的能力。
(一)钢琴演奏与教学能力
钢琴演奏能力是前提和基础。学生在学习中,无论是钢琴伴奏、合奏还是即兴演奏、伴奏课程,都离不开钢琴演奏能力这一模块。内容主要包括钢琴这一乐器的构造特点和弹奏基础;规范化的钢琴演奏基本技巧;对不同音乐作品进行逻辑分析以及准确诠释的能力;具备一定的钢琴弹奏教学能力。由于学生的演奏水平和能力存在较大差异,这一模块的学习需要老师为每一位学生选择不同的学习曲目,与音乐表演专业不同的是:将钢琴教学法融入钢琴演奏课程的教学中,学生既会弹,也懂教。
二、键盘和声弹奏基础
这一模块是钢琴应用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在具备一定的钢琴演奏能力和基础和声理论知识之后,要将这些技能、知识转化为钢琴编配、移调、伴奏等方面的弹奏能力。钢琴弹奏各调的和弦连接;2.不同风格伴奏织体的熟练运用;钢琴移调弹奏能力。
三、钢琴即兴弹唱能力
钢琴即兴弹唱能力是钢琴应用能力的综合体现。学生在前两个模块学习的基础上,将演奏技巧运用到“弹”中;将键盘和声技能熟练运用到伴奏弹奏的“配”中,还需要具备一定的演唱技巧和伴奏的合作能力。主要包括歌曲伴奏的编配能力;伴奏的配合能力;具备一定的演唱技巧。这一模块学习内容的多专业(钢琴和声乐)交叉,体现了“师范性”的特征。
钢琴应用能力的模块化设计中还需注意师范类院校普遍存在的两个重要问题。
一是进校学生的钢琴弹奏水平参差不齐。音乐学专业的学生通常分为钢琴主项和钢琴普修两大类,这两类学生一般来说,在钢琴演奏能力上差距较大,但是,也存在不少例外,这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现行音乐类高考的实际情况, 会有一些钢琴普修学生(多见于声乐主项学生),他们的钢琴演奏能力不亚于钢琴主项学生。以安徽省音乐类高考为例,许多音乐高考学生的主项填写存在一定盲目性和投机性,一些钢琴、声乐都很优秀的高考生,为了适应考试规则或是个人喜好等原因并没有填报钢琴主项;填报钢琴主项的高考生中也不乏“半路出家”的学生,其本身并不具备钢琴演奏的潜力和能力,只是盲目听从高考指导教师的意见,为了能顺利升学而仓促拔高。上述这些原因就导致:钢琴主项学生之间、钢琴普修学生之间、钢琴主项与钢琴普修学生之间在钢琴演奏能力上存在较大差异性。
二是学生的专业培养方向呈现多元化,每一个学生由于自身专业学习情况和对于专业发展的追求不同,他们对于钢琴课程学习的目的也是不尽相同的,长期以来,钢琴教学基本上是只有主修和普修两种模式,这种僵化的、缺少激励机制的单一化教学模式,已不能时应当前人才培养的需要。
通过考试现场评分和上述统计表格发现,钢琴主项学生在大学学习期间,成绩波动较大,甚至出现倒退,演奏曲目和演奏水平甚至有个别学生连高考时的状态都没有。这说明,在校学生的钢琴演奏课程学习存在突出问题。
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笔者以为,学生钢琴主项身份的固化和僵化的、缺少激励机制的一对一教学模式是主要原因。
首先,学生的钢琴主项身份是依据省考所填写的主项来确定的,据笔者了解,许多高考学生的主项填写存在一定盲目性和投机性,不乏“半路出家”的学生,本身并不具备钢琴演奏的潜力和能力,学生在进校以后,教研室无权更改学生的“钢琴主项”身份,因此,为一些学生后面的成绩和表现埋下了“伏笔”。
其次,僵化的、缺少激励机制的一对一教学模式使得教师教学积极性受到挫伤,学生惰性得到发挥,成绩差,不努力的学生,除了分数难看一点,并无大碍,教師对于不练琴、不上课的学生也无有效制约之法,长此以往,占用、浪费了教学资源,教学质量就会大打折扣。
由此可见,高校音乐学专业的钢琴演奏课程教学改革势在必行。笔者以为学校应当以学生为本,提供多种培养模式供学生选择,以成就学生不同的、多元化的成长需求。
就钢琴主项学生的演奏能力而言,以我校实际情况为例,仅有约四分之一的学生具备较好的演奏水平和发展潜力,对于这样的学生,可以采用以钢琴演奏技能与教学模块为主,钢琴即兴演奏模块为辅的教学模式;还有近四分之二的学生钢琴演奏水平一般,对于这样的学生,可以结合他们的学习意向,可以采用以钢琴演奏技能与教学模块和钢琴即兴演奏模块、键盘和声应用基础模块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剩下的四分之一学生可以采用以钢琴演奏技能与教学模块中的合奏、伴奏内容为主,键盘和声应用基础模块学习为辅的教学模式。
