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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众人物的爱国主义教育

2020-07-06张智邱安琪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2020年1期
关键词:爱国主义教育社会责任新时代

张智邱 安琪

[内容提要]当前公众人物体现出了较强的示范效应和较大的社会影响力,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必须将公众人物作为重点教育对象。公众人物历来是社会风尚的引领者,在新时代应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积极践行爱国主义精神,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新时代公众人物的爱国主义教育要抓好形势政策教育、社会责任教育、职业操守教育,还要不断发挥道德准则的规范和约束作用、法律法规的警示和惩戒作用以及社会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关键词]新时代;公众人物;爱国主义教育;社会责任

[作者简介]张智,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邱安琪,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民族魂,是古往今来中华民族最基本的要求和最自觉的追求,也是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动力源泉和精神支柱。同时,“爱国是一个人的立德之源、立功之本”[1],在新时代每一个中国人都需要不断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在教育对象层面明确提出:“激发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国热情。”[2]12公众人物作为社会各界人士中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群体,是新时代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更应成为伟大爱国主义精神的积极弘扬者和践行者。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指出:公众人物的“举手投足、一言一行,对社会有很强的示范效应,要十分珍视和维护好自身社会形象”。[3]因此,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必须要高度重视公众人物这个群体,引导他们将爱国主义作为自己的坚定信念,增强道德自律、履行社会责任,维护国家形象、捍卫国家荣誉,在推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中谱写人生事业的华彩篇章。

一、 公众人物是新时代爱国主义

教育的重点对象

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新媒体力量的快速崛起成为信息时代的显著特征。公众人物在信息时代的影响力借由传播工具而不断被放大,其示范效应也与之俱增,这使公众人物在社会各领域发挥着前所未有的作用。公众人物的本质特性在于其区别于普通群众的影响示范效应,因而在公众人物的界定上,相比于个人成就、社会地位,应更侧重其影响力这一核心特质。公众人物指的是知名度较高、对社会公众产生广泛影响的人物,如科教文卫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人物,以及一些文娱体育明星、企业家、“网络大V”,等等。鉴于信息时代的显著特征与公众人物的社会影响力,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指导下,我们更应该加强公众人物的爱国主义教育,规范引导其爱国言行,使其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论公众人物的爱国主义教育

1. 公众人物历来都是爱国主义精神坚定的弘扬者和实践者

公众人物在社会群体中享有广泛的知名度和关注度,他们在言行举止、生活工作中展现出的爱国情感、意志,为增强民众爱国意识、引导民众爱国行为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回顾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从古至今的任何历史阶段,公众人物在爱国方面所起的典型示范作用都极富感召力和影响力。历史上众多的英雄人物、志士贤才的爱国故事流传千古,其爱国精神熠熠生辉,时至今日都对培育人们的爱国主义精神发挥着重要作用。从屈原的“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陆游的“位卑未敢忘忧国”、文天祥的“留取丹心照汗青”,到林则徐的虎门销烟、“戊戌六君子”的慷慨赴死,他们的故事所隔遥远却仍为构筑当下民众爱国认知提供了重要素材,并以极强的感召力、说服力使人动容、让人追随。近现代以来,更有不胜枚举的公众人物身正为范地践行着爱国主义精神。既有李大钊、瞿秋白、杨靖宇等革命年代的爱国英雄人物,他们不惜付出生命代价谱写最壮丽的爱国事迹;也有建筑专家梁思成、数学家华罗庚、导弹专家钱学森等知识分子,他们攻坚克难、励精图治,将一生奉献给民族的复兴发展大业;还有黄旭华、王继才等时代楷模,他们在自己的岗位上奋斗不息,彰显了深厚的爱国情感,谱写了非凡的爱国功绩;而在近期发生的香港修例风波中,也有数百位文艺界公众人物自发参与微博“五星红旗有14亿护旗手”等话题活动,他们公開发表爱国宣言,为引导民众积极维护国家安全统一起到了积极的示范效应。回首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公众人物在以其利国利民之举弘扬和践行爱国主义精神的同时,也深刻地影响着同时代以及后世的人们,他们以强大的情感号召、精神鼓舞,引导着民众的爱国言行。

