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8年工业规模及工业收入的辩证分析
2020-07-08李拥军
□ 李拥军
国家统计局(下文简称“国统局”)按月发布的工业产量及经济效益统计数据,均来自于对本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统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销售收入在2 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通常简称为“规上企业”。在常态情况下,可以通过某一产业内规上企业数量的增减来判断该产业规模的增长或萎缩。但当该产业出现重大组织结构调整时,则还需要通过行业资产规模、规上企业平均资产规模等指标来判断该产业的规模变化情况。本文试图通过规上企业数量、工业资产规模、工业收入等指标对近8年工业规模变化情况进行分析。
一、近8年规上企业数量变化情况
国统局在发布2019年规上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时所确认的2019年底规上企业数量为37.28万家,较2018年底减少了0.56万家,是连续第二年下降,并且低于2015—2018年规上企业数量(见图1)。2012—2017年,规上企业数量呈逐年增长态势,其中2013年较2012年增长了1.91万家,是规上企业增量最大的1年;其次是2015年,较2014年增长了1.31万家。
图1 2012—2019年规上企业数量
各行业规上企业数量的调整是严格遵循相关统计工作规定的。如在某地级市的N年度工业(经济效益)定期报表统计中,于年初对N-1年度的工业企业进行清查,将N-1年销售收入达到2 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纳入N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名录库,由此确定参与N年度工业(经济效益)定期报表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及统计范围。上述统计规则提示我们:各地级市在N年3月份首次发布N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月份主要经济指标情况时,会确定N年首次月度统计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因此,当N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出现减少时,其主要根源在于这些减少的企业在N-1年度内销售收入没有达到2 000万元这一基本标准,但是个别年份会有部分企业因环保不达标等原因在N-1年度内被迫停产,在N年初被当地统计局确认退出规上企业行列。
根据规上企业数量的调整规则,可以明确:2018年规上企业数量下降的,根源在2017年;2019年规上企业数量下降的,根源在2018年。而2017年、2018年是工业行业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年份,在此期间部分产能落后、环保不达标的规上企业被迫退出了规上企业行列。如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面临着巨大的环保压力,该大类工业行业2018年规上企业数量较2017年减少了1 300余家,2019年规上企业数量较2018年减少了1 500余家;煤炭开采和洗选业2015年产能过剩矛盾突出,该大类工业行业于2016年开始去产能工作,2018年规上企业数量较2017年减少了600余家,2019年规上企业数量较2018年减少了250余家。
二、对工业资产规模的辩证分析
判断工业规模是否出现萎缩,不仅要看规上企业数量的变化情况,同时要看资产规模及销售收入的变化情况。但销售收入的增长与下降通常与工业经济运行情况相关联,特别与主要工业产品的价格变化及产量变化相关联,即销售收入的变化很难及时准确地反应一个行业的规模变化情况。因此,判断一个行业的规模是否出现扩张与萎缩,主要看该行业资产规模的变化情况。
1.工业资产规模的同口径比较和名义比较
由于规上企业数量每年都发生变化,从而导致统计指标在年度比较上存在着同口径比较与名义比较2种形式。国统局发布的工业产量及经济效益等指标的同比增减是同口径比较,同口径比较强调当年规上企业数量及统计对象与上年的一致性,如国统局发布的本年规上企业“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为同口径比较的结果,即本年工业收入累计值与本年规上企业所同步填报的“工业收入去年同期累计值”之间的比较;名义比较是将本年发布的相关统计指标与上年同期发布的统计指标进行直接对比,名义比较不考虑规上企业数量及统计对象的一致性,如将国统局本年发布的本年N月工业累计收入与上年同期所发布的上年N月工业累计收入进行比较,为名义比较。在某一行业规上企业数量出现大幅减少的背景下,“同口径比较”与“名义比较”具有不同的含义,即名义比较能够较好地反应企业数量变化对行业规模的影响。
2012—2019年规上企业资产总计情况见图2。2012—2019年工业企业资产总计保持逐年增长的态势,其中2012年、2013年、2015年资产名义比较的增幅要高于同口径比较的增幅,但二者最大差值未超过2.33个百分点(2013年);2014—2016年,资产总计名义比较的增幅与同口径比较的增幅基本接近,其中二者最大差值仅为1.15个百分点(2015年)。
图2 2012—2019年规上企业资产规模及同口径比较、名义比较
2018年底,37.84万家规上企业资产规模与2017年相比(同口径比较)增长了6.9%,而与2017年底38.54万家规上企业资产规模相比(名义比较)仅增长了1.02%,同口径增幅高出名义增幅5.08个百分点,这是近8年中二者最大差值。其直接原因是部分企业2017年销售收入未达到规上企业最低标准而于2018年被迫退出规上企业行列;根本原因是2017年有部分企业因环保不达标、产能落后等因素于2018年初被迫退出规上企业行列。