对于钢琴普修学生,以我校实际情况为例,仅有约十分之一的学生具备较好的钢琴演奏基础和发展潜力,对于这样的学生,可以结合他们的学习意向,采用以钢琴演奏技能模块和键盘和声应用基础模块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剩下的学生根据他们入学前的钢琴学习情况分为浅基础和零基础两类,对于浅基础的学生,可以采用以键盘和声应用基础模块学习为主,钢琴演奏技能模块中的基础练习、合奏、伴奏内容为辅的教学模式;对于零基础的学生,可以采用以钢琴演奏技能与教学模块中的基础练习内容和键盘和声应用基础模块学习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在具体教学中教学管理部门还可以依据学生考试成绩这一数据的变化,进行动态化管理,从而更好地调动教师、学生的教学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实现多元化的培养目标。
学院在钢琴主项学生中设立:钢琴主项和准钢琴主项两个身份,教研室在组织进校专业观摩考查中,将75分以上的学生定为钢琴主项学生,采用一对一教学模式,低于75分的学生定为准钢琴主项学生,采用一对二模式教学。
第一学年考试,钢琴主项和准钢琴主项学生同场考试,曲目为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考试现场抽签决定完整演奏一首,根据教研室全体教师现场评分(按以往评分规则),80分以上者为钢琴主项学生,继续采用一对一教学模式;80分以下者,为准钢琴主项学生,采用一对二模式教学。这里会产生升降,对于升为主项的学生,可以采用师生双向选择流程选择教师上课,降为准主项学生两人编组,随机安排教师上课。
第二学年考试,钢琴主项和准钢琴主项学生同场考试,曲目为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考试现场抽签决定完整演奏一首,根据教研室全体教师现场评分(按以往评分规则),以85分为界,遴选出不超过15人的钢琴主项学生,继续采用一对一教学模式,教学时数提升至每周两节课;剩余学生为准钢琴主项学生,教学内容以伴奏、立足钢琴基础教学内容为主,采用一对二教学模式。
第三学年考试,此次考试为结业考试,钢琴主项学生,曲目要求为练习曲一首,中外乐曲一至二首(选两首须一中一外,可选变奏曲),复调作品一首,演奏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准钢琴主项学生曲目要求为一首练习曲,一首中外乐曲,一首歌曲伴奏,考试现场抽签完整弹奏一首。
“周虽旧邦,其命维新”,随着高校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音乐学专业的培养方案中“师范性”的特征更加清晰;中小学音乐教师立足讲台,服务校园文化的定位回归,在音乐教育发展的新视野下,钢琴演奏课程教学改革势在必行。只有不断探索革新,才能逐步适应新时期人才培养的需求。构建以培养学生钢琴应用能力发展为主导的多元化、模块化的钢琴教学新课程;探索钢琴教学模式的多样化、动态化的构想,定能使学生对于多元化培养方向的钢琴演奏课程学习成为可能。 这一新思路,必将为高校探索多元化的音乐教师钢琴演奏培养模式提供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
参考文献
[1]郭声健.另一只眼睛看课程——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为例[J].艺术百家,2013.3
作者简介:孙艺辉(1972—),男,安徽合肥,副教授,硕士,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