2. 新时代要求公众人物担当社会责任,大力发挥表率作用

爱国主义教育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新时代背景下加强对公众人物的爱国主义教育,使其承担更多社会责任,是由公众人物的群体特性、影响示范效应、新时代这一特殊历史阶段所共同决定的。一是公众人物具有知名度高、社会曝光率高的本质特性,享有更多以话语权为核心的社会资源。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在普通民众心中往往具有高权威性,其所负载的信息在传播时更具影响力。这就意味着公众人物在公共领域的爱国言行会对民众产生引导作用,进而影响全社会爱国价值观的型塑,因此公众人物负有更高的社会责任。个人发展的条件是由国家社会提供的,公众人物往往享有盛名并在某一领域有着突出成就,相较于普通群众,他们享有更多的社会资源和发展红利,因此更应该树立起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二是信息时代背景下传播机制的深刻变化,网络工具的介入、新媒体的发展,使统一的信息传播被逐步分散,而不同社会圈层中具有影响力的核心人物则成为重要的信息传播者,当前公众人物就扮演着这样的角色。借助各种传播媒介,公众人物的言行形成了较以往更强的辐射性、引导性,他们的信息传播在社会圈层中实现扩散性的级联传播,产生更大的影响力。不仅如此,时代的发展还会使这种影响力在公众人物不断涌现、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粉丝经济运作等条件的助推下,对思想价值观念尚未成熟的青少年群体产生极大影响,特别是对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的影响。《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明确将青少年作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对象,因此公众人物更应发挥好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这也是对公众人物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原因。三是新时代所处的历史方位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接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教育公众人物“反对一切削弱、歪曲、否定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自觉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决反对一切分裂祖国、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行为”[4],激发公众人物为中国梦的实现贡献更多积极正面的力量。

3. 公众人物要自觉规范爱国言行,积极引领爱国风尚

总体来看,当前我国社会的大多数公众人物都是爱国者,他们对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的弘扬和践履是值得肯定和颂扬的,无论是兢兢业业的科学家,还是恪守奉公的人民公仆,抑或是文艺界、体育界的知名人士,都在爱国方面发挥了表率作用,实现积极正面的引领效果。但是,也有一部分公众人物在经济社会转型、文化价值多样多元的背景下,因错误社会思潮和消极负面信息的侵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欠缺、个人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不高等原因,其爱国观念淡漠、爱国言行缺位,未能以积极的、正面的、健康的言行示范来唤起、传扬、引领爱国主义的新时代风貌。也不乏极端个例的存在,他们的不当或反动的言行对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如非理性爱国的公众人物,他们或是煽动极端民族主义情绪,抑或宣扬极端保守主义价值,虽有爱国之心,却盲目地被情绪驱使而采取错误的过激行为;如营销式爱国的公众人物,他们以个人营利为目的,通过制造假新闻、假语录来煽动国人的爱国情绪,实则是在消费国人的爱国真情;如丑化历史、矮化国家领袖的公众人物,他们否定伟人功绩、调侃民族惨痛记忆的恶劣行径,一时间激起社会舆论极大的负面反响,为负面的社会思潮提供了生长空间;如卖国求荣的公众人物,包括以非法手段转移资产到海外的企业家、经不住利益诱惑出卖国家机密的科教文卫界知名人士和身披日本军国主义国旗而激起民愤的文艺工作者等。无论何种类型,他们都自知或不自知地走向了爱国的反面,虽遭到了一定时间内的严厉封杀,以示警诫,但其造成的恶劣影响却覆水难收。因此,在新时代加强公众人物爱国主义教育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二、 新时代公众人物爱国主义

教育的重点内容

公众人物是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人群,结合《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部署和要求,以及公众人物自身的特点,新时代公众人物的爱国主义教育应着力加强形势政策教育、社会责任教育、职业操守教育。

1. 加强形势政策教育,使公众人物把握好新时代爱国主义的新要求

对公众人物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首先必须进行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国内国际形势教育。在新时代,只有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内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体把握国际国内宏观形势,才能使公众人物爱国主义教育在新时代有新气象、新作为。首先,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公众人物的头脑,引导其学习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并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从而使公众人物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爱国报国的实际行动。同时,要让公众人物了解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取得的重大成就、实现的伟大变革,使之深刻认识到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从而使公众人物认识到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有机统一,使其充分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前进方向,并以自身事业为基点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其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国家和社会之大德,也是个人之小德。公众人物基于自身在公共领域中的影响力,要理解和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髓要义,并将其外化于行,主动承担起社会主流价值传播者、引领者的使命。爱国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最深层、最根本的价值理念,对其他各层次的价值有着引领作用,公众人物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价值理念必须以爱国为出发点和归属点。最后,要教育公众人物认清当代中国所处的历史方位,正确认识深刻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了解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既看到中华民族从未如此接近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也要认识到我国发展遇到的国内外严峻挑战,从而“引导人们清醒认识国际国内形势发展变化,做好我们自己的事情”[2]5。不仅如此,还要教育公众人物主动了解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战略部署,审视历史发展之趋,顺应时代潮流之势,找准契机、把握机遇,抵御风险、克服困难,将个人事业发展与国家前途命运结合起来,用实际行动为新时代增光添彩。