2019年底,37.28万家规上企业的资产与2018年相比(同口径比较)增长5.8%,而与2018年底37.84万家规上企业的资产总计相比(名义比较)增长5.02%,同口径增幅仅高出名义增幅0.78个百分点。这一差值低于2012年、2013年、2017年、2018年,表明整个工业在2019年虽然出现了规上企业数量的下降,但整个工业资产却保持了较好的增长。产生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企业间重组事件增多,从而直接削减了规上企业法人数量,进而削减了规上企业数量。企业重组虽然削减了企业数量,但不会消减企业资产规模。
虽然近2年规上企业数量出现了下降,但是鉴于近8年规上企业资产的同口径比较、名义比较始终为正增长,且2019年二者的差值不足1个百分点,因此工业经济并没有出现规模上的萎缩。
2.各年度规上企业平均资产规模的对比分析
规上企业数量的下降是否合理、健康,还要看规上企业平均资产规模的变化情况。2012—2019年规上企业平均资产规模情况见图3。2012—2017年,规上企业平均资产规模与企业数量是同步增长的,表明这6年工业总规模、工业企业个体在同步扩张;2018—2019年规上企业数量出现了下降,但2018年规上企业平均资产规模名义比较保持了2.81%的增长,带动整个工业总资产规模小幅增长1.02%;2019年规上企业平均资产规模名义比较保持了6.61%的增长,这一增速要高于2014—2018年同期,属于2012—2019年中的较高增速,从而带动2019年整个工业总资产规模名义增长了5.02%。2018—2019年规上企业数量的下降与平均资产规模的增长,从深层次上讲,其原因是2016年开始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淘汰了一部分不合格、不合规的工业企业,从而为优势企业成长提供了较好的市场环境,促进了部分工业行业(如煤炭、钢铁等)企业兼并重组的活跃度和有效性。
图3 2012—2019年企业平均资产规模及名义比较
2019年规上企业平均资产规模为3.2亿元,是2012年的1.43倍,表明历经8年的发展,规上企业平均规模增长了近45%,即单个企业的资产规模在这8年中得到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意味着2019年单个工业企业的规模经济效应、生存能力、抗风险能力都得到根本性的提高。产业是由企业组成的,个体企业平均资产规模的增长,意味着整个工业规模经济效应、生存能力、抗风险能力都得到根本性的提高。
三、近8年规上企业工业收入增速情况
规上企业营业收入的变化虽然不能准确地反映工业规模的变化情况,但规上企业营业收入的同口径比较、名义比较的差值大小,却能反映工业组织的变化情况。例如,在同口径比较大于名义比较的前提下,二者差值较大,通常表明工业结构调整幅度较大;如果二者差值较为接近,则通常表明工业组织结构或是稳定,或是稳步扩张。
2012—2019年规上企业营业收入(2012—2016年是主营业务收入,2017—2019年是营业收入,下文统称为“工业收入”)及同口径比较、名义比较情况见图4。
图4 2012—2019年规上企业工业收入及同口径比较、名义比较
1.工业收入同口径比较角度
2012—2015年,工业收入同口径比较(增速)基本上呈现逐年回落的态势。其中,2015年工业收入同口径比较(增速)仅为0.8%,创近7年工业收入同口径增速的最低值。
2016—2017年工业收入同口径比较(增速)连续2年回升。其中,2017年工业收入同口径比较增长11.14%,在近8年中仅低于2013年。
2018—2019年工业收入同口径比较(增速)回落。其中,2019年工业收入为105.78万亿元,同口径比较增长3.8%。该增速比2018年同期增速下降了4.8个百分点,但依然高于2015年。
2.工业收入名义比较角度
2012—2016年,工业收入名义比较与同口径比较基本接近,总体上是同口径比较要略高于名义比较(2013年除外),在规上企业数量增长的背景下,表明这几年工业组织结构稳步扩张。
2017—2018年工业收入名义比较与同口径比较的差值连续加大,如2017年工业收入118.84万亿元,名义比较增长了3.2%,但同口径比较却大幅增长了11.1%,二者相差7.9个百分点。2018年工业收入104.95万亿元,名义比较下降了11.69%,同口径比较却增长了8.6%,二者相差20.29个百分点。二者差值扩大的主要原因是参与工业统计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出现了下降。根据规上企业数量调整规则可判定,2016年、2017年工业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影响,工业组织结构发生了较大幅度的调整,特别是环保压力较大、产能过剩矛盾突出的工业行业在组织结构上出现了较大幅度的调整,部分产能落后企业、特别是环保不达标企业退出了规上企业行列。
2019年工业收入为105.78万亿元,名义比较仅增长0.79%,同口径比较增长了3.8%,二者相差3.01个百分点,这一差值已经低于2017年、2018年,根据规上企业数量调整规则可判定2018年工业组织结构趋于稳定。
四、结论
综合上述分析,近2年虽然规上企业数量出现了下降,但工业资产规模并没有出现大幅下降,规上企业的平均资产规模却出现了较大幅度增长,由此可判定2018—2019年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减少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密切相关,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了部分工业企业的退出,促进了部分工业行业的企业兼并重组,从而使工业企业的规模经济效应、生存能力、抗风险能力都得到根本性的提高。同时,鉴于2019年规上企业营业收入名义比较与同口径比较的差值较2017年、2018年有所缩小,表明工业组织结构调整已经步入稳定期,今后规上企业数量将保持相对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