2. 加强社会责任教育,使公众人物担当好新时代爱国主义的新使命

培育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意识,是对公众人物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必要环节。首先,要让公众人物意识到其为何应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事实上,作为社会有机体中的成员,每一个个体都应该对社会负有相应的责任,而公众人物身份特殊,其言行所带来的影响力远超于普通人,理应比一般人肩负起更大的社会责任,要在各方面做好表率、做好模范,发挥好其影响力的积极效应。其次,要通过榜样教育培育公众人物的社会责任,即通过“宣传具有爱国情怀的地方先贤、知名人物,以榜样的力量激励人、鼓舞人”[2]13,引导公众人物树立起担当精神,进而主动践行爱国价值理念。可以从党史国史中寻找榜样教育的人物素材。党史国史记录了无数英雄人物救亡图存、慷慨赴死的事迹,展现了崇高的精神追求与使命担当精神,这些都是爱国主义教育的丰富素材,以此来感召公众人物,坚定公众人物承担社会责任的使命意识。最后,要鼓励公众人物在引领社会思想、推动社会发展、服务社会群体、服从集体利益、担当楷模典范等实际行动方面承担起社会责任,引领新时代的爱国主义风尚。教育公众人物唱响主旋律,引领多元价值思想,自觉承担起在全社会范围内型塑爱国主义精神的责任。引导公众人物在宏观历史发展的脉络中清晰认识到社会与个人的关系,使其以推动社会发展为价值追求,以刚健有为的拼搏精神为国家社会进步贡献力量,尽其所能地服务社会。引导公众人物服从集体利益,在义利冲突时自觉让渡个人利益,服从国家、社会的整体利益,并培养其“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高尚情操。

3. 加强职业操守教育,使公众人物做好新时代爱国主义表率

首先,要教育公众人物爱岗敬业,在各自的职业里磨练本领、精益求精、发光发热、奉献人民。让公众人物学习红船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等革命精神,继承优秀的革命传统,延续革命的红色基因,为其事业拼搏提供精神食粮,发挥激励作用。鼓励公众人物结合新时代的新特点赋予革命精神以新内涵,使之创造性地转化为其克服职业道路中艰难险阻的力量,让公众人物在岗位上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从而创造更大的价值。各界公众人物都“要坚守高尚职业道德,多下苦功、多练真功,做到勤业精业”[5]。“文艺工作者要自觉坚守艺术理想,不断提高学养、涵养、修养,加强思想积累、知识储备、文化修养、艺术训练,努力做到‘笼天地于形内,挫万物于笔端。”[6]12科技工作者应锐意进取、锐意创新,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的业绩。体育界的运动员也应不断爱国拼搏、突破自我、挑战极限、勇攀顶峰,取得更好的竞技成绩。其次,要教育公众人物将爱国主义情怀与自己的职业发展关联起来。通过中国梦教育,使公众人物将职业梦想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民族梦想关联起来,将职业目标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目标中。鼓励公众人物在职业发展过程中,把展现国家精神、维护国家形象、捍卫国家荣誉放在首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刚健有为,为中国梦的实现贡献自己的力量。对于文艺工作者而言,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强调:“我们当代文艺更要把爱国主义作为文艺创作的主旋律,引导人民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增强做中国人的骨气和底气。”[6]24对于科研工作者来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考察时指出:“科学没有国界,科学家有祖国。广大科技人员要牢固树立创新科技、服务国家、造福人民的思想,把科技成果应用在实现国家现代化的伟大事业中,把人生理想融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奋斗中。”[7]公众人物应该把创作、生产活动看作构建社会整体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环节,将凝聚社会共识、塑造社会价值视作己任,勇于响应时代號召,答好时代问卷。

三、 新时代公众人物爱国主义

教育的路径选择

在新时代,加强公众人物的爱国主义教育,不仅要认识明确、内容精当,关键还要有具体可行的实施路径。《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在论及如何激发社会各界人士的爱国热情时,提出要“通过开展职业精神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发挥行业和舆论监督作用等,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增强道德自律、履行社会责任”[2]10。由此,结合公众人物的特点,在新时代加强公众人物爱国主义教育应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下功夫。

1. 发挥道德准则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道德准则的规约是使公众人物形成爱国情感意志不可或缺的路径。道德准则一旦内化于心,便可通过公众人物自身强大的道德自律来约束其爱国言行。马克思曾说:“道德的基础是人类精神的自律。”[8]自律的力量是原生性的,是充分内化的产物,可以化作行为的内在动力,激励人的思想实现外化。对公众人物爱国言行起到规约作用的道德准则,既包括社会公德,也涵盖职业道德。要使道德准则在人心之中运作,必须对公众人物进行道德教育,其实施步骤包括遵守道德准则的必要性认知、相关道德准则的内容认知、道德情感的培育和道德意志的养成等诸多环节。首先应让公众人物在思想上明确爱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尤其是作为公众人物,“要有高尚的人格修为,有‘铁肩担道义的社会责任感”[6]12。其次,使公众人物明确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对其的具体要求,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明大德、立大德,就要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树立高远的理想追求和深沉的家国情怀,把个人的艺术追求、学术理想同国家前途、民族命运紧紧结合在一起,同人民福祉紧紧结合在一起。”[5]通过道德教育培养其道德情感,使这种认同的情感偏好发挥稳定的作用,进而为道德意志的养成提供条件。要使道德准则的规约实现理想效果,与之相伴的道德教育应把握关键的教育契机、运用艺术的教育方法、结合多元的教育载体。把握住重大历史纪念日、节日等特殊时机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通过触发受教育者的情感来实现更佳的教育效果。在教育方法上做到多样创新,将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相结合、隐性教育与显性教育相结合,既要用正面典型范例发挥感染效果,也要将爱国信念厚植于受教育者心中,以实现受教育者的自我教育。在教育载体方面,可以通过行业会议、行业培训、相关平台重点整治等活动进行专门教育。

2. 发挥法律法规的警示和惩戒作用

法律法规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路径也是十分必要的,它与道德教化互为补充、缺一不可。《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具体指出:“强化制度和法治保障。把爱国主义精神融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体现到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范、团体章程等的制定完善中,发挥指引、约束和规范作用。”[2]14-15法律法规与道德规范对人的要求不同,法律法规对人的规制在内容上要求更低,但却更为严格,它如一道警戒红线,是规范人行为的不可逾越的底线。二者在作用机理上也不相同,法律法规的约束是一种引导人行为的外在力量,在作用机理上是通过主体被动服从来发挥作用的。从作用力来看,法律法规起到的作用是警示和惩戒,公众人物因认知到违背法律法规、行业规则的后果而不敢越界,如此起到警示作用,如若公众人物有严重危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行,再施以法律或行业机构的惩处以发挥威慑的效力。法律法规以刚性要求补充道德柔性要求的缺失,是更强有力、更稳定的保障。为更好地发挥法律法规的作用,应多措并举,发挥好法律制度、社会规则、行业规范等的作用。首先,制度规约最有效之处必然是运用好法治手段,完善相关立法,在公众人物心中划清不能触碰的“高压线”,以威慑、惩戒的方式禁止公众人物作出不利于爱国价值共识凝聚的行为。其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规则构建,发挥社会规则的积极引导作用,以实现社会规则对公众人物爱国主义教育的正面影响。最后,公众人物都从属于具体行业,工作是他们安身立命的根本,所以行业规则规约在操作层面对公众人物发挥着极大的规范引导作用。行业规则规约是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素材之一,应积极发挥行业规则规约的规制作用,提高公众人物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 发挥社会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

舆论监督相比于道德教育、制度规约有着更为自发和天然的属性,因为公众人物最主要的特性就是受社会大众的广泛关注,其必然会获得社会大众的评价,围绕公众人物的舆论场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自发形成的。评价公众人物的舆论从产生目的来说,主要是出于普通个体自发评价的动机,但一旦形成群体舆论的强大力量,就会对公众人物产生监督作用。舆论的监督作用对公众人物尤其有效,因为公众人物的特殊性就在于其与社会大众的极强的交互性,社会大众对公众人物的评价与他们的自身利益十分密切,基于自利的天然动机,公众人物会主动维护社会大众对他们的评价,由此实现舆论监督的作用。发挥舆论的监督作用尤其要注意:应全面发挥舆论影响以实现其效用,正面的舆论可以鼓舞人,对于人的行为有肯定、鼓励的积极作用,当公众人物的正面言行给予社会积极影响时,应将其作为正面典型大力宣传,引导舆论的关注点聚焦于此,进而使得正面评价激励公众人物以自身的爱国言行传递爱国价值;反之,否定、批评的舆论可以规约、限制人的不当言行,当公众人物的言行偏离爱国主义精神时,应及时引导舆论对其进行批评干预,以及时阻断公众人物负面言行造成的不利影响。因此,应对舆论进行积极的引导与管理,引导舆论向着正确的价值方向前进,既禁止事实失真、捏造歪曲现象的出现,也要及时纠正盲目跟风、错误附和的错误言论,还应完善舆论监督的相关立法及体制机制建设,让舆论监督在操作层面上得以顺利实施,发挥好监督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11.

[2]中共中央,国务院.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

[3]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263.

[4]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15.

[5]习近平.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不能没有灵魂[J].求是,2019(8):5-9.

[6]习近平.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7]习近平关于科技创新论述摘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109.

[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19.

(编辑:杨增岽)

本文系2019年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研究”(项目批准号:19XNB034)的階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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